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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对经济效率的无限追求促使市场主体高度依赖信用评级机构所提供的专业判断。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促使人们重新审视长期以来对信用评级机构缺乏理性的定位,也警示我们要通过完善的法律手段来规范评级机构的评级行为。美国的诉讼实践证明追究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存在诸多法律障碍。由于理论成果的缺乏及成熟判例的少见,目前我国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尚处于空白阶段。笔者将立足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借鉴美国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法律规制的成功经验,重点探讨三类法律关系下的违约之诉、诽谤之诉、虚假陈述之诉及归责原则,并对评级机构民事责任的限制问题提出建议,利用相关风险控制机制分散和化解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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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运行陷入僵局时,股东利益面临着受损的风险。为了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83条正式确立了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但该条规定过于原则,相关细节并不详实。本文笔者将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法理入手,依照相关诉讼法原理,对公司司法解散的构成要件及程序问题予以厘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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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的目的本来是揭示受评对象的特定违约风险,为投资者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但是,在利益纠葛和现有体制的束缚下,信用评级机构可能会为了一己之利成为利益集团的帮凶,这次肇端于美国、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让我们看到了信用评级监管的缺位。本文通过借鉴欧盟和美国在金融危机后对评级机构的变革经验,并结合我国评级监管体系建构的具体情况,提出完善我国信用评级监管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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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运行离不开公民对法的忠诚和信仰,法律至上理念之缺位体现在我国司法、行政执法及判决执行各环节。我国虽然大量引进西方先进的制度,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层出不穷,但法之难行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障碍。我们不应只注重法治形式上的完备,更要加强公民法律至上理念的培养。本文试分析我国公民法律至上理念缺失的原因,通过对中西方法治进程进行比较思考,结合我国法律尚未被普遍尊重的现实,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以期更好地实现法治理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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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食品安全民事责任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发展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的,经历了从合同责任到侵权责任,从一般侵权责任即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的发展过程。尽管食品安全侵权责任这样一个概念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我们对食品安全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研究可以借用产品责任的思路,进行类比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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