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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9,(3):17-22
现行续医费鉴定意见仅写明续医费的具体数额,并未列明伤者后续所需的治疗项目和药物,实质上侵害了法官对损害数额的确定权。原本属于法官审判的医疗费事项作为专业事项交由鉴定专家处理,实质上是因为续医费请求权性质不明所致。续医费的实质是侵权损害赔偿中医疗费请求权的构成部分,在实体法上属于独立的请求权。从诉讼构成和诉讼标的层面看,续医费可以以单独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续医费的确定应该由法官依据案情、结合伤者后续就医所需治疗项目和药品综合确定。续医费鉴定意见应改为伤者后续所需的治疗项目和相关药物,鉴定专家需要对相关价格进行标注,续医费的具体数额则应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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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有其制度性缺陷,立法应通过完善最高额抵押确定制度,及赋予最高额抵押人以相应的权利,如重复设定抵押的权利、减额请求权、消灭请求权加以补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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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 ,若未将之据为己有适用于无因管理 ,若公然据为己有则发生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的竞合现象 ,拾得人拒不返还数额较大的遗失物不构成侵占罪 ,我国法律应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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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英龙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5(6):92-96
作为一项身份权利的配偶权应包含哪些权利内容?学界分岐颇多,本文笔者根据新婚姻法及相应的有关法律在对配偶权界定的基础上,深入讨论我国配偶权的权利内容,尝试着将配偶权分为两大类: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的配偶权权能和在特定时候才享有的配偶权权能,并列举出其中若干项重要权利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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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贵香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2,(3):40-43
关于遗失物拾得人是否应该享有报酬请求权,国外立法和学界皆存有争议。有别于一些国外的立法,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拾得人法定报酬请求权,《物权法》仅规定拾得人享有约定报酬请求权。这一规定不仅有其理论渊源,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权利义务观,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而且符合现阶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情和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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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顾名恩义地指出侵权产生的是责任而非债,且契合我国立法体例。但这是一种简单化的处理,未明确从权利人的角度指出其中物权请求权与次生请求权的区别,并给请求权规范基础的寻找造成不便。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效地解决了请求权规范基础适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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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情形下,死者近亲属应享有自己固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受害人致残或遭受其他严重伤害时,法律亦应对受害人近亲属所承受的精神痛苦给予有效的救济,在一定条件下受害人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