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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学大观园》2004,(12):47-48
在中国,UFO研究是一幅横亘古今的历史长卷,现在我们可以确信的是,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记录不明飞行物现象的国家之一。除民间传说外,大量有关不明飞行物的记载散见在各种古籍中。苏东坡曾经遭遇UFO吗早在三四千年前,我国就有“飞车”的传说,以后又有“赤龙”、“车轮”、“瓮”、“盂”等酷似现代目击者对此种现象的描述或比喻。除了民间的传说外,在古籍中也有大量的记载,如《庄子》、《拾遗篇》、《梦溪笔谈》、《御撰通鉴纲目》、《二十四史》、《山海经》等。此外在许多地方志中,对这类奇闻异象有极为丰富的实录,在湖北松滋县志中更记录…  相似文献   

2.
“市”最初叫做“市井”,是买卖货物的场所。《国语》有“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之说。《汉书》有“商相与语财利于市井”的句子。《史记》也有“政乃市井之人”的记载。为什么叫做“市井”呢?据《管子》云:“立市必四方,若造井之制,故日市井。”当然,古籍中关于“市井”的释义还有很多,如《汉书》颜注说,“市,交易之处;井,共汲之所”。《风俗通》所收俗说,“市井,谓至市者当于井上洗濯其物香洁”。  相似文献   

3.
《现代汉语词典》列有“船舱”、“船舷”,也列有“艏”、“艉”,虽然没有“舯”,但《辞海》中列有,《航海科技名词》、《船舶工程名词》中都有,电脑字库里也有,按照构词法,“船艏”、“船艉”、“船舯”也是合乎逻辑的。媒体也是这么理解这么使用的,如《新商报》2003年4月1日载,“新华社深圳3月31日电……两艘外籍油船在进行原油过驳时发生爆炸起火,  相似文献   

4.
新春福趣     
新春佳节,在我国城乡特别是广大农村,家家户户都喜欢在屋门、窗、箱柜,粮囤等地方贴上大大小小的“福”字,以示“迎春接福”之意。据《说文》解释:“福,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之谓备。”“福”字的广义就是幸福,它是祸的反义词。《老子》:“福兮祸之所伏”,《韩非子》卷上:  相似文献   

5.
谈“仪”     
古代称“仪”之物甚少 ,现在就多了 ,今后《墨子》“备高临“篇有 :“备高临以连弩之车~~位木柱 ,也用于临时插在水底的拴船竹竿。里也有一条 ,但被不懂的清朝校注家点破了句读 ,令人不解。拙作《天人古义》有说。其实早自沈括似已不知弩的表尺叫“仪”了 ,他的书《梦溪笔谈》提到出土的射仪 ,他只叫做“望山”。仪与表的差别多在抽象扩展方面 ,称呼具有典型、标准、规范等特性的人、物或事多用“仪” ,少用“表” ,计测器物的复杂者称“仪”不称“表”。此事可能与古天文仪器名有关。较明确的测天之仪首记于西汉成书的《周髀》 ,就是立竿测…  相似文献   

6.
时间是十分重要的基本物理量。从科学的角度讨论古人所持有的时间观念,是科学思想史必不可少的研究内容。一、关于时间的定义我国古代对时间概念的探索,早在先秦时期即已开始。《管子》一书中有《宙合》篇,西汉刘向释篇名曰:“古往今来曰宙也。”这里“宙合”的“宙”,即指抽象意义的时间。  相似文献   

7.
语言文字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为了使用和推广规范汉字,我国政府以及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先后颁布了多项规定,如《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化字总表》(1986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1992年)等。为了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间科学技术交流的需要,科技名词也应该规范化和统一。为此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简称“全国名词委”)已公布了数十个学科的规范科技名词。规范汉字和规范科技名词均具有权威性,我们都应该按照要求,认真使用。但是,在规范科技名词的使用中,我们发现个别规范汉字与规范科技名词之间存在某些矛盾。如全国名词委公布的《人体解剖学名词》中的“内眦”用了异体字“眥”。上书“趾”中的“”字和《医学名词》(第4册)中“癫”的“”字,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都没有收录。有的权威性工具书中的科技名词也不规范。如《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还在推荐使用“植物性神经”(正确的应叫“自主神经”)等不规范科技名词。尽管这些问题不是很多,还是应该引起重视,给以认真对待和分析,并尽快合理解决。在此,我们谈几点看法。一、从事规范科技名词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有关语文知识在不影响科学概念和内涵的前提下,科技名词的规范化完全应该执行我国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颁布的各项有关语言文字规定,服从和统一于规范汉字。但是,全国名词委公布的《人体解剖学名词》用了“内眥”,其“眥”字为30多年前已经淘汰的异体字,显然应该改为“内眦”。[1]像这样的差错可能反映了参加审定规范科技名词的个别专家和编校人员对有关的语文知识还不够精通,因而未能正确使用。规范汉字是所有科技编辑及从事术语工作的专家必须掌握的基本功,有了非常扎实的基本功,才可能在工作中尽量减少差错。另外,在审定规范科技名词中如能聘请语文方面的专家参加某些环节的工作,可能有利于更加严格地把好文字关,确保其高质量和高水平。二、规范科技名词应与规范汉字的调整保持一致1988年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将15个过去作为异体字的改为规范汉字,其中包括“骼”和“黏”字。那么,相关的科技名词应作相应更改。某些权威性工具书如《辞海》、《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解剖学》及《中国医学百科全书·生理学》中使用的“骨胳”,今后完全应该改用“骨骼”。《人体解剖学名词》就是用的“骨骼”。[2]由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黏”作为异体字,故过去在表达“黏”的概念时均用“粘”(nián)字代替,常用的如“粘膜”、“粘液”等。既然“黏”字已成为规范汉字,现在该用“黏”字表达的科技名词就不应该再用“粘”字了。[3]“粘”字有2个读音(nián和zhān)、4个义项,若再以“粘”代替“黏”字,不仅名不符义,易造成概念混淆,而且读音也感到很不方便。所以,现今沿用的“粘膜”、“粘液”均应修改为“黏膜”、“黏液”,以与规范汉字保持统一。此外,对同一生物组织结构,全国名词委公布的《生理学名词》订名为“髓袢”,而《组织学名词》却订名为“髓襻”。按《现代汉语词典》,“袢”同“襻”。既然如此,上述两个学科应协商共同选用其中的一个名词。[4]三、汉字规范化也要适应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新事物、新概念、新名词不断涌现。汉语在科技名词的创造上具有极大的潜力,它能表达深刻的哲理性思想,反映和传播各种精细微妙的知识。由于有关规范汉字的若干规定多数是10~30年前制定的,在当时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下,规范汉字在组构和表达科技名词方面,难免与目前有不协调或欠妥当之处。如神经病学名词“癫痫”与“癫”的应用问题,“”(jiān)与“痫”(xián)字读音不同,但两者的释义无大的区别。50年代及60年代初期,多数医学专业书采用“癫”,以后又多用“癫痫”。但人们的口语中一直习惯使用“癫”。1995年,全国名词委神经病学名词审定组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慎重的研究,将“癫”作为规范名词,使其文字读音与口语相一致。又如“趾”与“拇指”为两个不同概念的名词,在人体解剖结构中“”属足部,“拇”为手部。在《辞海》、《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中均收有“”字;《中国大百科全书·现代医学》及《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解剖学)中分别录用“趾”及“拇指”作为两个名词;全国名词委公布的《人体解剖学名词》也分别有“趾”与“拇指”,还列出“长屈肌”和“拇长屈肌”等对应的肌肉名词。可见,“趾”与“拇指”是结构、功能和概念都不相同的两个名词,绝不能混为一谈。但是,《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未收录“”和“”字,甚至计算机汉语字库中也没有“”、“”字,使规范汉字和规范科技名词的使用中又产生了矛盾。因此我们认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也应不断作适当的增补和修改,以适应各种特殊情况,有利于规范汉字与规范科技名词更好地协调和统一。四、权威性工具书应带头使用规范科技名词我们在查阅权威性工具书时,发现其中有不少科技名词不规范。仍以《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为例。该书是1996年出版的,其中的“蹠骨”应为“跖骨”;该书将规范名词“自主神经”作为不推荐使用的名词,而相应的不规范名词“植物性神经”却作为词目;在“神经系统”的释文中用了“神经原”这一不规范名词,这里的“原”应该是“元”;它还将完全不同概念的“毛细管”与“毛细血管”两个名词混为一谈,更是不应该了。权威性工具书代表了我国的文化和学术水平,其社会影响极为广泛,在推广使用规范科技名词方面理应率先垂范,语言文字类工具书在涉及到科技名词时也应如此。《辞海》(1999年版)在修订时对科技词条进行了严格把关。先由从事该领域工作的有相当造诣的专家撰稿,再经过复审,最后由分科副主编,即该领域里既精通业务知识又擅长文字的权威三审,从而保证了高质量,也使科技名词规范化做得较好。这一做法值得推广。  相似文献   

8.
喜欢诗词的人 ,对《诗经·巧言》一诗并不陌生 ,其中有“为犹将多 ,尔居徒几何”之句 ;《左传》一书也有“靖诸内而败诸外 ,所获几何”的句子 ;至于曹操的“对酒当歌 ,人生几何”更为大家所熟悉。显然 ,上述诸书中的“几何”应解释为“多少”或“若干”。在汉语语汇中 ,“几何”除上述解释外 ,还有另一种解释 ,即 :研究物体形状、大小与位置间相互关系的数学 ,称为几何学 ,简称几何。谈到几何 ,不能不提及欧几里得。欧几里得 (公元前 330~前 2 75)是古希腊数学家 ,他在公元前 30 0年编写的《几何原本》 ,至今仍被视为学习几何的标准课本 ,…  相似文献   

9.
Greenwich原是英国首都伦敦东南郊的一个小镇,现在是大伦敦的一个区。它的著名于世主要是因为1675年在此地建造了英国皇家天文台;1884年国际经度会议又选定通过此天文台的子午线作为计量时间和地理经度的起点。因此,它除了是地名以外,还经常与某些天文学、地理学或大地测量学的术语共同组成专业科技名词,例如:~meantime,~meridian等。目前,我国对于Greenwich的音译存在着“格林威治”和“格林尼治”两种不同的译法。根据统一译名的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这个分歧?本文试从“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这两个原则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几种可能解决这个分歧的方案进行比较,希望引起各方面的专家共同参加讨论。一、从“名从主人”方面考虑“格林威治”是我国较早的译法,根据我们不完全的查考,早在1924年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外地名辞典》(丁察盒、葛绥成编辑)中就采用这个译名。该书的前言指出:“我国地名辞典向无专书,研究地理者殊鲜参考之善本。……外国地名译音至为纷纠,本书悉以习见之译音以为标准”。可见在当时“格林威治”已是较普遍的译法。“格林尼治”则出现于新中国成立之后,1952年由商务印局馆出版的原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天文学名词》中就采用这种译法。这两种译法的区别在于原词中的第六个字母“W”是否发音。1982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外国地名语源词典》(邵献图、周定国等编)在“格林威治”条目中有如下说明:“其名称在英语中意为绿色的村镇。……由于读音变化,Greenwich中的w在现代英语中不发音,故中国天文学界译为格林尼治。”又1984年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对Greenwich的汉译名也采用“格林尼治”。由此可见,我国的地名学家以及英国的语言学家都认为“格林尼治”更符合于现代英语的发音,因此也更符合“名从主人”的译音的原则。有一种意见指出,在国外出版的英语词典中对于Greenwich的注音实际上也有“w”发音或不发音两种情况,经查考确有此事。1976年出版的“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对于Greenwich就指出了两种“w”发音的情况,一是指某些英国以外称为Greenwich的地名,二是指某些不熟悉当地发音规律的人对Greenwich地名的读法。1963年出版的“Webster's Geographi-cal Dictionary”还具体列出了某些“w”发音的Greenwich地名,它们都是一些极为偏辟的地方,例如美国纽约州东部的小村或南极洲的小岛等。但是,在我们所查考的各种英语词典中,没有发现一处指出英国伦敦的Greenwich中的“w”是发音的。二、从“约定俗成”方面考虑有一种意见认为,“格林尼治”虽然比“格林威治”译得更确切,但是后者在我国已经约定俗成,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大可能再改变它。但是根据我们不完全的统计,在我国目前的各种科技词书中,采用这两种译法的都各有一大批。为了简化,下面只列出部分书名及其出版年代和出版社名。1、采用“格林威治”的词书主要有:《世界地名译名手册》(1976,商务印书馆)《外国地名译名手册》(1981,商务印书馆)《英汉现代科技词汇》(1982,上海科技出版社)《英汉工程技术词汇》(1976,国防工业出版社)《英汉航空与空间技术辞典》(1976,国防工业出版社)《英汉火箭技术辞典》(1963,国防工业出版社)《英汉空间电子学词汇》(1981,科学出版社)《英汉无线电电子学词汇》(1981,科学出版社)《英汉地球物理探矿词典》(1978,地质出版社)2、采用“格林尼治”的词书主要有:《物理学词典》(1979-1981,原子能出版社)《英汉天文学词汇》(1986,科学出版社)《英汉自然地理学词汇》(1976,科学出版社)《英汉测绘词汇》(1978,测绘出版社)《测绘词典》(1981,上海辞书出版社)《英汉气象学词汇》(1974,科学出版社)《英汉空间物理学词汇》(1981,科学出版社)《英汉航海词典》(1980,人民交通版出社)《英汉水文学词汇》(1985,科学出版社)《英汉海洋学词汇》(1977,科学出版社)《英汉常用地质学词汇》(1984,科学出版社)《宇宙航行学辞典》(1976,国防工业出版社)《英汉科技词汇大全》(1983,科普出版社)《英汉综合地震学和地球物理学词汇》(1983,科学出版社)《简明天文学词典》(1986,上海辞书出版社)以上的统计是十分粗略的,只是为了说明“格林威治”和“格林尼治”目前各自有其习用的学科领域;大致上地名学界和工程科学界习惯用前者,基础自然科学界则习惯用后者。如果要考虑“约定俗成”的话,两者似乎只存在着”俗成”的时间长短和范围大小的差别。约定俗成的又一实例是我国出版的《天文年历》至少从1961年度起,《中国天文年历》从1969年至今都始终采用格林尼治。三、解决分歧的方案根据统一译名的要求,不外乎根据某个原则对两种译法作出选择其一的决定。问题是哪一条原则更合理。而更重要的是最好能找到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合理方案。下面试对几种可能的方案进行比较。1、统一于“格林威治”有一种意见认为,既然Greenwich是个地名,因此应统一采用中国地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译名,即格林威治。这种意见所依据的原则是“统一比准确更为重要”;换句话说,也就是既已约定俗成就不必再改了。这种说法对于某些具体的例子是合理的,例如对苏联首都的译名“莫斯科”不必硬性更改为“莫斯克瓦”。但是对于Greenwich这个地名来说却欠妥当。正如第一节所分析,“格林尼治”是比较确切的译法,第二节的统计又告诉我们它已为相当的学科领域所采用。如果硬要取消“格林尼治”,等于要求这些学科放弃已经沿用的比较确切的译法重新使用一个不太确切的译法。这样做似乎不符合于我国自然科学名词应该逐步规范化的总趋势。这里让我们附带了解一下我国地名译音的总原则。根据我们不完全的查考,现把有关规定抄录如下。1959年国家测绘总局地名译音委员会曾拟定了《用汉字翻译外国地名的一般原则(草案)》(载<测绘通报>1959年第9期)其中第二条规定是:“以‘名从主人’为基本原则,以‘约定俗成’为例外”。1981年中国地名委员会编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中附有《外国地名汉字译写通则》,其中第二条规定是:“外国地名的译写应以音译为主,力求准确和规范化,并适当照顾习惯译名”。由此可见,地名的译名并不囿于“约定俗成”,它也有逐步规范化的趋势。2、统一于“格林尼治”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格林尼治”比“格林威治”更为确切,就应该放弃后者统一于前者。这种意见所依据的原则是“向准确的方向统一”,我们原则上同意这种意见。这样做不但有利于汉语与外语自然科学名词的对照,也有利于将来用汉语拼音来表达外国专名,如果大家都同意这样做的话,我们希望先从自然科学著作开始实行,例如Greenwich mean time和Greenwich meridian统一译为格林尼治平时和格林尼治子午线。因为与此直接有关的学科已经一直是这样用的,只要相邻学科也这样用就可以达到统一的目的。但是考虑到Greenwich作为地名牵涉到政治、经济、外交、新闻等领域,要更改译名可能还有一定的技术问题,我们提出另一种方案供有关专家考虑。3、暂时并存,逐步向“格林尼治”靠扰这里所谓“暂时并存”是指在词书中将Greenwich的两种译名并列,这种做法目前实际上已经存在。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卷》,1980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地名辞典》和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新英汉词典》对Greenwich的汉译都是表达为“格林威治(或译格林尼治)”。如果大家都认为“格林尼治”是较确切的译法的话,某些过去采用“格林威治”的词书可以用如下的表达作为过渡,即“格林尼治曾译格林威治”。各类词书往往能引导人们正确地应用名词,经过时间的推移,新的译法就会逐渐被大家所接受。这种方案我们还可以在我国出版的地名手册中找到类似的例子。迄今我国对美国两个州的译名尚未统一,它们是Iowa和Michigan。1960年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外国地名手册》中其汉译名分别取为“衣阿华<艾奥华>”和“密执安<密歇根>”。197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世界地名译名手册《(辛华编)则直接取为“衣阿华”和“密执安”1985年中国地名委员会编的《美国地名译名手册》(商务)则已改为“艾奥瓦<衣阿华>”和“密歇根<密执安>”。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艾奥瓦”和“密歇根”无疑是最确切的译法,而“衣阿华”和“密执安”却是我国的传统译法,目前我们还经常在报刊杂志上见到。从地名手册对这两个州的译音表达的变化,也许可以找到由“格林威治”转化到“格林尼治”的途径。我们既非语言学家更非地名学家,以上意见恐有不当之处,望有关专家指正。〔编者注〕: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天文学名词》中Greenwich已定为“格林尼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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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对居住环境和生存环境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先从他们选择住宅建筑上来看,就知道他们对环境卫生的重视了.《释名》说“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博物志》上也说:“居无近绝溪、群冢、狐蛊之所,近此则死气阴匿之处也.”古人在建造房屋前,都要看周围的环境有没有被污染,符不符合卫生条件.其次对水源也非常重视,自古中国就有句老话,叫“千里不唾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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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过解读《物理学》、《工具论》、《形而上学》等著作,梳理出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划界观。这既是对劳丹观点的深化和修正,也是我们试图揭示有关科学划界问题在其认识发展史上既存的某种“神圣的思想链条”之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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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探讨“炭”与“碳”的渊源和区别,并提出使用范围和正确使用的方法。“炭”与“碳”二字,一个不带“石”旁,一个带“石”旁,显而易见其字的结构是不同的。目前在一些科技文献中,“炭”与“碳”有时混用,意思表达不清,甚至产生误解。“炭”与“碳”到底有什么区别,如何才能正确使用呢?首先应弄清两字的渊源和原义,再考虑实际使用情况及习惯,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区分原则。一、“炭”字的来源和原义“炭”字,从东汉许慎著的《说文解字》,到《康熙字典》及至近代的《辞源》、《辞海》等经典词典上均有此字。它的第一项字义是“木炭”。《说文解字》[1]中说:“炭,烧木余也。”用白话文来说,是烧木不尽之余,即木炭。且《说文解字》上说炭“从火”,《康熙字典》和《辞源》均将炭字放在“火”部,可能是考虑有烧木之意。《周礼·月令》道[2]:“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本草纲目》谈到:“煎药焙火宜用麸炭。”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著名诗篇《卖炭翁》的第一句就是,“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明白地指出炭是薪材烧成的。“炭”的第二项字义是“石炭”,即煤。《正字通》[2]上说:“石炭,即今西北所烧之煤。”《前汉·地理志》也谈到:“豫章郡出石可燃为薪。”以上都表明石炭即煤。日语中的汉字“石炭”也是指煤[3],大概是我国古代汉语传入日本所遗留下来的。“炭”的第三项字义是近代对炭素材料及制品的总称,如焦炭、炭砖、炭糊等等。此外,在古代《玉篇》中有:“炭,火也。”《孟子》(公孙丑)上:“炭,墨也。”在汉代还有以“炭”为姓的。二、“碳”字的来源与原义《说文解字》、《康熙字典》及《辞源》上均无“碳”字,只有《辞海》[4]和《现代汉语词典》[5]才有“碳”字,可见“碳”字是近代才创造出来的。现代汉字比古代的多。我国的汉字是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创造出来的。新创造的字,只要流行开来,大家认可,就逐渐定型。化学上很多字就是本世纪20年代创造出来的。那么“碳”字到底是什么时候创造出来的呢?我国翻译西方近代化学著作,始自近代化学先驱和杰出的开拓者——徐寿[4](1818~1884,江苏无锡人),他与英国人John Fryer(付兰雅,1839~1928)合作,介绍和翻译了《化学鉴原》(六卷,1871年刊)。与此同时,广州博济医院美国医师嘉约翰(Kerr John Gla)和中国学者何了然也合译了此书,书名为《化学初阶》(共四卷,1870年刊)。当时已知的64种元素的名称,《化学鉴原》与《化学初阶》的译法基本相同。金属元素都加“金”旁,如锂、镁、锰等;非金属元素有加“石”旁的,也有不加“石”旁的。如“磷”,两书均译为“燐”;“硅”,《化学鉴原》译为“矽”,《化学初阶》则译为“玻”。对于“C元素”两书都译为“炭”。可见当时还未采用石旁的“碳”。到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开始出现带石旁的“碳”字。如《王云五大词典》[6](1930)就收录了这个“碳”字,但指明其唯一意义是符号为“C元素”的名称。其所附的中英文名词对照表中,在“carbon”下只注明“炭质”一义,即“炭原质”(C元素)。1932年11月26日,当时的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化学命名原则》[7],其第七条把已通行的化学元素的订名原则加以总结,规定为:“元素之名,各以一字表之,在寻常状况下为气态者,从气;为液态者,从水;金属元素之为固态者,从金;非金属元素为固态者,从石。”其所附元素表把第6号元素C第一次正式订名为“碳”。1979年出版的《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在“碳”字字条下明确指出“碳”是一种化学元素,没有其他解释。1980年中国化学学会颁布的《无机化学命名原则》和《有机化学命名原则》[8]上规定,“碳”就是C元素。综上所述,“碳”字是本世纪初西方近代化学传入我国,翻译家翻译时创造出来并流行的,1932年颁布的《化学命名原则》正式确定C元素用“碳”字表示。三、“炭”和“碳”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混乱的原因由于古代汉语中就有“炭”字,此字的使用没有疑义。当西方化学传入我国后,由于“碳”与“炭”两字字义有所区别,因而出现了使用是否正确的问题。在经典词典中,除《说文解字》、《康熙字典》、《辞源》上只有“炭”字,没有“碳”字外,《辞海》、《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炭”和“碳”的字义都说得很明确。《英汉牛津大词典》、《英汉化学化工词汇》、《英汉科技大词天》、《俄汉词汇》等工具书中,对“炭”与“碳”的使用基本上是正确的。如《英汉化学化工词汇》[8]中,含有“碳”和“炭”的词条有200多条,其中关于元素C的条目,都用带石旁的“碳”,如碳环、碳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化硅、碳化钙……等。关于“炭”的条目,如木质炭(carbolignius)、炭黑(carbon black)、活性炭(activated carbon)、炭砖(carbon brick)、炭精棒(carbon stick)等等。但有少数是用错了的,如碳纤维(应为炭纤维)、碳灯丝(应为炭灯丝)等。目前科技文献中,特别是炭素行业的资料中,对“碳”与“炭”使用比较混乱。究其原因:第一是国家对科技名词的定义及使用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做得不够。1932年颁布的《化学命名原则》和1980年颁布的《无机化学命名原则》只规范了“碳”表示C元素,国家对“炭”与“碳”的定义和区别,及使用范围与方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第二是科技人员在使用“碳”和“炭”字时,态度不够严谨,没有深究它们的区别,而习惯成自然地随便使用。甚至有些科技人员误以为“碳”与“炭”没有区别,可以互用。第三是翻译人员的疏忽和粗心,按文而译,将国外科技资料中“炭”与“碳”的混淆引了进来。第四是刊物编辑没有把好关,给“炭”与“碳”的混用起了传播作用,更加剧了它们的混用。四、“炭”与“碳”的区别关于“炭”与“碳”的区别,由前述可知:(1)从本义上看,“炭”最初的本义是木炭、煤,它是物质的名称。而“碳”字被创造出来是表示元素周期表中的第6号元素(C),它是元素名称。(2)“炭”所指的物质是混合物,如木炭、焦炭、煤炭、炭黑、炭纤维等,它们的成分中除C原子外,还有别的物质。而“碳”所指的物质是C元素的单质或化合物。如碳的同位素碳12、碳13、碳14;碳的同素异构体金刚石、石墨和卡宾碳;碳的化合物,碳化硅、碳化钙等。此外,自1985年以来发现的C60、C70[9],均可称为“碳”。(3)“碳”是在化学名词中使用。凡是与碳元素、碳原子有关的词语应用“碳”字,如碳键、碳链、碳氢比、碳化镁等。而“炭”是在工程及材料的技术术语中使用。凡是与炭石墨材料和生产工程有关的词语,一律用不带石旁的“炭”字。五、建议鉴于目前科技界、特别是炭素行业,对“炭”与“碳”的字义弄不清,使用混乱的现实,建议国家科技有关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讨论并制定出一个文件,给“碳”与“炭”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指出其区别和使用范围,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把有关“碳”和“炭”的名词及技术术语的词条确立下来。以便科技人员有章可依。同时希望科技人员、翻译、编辑均应遵守文件精神,正确使用规范的“炭”与“碳”字的名词和技术术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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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名词“证”、“症”、“征”的混乱使用,一直困扰着学术界、出版界。本文拟从辞源学和中西医学概念等方面,对“证”、“症”、“征”及其相关的字、词进行探析,从其词义演变,以及当今对其概念的界定,来统一、规范它们的使用。不当之处,敬请指正。一、证(証、證)、证候现在使用的规范字“证”,来源于古代的两个汉字“証”和“證”。“証”的本义是谏正。汉·许慎撰《说文解字》:“証,谏也。从言正声,读若正月。谏,証也。从言柬声。”[1]可见“証”与“谏”互训,在最初并无病象的意义。那么,古代表达病象意义用哪个字呢?经查阅有关资料,发现古代用“證”字。《说文解字》:“證,告也。从言登声。”[1]《辞源》载“證”:“zhèng 诸应切,去,證韵,照。”[2]概括为五个义项:①证实,证验。②谏。③法则。④证据,根据。⑤病况。通“症”。并举例说明当时“證”与“症”通假。如《列子·周穆王》载:“其父之鲁,过陈,遇老聃,因告其子之證。”这里的“證”是病人告之的病情,即现在所说的症状。后来“證”被俗称为“証”,从而赋予“証”的病象意义。如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今俗以証为證验字,遂改。”[1]中医古籍较早记载“證”的有成书于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其《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载:“病有远近,證有中外。”[3]现存汉·张仲景《伤寒论》大多数章节以“××病脉證并治”为题讨论外感病的诊治。同时,自古以来,“证”(証、證)与“症”在大量中医文献中时常混用。如《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證并治上》载:“观其脉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4],第一个“證”与脉连用,意指病人的脉象与症状,应用“症”而借用为“證”,而第二个“證”即今所指之“证”。又如清·唐容川著《血症论》,观其内容,主要讨论各种出血类疾病,而不单指出血的症状。因而,此“血症”应为“血证”,应用“证”而借用为“症”。随着中医学术的发展,学术界对“症”与“证”辨析越来越清楚。现代中医学家为了适应现代中医教育的需要,在编写中医学教材时,将“辨证论治”作为中医学基本特点之一,予以高度重视。研究者发现,中医辨证论治的思想在奠基性医著《黄帝内经》已经孕育,自汉·张仲景以降,古代中医学家已经发明了六经辨证、八纲辨证、脏腑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经络辨证等方法。而明确提出“辨证论治”一词的是清·章虚谷的《医门棒喝》。与“辨证论治”近义的词,在明·周慎斋《慎斋遗书》则记作“辨证施治”。而“辨证”一词可能还要早。虽然宋·张杲《医说》所载“辩证”,并不是“辨证”,但从内容看,还是“辨证”。症是症状的简称,是病人自我的不良感觉,往往是对单个病状的描述,如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症状可以出现在不同的疾病中,感冒有发热,痢疾有发热,中风也可以有发热。感冒、痢疾、中风,中西医都认为是疾病。而中医提出“证”的概念,是非常独特的一个概念,是西医所没有的概念。因为在中医看来,只知道病人患什么病还不够,还必须在病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明属于什么证。不同的证,它的治法方药是不同的。只有辨明了证,方能确定治法,并组方用药。譬如,感冒,中医还要辨明属于风寒感冒证、风热感冒证等等。“证”对于中医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何为“证”?学术界众说纷纭。一般认为,证是在疾病过程中一定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病势及机体抗病功能等本质变化的概括。证概念的内涵,随着学术的发展还在不断地变化。有人认为,证不仅有疾病之证,还有健康之证,因而有辨证论治,也有辨证养生。“证”字还用于“适应证”、“禁忌证”等名词的组合。适应证、禁忌证有病理的概念,亦有生理的概念,所以使用“适应证”、“禁忌证”比“适应症”、“禁忌症”、“适应征”、“禁忌征”更准确。“适应证”,《辞海》释为:“适合于采用某种治疗措施的疾病或情况。如痈发展成脓肿,应行切开术,脓肿开成为切开的适应证;奎宁治疗疟疾的急性发作有效,疟疾的急性发作即为奎宁的适应证。”[5]“禁忌证”,《辞海》释为:“禁忌证:适应证的反义词。指不适宜于采用某种治疗措施或采用后反而有害的疾病或情况。如痈未化脓即行切开,不但不能治愈,反而可造成败血症,未化脓的痈即为切开的禁忌证。另如属实热性的病证,为用温补药的禁忌证;属虚寒性的病证,为用寒凉药的禁忌证等。”[5]其释义只讲治疗措施,有些局限。如果补充预防保健的含义,就更加全面了。同时必须指出,“适应证”、“禁忌证”名词对中西医学都适用。“证”与“证候”的使用也很混乱,这与两者概念界定不清有关。而“证候”又需与古代“證候”、“症候”、“徵候”等词作辨析。“證候”一词,见于两晋南北朝文献。晋代指可以验证的天象。如《晋书·天文志上》:“度历象昏明之證候。”南北朝还指症状。如梁·陶弘景《肘后百一方·序》:“撰效验方五卷,具论诸病證候,因药变通。”[2]“症候”一词,《辞源》释:“病情,病象。”[2]并引宋·李昴英《文溪集》:“事事挂漏,色色穷空,症候转危,景象愈蹙。”又引明·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大抵忘己逐物,虚内事外,是近来学者时行症候。”“徵候”,《辞海》云“犹征兆。将要发生某种情况而预显的迹象。”并非专指疾病征象。[5]“证候”作为中医学名词,《辞海》释为:“指患病时出现的互有联系的一组症状。见陶弘景《肘后百一方·序》。可反映疾病的原因和病理变化,了解疾病的部位(如表证、里证)、正气和病邪的盛衰(如虚证、实证)、疾病的性质(如寒证、热证)、病机的变化(如闭证、脱证)等。辨别不同证候,是诊断疾病的重要方法。”[5]在中医学术界,对证候的概念,有两种代表性的看法:一种为:证是证候的简称,两者内涵相同;另一种为:证候是证的外候。证是疾病的本质,证候是疾病的外在表现,即在疾病过程中一定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病势及机体抗病功能等本质变化有机联系的反应状态,表现为临床可被观察到的症状与体征等。如风寒感冒证的外在表现为发热、恶寒重、无汗、脉浮紧等一组症状及体征,这组症状及体征即为风寒感冒的证候。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对重要的概念做出分化,并对其内涵加以界定,是必要的。因此,后一种看法今后可以作为规范名词来使用。因为西医没有证的概念,所以证的英译也一直有不同的译法,常见的有syndrome,pattern。《多兰医学词典》(Dorland’s Illustrated Medical Dictionary)载syndrome:a set of symptoms which occur together;the sum of signs of any morbid state;a symptom complex.In genetics,a pattern of multiple malformations thought to be pathogenetically related.[6](同时出现的一组症状,任一疾病的征候总和;症状复合。在遗传学方面,认为是在发病学上相关的多个畸形。)西医传入中国后,syndrome译为“综合征”。英文中没有证对应词,因此由pattern引申而来。pattern:《多兰医学词典》有一种释义为:a characteristic set of traits or actions,as behavior pattern.[6](一套品格或动作的特征,如行为模式。)英国著名中医翻译学者Nigel Wiseman认为英文里没有“证”的对应词,pattern可用来表达一组症状和体征,同时也可用syndrome。美国著名中医学者Dan Bensky也如此译。他们对证、证候没作区别,一般两者混用。根据前面对“证”、“证候”的界定,“证候”可译为syndrome。“证”可译为pattern。当然,由于“证”、“证候”两个名词表述了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指本质,一指现象,在具体使用时,应由语境来确定。二、症(癥)现在的“症”字有两个读音:症状之“症”读zhèng;症瘕之“症”读zhēng。症(zhèng):指疾病的表现。《说文解字》未见此字,在古代常用“證”字来表达。如《辞源》释为:“病徵。古皆作‘證’。”[3]《辞海》释为:“疾病的症候情况。如重症、对症下药。”[5]“症”是症状的简称。“症状”,《辞海》释为:“病人患病时所发生的异常感觉。如患感冒时的发热、喉痛、头痛、食欲减退等。广义的还包括‘体征’。”[5]《多兰医学词典》载symptom一词,释为:“any subjective evidence of disease or of a patient’s condition,i.e.,such evidence as perceived by the patient;a noticeable change in patient’s condition indicative of some bodily or mental state.”[6](病人的主观感觉。主观感觉的变化,提示患者某些身心状况的改变。)Symptom汉译为“症状”。另外,“症”(zhēng)是“癥”简化规范字。“癥”:《辞源》释:“腹中结块之病。旧题汉·华佗《华氏中藏经》上《积聚癥瘕杂虫论》:‘癥有劳、气、冷、热、虚、实、风、湿、食、药、思、忧之十二名也。’”[2]并有“癥瘕”一词,《辞源》释:“癥瘕:腹中结块的病,坚者为,成物形者为瘕。……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十九有《癥瘕》。”由于“癥”简化成“症”,于是“癥瘕”便成了“症瘕”。[2]所谓“癥”,是腹内有坚硬结块的疾患,是有徵可稽的疾病,其造字从疒从徵,非常科学。如果“徵”简化成“征”,那么“癥”应该简化成“”,而不是“症”。“癥”简化为“症”,真是匪夷所思,不知当时简化的依据是什么?三、征(徵)规范汉字“征”,来源于三个古汉字“”、“征”、“徵”。中国古代“”、“征”字的义项中无一与疾病名词有关。由前可知,古代中医用“証”“證”“证”“症”来描述病情、病状,而不使用“徵”。西医传入后,人们在翻译医学名词时选用了“徵”字。当初翻译者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可能与汉字“徵”所具有的迹象、象征、特征、证明、证验等涵义,与原意较为相符,同时又可与中医用词“証”“證”“证”“症”相区别有关。“徵”字经简化、规范后成为“征”。“征”主要用于西医名词“体征”、“综合征”。“体征”,《辞海》释为:“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如患心脏病时所听到的心杂音,患肝脏病时所扪到的肝肿大,或所见到的黄疸,患阑尾炎时的腹部压痛等。是医师诊断疾病的重要根据之一。”[5]与英文sign对应。《多兰医学词典》载sign:an indic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something;any objective evidence of a disease,i.e.,such evidence as is perceptible to the examining physician,as opposed to the subjective sensations(syndromes)of the patient.[6](提示某事物的存在;体征:疾病的客观证据,例如医生检查时发现的与病人主观感觉[症状]相反的证据。)而中医往往将体征包括在症状之内,而不单列。“综合征”,《辞海》释为:“亦称‘症候群’。代表一些相互关连的器官病变或功能紊乱而同时出现一群症状,往往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常可出现于几种疾病或由于几种不同原因所引起的疾病。如有显著的全身水肿、大量蛋白尿、血浆白蛋白降低和胆固醇增高时,称‘肾病综合症’。不少综合征用首先发现者的一个或几个学者的姓氏命名,如阿-斯综合征等。中医学中的证候,如脏腑分证、六经分证等,其表现的症状,类似综合征。”[5]“综合征”由英文syndrome一词译得。“徵”(征)字有迹象、象征、特征、证明、证验等涵义,而“證”(证)则有证实、证验、证据、根据、病况等涵义,所以“征”与“证”亦有相通之处。就内涵讲,综合征相当于中医“证候”。四、小结由上可知,“証”本义并无病象的意思;“證”则有病象的含义,后被俗字“証”代替,同时“證”还被通假为“症”,作症状解。“証”、“證”,在文字上被后世简化规范为“证”字,而在中医学上则被提炼成一个特有概念的专有名词。“症”在古代与“證”是混用的,后世被固定释为症状。但作为“癥”的简化字,有待商榷。“征”()本义与医学无关,它是作为“徵”的简化字,被作为西医名词“体征”、“综合征”译入时所选用的汉字,以便与中医名词相区别。“证”“症”“征”及相关字词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症即症状(symptom)的简称,是病人患病时所发生的主观的异常感觉。体征(sign),是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客观的异常变化。中医称症状时还包括体征。综合征(syndrome)是西医学名词。证(pattern)、证候(syndrome)是中医学名词。就疾病而言,症状、体征、综合征、证候都是疾病的外在表现,并非是疾病的本质,而中医“证”的概念是反映疾病本质的。而且,中医的“证”不仅有病理的概念,还有生理的概念。注释: ① 朱建平研究员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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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测绘基本术语》[1] 中有“三角高程测量 trigonometricleveling”一词 ,其定义为“观测两点间的天顶距 ,再根据已知距离推求高差的测量方法。”在《大地测量术语》[2 ] 中也有“三角高程测量 trigonometricleveling 通过观测三角网中各边端点的天顶距 ,利用已知边长确定三角网各点高程的测量技术和方法”。而且在其“前言”中还强调 :“凡在此以前的有关术语标准中 ,与本标准相同术语的定义 ,均以本标准为准。”武断地认定前者是错的 ,后者才是标准的 ,对此本人可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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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ontology”一词来自拉丁语后裔的法语。法语中的“Ontologie”一词演变自拉丁语的“Ontologia”,而这个拉丁语形式又源自希腊语。对该词的出处,各家说法不一。据C.T.Onions(奥尼恩斯)[1]考证,该词的拉丁文形式为瑞士阿明尼乌派的神学家Jean le Clerc (拉丁文名:Johannes Clericus,1657~1736)所创。词源的复杂性还由于印欧诸语属屈折语,绝大多数词类富有变体形式。于是,拆分这个词并从词源学的角度阐释不同部分的含义不失为一种可行的理解途径。Ontologia由onto+ logia构成。ont-是ón的词干,也是einai的现在分词的中性形式。于是,Ontologia 定义为“the study of being”[2]。有的学者将“-logy”结尾的词当作“-学(科)”来看待,这当然无可厚非,它确实有这层含义,如biology(生物学),sociology(社会学)等。但它还有另外一层意思:“logos”。“-logy”代表法语词缀“-logie”、中世纪拉丁文的“-logia”、希腊语中的“-logia”;因此,“-logy”的含义不仅以lógos(discourse话语或逻辑推理,speech言语)为基础,同时又包含log-(作为希腊语词根leg-,或希腊语词légein表示gather,choose,say,speak等意义)的意思。因此,-logia在词源学上有两层意义:(1)以如此方式“说”(saying,speaking),如brachylogy(用语简明),eulogy(颂词),tautology(同语反复、赘述);(2)从事某学科研究的人(由-logos 标明,如以-logist,-loger结尾的词);或指某一学科或研究。作为学科名称,这类词的第一个成分是“具体名词”,而后加字母“o”,再以-logy结尾。例外的有:petrology(岩理学)和mineralogy(矿物学)。当代以-logy构成的词总是意味着与-logic (法语是:-logique;拉丁文为:-logicus;希腊文则是:-logikós) 或与-logist相关。与表音的印欧诸语不同,汉字的构(字)词手段有:象形、表意、指事、会意以及表音。“本”就是指事字。指事是通过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象形字上加上符号来表示某个词。《说文解字》:“本,木下曰本,从木,从下”。段注:“本末皆于形得义,其形一从木上,一从木下,而意即在是”[3]。“本”字在甲骨文中形状为上部是树(木),下部三个圆圈指“树的根部所在”[4]。(后来点变成一个短横,指出这儿是木的根,合起来指“树的根部”,与“末”相对。“末”是木上面一短横,指出这儿是木的末梢。于是,“本”表示事物的根源或基础[5]。《书·五子之歌》言:“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為邦本,本固邦寧”。《论语·学而》中更有“君子務本”之说。由上述基本义引申出不同的意义和生成不同的词,如“本币”、“本家”、“根本”、“基本”。由本义还引申指“原来的”,如“本地”、“本行”。同时,也可指“自己方面的”,如“本人”、“本身”。与哲学中的“本体论”靠得较近的是《管子》的作者在《水地》中写道:“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本”还用来指“身体、体质”。陶潜《答庞参军》诗序:“本既不豊,復老病繼之”。“本”字的这层意思又与下述的“体”字的本义相通。“体”则是形声、会意字。形声字是半表意,半表音的。会意是用两个或几个字组成一个字,把这几个字的意义合成一个意义。“体”字从骨豊(lǐ)声,指人的身躯(體),身躯靠骨骼支撑,故体从骨;又因“豊”为“盛丰厚祭品以祭神灵的礼器”,有“丰厚”义,人的身躯除骨骼外有丰厚的肌肉等,故体从豊声并会意。“体”本义指“人或动物的身躯”[6]。《礼记·大学》:“心廣體胖”。同时也可用来指“肢体”,如《诗·鄘风·相鼠》中有“相鼠有體,人而無禮”。“身体”、“掩体”、“体重”等词也是从本义引申而来。同理,“体”也可指盛在“豊”中的“牛羊猪的躯体或其切块”,如《仪礼·公食大夫礼》:“載體進奏”。郑玄注:“體,謂牲與腊也”。“体”字往往是通过假借、引申从而拥有不同的意思。通过假借,“体”代表“形体、物体”。如《易·繫辭下》:“隂陽合德,而剛柔有體”。 孔颖达疏:“若隂陽不合,則剛柔之體無從而生。以隂陽相合,乃生萬物,或剛或柔,各有其體”。由本义假借指“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的词还有:“体系”、“主体”、“实体”等。“体”又假借指“形式、规格”,如“体裁”、“体例”、“正体”。“本体”一词可指“事物的原样或自身”。《后汉书·应劭传》:“又集駁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其見《漢書》二十五,《漢記》四,皆删叙潤色,以全本體”。又有《北史·魏彭城王勰传》:“帝曰:‘雖琱琢一字,猶是玉之本體’”。“本体”一词还用来表示“原来的体制、格局”。郦道元《水经注·河水四》:“余按周處此志……更為失誌記之本體,差實錄之常經矣”。还可指“主体”,意思是“根本的”。 刘勰《文心雕龙·诸子》:“然繁辭雖積,而本體易總,述道言治,枝條《五經》”。佛教称诸法的根本自体或与应身相对的法身为“本体”。《大日经》卷七:“一身與二身,乃至無量身,同入本體”。 与“本体”一词在词源和语义上关系密切的词尚有:体用和本根。“體用”一词则指本体和作用。中国古代哲学以“体用”指事物的本体、本质和现象。《周易参同契》卷下:“春夏據内體……秋冬當外用”,也就是以“体”指世界本源,“用”指“体”的表现和产物。近代改良主义者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是以中学为思想根本,以西学作为实际应用。严复在《原强》中说:“且一群一國之成之立,其間體用功能,實無異于生物之一體,大小雖殊,而官治相准”。这明显反映出西方哲学传统的影响,也是与西方本体论较为接近的。“本根”原义指草木的根茎,因此也用来比喻“事物的基础”。《左传·文七年》中就有“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蔭矣。葛藟猶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為比”之说[7]。与该含义相近的还有“本原(源)”、“本始”等。这又与“本”字的含义“原始、本原”相通,如《禮·樂記》:“樂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当代学者称为“本根论”的来源之一正是《庄子》中的这段话:“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狶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羲氏得之,以袭气母……”。不难看出,古人常把天地万物的“本根”诉诸于某种与天地万物根本不同的东西。上述阐释说明了“本”、“体”、“本体”三者之间在词源以及语义上的关系。至于将“ontology”翻译成“本体论”是否得当和贴切还得从我们自身的观察视角来判断。当海德格尔声称:“语言是存在之家”、“语言说”,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logos既有逻辑推理也有言语表达的含义。同样,也有人把“本体论”等同于最初意义上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也就不为怪了。形而上学不就是深究“physics”背后的真谛吗?《易·系辞》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为何者?就是古人追寻的“本”或“始源”?“器”(“体”)在道中?《楚辞·天问》:“阳阴三合,何本何化”?海德格尔也在问:如果人类意识具有所“是”的本质,“是”必须具有什么特征?“本”与“体”在语义上的互动,而不是绝对的二分,这或许是词源学上考察“本”、“体”、“本体”所能揭示的重要启示之一。而追“本”寻“根”永远是探索世界,人类社会和自我的最主要途径之一。Paul Ricoeur(里克尔)说过:没有乌托邦的社会是一种政治病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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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生物学教学》2000年第6期刊登了《生物与生物学辨析》一文,就中学生物课程应叫“生物”还是“生物学”从名词辨析的角度进行了探讨。接着,该刊2002年第5期又刊载了《生命科学的教材取名<生物>名不副实》和《中学生物学课程不能以“生物”作为教材名称》两篇文章,也一边倒地认为中学生物课程应取名“生物学”而不是“生物”。于是,生物学科名称之争再度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兴趣。虽然如此,但教育界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仍非常混乱,人们似乎并没有理会这些争论。二、问题的讨论其实,关于“生物”与“生物学”的名称之争,历史上也曾有过。比如在上世纪80年代,不少大学教授就“生物系”的称谓提出过批评,当时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要求使用“生物学系”。但事实上,到今天为止国内各高校使用“生物系”称谓的还是占绝大多数,只有少数改用“生物学系”、“生物科学系”或“生命科学系”等。在英文中,“生物学”(biology)与“生物”(living beings或organism)是很容易区别的,前者指一门科学,后者指一种有生命的物体。但在中文里,使用就有些复杂。笔者认为,生物与生物学两个概念在有些情况下可以互用,但有些情况下则需要严格区分开来。(一)可以互用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多,比如生物系——生物学系;生物教育——生物学教育;生物教学——生物学教学;生物教师——生物学教师;生物课程——生物学课程;生物实验——生物学实验;生物课——生物学课等等,是经常被混用的。按照英文的翻译,当然后者更准确,比如“biology teacher”直译就是“生物学教师”;“biological education”直译就是“生物学教育”。那么在前者中使用“生物”是否算错呢?笔者认为,不能算错。一方面从约定俗成的角度讲,叫“生物”有其便利性(简单顺口),比如生物教师、生物系、生物课等已在口头语和书面语中被固定下来。另一方面,使用“生物”的表述也是解释得通的,而且这里的“生物”仍可以指有生命的物体。比如“生物课程”是意指研究生物的一门课程;“生物实验”意指研究生物的实验;“生物教师”意指教授生物课的教师。当然,这样互用的话,又很容易给科研和教学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比如进行文献检索,假设你到图书馆查阅一本名为《生物学教育心理学》的书,如果输入“生物教育心理学”就有可能查不到。(二)需要严格区分开的情况当然这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生物”与“生物学”都是可以通用的,关键是要看具体的语言环境。一种是作为专业,应称为“生物学专业”或“生物科学专业”,不应称为“生物专业”;二是作为科学,应称为“生物学”。如果作为学科,既可以称为“生物”也可以称为“生物学”,但作为科学,只能称为“生物学”而不能称为“生物”,比如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大学生物学等。生物科学是对客观现实的生命自然界及其规律的逻辑反映,生物学科则是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从生物科学中选取的教学内容,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生物科学的体系囊括了人类积累起来的一切有关的生物学知识成果;生物学科则是旨在实现教学的课题、目标,从生物科学中选择和组织的最基本的知识而构建的体系。生物学教材的选择、排列不应当仅仅凭借生物科学的逻辑关系,还必须受学生的心理发展条件的制约。生物学教材排列的系统性就是生物科学的逻辑体系经过教学心理学改造后的变形。所以,就教科书而言,中学教科书是科普性质的,科学体系并不严谨,称为《生物》比较合适;大学教科书是专业性的,科学体系非常严谨,应该称为《生物学》。当然,也有些情况下只能使用“生物”而不能用“生物学”,比如“生物工程”、“生物分类学”、“生物心理学”等,这里是将“生物体”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将“生物学”作为研究对象。(三)前后使用需要一致对于第一种情况,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论著或同一体系中应前后一致。比如不应当时而称“生物教师”和“生物教学”,时而又叫“生物学教师”和“生物学教学”。其实这种情况在专业论著和国家课程文件中也时常出现。关于课程文件,“生物教学大纲”和“生物学教学大纲”在过去都同时使用过,现在我国新的初、高中则统一改用“生物课程标准”的称谓。但是作为“生物课程标准”的实验教科书,叫法又不一致起来,有称《生物》的,也有称《生物学》的。比如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教科书使用的是《生物》;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教科书则使用《生物学》。更有意思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与初中《生物学》配套的高中教科书又改称《生物》。事实上由口头语和不规范书面语的顽固性造成的混乱在专业性的表述中将会长期存在。这正是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尴尬。对此我本无权置喙,但终觉这里面的确有些问题值得探讨,故不揣深浅,权作巷议,期专家斧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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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大观园》2006,(13):28-29
梧桐梧桐是桐树之一种。桐有油桐、泡桐、紫花桐、白花桐、梧桐等。桐之用途很多,陈翥在《桐谱》中说“:桐之材,采伐不时而不蛀虫,渍湿所加而不腐败,风吹日晒而不折裂,雨溅污泥而不枯藓,干濡相兼而其质不变,楠虽寿而其永不敌,与夫上所贵者旧矣。”油桐可榨油,泡桐最遮荫,梧桐宜制琴。王充在其《论衡》中说:“神家皇帝削梧为琴”。《诗经·庸风定之方中》上说“:树之榛栗,椅桐梓,爰伐琴瑟。”《齐民要术》说:“梧桐山石间生者,为乐器则鸣。《”后汉书》载有:“蔡邕泰山行,见焚桐,闻爆声曰‘:此良木也’,取而为琴”,是为“焦尾”,名琴。(至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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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数学家的译名相当混乱,同一个人有时竟有十几种译名。例如非欧几何创建者之一的Bolyai,就有“玻约伊”(《人民日报》1960.1.27)、“鲍耶”(《辞海》、《英汉数学词汇》等)、“波尔耶”(《西洋近世算学小史》1931)、“博莱”、“波里亚”(《古今数学思想》)、“波里埃”(斯科特《数学史》)、“鲍里埃”(叶非莫夫《高等几何学》)、“鲍亦尔”(段育华等《算学辞典》)、“波里耶”(章克标《算学的故事》)、“波约”(斯特洛伊克《数学简史》)、“柏利亚”(台湾《中山自然科学大辞典》)等译名。Fourier,de Moivre的译名也都有十种以上。由于译名不同,常常引起误会。有一本公开出版的书(1980.11)介绍“对数的产生”,说一个苏格兰人“耐普尔……得出对数的概念”,又说造出第一张对数表归功于“章·涅别尔”,而后者是芬兰人。作者显然将同一个John Napier的两种译名当作两个人了。这种情况在出版物中并不罕见,译名混乱带来的严重后果,由此可见一斑。在出版物日益增多的今天,为了便利读者、作者、编者,统一译名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了。为了统一译名,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发起,1984年8月6日在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举行了一次研讨会。参加的有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大百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教出版社以及大百科数学卷数学史编写组等有关同志。初步审定了在大百科数学卷列有专条的180多个数学家的译名。会后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意见,经过修订,基本上确定了下来。以后又将人数扩充到1174,准备再扩充到两千。在讨论过程中,我们拟定了几条原则,作为确定译名的依据。以后在实践中又加以修改和补充。下面分别列出,以供进一步讨论的参考。(一)约定俗成。久已通行的译名,即使发音欠准或用字不佳,也不再改,否则会产生更多的分歧。如笛卡儿、丢番图、欧几里得、欧拉等都是。如果原有的译名不止一个,可考虑沿用大家已熟悉的字眼。例如de Moivre,译名有“代莫伏”、“隶模弗”、“棣美佛”、“棣美弗”、“棣梅弗”、“棣莫佛”、“棣莫弗”、“德·莫弗”、“莫瓦夫尔”等多种,第一个字有译成“棣”的习惯。又按Webster’s New Biographical Dictionary(以下简称WNBD)的注音d'mwa:v(原书使用一种独特的音标,现改为通用的国际音标,下同)译为“德莫瓦弗”较好,现兼顾习惯译为“棣莫弗”。有的译名虽由来已久,但流行面不广,又确实不好,要改过来。如Clavius,旧译“丁先生”(利玛窦、徐光启1607译《几何原本》时用此)。如不说明缘由,会令人大惑不解。原来Clavius在拉丁文中是钉子的意思,故谐音译成丁先生。现改“克拉维乌斯”。又Regiomontanus(WNBD注音、regimn'tanus)旧译“王·山若干”,现改音译为“雷格蒙塔努斯”。明、清之际,有大批西方传教士来中国,每人都给自己起了一个中文名字,如汤若望(J.A.Schall von Bell)、南怀仁(F.Verbiest)等,现在只能沿用,不存在翻译问题。(二)尽量参照现有的译名。商务印书馆及新华出版社有一套英、俄、法、德、意、西、罗等语的《姓名译名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在没有颁布其他标准译名之前,宜尽量采用这套书的译名。不过仍然会遇到下列几个问题:(1)相当多的数学家没有收入这套书中。(2)有时与其他工具书(如英汉、法汉、德汉等词典)有矛盾。这时可根据别的原则来选取。(3)确实不好的要作适当的修改。例如Brillouin(法国人),《手册》译为“布里卢安”,按法语发音应译“布里尤安”。(三)查阅注音词典及《译音表》。《译音表》是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的《五十种外语汉字译音表》的简称。《手册》查不到的人名,可查阅有注音的词典(如WNBD)及《译音表》来译。如印度数学家Ramanujan,词典标明读音是ra:nudn(参照俄语译名РаМануджaн,日语译名ぅマヌジャこ),按《译音表》译为“拉马努金”。过去最后一个音节曾译“扬”,音不合。使用《译音表》所遇到的问题有:(1)有些文字不包括在这个表之中,如比利时的佛兰芒语(Flamand)。(2)希腊语古音与今音差别很大。现在所遇到的数学家多半是古代的,应按古音来译。罗念生先生制定一个《古希腊语、拉丁语译音表》(载《语文教学与研究》1982年3期)可参考。(四)名从主人。姓名的读音,一般应以本人所在国家的习惯为准。如H.B.Fine是美国人,英语发音fain,《手册》译为“法因”,而他所著的代数学在中国流行半个世纪以上,通称《范氏代数》,故译为“范因”较好。而O.Fine是法国人,法语发音为fin,宜译为“菲因”。这说明外文拼法相同,译名未必相同。使用这一原则遇到下列情况会发生困难:(1)不明国籍。外国人的国籍有时很难确定,许多书只标明某人的出生地而不是籍贯。这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加以分析。如G. Cantor,父母是犹太人,父亲生于丹麦,他本人在彼得堡出生,而长期居住在德国。好在他已有习惯译法“康托尔”,国籍就不必考虑了。(2)使用多种文字的国家,有时难以判断怎样发音。如Bernoulli是瑞士家族,瑞士本身没有文字,而是使用德、法、意等文字。德语发音ber′nuli,法语发音bernu:ji,这个家族的后人建议按法语译(曾译为“贝尔努意”),但在我国不通行,现按德语译成“伯努利”。(3)还有一种情况是某人原籍某国,但长期在另一国(或已改国籍)或实际使用另一种文字。如Viète是法国人,法语发音vjt,《法汉词典》译为“维埃特”,应该是合理的。但另一种译法“韦达”出现在中学教科书中,为多数人所熟知。考虑到他的著作用的是拉丁文,署名也用拉丁拼法Vieta(发音vai'i:t)和“韦达”相近,所以保留了“韦达”的译名。(五)人名本身最好不要有意义,尤其是不能含贬义。本世纪初某音乐理论家所用译名大多有意义,如Beethoven(贝多芬)译为“白提火粉”,Mozart(莫扎特)译为“摩擦耳提”。又有人将7个乐音do、re、mi、fa、so、la、si译作“独览梅花扫落雪”,倒是很有诗意,但用在科学家译名上就未必可取。抗美援朝时有一个美军统帅M.B. Ridgeway,国外同中国有对立情绪的人译作“李奇伟”,而国内译作“李奇微”,后来又有人译作“李奇危”,伟、微、危一字之差褒、贬的意思是很清楚的。不过科学家的译名还少见这样极端的例子。Fourier译为“福里哀”,曾流行一时,仔细推敲一下,福里还有哀就不很好,Vieta曾译“肥乙大”(见黄钟骏《畴人传四编》),也不甚雅。物理学家Joule译为“焦耳”,容易联想起烧焦了的耳朵。Jordan译为“约当”、“若当”均不佳,因易与上下文连起来产生误解。如“约当1850年……”可能以为不是人名。《法汉词典》译为“若尔当”就不致引起误解了。r是否要译出,没有必要千篇一律。Marx译“马克思”,Ford译“福特”,都省去r,前面的例子不可省就不省。(六)用字要浅显、易写、文雅,字数要适中。Pythagoras曾译“闭他卧剌”,剌常被误为刺,最好改用拉,现译“毕达哥拉斯”。Napier旧译“讷白尔”,讷字较生僻,“内皮尔”与发音′neipi相近,但内皮二字不雅,现照顾习惯译为“纳皮尔”。Weierstrass的第一个音节过去译为“魏”、“维”,与发音′vair,tras不合。均不及“外”字简单且更接近原音,今译为“外尔施特拉斯”。姓名无非是一个约定的符号,只要大家公认就行。因此字数不宜太多,一般超过六个字用起来就不方便。如Juan Caramuel y Lobkowitz,这是西班牙复姓,连接词y不译,用短划表示,应译为“卡拉木埃尔-洛布科维奇”,字数太多。现根据C.C. Gillispie,Dictionary of Scientific Biography(简称DSB)行文中的简称译为“卡拉木埃尔”。阿拉伯人的姓名最长,11世纪生于巴格达的数学家al-Baghdādi,abū Mansūr cabd al-Qāhir ibn Tāhir ibn Muhammad ibn cAbdallah,al-Tamimi,al-shafi c i竟有七十多个字母。祖宗三代、儿子、籍贯全列了上去。在DSB中简称为al-Baghdādi,实际是他的籍贯,现按这简称译为“巴格达迪”(冠词al不译)。我国的习惯,姓名至少是两个字,单名叫起来也常加“阿”字,如阿福、阿桂等,还是两个字。照顾这个习惯,译名最好不要少于两个字。Young如按音译成“杨”即可,硬加一个“格”字,“杨格”读起来就较顺口。(七)照顾其他学科的习惯译法。如Thales,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译为“泰勒斯”,Bohr按《中国大百科全书·物理学》译为“玻尔”。如确实不能统一,也不要勉强。如有的姓前面带有von(表示贵族),实在不必译出,但在数学界Von Neum ann已惯译为“冯·诺依曼”,虽与别的学科不一致,也只好沿用。(八)在可能情况下,适当注意反映人物的性别或民族特征。如“柯瓦列夫斯卡娅”显然是俄国(或苏联)的女性,“婆什迦罗”(Bhāskara)是印度人。但太生僻的字不予保留,如“摩诃毗罗”(Mahāvira)改为“马哈维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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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通讯》(以下简称《通讯》)一直是我喜爱和敬重的杂志之一。但《通讯》也和其它自然辩证法类杂志一样,处在“大口袋”的困惑之中。这一点,集中体现在杂志的副标题上,例如《科学技术与辩证法》有副标题:“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副标题为:“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技与社会”;《通讯》的副标题则是:“联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纽带,沟通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的桥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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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科研团队的一项最新研究表明,最早的恐龙蛋既不是“硬壳蛋”,也不是“软壳蛋”,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革质蛋”。最早的恐龙蛋是“硬壳蛋”还是“软壳蛋”? 2020年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古生物学家马克·诺雷尔等学者在《自然》发文称,恐龙的共同祖先所产的蛋是“软壳蛋”。近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贵州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云南大学等共同完成了一项研究。其结果表明,最早的恐龙蛋既不是“硬壳蛋”,也不是“软壳蛋”,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革质蛋”。日前,相关成果发表于《国家科学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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