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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国家的刑事立法都对被害人承诺问题作出了规定,我国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该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所运用。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根据是被害人对于自己有权支配和处分的利益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了刑法的保护。加大对被害人承诺理论的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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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国家赔偿法中。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制度还存在控告权救济手段弱化、法律援助体系不完善、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缺失、被害人诉权不完整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揭示为我国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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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案件类型不应仅限于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犯罪案件及交通肇事案件等,应从和解前提、和解原则、和解主持、和解启动、和解运作、和解履行、和解监督及和解反悔等角度进行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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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海军 《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2,(4):64-68
我国矿山安全行刑衔接不到位,深层次原因是未引入矿山安全刑事诉权。借鉴广义诉权理论和国外矿山安全立法经验,笔者建议修订《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有条件赋予矿山安全监察员刑事诉权。现阶段,可考虑出台加强矿山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实体和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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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新的纠纷解决模式,与传统的报应性司法截然不同。恢复性司法在某些方面更加强调了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在被害人权利保护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本文以恢复性司法为切入点,分析了恢复性司法在被害人权利保护方面所具有的优势,进而提出一系列借鉴恢复性司法以完善我国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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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传祥 《邢台师范高专学报》2014,(3):68-70
在公诉权与自诉权冲突的视阈下,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诉转自诉案件是公诉权与自诉权矛盾集中体现的"地带"。在这两类自诉案件中存在着诸多缺陷。完善我国刑事自诉制度,可通过如下措施予以构建:明确八类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的具体范围、确立公诉优先原则、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限制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规定只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才可以适用公诉转自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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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被害人权益在刑事司法中如果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透射出刑事诉讼机制本身有不可克服的缺陷,而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正是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而生。本文从恢复正义、人道主义、法经济学、目的刑论多维理论论证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理论可行性;通过分析英美国家、日本、我国台湾地区被害人补偿制度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国内的实践探索,相互印证,勾勒出我国具有建立该项制度的现实可能性,为我国尽早构建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提供理论和现实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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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紫檀 《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12,(4):73-76
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对于保护当事人诉权、民事诉讼平等原则的实现及维护社会稳定而言有着重要意义。我国的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自1984年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中的规定至今已有近30年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应从明确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加强救助申请的引导,完善救助程序;改变一裁终局,增加救助途径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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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证债权文书的债权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是否还有权提起诉讼?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文规定,理论与实务界存在对立的看法。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二终字第172号民事判决认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不具有排斥当事人诉权的效力,而《审判研究》2004年第4期《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债权人是否有诉权》一文,则认为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不具有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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