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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用手枪抢劫一家商店,你被警察逮捕。被带到警察局后,一名警察把一个附带电极的头盔戴到你的头上。此时,在你面前的电脑屏幕上闪现出犯罪现场的画面:店主的头像、站在店中的一个打劫者和作案用的手枪等。你在保持沉默,但显然毫无意义,因为你的大脑已经泄漏了你的秘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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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庆丽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4,25(4):19-24
在我国的侦查中强制侦查到案措施包括:拘传、拘留、逮捕,立法的不足在于这样三个方面,第一,没有明确强制到案措施与羁押的分离,混淆了羁押防范措施与强制到案措施之间的关系;第二,拘留所附带的关押期限太长,而使其变成一种准羁押的诉讼防范措施;第三,没有明确公安机关的无证强制到案措施,不能满足侦查实践的需要,从而导致本属警察法所规范的留置盘问措施在侦查中滥用,成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到案措施体系之外,被最为广泛运用的强制到案措施。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第一,建立羁押与强制到案措施分离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第二,缩短拘留所附带的监禁期限;第三,整合留置盘问与其他强制到案措施之间的关系,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将留置盘问作为紧急情形下的侦查强制到案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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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告知规则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机制。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告知规则的规定不太完善,不利于保护被追诉人的权利。参考域外法治国家对逮捕告知规则的规定,应从告知的主体及对象、告知的时间、告知的方式、告知的内容、逮捕证记载的内容、违反逮捕告知规则的法律后果几个方面对我国逮捕告知规则予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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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逮捕条件的把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侦查机关在证据的收集调取、证据的运用、案件性质的确定以及行为社会危险性分析诸方面存在不足或问题,其原因缘于侦查人员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办案实际需求、部分地区侦查机关的考核指标确立不够科学、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引导职责未能完全发挥。要更加准确地理解与把握逮捕的条件,需要提高侦查人员素质,将案件质量引入侦查机关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与介入侦查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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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侦查权力滥用,逮捕必须依一定正当程序并加以监督。规范层面上的审批逮捕有两方面作用:一、谨慎批捕;二、侦查监督。而在实践运作中,逮捕的条件接近于起诉的条件。在公、检察机关内部将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批准逮捕率与办案人员的内部行政考核相挂钩。产生的后果就是,为收集证据(特别是口供)以确保准确率,有可能发生侦查机关滥用侦查权、侵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等问题。要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取消批捕正确率等的考核标准等方法,值得探讨一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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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31日,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娜雅·瓦洛·贝尔卡桑正式宣布:“不得在巴黎逮捕因穿长裤而被视为违法的女性。”此消息一出,引起世界各大媒体的关注。被称为自由和时尚之都的巴黎,居然长久存在着禁止女性穿裤子的法律,这让许多人难以置信。那么,这条被形容为“雷人”的法律是如何而来的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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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确立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法律规定过于抽象,缺乏具体实施措施,还存在审查主体不确定、审查内容不具体、审查方式单一等问题,应当建立审查批捕过程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设立统一的审查批捕部门,规定批捕必须听取辩方意见,引入听证模式,同时完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