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42.
市场经济既是严格的法制经济,又是严格的信用经济.在我国致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努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已经成为整个会计行业的当务之急.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其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与利用.会计信息失真,必然造成社会经济秩序混乱,给国家、投资者、债权人等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然而现阶段,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普遍不高,会计造假愈演愈烈.笔者认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43.
王宗正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21(5):5-9
债权人代位权是专属于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合同法》确立的代位权制度,弥补了我国债的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漏洞,完善了债法,有利于解决三角债等债务纠纷,稳定经济秩序。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债务人对第三人权利之存在,但此权利应不限于《合同法》规定之债权;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此“必要”为债权不能依债之内容受给付之危险,《合同法》之规定要求过严;债务人履行迟延,然保存行为应有所区别;及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四个要件。债权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行使代位权,在诉讼中无须一般地定债务人之诉讼地位。行使之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由此付出的必要费用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由债务人负担。 相似文献
44.
一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态,为防止一个公司滥用股东权利和有限责任,新《公司法》初步建立了一人公司的资本注册要求、转投资限制、财务审计、公司人格否定等制度。但是,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必须从严和明确一人公司货币出资制度,完善其法人人格否定、治理结构、信用体系以及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45.
债权人的代位权为债的保全措施之一,是债的对外效力的表现,属于债的一般担保。《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确立了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但其规定有不尽完善之处。本文以我国立法、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和学说,对代位权的概念与特征、成立要件、行使方式、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代位权行使的利益归属以及代位权制度与相关民事法律制度的区别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46.
张曼琳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62-66
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维护其利益,具有独立意思表示能力的自治团体。完善的债权人会议制度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探讨,以消除现有债权人会议制度的弊端为视角,提出了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47.
江钦辉 《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5-8
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规定了监事对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这种民事赔偿责任,从对公司监事履行职权进行监督的角度而言,由于立法规定的原则性以及监事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缺失,难以解决监事不监事、不作为的问题。文章就监事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构建的内容。就监事对公司民事赔偿责任的完善而言,应明确监事勤勉义务的法律判断标准和监事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就监事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构建而言,应明确公司监事对股东和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条件和方式。 相似文献
48.
崔艳峰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22,(6):36-42
重整程序是我国破产程序之一,其在清偿债务的传统破产清算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债务人拯救的功能,因其更加适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而被广泛适用。然而,在我国实践中存在着为了重整计划草案能够获得通过并最终获得人民法院批准,而采用不惜牺牲同类债权中的个别债权人利益的“同组分层”和“分组”表决模式。同组分层的模式一般是设置一个基点,基点之下的全额清偿,基点之上的比例清偿。该模式乍看起来是公平的,同类债权人得到了同等对待,但从结果来看并不公平,同类债权未获同等对待,清偿比例各不相同。该模式违反了公平对待同类债权人的原则,对个别债权人偏颇清偿,剥夺了反对债权人的实体权利,违反了多数决的要义。对此,我国企业破产法未规定救济途径。修改企业破产法时应当增加救济途径,以保护投反对票、利益受损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49.
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与我国公司法之完善--建立在公司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的讨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喻磊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4,(2):41-44
本文突破传统公司法理论,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理论基础,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在公司中相互关系及法律地住重新界定.要求公司管理层对比股东范围更广的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公司债权人负责,围绕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展开论述。并结合实际.分析我国公司债权人保护的立法现状,就如何完善对债权人保护的公司立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0.
通过对放弃继承权的性质进行分析,将放弃继承权制度的价值与债权人撤销权价值进行对比分析,解决在两种制度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利益平衡的问题。在对各方利益进行考量的基础上,在债务人恶意放弃继承权时,准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做法是比较妥当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