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0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传统理论认为,民事法律旨在保护个人权利,而经济法以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二者差别甚远。然而,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纯粹的局限于保护私人利益的民事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在某些领域引入蕴含经济法的核心价值的条款已成为必然。本文试从民法与经济法价值的关系以及社会环境变化的角度入手,揭示民事法律中体现的经济法的核心价值。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