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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焕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3(11):46-49,52
逻辑演绎的有效性是理性形成的基础,全面看问题是达成和谐的保证。不管是普通逻辑还是辩证逻辑,不管是形式逻辑还是非形式逻辑都首先要求思维清晰,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运用策略;同时追求全面、具体的思维。问题不在于改造哪一种理论,而在于怎么样发现世界的“逻辑”。理论是一个方面,使用理论的人是另一个方面。理论有局限性,人的思维不能有太多局限性。可以只研究一种理论,但是人脑不会只被一种理论武装,思维不可能只认可一种理论。在思维训练的层面上,既需要普通逻辑的眼界和意识,也需要辩证逻辑的眼界和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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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焕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2):79-82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律逻辑学教学中的几个视角: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起学生对这门课程的重视;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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