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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医疗服务是一项特殊的社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公益的特征,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密切相关。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依据经营目的、服务任务划分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相似文献   

2.
文章从对医院财务管理目标、成本管理以及提高财务资源的使用效率等几个方面切入,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提出了医院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以及医院内部控制体系等观点,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汕头科技》2009,(4):16-25
汕头市中心医院前身是创建于1922年10月的“汕头博爱医院”,一直以来承担着潮汕地区医疗救护中心重任,是广东省卫生厅批准设立的公立非营利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粤东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1994年被评为“爱婴医院”、“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相似文献   

4.
王欣 《科技资讯》2009,(6):223-22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属于一级地类,涵盖事业、公用设施用地等。本文系统阐述了该类用地的特点、功能及估价方法,并对其供地制度发生转变,即从国家划拨方式转变为营利性土地需有偿取得、非营利性土地无偿取得并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社交账户具有人格和财产双重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定义和特征,具有可继承的合理性。社交账户按照用户使用目的可以分为营利性社交账号和非营利性社交账户。司法实践中已经有案例支持虚拟财产可转让和继承,可从规范和完善用户协议、引入第三方信息管理机构、借鉴域外仅公开账户内信息等方面探索社交账户继承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在国家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着力培育大型集团化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宏观背景下,营利性医疗公司理当成为今后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要选择。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能够使我国营利性医疗机构真正发展壮大并成为医疗市场重要的竞争者,推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加紧清理与营利性医疗公司有关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7.
我国非营利性医院以其非营利性、生产性、经营性特性为维护公众健康、实现社会公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市场机制的冲击以及政府职能的退缩,非营利性医院呈现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医疗市场秩序混乱、政府管理职能缺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不良局面。政府应通过担当出资人或筹资者的角色直接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卫生法制建设,规范医疗卫生市场,保障非营利性医院的健康发展,以履行其提供公平、高效的卫生服务等公共职责。  相似文献   

8.
冯秀芹  杨娜 《科技信息》2013,(5):150-150,184
从1995年"王海现象"的出现到现在已经17年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知假买假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争议不断,争议的主要焦点是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经营者在知假买假情形下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学者的争议也暴露了《消法》第49条存在的问题。分析认定知假买假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并针对《消法》第49条的缺陷,提出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9.
浅析新医改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婷 《科技信息》2010,(21):J0376-J0376
新医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相似文献   

10.
企业因经营消费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应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这是被人们普遍忽视但却又应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消费法律关系中,企业不能作为消费者,其消费行为与经营者不构成消费法律关系,其因经营消费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纠纷中,正确认定消费者并正确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利于指导司法审判工作。  相似文献   

11.
现代法治社会的目标之一是限制公权,尊重和保障私权。从私权保障的视野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在立法宗旨和原则、立法内容等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该法进一步规范和限制了公权力的行使,保护了私权利,较为全面地实现了对公民私权利的保障。但该法相关规定仍存在缺憾,如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没有扩大、立法原则的规定仍有欠缺、对公民权利义务以及警察权力义务限制的不对等等,导致私权利保障不足,有待在立法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社会权是社会法的基石范畴。一个学科的范畴通常可以分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基石范畴三个不同的层次,其中,基石范畴是把一个法的部门从法体系中相对地独立出来的核心范畴。"私法公法化"、"社会问题"、"社会整体利益"及"社会安全"等范畴都难以成为社会法的基石范畴。问题群中属于本源性的问题才能成为基本问题,功能性范畴、目的性范畴只是解决本源性范畴所导致的结果和目的,而本身不是本源性范畴或基石范畴。社会权和社会法的"历史起点"具有同步性,社会权的产生和发展催生和推动了社会法的产生和发展。社会权作为社会法的基石范畴,既能制约、控制和引导社会法的发展目标,也能很好体现权利本位的法的价值和理念;既有利于构建一个有内在逻辑的社会法体系,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相似文献   

13.
当"号码"成为不可重复的有限公共资源时就具备了寻租和投资的潜质,一旦法律容纳,就会按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逻辑演绎下去,并且市场会失控、法律会失灵,"号码"资源也在动荡中寻求其应有的归属。为此,探讨"号码"资源在行政领域、公用事业领域经有偿寻租后的法律属性和法律适用,分析公权力在与私权利对接时的利益放养与制衡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一些网站通过利用"网络舆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从事"网络删帖"业务,这种行为不仅是侵权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针对以上问题,将以"口碑互动"案件为例,对网络删帖行为的表现形式,其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并对网络删帖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传媒作为一种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对于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忽视的。但传媒作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引导者,极易引发大众审判,这也给司法独立制度带来较大的威胁。传媒监督与司法独立对于法治发展进程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司法充分尊重传媒监督权的基础上应如何确保司法独立?传媒在司法面前保持一种谦抑态度将更有利于二者的良性互动,"谦抑态度"强调传媒在监督的同时致力于维护司法权威,理性对待司法审判之结果,这对于法治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第77条对于“住改商”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限制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该条显示出公法以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共同生活利益为目的限制业主专有权,更显示出私法规范和相邻关系制度对业主专有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是有限度的,应在司法实践中把握有限度的限制尺度。  相似文献   

17.
文章通过对宁波市政府“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运行中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的实证分析得出:在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化背景下,不同类型的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不同形式而生成政府与民间组织不同互动关系的“合作治理”模式,需要重新定性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需要用“软法”来规范“合作治理”中政府和民间组织的法律行为;政府应通过提供多元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有力的资金保障、科学的民间组织培育机制和监管评估执行来消除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制度性障碍,使民间组织更加规范,同时也使自己的行为更负责任.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理应在"平等武装"、"平等对抗"的基础上推进,为此必须保障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实有权利。我国现行法律虽从人身权、参与权等角度对上述人员的权利予以保障,但仍与国际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且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足。为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司法审查、律师帮助等制度,以维护处于公权力羁押之下"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建国后30年间,我国的社会生活包括婚姻家庭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在1950年制定的《婚姻法》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和婚姻家庭领域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于1980年对《婚姻法》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婚姻法》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文章则着重讨论了1980年《婚姻法》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20.
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热点形成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层面深,需要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其特点和规律,并给予科学而有效的引导,以减少不良信息和负面舆论对社会生活秩序的干扰和破坏、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威胁和挑战。党和政府是舆论引导的主体力量,可以通过建立舆情预警机制、打造网络信息平台、培养“意见领袖”、完善法规制度等方式,掌握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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