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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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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本文从当前我国老年人犯罪的现状、特征出发,结合古今中外关于老年人犯罪的相关特点,分析老年人从宽处罚的合理性依据,寻求立法上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已有和待完善的规定,并在对我国具体国情分析的基础上,思考我们在立法之外关于老年人犯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做了较大篇幅的修改,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明确写入立法,提高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定刑、增设财产刑,设立特别累犯制度,对缓刑、减刑、假释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并对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联的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修改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等问题进行解读,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不断颁布刑法修正案来惩治犯罪,固然能弥补刑法典缺陷,保持刑法整体框架的稳定和完整,但过于频繁则有损公民的法律信仰,使法律丧失应有的权威。和谐社会应当警惕对犯罪化的过于热情,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抓大放小,建构和谐的刑事法网。  相似文献   

4.
刑法谦抑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而用其他刑罚代替措施)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预防和抗制犯罪。刑法的谦抑性具有限制机能,在现代法治社会,这是刑法应有的价值意蕴。刑法的谦抑性表现在:对于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只有在运用民事的、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抗制时,才能运用刑法手段。运用刑法手段解决社会冲突,应当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危害行为必须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其二,作为对危害行为的反应,刑罚应当具有无可避免性。一般来说,具有无效果、可替代、太昂贵三种情况之一,就说明不具备刑罚之无可避免性,此时刑法应当谦抑。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发展,刑法规范随之发生变化是必然的,但是刑法修正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不应当随意被民意影响而动摇其立法价值.回应性刑事立法旨在解决当下社会中已经发生且引发广泛关注的问题,屈从民意在刑法中作出回应的非理性立法模式.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针对近年来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包括长生疫苗问题、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性...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确定为犯罪。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对刑罚的启动应持有最为慎重的立场,此入罪规定却未坚持这一立场,以刑法的谦抑性为视角来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入罪是有违刑法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九条免除了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是对现行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的修正和完善,也是对多年来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的规范性确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免除严格限制犯罪记录的对外公开,弱化社会公众通过犯罪记录公开而对未成年人进行非规范性消极评价,在消除犯罪标签效应的同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治理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温志红 《科技资讯》2009,(14):245-245
在刑法中,针对侵犯名誉权的罪名主要有两个:诽谤罪与侮辱罪。刑法并没有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不过,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履行公务或者提供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以窃取、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因此,有人认为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未尝不可。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予以公布。这是1997年修改刑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对刑法进行的修改补充。  相似文献   

10.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一个国家为打击犯罪,从而通过刑事立法对犯罪圈进行调整的手段与表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对中国刑事立法及司法提出了更多关于“宽”的要求,同时世界范围内“非犯罪化”浪潮的兴起,是否意味着我国刑事立法也开始了“非犯罪化”趋势呢?通过对八个刑法修正案进行逐一实证分析,从而发现我国刑事立法实际是一种犯罪化与轻刑化相结合的趋势,标志着我国刑法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的转变。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做了较大篇幅的修改,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明确写入立法,提高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定刑、增设财产刑,设立特别累犯制度,对缓刑、减刑、假释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并对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联的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修改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等问题进行解读,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从弱至强的过程中,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持慎重的态度,要保护好商业秘密权利人与竞争者的合法利益。在惩罚商业秘密犯罪行为时,要充分运用刑法谦抑性原理,注重处理好倡导信息自由与自由竞争、激励创新与尊重创造、维护商业诚信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对关系,防止商业秘密刑事处罚演化为一种过分之刑、昂贵之刑、滥用之刑或无效之刑。  相似文献   

13.
刑法的谦抑精神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更是刑事司法的指导理念。量刑规范化是公正司法和法律正义的重要保障。量刑的规范化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在量刑的过程中贯彻刑法谦抑精神,通过非刑罚化和轻刑化措施,有利于实现量刑公正。量刑谦抑与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刑谦抑不是凭感情判案,不能一味追求重罪轻判,而是在刑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减轻犯罪分子的责任,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利于量刑规范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条文作出了修改、完善,但是,现行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理解和认定上的困难。《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还需要进一步界定"食品安全"的内涵,细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罪状;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其他严重情节"需要作出合理的解释,便于司法机关准确界定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现实中仍存在司法认定的困难,不能适应新的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要求。在对刑法作出新的司法解释时,要注意严密刑事法网。另外,再次修订刑法时,应当增设生产、销售妨害食品安全器具罪等罪名,拓宽食品安全犯罪的调整对象,扩大对"掺入"罪状的描述。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不仅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求,更能弥补相关理论的缺憾。应当明确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社会秩序法益可主要理解为个人生活安宁或稳定,主观罪过形式仅为故意,非法债务的认定不可脱离对高利贷的判断,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在刑法分则一般认定特征的基础上结合本罪具体行为方式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贪污贿赂犯罪作了重大修改,完善了行贿罪的罪名体系,修正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增设了贪污受贿犯罪的事后恢复条款,严格限制细化了行贿罪的从宽处罚条款,这些修改有利于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但是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仍然存在完善空间,应当在扩大贿赂对象的范围、分立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废除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修改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的时间效力问题关系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及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修正案与原刑法典之间在时间效力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由于立法的疏漏,在现行刑法框架内,这种冲突难以得到解决。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行为时法主义与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刑法修正案在时间效力上应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据此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8.
信用卡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支付凭证,由于其透支功能以及便捷性,利用信用卡透支的持卡人也越来越多,但是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因信用卡透支而身陷囹圄的案件不断攀升,由此有必要就信用卡透支刑法规制进行探讨,以减少实践中因信用卡透支行为引发的刑罚,保证刑罚的谦抑性,实现刑罚的效益。  相似文献   

19.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是以实用主义哲学与社会控制学说作为其理论的基石,以社会利益学说作为其社会控制理论思想的核心。该理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发展起来的,影响颇深。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与刑法中的刑法谦抑性这一理论的实质精神也不谋而合。在我国现阶段的法治建设中,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对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尤其是在现代化的社会进程中,以利益博弈为核心的骤变与聚合,使得犯罪组织化、多元化和复杂化等等,进一步使控制犯罪这个社会越轨行为的难度加大。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与刑法这一理论相结合正好给予了我国犯罪控制的理论指引,最终达到减少犯罪的社会控制目的。  相似文献   

20.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是以实用主义哲学与社会控制学说作为其理论的基石,以社会利益学说作为其社会控制理论思想的核心。该理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发展起来的,影响颇深。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与刑法中的刑法谦抑性这一理论的实质精神也不谋而合。在我国现阶段的法治建设中,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对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尤其是在现代化的社会进程中,以利益博弈为核心的骤变与聚合,使得犯罪组织化、多元化和复杂化等等,进一步使控制犯罪这个社会越轨行为的难度加大。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与刑法这一理论相结合正好给予了我国犯罪控制的理论指引,最终达到减少犯罪的社会控制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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