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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雅婷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1,11(2):39-42
以受贿罪的本质检视我国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可以发现这一要件在受贿罪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利益要件所担当的重要功能,不仅使刑法理论对这一要件的解读陷入了困境,也造成了司法适用的混乱。通过对比国外的立法经验,我国应弱化利益要件的功能,使其逐渐淡出刑法规范;丰富职务要件的内涵,使其承担起受贿罪的理论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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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珏 《武陵学刊:社会科学版》2008,(2):41-42
当前国内外关于欺诈的构成要件主要存在四要件说、五要件说、六要件说这几种学说。我国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欺诈的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对是否构成欺诈的判断一般依据的是学术界的四要件说,且主要依据是否有欺诈行为这一原则来进行判断。但四要件说只是指出了欺诈构成的形式要件,却没有涉及到欺诈构成的实质要件。因此应将违背诚信原则作为欺诈的构成要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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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成立要件是结婚制度的核心内容。通过对海峡两岸的男女合意、法定婚龄、禁婚亲、禁重婚等婚姻成立实质要件以及形式要件的分析比较,指出台湾立法较为具体、完善,但保留有封建色彩;大陆立法比较抽象、原则,但较彻底地清除了封建落后的东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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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吉祥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1)
分析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阐明了表见代理的构成不以被代理人具有过错为必要要件的理由,论述了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表见代理的类型及现实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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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点与难点。依法行政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依法行政的要件体现在精神、制度和运作三个层面。依法行政的精神要件在规范行政时具有统帅作用,精神的影响是根本性,长期性的。精神要件的存在需要民主、法治的土壤。依法行政的制度要件是精神要件的具体化。没有形成具体的制度,依法行政的精神仅仅是一种观念,很难使规范标准达到统一,对整个社会起着整齐划一的作用。但没 法治精神指导的制度无疑是毫无生命力的。制度在形成之后,还需要付之实施。精神、制度与运作三方面要件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缺乏任一要件,都会阻碍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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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跃江 《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27-32,40
定罪论是犯罪存在论和认识论的统一。德日刑法定罪理论的存在论与认识论都有深刻逻辑矛盾,存在论是构成要件与违法性和有责性之间关系的矛盾,认识论是构成要件与符合构成要件事实之间关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直接原因,是德日刑法的形式化犯罪定义。其哲学实质,是混淆了存在论与认识论的性质和功能。德日刑法定罪论根本特征,是三要件的形式化犯罪存在论与二分式的对抗性犯罪认识论相结合。 相似文献
9.
虐待罪中的"虐待"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在理论与实践中都较难把握。本文试图以虐待罪之"虐待"为例,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来探讨对它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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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对合同法定形式的效力规定有两大模式:实体法意义的模式与程序法意义的模式.这两种模式差异源于:经济环境的制约、约因制度的影响以及对实体与程序关系的理解不同.从我国的现状分析,不应采用证据要件说,更应借鉴效力要件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