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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制度出现在我国新物权法中,可谓是我国民法上的一个进步,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异议登记制度从维护房产权利人的利益角度出发,降低因登记簿登记错误而可能给真实房产权利人造成的损害机率。本文从异议登记制度的效力和现实意义两个方面来论述新物权法中的异议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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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13年酝酿和广泛讨论,以及史无前例的八次审议,<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问世可以说是2007年中国法制建设最重要的一笔,这部以界定物的归属、保护物权为内容的法律无疑影响深远,不仅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对于投资领域影响之重大更是毋庸置疑.近日,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颜学海律师接受本刊采访,解读<物权法>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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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物权法中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珏玮 《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12)
新出台的物权法关注农民土地权益,特别是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确立为物权,是一大进步。通过对物权法中相关内容的介绍可以看出,物权法对于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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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全国范围内经历了很多的发展与创新实践,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足和遗憾。本文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与基本原则入手,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就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与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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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国特色的不动产用益物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物权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确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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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扬军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4,(6):44-45
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均不承认重复抵押的效力,学说上对该问题也多持否定的态度。否定重复抵押的法律效力解释,并不符合《担保法》保证债权实现的立法目的,人为地限制了融资渠道的扩展,与现代物权法所倡导的“物尽其用,,的价值取向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应肯定重复抵押的法律效力,允许当事人超出抵押物的价值部分再次设定抵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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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颁布半年以来效果显著,不仅是完善了我国法律界的空白,同时对于我国的经济届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本文将从银行业的角度出发,来分析《物权法》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物权法》的颁布将给银行带来许多利好机遇。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担保能力和融资能力,而且还将进一步规范融资方式,为银行业提供更加有利的法律保障。同时,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来说,也具有强烈的促进作用《物权法》将激发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活力。加快产业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融资渠道的拓宽和融资程序的简化客观上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与其他企业平等的竞争平台.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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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6):64-66
国有企业经营权是一个涵义极广而又非常模糊的概念,也一直是学术界所关注的话题.对于其概念和法律性质,学界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文章认为,国有企业经营权是国有企业由全民所有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一个过渡时期的产物,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经营权将恢复其本来所具有的经济学概念,而将被公司法人的股权所取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