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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涉及品牌管理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涉及品牌管理的主要部门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商务部中华老字号等具有管理性质的行业协会.国际贸易中对品牌的保护主要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各部门依据的法律都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从不同角度对品牌进行的诠释,其中部分管理权交叉重叠,成为中国品牌发展最大的制约与瓶颈.为此,在进行品牌管理之前,很有必要对品牌进行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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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作为所有者的一种无形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经常成为被侵犯的对象。对驰名商标的淡化问题应采取的措施有:1.完善驰名商标淡化保护的立法。2.建立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注册的制度。3.扩大全注册商标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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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少林的劫难,虽然现在困难重重,但这场知识产权保卫战,我们一定要打下去。”全权代理少林寺维权的河南省少林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大梁神色凝重地对记者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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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市场信息关,突出准确性。众所周知,人类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网络的建立.使中小企业在资源共享的平台上接受信息。而在以往,这些信息都被大公司和集团所垄断,小型企业限于人力、物力不足是无法得到的。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小企业将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的浪潮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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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2):25-29
《商标法》第四次修改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在第4条中增加了对没有使用目的恶意注册商标的规制,强调了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中申请人必须具有真诚使用意图。然而商标注册法律规制的完善之路不能就此止步,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进一步遏制商标抢注和囤积行为仍然任重而道远。对于此,美国《兰哈姆法》中使用意图的注册取得商标制度为我们提供了择善而从的规制思路,因此,完善我国真诚使用意图商标注册制应当增加使用意图声明的要求,明确欺骗行为的性质及其法律后果,同时在程序上加强对不具有真诚使用意图的商标申请行为的规制,从源头切断商标违法行为的产生基础和利益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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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新出台的《商标法》所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企业应根据所修改内容对商标策略进行必要的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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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商标抢注现象是由于商标注册原则存在缺陷和审查制度存在不合理之处,以及我国企业和个人对商标权保护意识薄弱导致的;完善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明确认定商标抢注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建立严格的商标注册审查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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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富春 《黑龙江科技学院学报》1998,(1)
针对企业商标被抢注现象,从发生的原因、性质进行分析,提出了适时修订现行商标法,加强对商标注册的工商管理,注重我国商标的国际注册,争创驰名商标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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