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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行政法信赖保护与诚实信用两原则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主体行使公权力行为的信任而做出行为或不作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正当利益,法律应予以保护。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法领域的运用。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两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比较模糊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厘清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两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国建设行政法治和诚信政府、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2.
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的事业,人民的事业需要人民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要求,尤其在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紧要关头,更需对人民利益予以极大关注。我们从历史必然性、正当合理性和执政合法性三个维度进行考证,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发展人民利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主体诉求,是巩固我党执政基础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3.
我国立法对意思表示瑕疵制度具体情形、效力的规定,主要沿袭了大陆法的相关理论和制度,同时又有自己的特色。意思表示瑕疵有广、狭两义之分,意思表示不自由属于狭义的意思表示瑕疵制度,本文通过对我国、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意思表示不自由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比较,结合当前我国社会中存在政府要员非法干涉重大合同签定的情况,认为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应当规定不正当影响制度以及相关的撤销权制度,从而完善意思表示瑕疵制度。  相似文献   
24.
随着世界经济不断向国际化、一体化方向迈进,跨国投资成为世界经济中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跨国公司已逐渐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核心,跨国公司为了谋求利润的最大化,通过非正当的关联交易来达到其目的。跨国公司的非正当的关联交易是由于关联方控制不适当,对整个经济的发展相当不利。因此,需要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25.
魏勇 《咸宁学院学报》2010,30(8):25-26,31
正当法律程序是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和保证。正当法律程序对行政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其作用下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程序原则在行政法中逐渐受到了重视。坚持正当法律程序在行政法中适用的前提、方法和原则,坚持行政程序的立法法治、执法公开、公正才能够使行政法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  相似文献   
26.
现代法治要求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均以保障私权为使命,公权的运行应当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原则。但我国的民事制裁制度由于其天生的制度性缺陷,在分权制衡、当事人参与等各个方面均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民事制裁异化成了侵害公民财产和自由的非正义制度。应当充分认识民事制裁制度的危害性,并最终将民事制裁加以废除。  相似文献   
27.
论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于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有四种观点:手段不正当说、非法利益说、不应当得到的利益说和受贿人是否违背职务说。由于受贿人是否违背职务说认定“不正当利益”的范围大小比较恰当,而且操作性较好,又得到了司法解释的支持,因此笔者赞同受贿人是否违背职务说,并提出了“不正当利益”认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28.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进行交易时,两者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基于消费者的弱者地位,法律给予消费者特殊保护。但在现实生活中同时也存在着消费者权利的不正当行使现象。正确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正当行使权利,发生纠纷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才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商业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29.
我国贿赂罪罪名体系存在散乱、缺位、不协调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缩了贿赂犯罪圈,并造成刑罚不当等问题。从形式上看,我国在以"主体—行为"为标准划分贿赂罪罪名体系之外,还按照单位和个人的次级标准独立规定单位贿赂罪名,并且轻视单位犯的社会危害,对单位贿赂犯罪的刑罚显著较轻,因此应该取消独立的单位贿赂罪名。从罪名体系上看,介绍贿赂罪的不合理存在使得我国贿赂罪罪名体系不完善。从实质上看,贿赂罪以"财产性利益"为贿赂的范围明显偏窄,加上利益要件的存在,使得一些贿赂行为得以避免应有的刑罚,取消贿赂犯罪的利益要件以及将贿赂范围扩大为"不正当好处"对于我国惩治贿赂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0.
利益已成为权钱交易的筹码或权力寻租的基础条件,取消贿赂犯罪的"利益要件",不符合社会现实状况,将给惩治腐败的政治生态环境带来消极影响。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主客观要件之争,与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客观要件之争相伴而生,在司法实践中,持"主客观统一说",将贿赂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作为证明要素能够普遍接受。《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作为入受贿罪情形,形成了"损失型"受贿罪,在一定意义上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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