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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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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条件下,对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该条款关键用词模糊,在学界解读时出现多种不同版本,需要运用立法解释论的方式予以细化;而其明确表达的连带责任则体现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苛责,势必对网络言论自由化产生不利影响,立法之趋向有待修正。  相似文献   

2.
高空抛物成为全社会争论的热点话题,大致源于2000年5月发生在重庆市渝中区的"烟灰缸伤人案",当时法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判决两幢楼里的22户居民对被烟灰缸砸伤的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个案例以及后来在各地发生的一些类似案例,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为这类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最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讨论了一元归责论和二元归责论。分析了公平责任原则,认为其不是归责根据的原则,只是一种赔偿范围的考量因素。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公平责任归责原则作了评析,认为对其进行适当修改更能彰显公平正义的和谐理念。  相似文献   

4.
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随着因特网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网络的全球化、虚拟化和非中心化使得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形式多样化,侵权的方式更隐蔽,其责任难以认定。在网络条件下,确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切实保护著作权的先决务件。我国学界对此问题尚有争议。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的目的归根到底是平衡和协调两个相互冲突的权利——创作者和使用者的权利。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5.
精神损害赔偿已成为现代社会对公民人身权受到损害的一项重要救济方法,《侵权责任法》第22条也已吸纳了精神损害赔偿制,而该条存在主体适用范围过窄、客体仅限于"人身利益",排除了财产权、只能在侵权之诉中适用、"严重精神损害"规定欠妥等问题。我们应该增加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请求权的主体,同时将客体增加"人格物"、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从侵权责任扩张到违约责任、完善"严重精神损害"的解释。  相似文献   

6.
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明确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包括提示规则与明知规则两种形式。对于侵权责任法的网络侵权责任,其具体实施对策应从网络侵权案件的诉讼当事人的确定、网络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网络侵权对象范围、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等方面予以实施。  相似文献   

7.
环境侵权作为侵权责任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归责原则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由于环境侵权涉及面广,正确处理这对矛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介绍了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历史发展,并从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以及赔偿与救济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进而提出完善对弱势群体尤其是受害人的环境侵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网络侵权案件的层出不穷,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侵权中的法律责任备受关注,而其前提是合理地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归责原则,本文通过分析网络侵权行为特殊性,评述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不同分类及不同侵权行为来合理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归责原则,构建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有效的平衡各网络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网络社会和谐美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不明加害人高空抛坠物侵权案件在现代城市时有发生,但《中华人们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由可能侵权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自由和法律的可预见性。国家应通过积极的事前预防等措施来履行其对于公共安全的责任,而不应过分扩大侵权法的适用,使无辜的公民承担他们无力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0.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侵权法中,其作用主要是最低限度的限制与保护利益,维持着行为自由与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无论是在德国模式还是法国模式中,公序良俗原则的作用在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中都有体现。然而,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公序良俗原则的作用难以发挥,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11.
随着网络和技术的发展,人们在享受网络信息资讯的同时,个人隐私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网络普及带来的最大困扰之一,而《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则为其提供了相应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侵权法立法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在人们行为自由和权利保护之间实现利益平衡。过错归责、自己责任和构成要件等是侵权法一般利益衡量的利益平衡机制。无过错归责、规定过错和因果关系推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是特殊利益衡量的利益平衡机制。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以分配正义理论,侧重被害人救济,扩大对人们行为自由的限制,但是它突破了既有侵权法理论对分配正义理论的适用模式,导致其所规定的责任承担没有侵权法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13.
学校对在校中小学生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但这种归责原则使学校在赔偿上加重了经济负担,因而鼓励通过保险等制度分担风险,更好地实现侵权责任法的损失填补功能。  相似文献   

14.
黄彪 《咸宁学院学报》2010,30(12):126-127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三种情形,它规定在医疗机构有这三种行为之一时即认定其存在过错,表面上看起来其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但实际上除了第一种情形是过错推定的体现外,第二、三种情形是关于举证妨碍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存在其所列的三种情形时,其过错可直接推定。这三种情形下的过错归责原则,属于过错认定还是过错推定?另外,在实务中对这一新的过错推定的适用,是作为认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的兜底条款还是对医疗机构具有全部过错的直接推定?依其他证据或鉴定结论作出的过错认定与责任划分,在第五十八条的面前是否还有意义;在第五十八条所列的第二、三种情形下,由病方提供的病历作出的法医学鉴定结论与第五十八的推定不一致时,又将如如何取舍。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有关紧急情况下的医疗知情同意之例外规定为切入点,从法律的视角探讨我国知情同意制度的现状,通过对该制度的性质分析、理论探讨,对知情同意制度之紧急例外在《侵权责任法》上的设计及相关理论进行讨论,提出了对笔者的看法及建议。  相似文献   

17.
"无过错责任说"和"严格责任说"都不能对《侵权责任法》第7条作出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无过错责任存在着定义上的逻辑矛盾等缺陷;严格责任为非理论化的简单概括,不兼容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条应当理解为包含危险责任和牵连责任在内的各种过错外责任的概括规定。危险责任以危险为归责基础,以赔偿责任换取从事特别风险活动的正当性。牵连责任则以特殊的法律连带关系为归责基础,为他人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8.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侵权责任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然而,由于第22条之规定较为原则,势必会导致司法实践的困境。就我国而言,我们应该重新界定精神损害赔偿主体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涉及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建立完善的精神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及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侵害生命权的死亡赔偿中,被扶养人的扶养费是对其丧失的扶养利益的赔偿,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固有损害主义"赔偿理论中,扶养费就是死亡赔偿金,而"继承主义"理论也并不排斥扶养费的独立存在。尤其重要的是我国不仅在理论上已经形成扶养费与死亡赔偿金并存的通论,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探索到巧妙处理两者关系的方法。因此,扶养费赔偿应该在我国死亡赔偿制度中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20.
《侵权责任法》的施行,改变了我国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格局,将过去按照《证据规定》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改变为以患者负担全部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为主,以附条件的对过错要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为辅的新举证责任分配格局,此种变化意在平衡医患双方的举证负担,但问题依旧存在:未充分考虑对患者实行必要的举证责任减轻或者缓和;过错推定的情形不够完善;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矛盾与冲突;医疗损害鉴定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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