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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是按照“取之于车,用之于路”的原则,筹集公路养护和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随着部分车主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心理膨胀,逃费现象越来越多,尤其是异地挂牌本地经营、大吨小标等形式的变相逃费,成为当前征收工作中的难点。笔者就如何在当前形势下治理难点、搞好规费征收,谈一些个人见解。1浅析原因和危害。费率不统一。养路费的征收标准由各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较大,各省征收标准不同。有的省养路费180元/吨,有的省120元/吨;有的省对农用汽车征收货运附加费30元,有的省不征这部分费用。其中的差额就成为部分车主选择车籍的动力,异地挂牌本地经营的现象应运而出,造成营运地规费流失。另外,车籍所在地和实际经营地对车辆的管理难度加大,使国家关于车辆管理的年检、二级维护等规定形同虚设,导致许多报废车、组装车、“带病”车依然运营,形成安全管理死角。执行政策不严格。对车辆入户把关不严,出现“大吨小标”的现象。对本该核为15吨的大车,核发了8吨的行车证件,每月仅养路费就漏缴1120元。即少缴了养路费,也偷逃了通行费,造成竞争起点不公平。汽车生产厂家“主动提供方便”。改革开放后,汽车购销已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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