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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健雄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
隐性市场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内涵也多分歧。认定隐性市场行为时,应采狭义说并以行为标准取代身份标准,不对其作主体范围限制,也不考虑主观过错,而以行为本身为唯一考量因素。判定隐性市场行为的合法性时不能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形将其分别归于违法、违约、不道德等范畴,并加以区别对待。隐性市场行为对体育赛事官方赞助商的利益的威胁更甚于直接使用赛事特殊标志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严重影响主办方的市场开发计划,进而威胁到体育赛事的正常举办,对公众有着间接而负面的影响,对行为实施者则是短期有得、长远必失,终究会得不偿失,对其他主体的影响则属反射利益关系而无须为法律所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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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工程师队伍,知识产权是对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围绕着对创新的追求和保护展开。以创新为连接点的知识产权教育对工程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教育应当被纳入当代工程教育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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