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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现名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1993年公布的《数学名词》(科学出版社,1994)将条件命题pq的变形式:┐pq,qp,┐qp的汉文名及相应的英文词分别审定为:否命题 negative proposition逆命题 converse proposition逆否命题 converse-negative proposition但从相关的英文文献来看,上述英文名值得商榷。首先,笔者认为negative proposition的汉文名应该是否定命题[1-5],而不是否命题。如所周知,否定命题就是主联结词为否定词(┐)的命题,[6]相对于命题A其否定命题就是┐A。而否命题则是将条件命题pq的条件与结论分别予以否定后,得到的命题┐pq,它仍是一个条件命题。两个名词虽只一字之差,却要“注意不可以混淆”[7]。从《新牛津英语词典》我们知道:在逻辑中negative作形容词,可用来否定一个命题;作名词它就是negation的同义词。[8]而英文版的数学词典或教科书对negation的解释是:negation If p is a statement,then the statement ‘not p’,denoted┐p,is the negation.[9]由此不难看出,negative用以否定的是整个命题,而不是一个命题的某一两部分。文献[1]关于否定事实的阐述,引用了罗素的观点,也就是“Russell believes that negative facts exist and represented by negative proposition.”由于该文献前此有“事实可以用命题或判断来陈述。”故negative proposition被译作否定命题是十分恰当的。而把negative proposition译成否命题则有欠妥当。进而把converse-negative proposition当作逆否命题的英文名亦不可取。其实,在英文版的数学词典中不难查到相关词条:contrapositive The contrapositive of an implication pq is the implication ┐qp.[9]converse The converse of an implication pq is the implication qp.[9]这就是说,作为名词contrapositive和converse就是逆否命题和逆命题的英文名,英文版数学词典[10],以及笔者查到的十余本英文版教材或杂志,无一例外也都是这样定义或使用的。否命题一词的英文名使用频率稍低,《牛津数学词典》未予收录。但词典[10]中词条INVERSE,adj.,n.的子目:inverse of an implication.The implication which results from replacing both the antecedent and the consequent by their negations.明确地告诉我们,作为名词inverse就是否命题的英文名。英文版离散数学教材[11]也有相同的定义。另外,有台湾学者称┐qp为“原始条件命题pq的反命题”[12]。但从所给表达式易知,他所称之反命题,即《数学名词》所规范的否命题。再从其所附英文词亦可知inverse即否命题之英文名。理清了三种命题的英文名之后,笔者建议《数学名词》再版时,规范中学数学课本常说的四种命题。即原命题 original proposition逆命题 converse[of an implication]否命题 inverse[of an implication]逆否命题 contrapositive[of an implication] 注:遵从《数学名词》的编排说明,条目中[ ]内的词是可省略部分。  相似文献   

2.
摘要 等差是等差数列最核心的本质特征。高阶等差数列(或称n阶等差数列)是等差数列的普遍形式,一阶等差数列是n阶等差数列当n=1时的特例。研究表明,高阶等差数列的差分性质在经济计量领域有明确的体现。例如,单整序列数据I(n)的差分性质即与n阶等差数列密切相关。遗憾的是,以往所见关于等差数列的讨论,大多围绕其一阶情况展开。有些常见的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也仅仅适用于一阶条件的假定,不能确切描述等差数列的高阶(二阶及以上)情况。为了适应经济计量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有必要重新研讨关于等差数列术语的定义问题。本文尝试提出高阶等差数列“隐蔽公差”的概念,同时给出n阶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以及n阶等差数列公差与其相对应一阶等差数列公差的换算关系式D=dnn!,其目的在于放宽约束条件,给出能够涵盖n阶等差数列情况、具有普适性的术语定义。高阶等差数列的差分性质在经济计量领域有明确的体现。例如,单整序列数据I(n)的差分性质即与n阶等差数列密切相关。对于单整序列数据来说,即使原变量数列不服从正态分布,经过数次差分之后也会“剔除掉某种固有的规律”而使数列趋于正态分布。事实上,差分剔除掉的这种“固有的规律性”即是n阶等差数列的主要成分,而所谓“经过数次差分”的次数,就是高阶等差数列的阶次n[1]。一、关于等差数列术语的定义和描述以往关于等差数列的讨论,大多围绕其一阶情况展开。目前常见的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例如《辞海》乃至《数学辞海》当中的解释)也仅仅适用于一阶条件的假定,不能涵盖等差数列的高阶(二阶以上)情况。为了适应经济计量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有必要重新提起关于“等差数列”术语的定义问题。本文提出关于等差数列的一个术语:隐蔽公差,并以此为线索展开讨论。本文讨论的数列,仅限于单调递增的正整数序列。作为这些讨论的背景,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等差数列”,以及“n阶等差数列”。顾名思义,等差数列应该是数列的一种。那么什么是数列呢?数列(定义1.0):序贯之数,谓之数列。一组数按第一个、第二个等等排下去就成为数列。其中第一数称为第一项,第二数称为第二项等等。当项数是有限时称为“有限数列”,否则称为“无限数列”。例如,1,10,100,1000,10 000,...和-1/2,-1/3,-1/4,...都是无限数列。经济研究当中涉及的数列大多是有限数列,但若以经济发展的延续论,这些数列则将体现出无限数列的性质。等差数列(定义1.1*):据《辞海》,若有数列从第二项开始,每一项与前一项的差均为常数d,则称该数列为“等差数列”,d,称为“公差”,等差数列的一般形式可以写成a,a+d,...,a+nd,...的形式。任一等差数列的前n项的和为n(首项+末项)/2。例如,自然数列1,2,...,n,...是等差数列,它的前n项之和为n(n+1)/2。显然,所谓“等差数列”的“等差”,就表现在它们具有常数公差d,通常讨论的等差数列为按照从小到大顺序排列的整数序列,故d为大于0的整数。公差(定义1.1.1*):根据《辞海》和《数学辞海》[2]的解释,在以“等差数列”为背景的讨论中,“公差”指的是“等差数列中相邻两项的差”。但是严格说来,这个定义不确切,或者说是不完全的。事实上,等差数列是有阶次的,例如数列1,2,3,4,5,6,...是一阶等差数列,其公差等于(2-1)=(3-2)=(4-3)=...=1;将一阶等差数列中的各个元素平方,则得到1,4,9,16,25,36,...,这是一个二阶等差数列。服从术语层次概念,二阶等差数列当然也是等差数列。但是(4-1)=3,(9-4)=5,(16-9)=7,(25-16)=9,(36-15)=11,...,也就是说,这个数列“相邻两项的差”不相等。这与前文所引“等差数列(定义1.1*)”存在冲突。在严格的意义上,对“公差”这个术语来说,应该是“一阶公差”的简称,其确切的定义表达应该是:(定义1.1.1)“一阶等差数列中相邻两项的差”。二、隐蔽公差和N阶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同样,上述所引工具书中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实际上也是仅仅针对“一阶等差数列”而言。在高阶情况下,即当n大于1时,等差数列前n项之和的计算公式与一阶情况下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如果按照前述所引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定义1.1*),则相当于拒绝承认“高阶等差数列”是“等差数列”,因为根据高阶(二阶以上)等差数列的直观表现,其相邻两项的差并不相等。但是,二阶等差数列经过一次“差分”运算,即以数列的后项减去前面一项,可以得到一个一阶等差数列,这个一阶等差数列具有常数公差。我们称这个“公差”为二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以最常见的自然数列为例,该数列是具有公差d=1的一阶等差数列,记作{A1(d)},其中d=1,紧随字母A之后的上标数字表示该数列的阶次。对应地,将该数列中各项元素分别做平方运算,则构成一个二阶等差数列,{A2(D)}。定义D为这个数列的“公差”。如是,则分别有:{A1(d)}=1,2,3,4,5,6,7,8,9,… (1.1){A2(D)}=12,22,32,42,52,62,72,82,92,… =1,4,9,16,25,36,49,64,81,… (1.2)数列{A2(D)}没有明显可见的“公差”。但若对其施行一次差分,则得到:{A2-1(D)}=3,5,7,9,11,13,15,17,… (1.3)这是一个一阶等差数列,其公差等于2。对于这个经过一次差分得到的新数列,我们将其记作{A2-1(D)},其中紧随字母A之后的上标算式(2-1)表示对二阶等差数列进行了一次差分。观察{A2-1(D)},显然D=2,这就是高阶等差数列的“公差”,虽然这个公差不能从高阶等差数列的原始形态中直接观察得到,但它却是肯定存在的,由此我们称其为“隐蔽公差”。高阶等差数列具有数值确定的“隐蔽公差”。若非如此,便不能称呼这个数列为“等差数列”。仿照上述方法,继续再对{A2-1(D)}进行一次差分,则可以得到{A2-2(D)},这是一个所有元素都等于D=2的0阶“等差数列”。可以把这种情况看作是n阶等差数列的特例。对于{A2-3(D)}而言,数列当中所有元素皆为0,是更为极端的特例。不失一般性,我们给出关于“隐蔽公差”的定义以及适合所有阶次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隐蔽公差(定义1.1.2):在等差数列中,需要经过一次以上差分运算才能观察得到的高阶等差数列的公差称为“隐蔽公差”,记作D。高阶等差数列具有数值确定的隐蔽公差。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定义1.1.3):对于阶次为N,公差为G的等差数列A,记作{AN(G)},其中上标N可以是数字、算式或字母符号;G是等差数列的广义公差。高阶(二阶以上)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D和一阶等差数列的公差d(可以对称为显见公差)统称为等差数列的广义公差。三、 等差数列与算术级数的概念比较为了继续以下的讨论,需要简单回顾关于初等级数当中算术级数的概念并与等差数列的概念加以对照[1]。一般来说,初等级数包括算术级数(也称等差级数)和几何级数(也称等比级数)。所谓等差数列,是一组数据按照一定(等差)规律依次排列的形式。这种形式类似于数学定义的等差级数,亦即算术级数,但是数列与级数二者所关心的具体侧面有所不同。数学定义的等差级数系指一和,即数列当中所有相关数项的加总值,而关于等差数列的研究似乎更关注数列各元素之间的关系,甚至不同阶次数列间数据变换的内在联系。如果考虑等差数列“前n项的和”,则与算术级数的关注点近似相同。通常意义上数列研究的对象是确切的数量关系,而不考虑随机变量的影响。经济计量学研究涉及的数据序列则表现为常规等差数列与随机变量的叠加,甚至等差数列的公差也可能存在随机扰动。例如,从1到100的自然数的和是一阶算术级数,其首项a=1,末项z=100,公差d=1,这个算术级数的值S=1+2+…+100=5050。显然,自然数构成公差为d=1的等差数列。相对应的,所有自然数的平方构成另一数列,这个数列的元素分别为12,22,32,42,52,…,即1,4,9,16,25,…,我们称其为2阶等差数列。同理,所有自然数的立方构成另一高阶等差数列,这个数列的元素分别为13,23,33,43,53,…,即1,8,27,64,125,…,我们称其为3阶等差数列。余此类推。等差数列的元素中可以含有截距因素。为简化起见,在本文的讨论中假定各数列元素的截距为0。记一阶等差数列为{A1(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ai,i=1,2,3,…,I。记2阶等差数列为{A2(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i=1,2,3,…,I。记3阶等差数列为{A3(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i=1,2,3,…,I。一般地,记n阶等差数列为{An(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i=1,2,3,…,I。在这些记述中,D均为隐蔽公差,需要通过对数列内各相邻元素进行n-1次差分后得到。在n次及n次以上的差分过程中,各次所得之差均为0。四、隐蔽公差与对应一阶等差数列公差的关系高阶等差数列(或n阶等差数列)是等差数列的普遍形式,一阶等差数列是n阶等差数列当n=1时的特例。一阶等差数列具有常数公差d。对n阶等差数列而言,各相邻项的差乍看起来并不相等,只在第n-1次差分(后项减去前项)时才是常数。定义这个常数为n阶等差数列的公差,记作D。由于n阶等差数列的公差D不能从原数列中直接观察得出,故称其为隐蔽公差。高阶等差数列之“等差”即源于此。高阶等差数列的公差虽然“隐蔽”却是“确定的”。对n阶等差数列进行差分,其过程产生的结果即为n-1阶数列。称为“对等差数列的降阶运算”。按照上述定义,一阶等差数列记作{A1(d)} 。当公差d=0时,{A1(d)}退化成为{A0(0)},即所有元素相等的0阶数列。如果对应于数列{A0(0)}当中的每一元素ai=a分别加上随机误差项εt,则数列可表为截距水平在a的随机过程。这是一个I(0)即0阶单整过程。如前所述,对于{A1(d)},d>0,若取数列当中各元素ai(ai=ai-1+d)之平方构成另一数列,即可得到一个2阶等差数列。记作{A2(D)}。陈列{A2(D)}可知,直观上这个数列已经不再是等差数列。即ai-ai-1≠ai+1-ai。但是,对{A2(D)}进行一次差分得到的新数列{A2-1(D)},则是公差为D的1阶等差数列。n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D是与其相对应的一阶等差数列公差d和数列阶次n的函数,即D=f(d,n)。此时满足关系D=dnn!。其中:D为n阶等差数列的公差(当n>1时即为隐蔽公差);d是与该n阶等差数列相对应的一阶等差数列的公差[4]。按照这个公式可以求出,对应于自然数列(公差d=1)的2阶等差数列和3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D分别是D=122!=2和D=133!=6。同理,对应于公差d=2的数列(例如奇数数列或偶数数列)的2阶等差数列和3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分别是D=222!=8和D=233!=48。总之,“等差”是等差数列最核心的本质特征。所谓等差数列,必有“等差”存在。对阶次n>1的等差数列而言,非经运算不能见其等差。因此,在高阶情况下,数列之等差是隐蔽行为。阶次越高,其公差隐蔽越深。另一方面,这个公差虽则隐蔽,却有明确的数值,并与与其相对应的一阶等差数列公差存在有稳定的换算关系。人们把“高阶算术数列”称为“高阶等差数列”,即是对其本质特征的宣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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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高线是测绘学科中最基本的名词之一。名正义符,清晰易懂,本来就不是什么复杂问题。可是其分类名词,多年来得不到统一,而且相当混乱。现将有关文献中所采用的分类名词,举数例如下,供参考和讨论。1.《测绘学名词》[1](以下简称《名词》)中有词条:“首曲线 intermediate contour”“计曲线 index contour”“间曲线 half interval contour”“助曲线 extra contour 又称辅助等高线”2.《地图学术语》[2](以下简称《术语》)中所列词条与上述《名词》中的相同以外,增加了所谓“同义词”,分别为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半距等高线和辅助等高线。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3]中,“等高线a.首曲线 b.计曲线 c.间曲线”,与《名词》中的相比,没有“助曲线”;也没有《术语》中的“同义词”。4.《省、地、县地图图式》[4]中,“等高线分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辅助等高线”。与上述《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中的分类名词完全不同,而与《术语》中的相比,没有“半距等高线”。5.《测量学》[5]中,等高线的分类:①基本等高线(又称首曲线)②加粗等高线(又称计曲线)③半距等高线(又称间曲线)。与《术语》中所用的名词相比,主次相反,且没有助曲线这个名词。6.《测量学》[6](土建类专业用)中只有首曲线、计曲线和间曲线,也没有助曲线。7.《普通地图编制》[7]中,等高线的分类名词与《术语》中的相同,只是把“同义词”变成了“又称”。从以上情况来看,等高线的分类名词众说纷纭,没有共同语言,形成这样的混乱局面,令人无所适从。还有个别词条,如《名词》和《术语》中的“助曲线extra contour又称辅助等高线”。其中的英文词和“又称辅助等高线”都不正确。再说,助曲线有“又称”,难道首曲线等三个名词就没有“又称”?还应着重指出的是,上述两本《测量学》教材,连助曲线这个名词都没有。以上文献中出现的两组等高线分类名词,都是从国外传入我国的,已混用多年,分不清哪一组是规范名。“首曲线”这一组名词是早年从日本传入我国,沿用至今,直接引用日文中用汉字书写的这组名词不够通顺,对首曲线而言,是按规定的等高距测绘的,图中最主要的等高线。计曲线不过是将每第五条或第四条首曲线的线划加粗些,为的是便于计数。而间曲线和助曲线只是首曲线还不足以显示局部地貌特征时才测绘,起到辅助作用,并不是图中非要不可的,视地面坡度变化情况而定,现从有关文献[16]中获悉,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就对这些名词作了如下的修改:“主曲线 intermediate contour……[古]首曲线”“计曲线 index contour,principal contour……”“补助曲线 auxiliary contour supplementary contour……[古]间曲线,助曲线”。这里除了首曲线早就改称“主曲线”[15]外,淘汰了“间曲线”和“助曲线”这两个词不达意的名词,将这些用二分之一,四分之一,以至八分之一[16]基本等高距测绘的等高线,根据其性能统称补助曲线,或辅助等高线,也有称“补充等高线”[8]的。辅助等高线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术语,其涵义在不同外文文献中的表述也是一致的,如:“Supplementary contour or one-fourth the basic interval are drawn and shown in dashed lines.”[17]“auxiliary contour(supplementary contour).An extra contour introduced,in areas where contours at the standard interval are too far apart on a map,to show the relief adequately.”[19]“辅助等高线用虚线来表示。”[14]在国内的教材中,也有“加绘补充等高线(间曲线、助曲线)是局部缩小等高距的方法。为了区别于基本等高线,补充等高线大多采用不同式样的虚线。”[8]可是《名词》、《术语》等文献中,把辅助等高线与助曲线混为一谈,造成混乱。要达到测绘学名词规范统一的目的,测绘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希望提高透明度,集思广益。增加责任心,多查考外文资料,注意与国际接轨,问题就不难解决。至于“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和“半距等高线”这一组分类名词是上世纪50年代从俄文ОСНОВ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УТОЛЩЕН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和ПОЛУГОРИЗОНТАЛЬ翻译过来的,还有辅助等高线(ВСПОМОГАТЕЛЬ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ДОПОЛНИТЕЛЬ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乃是泛指不按基本等高距测绘的,而是用虚线描绘的等高线,显然这一组名词要比原有“首曲线”那组分类名词,通顺些。在美国地质测量局(U.S.Geological Survey)的地形图图式中,等高线也是分intermediate contour,index contour和supplementary contour三种。[13]综合以上所述,认为可用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和辅助等高线作为分类名词的规范词,而以主曲线、计曲线和辅助曲线作为目前允许使用的非规范词,规范名词的英文对应词就可用上面intermediate contour等三个惯用词,得以与国际上的名词概念接轨,有利于交流。此外,对前面提到助曲线所附的英文词问题,extra contour[14]不是术语,英文对应词也只能根据其内涵译quarter interval contour[10],如同间曲线译half interval contour[10]一样,即使不用间曲线和助曲线这两个过时的名词了,但有时还会分别提到这两种辅助等高线,在德文和俄文书中也有这样的提法,分别为Halbhhenlinie,viertelhhenlinie和ПОЛУГОРИЗОНТАЛЬ,ЧЕТВЕРТЬ ГОРИЗОНТАЛЬ。前面提到等高线分类名词的混乱,而分类名词的英文对应词更加混乱,有待澄清,列举如下:index contour计曲线,误认为首曲线;[9,12]intermediate contour首曲线,误认为计曲线;[9,10,12]auxiliary contour辅助曲线,误认为间曲线[11],还有误认为助曲线[9]的;supplementary contour辅助等高线,误认为间曲线[11];前面已提到的;extra contour并非术语,误认为助曲线[1,2,11]。此外,应着重指出的是,2002年公布的《地理信息系统名词》中,有关等高线分类名词的词条,就只有“计曲线index contour”和“间曲线intermediate contour line”,连首曲线和助曲线都没有。这里间曲线的英文对应词也不正确;还有前者称contour,后者称contour line也不恰当,两者不应并立。前者是指“地面上高程相同的点,连接起来所形成想象的闭合曲线,称contour,按它们的正射投影描绘到地形图上,就称之为contour line。”[20]也可不必考虑这样的区分,但用词必须前后一致。从以上情况看来,未能与1990年和2002年公布的《测绘学名词》协调统一,产生的影响,不言而喻。希望再版时作适当修改。以上所提是否有当,恳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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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讨论了两个在植物学文献中使用极其混乱的果实术语——聚合果和聚花果的英文名,认为聚合果和聚花果本来的英文名应该分别是“multiple fruit”和“compound fruit”。同时,还应该考虑一些长期使用、约定俗成的英文名。因而,近期植物学课本和词典中经常使用的另外两个英文名“aggregate fruit”和“collective fruit”分别相当于“multiple fruit”和“compound fruit”。一、引言果实在植物分类中是一个重要的生殖性状。然而,果实的分类学研究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其术语长期处于混乱状态[1,2]。聚合果和聚花果就是一对很好的例子[3]。许多植物一朵花中仅有一个雌蕊,后来形成一枚果实,这叫单果(simple fruit)。有些植物(例如莲和玉兰)一朵花中具有许多聚生在花托上的离生雌蕊,以后每一个雌蕊形成一枚小果,许多小果聚生在花托上,这叫聚合果;还有些植物(例如桑和无花果)的果实是由一个花序发育而成的,这叫聚花果。由于语言的差异和使用习惯的不同,植物学文献和教科书中聚合果和聚花果的英文名使用极其混乱。常见的有4个词组:aggregate fruit,multiple fruit,collective fruit和compound fruit。本着“疑义相与析”的古训,笔者讨论了这些果实术语的英文名,略表浅见,以期与大方之家商榷。二、聚合果和聚花果的分类历史早在1751年,Linnaeus在其著作Philosophia Botanica中就划分了3种不同类型的花:单花(simplex flos)、聚合花(aggregatus flos)和复合花(compositus flos),他还识别了8种果实类型,但是并未对其进行详细划分,其中把多心皮形成的果实泛称为复合果(fructus compositus)。Gaertner[4]在其著作De Fructibus et Seminibus Plantarum中对Linnaeus的果实类型进一步做了一些阐述。他首先讨论了单果(fructum simplicem)和多果(fructus multiplices)的概念,指出多果来源于一朵花中多个子房形成的果实,而复合果(fructus compositus)是由一朵以上的花中子房融合形成的果实。Link[5]在其著作Philosophiae Botanicae Novae中明确使用了多果(fructus multiplices)这个术语,并且指出多果具单果皮。实际上,这些早期文献中的果实术语已经奠定了今天经常使用的单果、聚合果或聚花果术语的英文名和概念基础。然而,后期的植物学家并未完全使用这些术语,尽管有时也使用了早期的聚合果或聚花果术语,但其英文名却不尽相同或使用的意思恰恰相反。关于聚合果和聚花果的分类历史详见Spjut和Thieret[3]的评述,结合近期的文献可以列成如表1。注:“—”表示未提及。三、聚合果和聚花果英文名的商榷早在1880年de Candolle就建议,选择术语应该注重其定义使用的持久性,而不是严格地遵循术语发表的优先律,只有当术语不明确时,才应该考虑术语发表的先后问题[3]。从上面的列表可见,聚合果和聚花果英文名使用非常混乱,相同的英文名(如multiple fruit和aggregate fruit)有时代表聚合果,有时代表聚花果。因此,如何统一正确地使用它们的英文名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的植物学课本和词典中将multiple fruit都译为复果或聚花果(见表1),一些西方的植物学家也用multiple fruit来表示聚花果,包括常见著作《植物鉴定术语:图解词汇》(Plant Identification Terminology,an Illustrated Glossary)[6]。然而,multiple fruit在最早期的植物学文献中是聚合果的意思[4,7]。笔者同意Spjut和Thieret[3]的意见,优先使用Gaertner[4]关于聚合果和聚花果的概念和术语,即聚合果(multiple fruit)和聚花果(compound fruit)。Spjut[1]在其著作《果实类型的系统分类》(A Systematic Treatment of Fruit Types)中进一步重申了这个观点。寇香玉等[2]简要地介绍了这个新的果实分类系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另外,Collective fruit最早由Lindley[8]用来定义一种聚花果,后期的植物学文献中都沿用了这个英文名。Aggregate fruit最早由de Candolle[7]用来定义聚花果,但是后期绝大多数植物学家用这个术语作为聚合果的英文名。考虑到科学术语定名所遵循的“科学性”和“约定俗成”的原则,植物学课本和词典中常用的这两个词组aggregate fruit和collective fruit也可以分别作为聚合果和聚花果的英文名。因此,聚合果的英文名应该为multiple fruit或aggregate fruit,而聚花果的英文名应该为compound fruit或collective fruit。笔者希望这些英文名在今后植物学名词术语的审定工作中能够得到重视和考虑。同时欢迎有兴趣的读者与笔者探讨(happyking@ibcas.ac.c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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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术语研究》在2005年第2期上特辟专题,就“生态环境建设”提法进行了讨论。笔者仔细拜读,在深受启发的同时,觉得有几点值得商榷。一、“生态环境”一词的首创者不是黄秉维先生笔者在2003年曾就“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概念的起源与内涵进行过探讨,发现“生态环境”这个汉语名词在中国的出现至少已有50年历史。[1]因为,在1953年出版的译著、苏联А.П.谢尼阔夫著的《植物生态学》中就出现了俄汉对照名词“экотоп生态环境”[2]。在1956年出版的《俄英中植物地理学、植物生态学地植物学名词》中已经有了汉英俄对照名词“生态环境ecotope экотоп”[3]。基本上与此同时,“生态环境”这一名词也开始在部分生态学著作的题名中出现。[4-5]因此,黄秉维先生在五届全国人大讨论宪法草案时(即1980-1982年期间)提出“生态环境”一词,实属重提,而不是首创。即使黄先生自己说“我这个提法是错误的”,也不能因此就认为黄先生是“生态环境”一词的首创者。有关“首创者”[6]的说法欠妥。二、“生态环境”一词在国外也有较普遍应用笔者曾对美国国会图书馆、加拿大国家图书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和牛津大学图书馆的在线书目进行过并行检索。结果表明,共有10种书籍在题名中使用了“ecological environment”这一术语。其中5种出版于中国,1种在波兰,1种在巴基斯坦,1种出版于南非,1种在美国,1种作者不详[1]。同时对1973年以来的CAB文摘进行的检索结果表明,共有99篇论文、报告和著作在题名或摘要中使用了“ecological environment”这一术语。其中中国作者44项,德国作者9项,法国作者4项,其他20个非英语国家29项。国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爱尔兰、印度和新加坡共13项[1]。Barrows在他编写的《动物行为、生态学和进化词典》中也收录了“ecological environment”一词[7]。三、“生态环境”一词可以作为生态学规范名词使用Barrows认为“环境(environment)”是指某一特定生物体或生物群体周围的生物、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的综合,既包括对生物起作用的因子,也包括对生物不起作用的因子。而“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是“一个生物的特定外部环境,这种外部环境影响该生物对种群生长的贡献”[7]。孙儒泳等认为“所有生态因子(即‘环境要素中对生物起作用的因子’)构成生物的生态环境”[9]。笔者曾将“生态环境”定义为“对生物生长、发育、生殖、行为和分布有影响的环境因子的综合”[1,11]。王如松最近指出,“生态环境”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10]。虽然目前对“生态环境”的定义不尽一致。但是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生态环境”特指对生物起作用的那些因子[7,9,11];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态环境”特指“生态关系”或“功能性关系”[10]。而事实上,“生态环境”一词与“外部环境”[7]“生物环境”[9]“粗粒环境(coarse-grained environment)”[7]和“细粒环境(fine-grained environment)”[7]等词组一样,在词组结构上均属偏正结构。这些“环境”概念各具特定内涵,并共同构成了生态学整个概念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生态环境”一词可以作为生态学规范名词来使用。四、“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不在于“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提法受到许多专家的质疑,这是事实。但是,其弊端并不在于“生态环境”。因为假如当初提出“生态环境建设”的人,知道“生态环境”一词既可能是“生态学的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的简称,又可能是“生态与环境”的简称,很可能就不会提出所谓的“生态环境建设”。因为当提出者在可能面对多种解释(如“生态学的环境的建设”“生态与环境建设”“生态或环境建设”,等等)的情形下,还不至于“明知故犯”,使自己陷于难以自拔的境地。事实上,“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正在于提出者当初并没有弄清“生态环境”与“生态学的环境”和“生态与环境”的联系,以及“生态环境”与“环境”的区别。直到1999年,黄秉维先生在承认错误时也还认为“生态环境就是环境”[8],便印证了这一点。因为“生态环境就是环境”的看法仍然不妥。五、在政府行文中不宜使用“生态环境”一词一般而言,政府行文是面向社会的,它所采用的某个学科的术语,不仅要求在本学科是科学的,更要适合于整个社会,既具有普遍性又不会引发歧义。“生态环境”一词可以作为生态学规范名词来用。在日常用语中用“生态环境”一词“也是可以的”[12](无论它是“生态学的环境”的简称,还是“生态与环境”的简称)。但是,(1)从生态学的角度看,“生态环境建设”(即“生态学的环境的建设”)没有普适意义,不必见于政府行文之中;(2)若“生态环境”一词用于政府行文之中,既可理解为“生态与环境”[12],又可理解为“环境”[8],还可理解为“由生态引起的环境问题”[12]等等,容易引起混淆。因此,在政府行文中不宜使用。笔者同意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提法加以纠正,并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保护环境”等来代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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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科技术语是一个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所必须的基础条件之一。当前,审定与统一我国科技术语,对于“四化”建设,特别是科学技术现代化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我国科技名词术语的审定与统一工作,首先就应研究什么是术语(term),术语有哪些特性。近年来我国已有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探讨〔1-23〕,我们这里也想就此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一.“术语”一词的定义对于什么是术语,说法很多,但大体上可分为从语言学角度和从术语学角度两个方面对术语一词进行定义.从语言学角度对术语进行的解释有:1.术语是“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每一术语都有严格规定的意义”〔24〕。2.“术语是科学技术中的特殊用语,属于行业语的范畴”〔25〕。3.术语“指在某一学科领域中有专门意义的词项”〔26〕。4.术语是“在专业语言中具有精确的单一意义的词,即使出现在习惯用语中,也与其专业方面的用法相同”〔27〕。5.“术语是某一特定专业中使用的单义词,即使出现在其他专业的用语中或日常语言中,它基本上仍能保持其专业意义”〔18〕。6.“术语是词,它在专业与科学领域中用作具有一定意义的系统地约束的标记”〔27〕从术语学角度对术语一词进行的定义有:1.“所谓术语在本质上就是索绪尔(F.de Saussure)所定义的语言符号——由能指和所指组成的语言统一体”〔28〕。2.术语“为精确表达概念和表明特定对象而形成(采纳、借用等)的专用(科学、技术等)语言的词或词组”〔27〕。3.术语为“一致的、列举的专门名词或有一定结构的(分类学的)可定义名词,并毫无歧义地表达一个概念”〔27〕。4.术语为“精确地指明一个特殊科学概念的词或词组”〔27〕。5.术语是“表示一个概念的单词或词组”〔27〕。6.术语就是在一定的主题范围内(某一学科),为标示一个特定的专门的概念而确定的一个单词或词组(一般术语和复合术语)”〔1〕。7.“科学技术术语是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语言符号”〔2〕。8.“科技名词术语是科学概念的语言符号”〔16〕。9.“术语系由能指与所指组成的语言符号”〔28〕。10.“术语是概念的名称”〔29〕。以上列举的这些定义或解释,对什么是术语,从语言特性或科学内涵角度做了阐述,它们彼此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很大差异。虽然有的不见得贴切,如认为“精确地表达概念”,则不符实际,但都可称之为一家之谈。我们认为,根据术语学理论,术语则是给概念订的名,所以术语一词的中文简明表达应为:术语是概念的命名。二.术语一词的公式表达加拿大术语学家隆多(Gay Rondeau)教授在其所著《术语学概论》〔28〕一书中,把术语与名称、概念间关系用一公式表达,即:就是说术语是与概念和名称两者有关的词。用上述表达式可以把术语与概念和名称三方面形象地表示出来。但正如苏联科学院科技术语委员会主席西弗洛夫(V.V.Siforov)教授指出的,这一表达会产生歧义,可能会使人误解为是一个商,即术语等于名称被概念除。也会使人误解为术语与概念成反比。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我们仿照数学上函数的一般表达式,对上述表达式做些修改,提出如下形式:T=D(N)即术语T等于由概念N确定的名称D。三.关于术语的特性术语具有哪些特性?以什么标准来审定术语?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已开展不少研究,我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名词审定细则对此亦有论述,但这些文献见解不尽相同〔1,4,5,12,21,28〕。我们认为我国科技术语的订名应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单义性、简明性、中文特性和国际性;在审定科技术语时,还要考虑其现实性。1.科学性就是从科学概念出发,准确反映所指事物特征,根据概念的全部特征来掌握事物的内涵,借以做出确切的定义和订出“名符其义”的术语。在我国浩如烟海的科技术语中,无论是由我国自己创造的术语如石油、火箭、印刷、天于、地支、二十四节气等,还是意译外国的科技术语,如激光、衍射、电视、电脑等,大都从“名符其义”出发,即从其本身科学概念出发,也就是从其科学性出发,来订名的。科学性这一条是科技术语订名的总原则,在订新的术语名和审定旧的术语时,都应认真贯彻这一条。2.系统性就是在一个学科、以至相关领域中,术语不是孤立的、随机的,而是一个合乎分类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是说术语的系统性包括三个方面:(1)学科概念体系,即分类框架;(2)术语订名的逻辑相关性;(3)术语的构词能力。每个学科在收词、审定和公布时,都应首先注意到术语的分类框架问题,否则就不好确定所收的词是不是基本词和是否收得全面〔30〕。而且如分类不当的话,可能会导致各部分收词重复,以及有的术语不知放在哪部分为好等问题。电子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分五个专业组收词:即:第一组通信及电子系统;第二组电子元件、材料与仪器;第三组电子物理与器件;第四组电子学基础理论;第五组共用技术与交叉、边缘科学。这样分类虽也能覆盖全部电子学术语领域,但我们觉得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系统性不够强,未按学科概念体系来分;二是各部分术语有重复,不便统一安排。鉴于此,我们建议电子学名词术语应按从基础理论到元、器件与材料、工艺,再到整机、应用,这样的顺序适当划分和编排各子学科,并按相关概念排列各子学科中的术语。3.单义性就是术语是单一的、专用的,理论上讲任何一个概念只能有一个专门固定的术语,即“一词一义”,这样才能确切表达意思,避免发生歧义。以前国民党时期度量衡局把长度、重量和面积单位都叫公分,就是违反术语单义性的明显例子〔31〕。但有些时候要求各学科的所有术语都一词一义是难能做到的,必要时可允许同一概念在不同学科有不同术语。例如高分子、大分子;电势、电位;电子计算机、电脑;淬火、猝灭等。这样做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精神,不但不影响统一,而且有利于统一,否则硬性规定各学科都叫一个术语很难行得通,倒不利于术语统一和审定的术语的权威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37委员会秘书加林斯基(Ch.Galinsky)先生亦主张这样〔32〕。4.简明性是指术语简单明了,尽可能简短,但又不应简化到人们不好看懂。我国老一辈科学家在术语的订名上很注意这点,真是“一词之立,旬月踌躇”。如熵、点阵、阻尼、电话等术语就是范例。在这个意义下,我们认为半导体中的碰撞雪崩渡越时间二极管简化订为崩越二极管为好,俘获等离子雪崩触发渡越二极管简化订为俘越二极管为好,场效应晶体管宜简化订为场效晶体管或场效管,因为这样简化也很清楚明了。而金属一氧化物一半导体则不宜简化为金氧半,因为不易被人理解,且易误解。5.中文特性是指术语订名要体现汉语表意文字特点,要“望文生义”,一看有中国味〔20〕。而且符合汉字发展规律。要采用通用汉字,不要用生僻字和造新字。基于此,我们认为“激光”这个术语就比“莱塞”好,“电话”就比“德律风”好,“化学”比“舍密”好,“电动机”比“马达”好,“电子管”比“真空管”好,“收音机”比“无线电”好。现代通用汉字已能完全表达各种科学概念、承载各种科学信息,没有必要造新字,否则汉字不是愈来愈简化,而是愈来愈多、愈复杂,增加使用者的负担,不利于发展科技、文化事业。现代汉语多向双音节词发展,术语订名时也要充分发挥这一点。如“彩色电视机”这一术语,有趋势变成“彩电”,“电子计算机”被“电脑”代替(或并存),“用户电报”(电报挂号)变为“电传”等。6.国际性就是指术语订名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术语和符号,由中文译成的外文要与外文术语的本来概念一致,这样才有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发展我国科学事业和发展国际贸易。这里我们想特别强调一点,就是有些国际上通行的缩略语,我们可直接采用来作为我国科技术语,勿需一定要订成复杂的汉名(有的很不好定名)。如D NA(脱氧核糖核酸),MOS(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T(计算机断层成像),CAD(计算机辅助设计),BASIC(语言),FORTRAN(语言)等。为了避免有人不认识,可在文章开头处括号注出其中文全名,以后就直接用缩写词。当然,这样的缩写术语不宜太多,只应选用一些用途广泛的,否则会违背我国科技术语订名的其他特性,而难被人们所接受。7.在审定现有的科技术语时,除了应考虑上面几项术语应具有的特性之外,还要考虑到它的现实性,即考虑其使用情况。如该术语确属“名不符义”,而又使用时间不长、范围不广,则可按上述几点对其“正名”,重新订出新名。而如该术语虽不太“名符其义”,但已使用很久,应用范围很广,大家都已用惯了,即已“约定俗成”了,则应继续延用,而不宜轻易改动,否则会不利统一、引起新的混乱。“熊猫”、“机器人”、“机械运动”等术语就属此例。当今信息时代新概念层出不穷,为概念订名的术语也会不断向前发展,与此同时,术语的特性和术语的审定,都要不断地深入、发展和提高。所以我们认为要以发展、变化的眼光来观察和研究术语及其特性问题,即要用唯物、辩证的方法来探索术语学中的问题,从而使我国术语学研究不断开拓前进,越来越兴旺、发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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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术语审定的重要性为了发展科学技术,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规范并统一我国科技术语,全面开展广义范畴的自然科学术语审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支撑性系统工程。没有这样一个系统、规范化的支撑条件,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将遇到极大的困难[1]。科技术语浩如烟海,必须有计划,按步骤,分门别类,依照学科的相关概念体系,采用专家与群众相结合的审定方法,开展科技术语审定工作,对原有的术语审议修订;对新的科学概念准确订名。做好科技术语审定工作,对科学知识的传播,新学科的开拓,新理论的建立,国内外科技交流,学科和行业间的沟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生产技术的发展,科技图书文献的编纂、出版和检索,科技情报的传递等方面都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应用,建立全国的综合性术语数据库,对科技术语的审定统一提出迫切的要求。科技术语的规范化代表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做好这一基础性工作,才能进一步促进科学技术向前发展。二、术语的修订表达概念内涵体现科学性科技术语是表明科学概念的专业词语。我国现有的科技术语,部分需要修订,才能表达概念内涵。原有的部分术语,有的是历史原因,受当时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订名不确切,未能体现所指事物的本质属性;有的以讹传讹,沿用下来。对广为流传的物种名称,例如猫熊(Ailuropodo melanoleuca)俗称熊猫,黄羚(Procapra gutturosa)俗称黄羊,牛羚(Connochaetes)误称角马[2],这些物种名称的审定,是依其科学性,还是按照约定俗成,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对属于物质性的科技术语,即我国习惯称之为物质性名词的审定,笔者认为,首先考虑的是术语的科学性,是否名符其实,词涵其义,是否体现概念内涵的本质特征。对讹误流传的科技术语,按照科学概念,根据其内涵给予修订正名,达到完善,实现统一。1.“河豚毒素”修订为“河鲀毒素”我国生理学界、医药学界称tetrodotoxin(或teraodontoxin)为“河豚毒素”,如《英汉生理学词汇》、《英汉医学词汇》、《汉英医学大词典》、《英汉药学词汇》、《英汉医学词典》等订其汉文名为“河豚毒素”。水产学界称它为“河鲀毒素”,如《英汉水产词汇》、《简明水产词典》和《水产科学叙词表》等专业工具书订其名为“河鲀毒素”,两者订名不同,孰是孰非?长期不能统一。《拉汉英鱼类名称》中,鲀科的学名为Tetraodontidae,英文名为puffers,东方鲀属的学名为Fugu[3]。《汉英医学大词典》中,河豚的英文名与《拉汉英鱼类名称》中鲀科的英文名同为Puffers[4]。国际上较有权威的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英语大词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 Dictionary)标明tetrodotox-in与tetraodontoxin是同义词,其构词分为:tetrodo-+toxin,或teeraodon-+toxin。tetraodon-与鲀科的学名主干词相一致。韦氏英语大词典注释tetrodotoxin是由日本东方鲀获得的一种毒性化合物;《英汉辞海》说明Tetraodontidae为鲀科,系热带海鱼的一个科,包括各种鲀(Puffers,俗名河豚)。从上述国内外有关的主要工具书查证得知,生理学界、医药学界所说的“河豚毒素”,实为水产学界所指的源自鲀科鱼类的“河鲀毒素”,两者汉文订名的分歧是毒素来自何种动物而产生差异。“河豚”与“河鲀”进化阶元悬殊,分别隶属于不同纲、目的两类动物。前者为水生哺乳类,属鲸目(Cetacea)、河豚科(Platanistidae),后者属鱼纲,为鲀形目鲀科鱼类的统称。这些鲀科鱼类的内脏、肌肉和血液中含有这种毒素(tetrodotoxin),若误食未经特殊处理的鲀科鱼类,会发生中毒,轻则恶心呕吐、吞咽困难,重则共济失调、惊厥昏迷,严重者休克、瞳孔散大、呼吸中枢麻痹,直至死亡。河鲀为何被误称河豚呢?是因其体形似豚,常在我国沿海或江河下游、河口处捕到,江、浙一带称它为河豚或河鲀[6]。“豚”、“鲀”两字读音相同,因而将差异甚大,迥然不同的两类动物混称,混淆了动物的分类界限。河豚的进化分类阶元较河鲀鱼层次高,被人们混称而讹传下来,tetrodotoxin是源自河鲀鱼的神经毒素。为了表明术语的概念内涵,经审定的《生理学名词》,将以前被误称的“河豚毒素”修订为“河鲀毒素”[7]。2.“泻湖”正名为“潟湖”地理学术语“潟湖”(lagoon),长期被误称错写为“泻湖”,其原因是原来的繁体“瀉”(音xie)与“潟”(音xi)字,形同音近,产生歧义,造成讹误而沿用下来[8]。更有甚者,一些教科书也以讹传讹[11]。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现代科学技术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均称之为“泻湖”(lagoon),释义分别为:“浅的海湾、水塘或湖泊,一般靠近外海,但又与外海隔开或与之相通”。[5]“浅水海湾,因湾口被淤积的沙所封闭而形成的湖泊,高潮时可与海相通”。[9]众所周知,汉语文字是方块形表意文字。汉文词语,言简意赅,蓄意深切。每一单词,每个汉字有其单独的含义。经查我国汉语解文释义较权威的《辞海》、《辞源》、《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字典》,“潟”是咸水浸渍的土地,或为盐咸地[10]。近海地区,海水浸漫之湖泊,湖水是咸的,湖底及湖岸被咸水浸渍,有一定的盐碱性,这样的湖泊理所当然应称之为“潟湖”;而“泻”是液体快速流动,形声交融,如“河水奔腾,一泻千里”。“泻”的含义与“潟”的含义风马牛不相及,怎能称之为“泻湖”呢。1988年,地理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坚持去讹从正,并在地学各学科名词协调会议上一致通过,将误称的“泻湖”,正名为“潟湖”(lagoon)。[11]3.“拮抗作用”还是“颉颃作用”生理学、生物化学、医药学和微生物学等学科中常用的术语antagonism,其汉文订名以往分为两种:生理学订名“颉颃作用”。生物化学两种订名皆有,《英汉生物化学词典》订名“拮抗作用”;《英汉生物化学词汇》订名“颉颃作用”。在医学、药物学和微生物学中均订名“拮抗作用”。上述几种专业工具书对antagonism一词的汉文订名不同,但其概念内涵是一致的。审定科技术语,必须根据术语的概念内涵来统一订名。antagonism的内涵是什么?是对抗作用,是一种物质的作用被另一种物质所阻抑,因而削弱了前者作用的效果,起到中和或抵消作用。拮抗作用的效应在药理学、方剂学中广泛应用。例如对癌症进行化疗,就是将某些具有一定毒性的抗癌药物口服或注射到体内,发挥其药理毒性作用,杀死癌细胞或抑制癌细胞分裂增殖。在传统医学中药方剂中,可利用一些药物的拮抗作用抵消主药的副作用,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药效。中毒急救时,利用药物拮抗作用的特性,破坏毒物的毒性,或与毒物的活性基团结合形成无毒的化合物,随机体代谢排出体外,达到解毒治疗目的。抗生素用于疾病治疗是通过某些微生物的生理活动产物,破坏菌体的结构,或干扰细菌代谢的某些环节,从而杀死细菌或阻抑细菌生长繁殖[12,13],如青霉菌产生的青霉素,灰色链霉菌产生的链霉素,分别杀死或抑制其抗菌谱内细菌的生长繁殖,其作用实质是拮抗作用。在生理学中,某一生理过程制约另一生理过程,如高级神经活动中的屈肌反射抑制伸肌反射。机体完整的活动,基本上是反射活动,通过互相拮抗、相互抑制来实现。在躯体运动中,任何一个关节的屈伸,不是由一块肌肉或一组肉完成,必须得到拮抗肌的配合。以屈肌为例,支配屈肌的中枢兴奋时,引起支配伸肌的中枢发生抑制,结果使屈肌收缩,伸肌舒张[14]。喉头的吞咽反射,瞬间抑制呼吸作用,使喉部上提,由会厌软骨和粘膜组成的“会厌”向下,盖住气管,呼吸暂停,使水或食物不至于进入气管;呼吸或说话时,“会厌”向上,喉腔开放,呼吸畅通。颉颃(音xie hang)的概念内涵是什么?查阅我国现代语词学较权威的大型工具书《辞海》,其释义是:①鸟飞上下貌。《诗·邶风·燕燕》:“燕燕于飞,颉之颃之”。引申为不相上下或相抗衡的意思。《晋书·文苑传序》:“潘夏连辉,颉颃名辈”。②傲慢貌,犹言倔强。夏侯湛《东方朔画赞》:“故颉颃以傲世”[15]。从上述“拮抗作用”及“颉颃”的释义可以看出,“拮抗作用”的实质是对抗作用。在生理学、医药学和微生物学中,antagonism统一审定为“拮抗作用”,其含义确切,能正确表达对抗作用的内涵,而“颉颃”一词的概念内涵之一为鸟飞上下貌,只是被引申为不相上下或相抗衡;其二是表现傲慢之形态。两字读音晦涩,词义难懂,中等文化水平者难于理解,因此,生理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将“颉颃作用”修订为“拮抗作用”,与医药学、微生物学订名相一致。4.医学术语“心肌梗塞”改订为“心肌梗死”全国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过热烈的讨论,对一些共性的问题制订了共同遵循的原则:当“科学性”和“约定俗成”发生矛盾时,以“科学性”为主,修改了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名词,例如将“剖腹产”改为“剖宫产”,“围产医学”改为“围生医学”,“梗塞”改为“梗死”[16]……《医学名词》第一分册公布出版后,部分医务工作者认为将“梗塞”改为“梗死”,会给患者造成思想负担,不利于病人乐观就医。五十年代,infarction原订名“梗死”,1959年推广保护性医疗,为了安抚病人,使患者解除思想顾虑,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将“梗死”改名为“梗塞”,一直沿用下来。医学工具书将infarction订名“梗塞,梗死”。名词并列时,前者是推荐用名,因此多数医学著作,如《实用内科学》、《实用医学大词典》等称之为“梗塞”。研究疾病机理的病理学者认为,infarction应订名为“梗死”。部分医务工作者认为“梗塞”修改为“梗死”,还其本来面目,表明了疾病的本质,体现科学性,与概念更贴切。1991年1月,全国医学名词审定工作扩大会议,审议心血管疾病等12个科的医学名词,对“心肌梗塞”还是“心肌梗死”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专家们认为,肠道内含食糜或粪便,有可能发生梗阻,血管充盈血液,血栓形成后会发生闭塞,肌肉组织本身没有空腔和管道,若严重损害、坏死,失去功能就是梗死。myocardial infarction是因冠状动脉闭塞,供应心壁肌肉的血流中断,引起部分心肌严重缺血、坏死所致的综合征[17]。其发病机理是: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的基础上,并发血管腔内血栓形成、动脉内膜下出血或动脉持续性痉挛,使管腔闭塞时,导致部分心肌严重缺血,引起不可逆转的组织损害而致心肌坏死。在粥样硬化的冠状动脉管腔狭窄的基础上,出血、休克或严重的心律失常,发生心排血量骤降;或因重度体力活动、情绪过分激动或血压剧升造成左心室负荷剧增,也可导致心肌严重持久缺血,引起心肌坏死,这与餐后血脂含量增高,血液黏稠度增大,造成局部血流缓慢,血小板易于凝集而致血栓形成有关。在安静或睡眠中发病者,可能与迷走神经张力增高,使冠状动脉痉挛,因而加重心肌缺血有关。心肌梗死既可发生于频发心绞痛的病人,也可发生在原来并无症状的病人中[18]。从上述发病机理分析,看出myocardial infarction的病因是冠状动脉闭塞,造成心肌严重缺血,引起不可逆转的组织损害,而致心肌坏死,产生一系列严重症状,如合并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乃至死亡。专家们认为医学术语应能表达术语概念内涵,阐明疾病的性质,体现订名的科学性。从病理学、发病机理考虑,myocardial infarction订名为“心肌梗死”是正确的,为了照顾临床应用的习惯,注明又称“心肌梗塞”,便于逐渐过渡,统一使用经审定的推荐用名。全国医学名词审定工作扩大会议决定“心肌梗塞”修订为“心肌梗死”。5.几个生理学术语的修订“蛙皮素”(bombesin)最早是在一种形似蛙的动物皮肤中提取的一种激素,后经分类学鉴定,那种蛙实为铃蟾,这种激素经分析测定是一种肽类物质。因此,将“蛙皮素”正名为“铃蟾肽”。循环系统的生理学术语“心钠素”、“心房肽”和“心房钠尿肽”(atrial natriuretie)三个名词的沿革,初时只发现心房分泌某种因素起利尿钠作用,进一步发现该因素是一种激素。后来确定这种激素系由心房分泌的一种肽类物质,它随血液循环,促使肾脏排出尿钠增多。为使术语精炼简明,又体现内涵的本质特征,订名“心房钠尿肽”。内分泌学术语“神经降压素”(neurotensin),首先在脑内发现,以为是激素类物质,后来证实它是具有明显降压作用的13肽,故改名为“神经降压肽”。三、结语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科学技术的发明创新永无止境。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必然王国转为自由王国,由直观反映客观事物,进而逐步揭示其内在联系的奥秘,不仅能认识自然,而且能改造自然。科学认识的成果是通过探讨各种概念加以总结和概括,由定性的逻辑推理到定量的分析,加以验证。任何新学科的开拓或新理论的建立,都是在对原有的科技成果和理论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消化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观察、实验和科学抽象而产生的。当代社会进入信息时代,正处于知识激增时期。据统计,现代物理学百分之九十的知识是五十年代以后新发展的。人类知识在十九世纪是每50年翻一番;二十世纪中叶,每10年翻一番。目前,有的专家估计,每5年左右知识就将翻一番。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学科、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不断涌现,相应地产生大量科技术语需要审定。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深化,知识的开拓更新成为必然。事物在变化发展,科学是在探索中前进,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对科技术语概念内涵的钻研越来越深入,对其理解越来越精确,每间隔一段时间,对原有的部分术语需要进行修订,具体确定新旧术语更替时,要用发展的眼光、科学的观点,根据最新的科研成果,确定符合概念内涵本质特征的科技术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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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学微生物学存在一些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文章就沙门氏菌属、耶尔森氏菌属、埃希氏菌属、志贺氏菌属、奈瑟氏菌属、布鲁氏菌属、克雷伯氏菌属、立克次氏体属、芽孢杆菌属、枝原体属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革兰氏染色、革兰氏阳性菌、细菌芽孢、非典型性肺炎和SARS、“病原生物学”等微生物学术语,进行了研讨和提议。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是微生物学(microbiology)的一个分支,其汉译科技术语本应与微生物学科的科技术语[1-4]相一致,但在笔者所从事医学微生物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经常被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5-7]所困扰。譬如,编写《医学微生物学》教科书,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制定医学微生物学科考试大纲以及每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命审题等,医学出版机构所要求使用的汉译科技术语经常与微生物学出版物所载名称不一致,深深体会到将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进行统一,使之标准化,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就医学微生物学某些有争议的汉译科技术语名称,与学术界同行们进行商榷。一 关于汉译名称中“氏”的正确使用汉字“氏”的使用中注明,“在学有专长的人的姓或姓名后面加‘氏’表示尊重”[8]。微生物学中有不少为纪念做出重大贡献的学者,以其姓氏或姓名命名的科技术语,在细菌名称中尤为多见。[2-7]还有不少微生物名称是以团体名称或首次发现地名命名,例如军团菌属(Legionella)、汉滩病毒(Hantaan virus)、汉城病毒(Seoul virus)、辛诺柏病毒(Sin Nombre virus)、马尔堡病毒(Marburg virus)、扎伊尔埃博拉病毒(Zaire Ebola virus)、辛德比斯病毒(Sindbis virus)等。[2-7]基于上述理由,凡是以学者姓氏或姓名命名的微生物学科技术语,均应采用姓氏或姓名后加“氏”的汉译名称为宜。例如Salmonella是纪念美国细菌学家D.E.Salmon命名的菌属名,众所周知,Salmon(沙门)是西方人名D.E.Salmon中的家族名(family name),即相当于国人的姓,故Salmonella应汉译为沙门氏菌属[1-6],不应译为沙门菌属[7]。同理,Yersinia是纪念法国细菌学家A.J.E.Yersin(耶尔森)于1894年首次从鼠疫患者体内成功分离该菌而命名为耶尔森氏菌属[2-6],也不应译为耶尔森菌属或耶氏菌属[7]。其他还有埃希氏菌属(Escherichia)、志贺氏菌属(Shigella)、奈瑟氏菌属(Neisseria)、布鲁氏菌属(Brucella)、克雷伯氏菌属(Klebsiella)、巴斯德氏菌属(Pasteurella)、鲍特氏菌属(Bordetella)、弗朗西斯氏菌属(Francisella)、立克次氏体属(Rickettsia)、考克斯氏体属(Coxiella)、巴尔通氏体属(Bartonella)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Widal test ,Widal’s test)、革兰氏染色(Gram stain,Gram’s stain)、革兰氏阳性菌(Gram-positive bacteria)等术语[1-6],均已是约定俗成且长期被广泛使用的科技术语,没有必要去掉“氏”,再启用一批新的汉译名称[7],以免与以地名或团体名称命名的汉译术语相混淆。二 考证“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bacterial spore含义为某些细菌在不利条件下,于“菌体内形成具有多层膜包绕的圆形或卵圆形小体”,形如真菌的厚膜孢子(chamydospore),且可“发芽,形成新的菌体”[6-7],故汉译名称为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简称芽孢(spore)是合理的。在细菌分类中和细菌学的大量出版物中,芽孢(spore)一词已被普遍使用,例如芽孢杆菌科(Bacillaceae)、芽孢杆菌属(Bacillus)、无芽孢杆菌(nonsporing rods)、蜡样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肉毒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tetani)、炭疽芽孢杆菌(Bacillus anthracis)等。[1-4,6]因此,不需要另造细菌“芽胞”一词[5,7]之必要性。三 支原体属还是枝原体属有些医学微生物学出版物中将Mycoplasma译为支原体属[5,7]。按照对Mycoplasma词义解释,为“没有细胞壁能形成丝状与分枝状”[6-7]的原核细胞型微生物种属,理应汉译为枝原体属(Mycoplasma)[2-4,6],而不应汉译为支原体属[5,7]。正如Mycobacterium因“繁殖时有分枝生长趋势”,汉译为分枝杆菌属(Mycobacterium)[2-7],而不译为分支杆菌属。四 传染性“非典”与SARS非典型性肺炎(atypical pneumonia)简称“非典”,是与肺炎链球菌(Streptococcus pneumoniae)引起的大叶肺炎相对应的间质性肺炎。在2002年之前,已知引起“非典”的病原体主要有4类,即(1)肺炎衣原体(Chlamydia pneumoniae)即TWAR衣原体;(2)肺炎枝原体(Mycoplasma pneumoniae);(3)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4)病毒,包括①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RSV),②冠状病毒(coronavirus)等。这些病原体引起的“非典”均有一定的传染性,故均可称作传染性非典。2002年11月—2003年6月,中国及东南亚国家或地区曾突发另一种合并呼吸衰竭的严重非典型肺炎,其临床特点为急剧发生弥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较过去由已知的病毒、嗜肺军团菌、枝原体及衣原体所引起的非典型肺炎严重得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O)专家卡洛·多尔巴尼(Carlo Urbani)博士于2003年3月16日将其命名为serious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简称为SARS。其后多尔巴尼博士在越南不幸被感染SARS以身殉职。为纪念这位科学研究先驱,WHO正式采用他所命名的SARS病名,并将稍后发现的该病病原体——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ronavirus,简称SARS-Cov。唯有我国一直沿用2003年春临时称“传染性非典”的病名,并将其写入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一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这样极易造成与一般“非典”相混淆,传染性非典不全是SARS,SARS仅仅是传染性非典中极其特殊的一部分。为了与世界接轨,建议应将中国独有的“传染性非典”名称更名为国际通用的SARS病名,正如AIDS已被直译为艾滋病,不必再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病名。五 质疑“病原生物学”一词“病原生物学”一词已载入中国学科目录,近年来全国新设不少病原生物学系或教研室、病原生物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授予点,甚至有《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原名《中国寄生虫病防治杂志》,2006年2月易名,为中国核心期刊)和《病原生物学》教科书等。中国组创病原生物学学科的初衷是将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与医学寄生虫学(medical parasitology)两个学科合二而一,但实际上这种划分不妥。就医学微生物学而言,它不仅研究致病的微生物,还研究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微生物即人体正常微生物群(normal flora),显然用“病原”一词不恰当。再就生物学(biology)而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都算生物,生物学的研究范围很广。病原生物学是中国独创的术语,虽然可英文直译为pathogen biology,但在外文专业书刊中从未发现过这个词汇,也无此书名刊名的外文科技书刊。目前国外教材或学术专著,除个别英文原著Medical Microbiology中包含医学寄生虫学内容外,均将医学微生物学与医学寄生虫学分别出版。故建议废除“病原生物学”学科名称,取而代之应恢复医学微生物学与寄生虫学(medical microbiology and parasitology)学科名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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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中获得的科学技术知识,通过大量标示科学概念的术语表达出来和进行传播与交流。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科技新术语不断大量涌现。科技知识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作为其信息载体的科技术语应具有国际性。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我国科技术语的统一与规范化工作[1-8]。近年来,不少文献对科技术语学和名词审定工作进行了探讨[9-28]。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科技术语的国际性及有关问题,迫切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4、34]。本文拟对术语国际性的一般涵义,汉语科技术语订名的各种方法,以及如何使汉语科技术语国际性好等方面问题,谈一些粗浅看法。二、术语国际性的一般涵义我国术语学家在介绍布拉格术语学派时指出:“国际性,即要求术语与国际上已通用的相应术语保持概念上的一致;在概念一致基础上,在不违反本民族语言的构词基本规则的前提下,力求词形与发音上也能与国际词接近”[20]。这是拼音文字国家术语国际性的内涵。我国科学家在谈到近代天文学名词的国际性时指出:“确定国际通用名词的汉语对应词,必须充分考虑我们民族语言的特点。使用拼音字母的国家或民族,往往将国际通用名词按本民族相应的语音拼出即成为本民族名词,这种音译法对我们是不适用的。汉字是方块字,每个字都有单独含义,音译出来常常使人感到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汉语有非常丰富的语汇,有极强的表现力,能够用非常简练的语词来表达外来词的涵义。因此,我们赞成“涵义对应”的原则。“涵义对应”是指汉语名词应用所对应的外文词在学术上的概念一致,近乎于按名词的科学概念来确定汉语名词”[29]。这是汉语术语国际性的一种典型观点。我国有的语言学家在谈到术语国际性时认为:“我国在移植术语过程中基本上是采用意译法,这样便形成了同国际潮流背道而驰的局面。为什么没采用音译法?众说纷纭。很多人从现象上看问题,认为汉语不易接受外来语。我的看法与此相反。我认为不是汉语不易接受外来语,而是汉字不易接受外来语。汉字文章无词的界线,音译词夹杂其中,模糊不清,当然不受欢迎。如果实现了汉语拼音化,我想,汉语也完全有可能象其他拼音文字一样,大量吸收音译借词(起码在纯术语范围内),逐渐向术词国际化靠拢。”[30]这是主张用汉语拼音实现汉语术语国际性的典型观点。我国与这方面有关的科技名词审定条例和确立术语的原则与方法的文件,亦规定科技名词订名要与国际协调一致[31-33]。三、汉语科技术语订名的各种方法我国科技术语,从定名的特点和来源来看,可分“国产”和“外来”两类。而细分则有如下一些形成汉语科技术语的方法:[23、28、11、21、35、36]1.理据订名即根据概念内涵确定有汉语特点的简明术语。这种方法又称科学订名。如:指南针(compass),火药(powder),印刷术(printing),石油(petroleum),夏令时(daylight saving time),火车(train),飞机(airplane),衍射(diffration),阻尼(damping),激光(laser),电视(television)2.非理据订名这是一类随语言发展而约定俗成的术语。大多数物质专名都属这类。有些这类专名也是术语。如:树(tree),花(flower),头(head),心(heart),脑(brain),骨(bone),土(soil),石(stone),铁(iron),金(gold),日(sun),月(moon),星(star),天(sky),风(wind),光(light),电(electricity)3.意译这是根据外文含义译成适当的汉语术语。如:标量(scalar),矢量(vector),输入(input),输出(output),直拉法(Czochralski method)意译做得好,则成为上面提到的按概念简明订名的理据订名。4.直译即按外文词义逐词翻译而成的术语。如: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 effect transistor),菜单(menu)(注:这是计算机科学术语)5.音译这是根据术语外文发音,用汉字标音译出。如:雷达(radar),马达(motor),休克(shock),伏特(volt)6.半音半意译这是音译加上汉语类词,或人名音译加上意译词。如:拖拉机(TPAKTOP),艾滋病(AIDS),欧姆定律(Ohm's law)7.音译兼意译术语定名既体现该词原文读音,而汉字又含有其概念的涵义。如:伺服(servo),台风(typhon),基因(gene),绷带(bandage)8.形译(象译)这是用适当的形状词译出而得到的汉语术语。如:丁字尺(T-square),工字钢(I steel),三角皮带(V-belt),乙形梁(Z-beam)9.借用日语这是直接采用日本汉字术语。如:物质 元素 固体 细胞10.按外文字母译这是直接采用外文字母作汉语术语。如:X射线(X-ray),A型星(A-star),O型圈(O-ring),α粒子(alpha particle)11.造新字这是过去对化学元素和某些难表达的概念订名的方法。如:氧(oxygen),氢(hydrogen),锑(antimony),熵(entropy)从汉字发展规律来看,现在一般不再采用此法订名新的术语。12.简称以外国人名表达的术语和长术语,有时用此法。如:摄氏温度计(Celsius'thermometer),格里年(Gregorian year),赫罗图(Herlzsprung-Russell diagram),崩越二极管(impact avalanche transit time diode)13.采用第一个字母这是采用外国人名的第一个字母构成术语。如:HR图(Hertzsprung-Russe11 diagram),B-A真空计(Bayard-Alpert gauge),E-W核(Edinger-Westphal nucleus)14.采用原文这是直接采用外文缩写词和外文人名。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PN[结],DNA,MOS,Michelson干涉仪,W.L.Bragg[定律]四、讨论1.确立科技术语,采用上述哪种订名方法才好?在我国改革开放向前发展的形势下,对汉语科技术语订名,如何才会更适宜、社会效益才会更好?这是当前我们开展科技名词审定工作和术语学研究,应当考虑的问题。对此我个人认为:首先,应当全面考虑术语特性,从而确定恰当的术语。应考虑的术语特性概有科学性、系统性、单义性、简明性、汉语特性、国际性、科技语体特性;审定科技术语时还要考虑现实性(约定俗成)[20-28,31-33]。其次,要使一个术语具备所有上述特性,常常是很难做到的,因为各特性间常是相互制约的、有矛盾的。根据概念内涵订出“名符其义”的术语,是首要一点,其余各点也应适当加以考虑。有时为了有利于某个方面,订名时可适当侧重该方面一些。其三,对已惯用的术语,除十分不妥时,一般不宜轻易改动,否则不利于统一。2.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国际交流口益加强,术语的国际性显得愈来愈重要。如何使术语的国际性好,是个复杂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探讨一些可行的规则,是解决办法之一;对具体术语进行具体分析、深入研究和妥善订名,是解决办法之二。为适应这项需要,我个人认为现在汉语科技术语的国际性应包括如下三点:(1)概念内涵与国际一致。不能我们指的是甲,他们指的是乙。这样,无论是撰写学术论著、进行学术交流,还是开展外贸、合资经营,都不致误解、产生差错和贻误大事,以致造成损失。(2)尽可能订出有利于国际交流的术语。从这点来看,适当采取“用原文”和“音译”订名方法,可能有一定好处。因为音译术语无论对把汉语译成外文,还是对外国人听汉语,都是方便的。(3)相应国际术语的改变和不同表达,必要时汉语订名宜做适当变动与之对应。如计量学单位的词头毫微(milli-micro)变为纳诺(nano-),微微(micro-micro)变为皮可(peco-)[37]。再如对应同一概念的ergonomics和human factor engineering,中文订名宜为工效学(又称人因工程学)[35、40]。3.我在这里谈到的音译术语,实际上包括前一部分讨论的5、6、7各点。概括来看,音译术语订名方法运用于三方面:(1)求得读音与国际基本一致(且简洁),有利于国际交流,如马达(motor)[35]、基因(gene)、脉泽(maser)[38];(2)若以意译(或直译)表达则术语冗长,如:雷达(radar)、艾滋病(AIDS);(3)意译不好表达其涵义,如鲁棒(robust)[35]、伺服(servo)、喀斯特(karst)[41]。在开头使用音译术语时,宜加简短注释。多音节外文术语,不宜音译,音译后也会慢慢被意译淘汰,如盘尼西林即为青霉素所取代。4.随着科技发展,国外愈来愈多地用缩写词表达繁复的术语,如何订名缩写词术语,是个大问题。我国科技界对待缩写词采取了音译、意译、音译加意译、全译、简译、缩写词加意译、用原缩写词等几种方法[28]。从有利于国际性角度看,适当采用原缩写词是个好办法。但应注意两点:(1)在文章开头用到缩写词时,应加注释,以便人们理解;(2)不宜大量引用,只能选些用途较广、比较稳定的缩写词,否则不便国内交流,造成新的混乱。在专业性较强的书刊和学术交流中,可适当增加缩写词的运用(以及可直接采用外国人名原文)。5.由于我国汉字是方块、表意文字,故在音、形方面不像拼音文字国家那样容易实现国际化。有的学者主张用汉语拼音字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实不敢苟同。因为使用汉字和以汉语作为传递信息、交流文化媒介的华语地区,除港澳台外,还包括新加波、日本、南朝鲜、海外华侨和外籍华裔的大群体,约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而且目前在全世界非华裔人口中,正在形成学习汉语的热潮,汉字、汉语的国际效用愈来愈大[39]。并业已证明,汉字即使在计算机和信息时代也很有生命力。此外,用拼音字母转写的术语,外国人还是不认识,我国人一般也不懂其涵义,如其那样,还不如直接引用原文(包括人名和术语)。五、结语当今,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如何改进汉语科技术语的国际性,使之有利于国际交流、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是个迫切需要解决而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但这正说明需要我们对它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我认为为了适应这项需要,除了科学订名时概念内涵与国际一致和相应国际订名的改变汉语订名必要时做适当改变之外,可适当采用一些音译术语(尤其对于某些缩写词)和直接采用一些缩写词术语。至于具体采用哪个音译术语和哪个缩写词,我想可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领导下,在各学科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该学科名词时,及有关单位制订术语标准时,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从而为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更多贡献我们的力量。吴凤鸣同志对本文原稿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深致谢意。由于水平有限,文中可能有很多错误和不妥之处,希多加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10.
摘要 本文对已公布的生命科学各学科名词的一义多词问题及其原因作了分析,并就解决该问题提出了两点建议。
自1989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微生物学名词》以来,迄今为止已公布了与生命科学有关的12个分支学科的规范名词[1~10],使我国生命科学界长期以来存在的名词混乱、定名不准和用名不当状况有所改善,在统一生命科学名词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目前生命科学各学科之间的“一义多词”问题仍然比较严重。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对生命科学名词的统一和规范化提出了更迫切和更高的要求,“一义多词”的名词亟待统一。本文根据笔者近年来在编写《英汉-汉英生态学词汇》一书时所收集的部分资料,谈一些认识,供大家参考。一、一义多词现象举例生命科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是历史悠久、分化和发展迅速的一门科学。有相当多的名词属于基本名词,对部分或全部分支学科具有普遍适用性。但是从已公布的各学科名词来看,对不少基本名词,在各学科之间却定名不一(见表1)。表1所列仅是与生态学关系比较大的一些名词。生命科学各学科间的一义多词问题由此可见一斑。二、产生一义多词问题的原因1.对概念的内涵理解有明显分歧生命科学的词汇多数是从国外翻译过来的,而对若干概念,国外的认识也不一致,这便成为译名混乱的根源之一。比如Lincoln等人认为“acclimatization”是生物对变化的自然环境条件的渐变可逆性调节。与此相对应,他们认为“accliamtion”是生物对人为或实验环境因子的渐变可逆性调节[14]。Mackenzie等人[15]和Resinger等人[16]的观点与他们基本相同。但是Collin[17]和Ricklefs[18]把“acclimatization”与“accliamtion”视为同义词,认为是生物对环境变化的形态或生理可逆性变化反应。难怪“acclimatization”的译名有“驯化”[3,12]、“[风土] 驯化”[9]和“气候适应”[12],等等。同样道理,“allelopathy”的译名有“异种克生[现象]”[1]、“化感作用”[6,11,13]和“异种化感”[9],等等。笔者认为“异种克生”仅表明了某种生物的代谢分泌物对其他生物的不利作用,而“化感作用” 和“异种化感”则表明了某种生物的代谢分泌物对其他生物的有利或不利作用。但是“异种化感”仅包含种间作用,而“化感作用”则既包含了种间作用,又包含了种内作用。土壤学名词(定义版)(1998)[13]把“allelopathy”定名为“化感作用”,认为它是指“植物分泌某些化学物质对其他植物的生长产生的抑制或促进作用”。虽然该定名和定义均比较好,但是同其他定义[14,16,19]一样,该定义的信息有严重欠缺,没有指明是种间“其他植物”,还是种内“其他植物”,或二者均包括在内。笔者认为可将“化感作用”定义为“植物分泌的化学物质对异种植物或同种其他植物产生的抑制或促进作用”。生命科学概念体系是一个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对生命科学基本概念的定名应当反映生命科学的最新发展水平。名词的内涵变了,名词本身也应相应变化。比如“allelopathy”最初是指植物通过释放化学物质对其他植物发芽或生长的抑制作用,现在认识到它是植物的一种普遍的抗竞争机制[19],包括种间竞争性化感作用和种内竞争性化感作用[15],既有不利作用,又有有利作用[20]。对“allelopathy”内涵的全面认识,是给其定名和定义的必要前提。2.对概念的措辞不同即对概念的内涵理解比较一致,但在遣词用字上却存在差异。如“被动运输”与“被动转运”,“单态”与“单态现象”,“异域种”与“异地种”,等等。从表1可以看出,生命科学各学科的一义多词现象多属于此类。汉语文化博大精深,可供表意的词汇丰富、数量庞大、涵义细致。虽然为择优定名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但另一方面也成了出现一义多词的另一原因。由于对外来词汇没有一个统一的翻译标准,加上个人遣词用字习惯的不同,以及对概念理解的细微差异,便造成了一个概念多种名称。3.对“规范名词”和“不推荐用名”的认识不同在已公布的生命科学各学科名词中均有一些“不推荐用名”。在这些“不推荐用名”中,有的名词在这一学科为“不推荐用名”,而在另一分支学科却为“规范名词”。如“生命带”和“广布种”在《植物学名词》中均为不推荐用名[9],而在《动物学名词》中却为规范名词[6],等等。4.各学科之间的定名协调工作较差在近年来的名词审定工作中,生命科学各学科分别进行,且历时较长,客观上给定名协调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但是协调工作不力亦是造成一义多词问题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从表1可以看出,大多数概念的一义多词,不是认识上存在本质区别,只是措辞不同而已。所以加强各学科之间的协调工作,对此类问题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三、对策生命科学名词的规范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多数分支学科已完成第一批名词审定,有的学科正在进行名词审定;已完成第一批审定工作数年的一些学科,不久将要进行增补、修订和补充定义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生命科学名词规范化工作,首先应鼓励和加强对有关概念的研究,注意学科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以提高和统一认识,为择优定名和名词定义打好基础。这是其一。其二,要加强各学科之间,以及与交叉学科之间的定名协调工作。建议成立一个生命科学名词审定协调机构,管理和推动生命科学各学科以及与交叉学科之间的名词审定、修订和定义的协调工作。* 王孟本研究员是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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