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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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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有关表见代理中的若干问题进行粗略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2.
论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立法中规范的一种制度,弥补和完善了民事代理制度中的漏洞。它对于保护善意的第三人,促进交易的迅捷和保护交易的稳定具有积极的法律价值和意义.但表见代理制度条款过于简单,难免造成实践中的操作困难,由于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文中还简要论述了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的异同点。针对我国表见代理制度中的一些问题,文章最后论述了相对人的选择权问题,以期对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合同法的颁布,使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真正的确立下来。但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界定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故学者对表见代理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给司法决断带来了困惑。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分析,探讨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的颁布,使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真正的确立下来。但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界定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故学者对表见代理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给司法决断带来了困惑。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分析,探讨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5.
代理制度作为民商法的基本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表见代理制度作在代理制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我国目前法律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存在缺陷。本文通过表见代理制度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方面的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表见代理     
宋涛 《泰山学院学报》2003,25(5):101-103
我国《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第66条第1款规定只是具备了表见代理制度的雏形,《合同法》第49条正式在立法上确认了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但分析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概念,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对表见代理制度仍有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表见代理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维护和协调个人财产的静态安全和社会动态的交易安全,它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然而,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立法上存在缺陷。我们应完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同时理性地赋予善意相对人有限的选择权,以确保交易的安全与秩序;就表见代理的立法体制而言,"概括式+列举式"模式是较优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从表见代理制度的历史考察为切入点,检讨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价值取向。全面剖析了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三种学说的优点及缺陷,提出了我国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从四个方面来把握我国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人无代理权;第二,行为人有被授予代理的表象;第三,本人行为致授权表象;第四,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以期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表见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9.
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因《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文字表述过于简略,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表见代理的适用已有不当扩大的倾向。文章从理论和实践角度阐述了以本人有过错为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分析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阐明了表见代理的构成不以被代理人具有过错为必要要件的理由,论述了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表见代理的类型及现实表现。  相似文献   

11.
分析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效力 ,以期有助于  立法活动  相似文献   

12.
表见代理的认定一直困扰着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从基本性质、构成要件、法律关系、举证责任等方面对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对表见代理的法律概念和制度进行了研究,并以无权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为参照,揭示表见代理的核心概念和基本性质,从而分析其构成要件和法律关系,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表见代理制度是我国民法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制度。我国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与无权代理相比,表见代理具有三个特征。表见代理在广义上属于无权代理的范畴,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授权表示型、权限逾越型和权限延续型。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认定为表见代理,该行为的后果应当由本人承担。在司法实践中表见代理的认定是个重点,也是个难点,要避免出现偏差,只有正确地认定表见代理,才能有效地保障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4.
表见代理作为《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理论,已经越来越多地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文章首先介绍了表见代理的两种主要学说,阐述了其构成要件,然后指出了表见代理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5.
论表见代理制度的法律价值和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新<合同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在我国完整地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尽管如此,我国学术界对表见代理的法律价值、理论基础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分歧.本文结合两大法系表见代理制度与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现有理论研究成果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6.
表间代理在复杂的民事代理制度中自现代民法以来一直在代理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自市场经济逐步确立以来对表间代理的研究也逐渐深入。而本文则希望从理论分析的角度着重来对表间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和效力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7.
论表见代理     
代理制度依据代理人有无代理权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而无权代理在我国学界又分为两种,其一为表见代理,其二为除表见代理以外的其他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有关表见代理的认定问题一直是代理制度研究中争议甚多、在司法实践中又急需解决的问题。从表见代理的概念入手,剖析其的价值取向以及构成要件并对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善意取得制度传统上是动产的善意取得,不动产是否适用多受非议。但是,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是行得通的。占有是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是不动产的公示方法,动产善意取得的无权处分人是占有人,相对应不动产而言,其无权处分人应为登记人,善意第三人出于对登记的信赖,从登记人处通过法定方法取得不动产,自应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对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在理论和立法上经历了从否定到承认的过程,《物权法》第106条明文规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9.
浅议表见代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表见代理本是一种无权代理,但却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后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充分保护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本文从表见代理的概念、发展概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简要分析了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20.
婚姻法第46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它赋予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完善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体系,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很大意义。但是该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得过于笼统,在涉及实务适用中出现一些问题,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鉴于此,有必要对这种制度相关问题作一些深入探讨,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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