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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应以主客观相统一的通说为标准,其社会危害性与犯罪性,在于它促进了实行行为或为其创造了条件。帮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于其自身,对于帮助所帮助的行为无论是预备、中止或未遂,帮助行为都可以构成犯罪并受到惩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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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提出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的概念的基础上对实行过限的几种认定情形予以明确分类,分析了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实行过限的几种情形的认定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期更加完善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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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传福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1(2):25-27
在对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中,"混合式"分类法有多处不足之处。法学研究人员通过对世界各国关于共同犯罪的分类进行分析和比较,发现分工分类法才是对共犯最为科学的分类法。因此,我国对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也应采用分工分类法教唆犯应被鉴定为独立共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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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尴尬思过失共同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过失共同犯罪是立法与司法的一个结,立法是明确规定共同犯罪的含义,将过失共同犯罪拒之门外的,然而,司法实践却让立法遭遇了尴尬。其实现实中的一些案例事实上已经运用了部分过失共同犯罪的理论,承认过失共同犯罪也是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的。本文主要站在限制肯定说的基础上,就过失共同犯罪进行了浅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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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艳 《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8,(1)
文章首先分析了教唆犯的性质,以及目前学界讨论激烈的相关问题:是否应该把有关教唆犯罪行为的规定从总则中分离出去,单独设立教唆罪的必要性等等。其次,通过研究传授犯罪方法罪设立的历史背景和发展现状,进行大胆的设想:让传授犯罪方法罪回归教唆犯罪中,并在分则中单独设立教唆罪。最后,对设立教唆罪后如何规制教唆罪的犯罪构成以及教唆罪的形态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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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在当前理论界争议较多。文章从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资格、犯罪构成特征、犯罪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了阐释,表明观点并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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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共同犯罪现象日趋增多和复杂化,实行过限在司法实践中也大量出现,如何判断是否成立实行过限及其刑事责任的承担成为了困扰司法人员的一大难题。对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具有完善共同犯罪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正确定罪量刑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只有准确认定实行过限并合理分配刑事责任才能利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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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海燕 《郑州大学学报(理学版)》2013,(3):112-116
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中,指使人和肇事者的主观罪过既存在有故意也存在有过失。在四种情行中两者都可能构成共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指使人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且在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是过失。而传统的共犯理论认为共犯是故意犯罪。由此,理论界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之间无疑产生分歧。运用"行为理论"或许能更好地解读共犯的主观罪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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