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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沉降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由于地壳表层土体压缩而导致区域性地面标高降低的一种环境地质现象,是一种不可补偿的永久性环境和资源损失,是地质环境系统破坏所致的结果。地面沉降具有生成缓慢,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成因机制复杂和防治难度大等特点,是一种对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国内外大多数地面沉降主要是不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所造成的。但也有构造沉降、加荷沉降以及多种因素复合型沉降。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地面沉降,较严重的国家为日本、美国、墨西哥、意大利、泰国及我国。我国已有96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不同危害程度的地面沉降,较严重的地区有上海、天津、台北、宁波以及华北平原。由于地面沉降造成地面高程失真,影响防洪、危害交通(铁路、公路、水运)建筑物倾斜甚至倒塌、水管断裂、地面积水、农业减产等重大不良现象,致使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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