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周都刚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88,(2)
很多专家预测,软件迟早要作为一种保护客体出现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公约中。目前对于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到底采取什么样的形式,仍无统一的看法。本文讨论软件保护的专利法,主要阐述哪些软件可以得到工业产权保护,即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条件。 软件发明者保护软件的最好方法是通过申请专利取得保护,申请一旦批准,专利法保护发明者的思想,他人利用这种思想,独立开发软件,必须得到专利权人同意,否则是违法的。 可以列为法律保护的软件有:1.控制程序;2.实用(或应用)程序;3.程序说明书;4.使用指导材料;5,输入信号(储存数据);6.输出信号。以上1、2项由工业产权保护,3至6各项一般由版权法保护,其中5、6项被部分国家列为保护客体。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