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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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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3月16日,我国物权法在第六章中,第一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建立了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刚刚生效的物权法的第74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构成之共有权的客体中的车位问题,在立法模式、法律结构、具体内容等几个方面,法律本身尚存在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2.
2007年10月我国第一部《物权法》开始施行,并在第六章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专章的规定,但其在立法中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文章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出发,通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三项权能和在实务中存在争议较大的小区车位问题、楼层空间问题和绿地权属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今年3月16日公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物权法对许多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了规定,而其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章规定更是引人关注。文章力图对《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剖析,以期更深入地解读《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以专门章节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从而解决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基本依据问题.在介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探讨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法律适用及适用上的争议和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居住在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中,形成了复杂的居住关系和无数的纷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基本架构起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体系,而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及特征的分析研究也成为当前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三元论说,即包含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因共有权而产生的纠纷占了区分所有权纠纷的绝大部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共有权法律制度还有一些缺陷,应从多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浅论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成员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进行商品化改革的进行,不仅每一户会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每一户都将能够由自己来管理自己的房屋,这就使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当中的管理性内容的权利———成员权的地位显得更加的突出和重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必须在物权法中赋予成员权利以更全面、更具体的内容,以保护区分所有权人成员权得以充分行使。  相似文献   

8.
德国学者贝尔曼先生提出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早在奴隶社会就已萌芽并逐步发展。作为区分所有权人享有的一项特殊权利———成员权,其在学界及实务界受到广泛的关注并逐步为世界各国立法所确认。我国《物权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即区分所有权人享有共同管理权。成员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权利,其除具有“物法性”的一面,还具有“人法性”的一面,我国立法中将其表述为共同管理权,恰恰忽略了成员权这一重要法律特质,存有不足之处,在理论与实务中均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韩冰雪 《科技信息》2009,(6):326-32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是对一栋楼房中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上的不完善,还没有切实地规定对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别是侵犯共有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因此,业主的共有权不可避免地得不到保障。本文以区分所有物业小区中共有权的侵害为视角,以期获得有效对策更全面地保护共有权。  相似文献   

1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是对一栋楼房中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上的不完善,还没有切实地规定对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别是侵犯共有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因此,业主的共有权不可避免地得不到保障。本文以区分所有物业小区中共有权的侵害为视角,以期获得有效对策更全面地保护共有权。  相似文献   

1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新兴的所有权,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之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结合。作为专有权中的专有部分之界定应该采用"厚度中心说与粉刷表面结合说",而作为共有权中的共有部分应该推定为按份共有,同时,成员权应该还是属于物权关系的性质。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基本原则作为物权法制定、解释、适用、研究的最基本规则,在物权立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理论界对此问题提出过多种学说,而当前出台的物权法草案也表现出明确的立法倾向。基于物权法特有的法律属性,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物权法应以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公示公信和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作为其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多数国家学者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复合而成的。其中,共有部分是重要的部分,涉及到共有部分的界定和性质、区分所有者对共有部分的使用和限制、共同费用的负担等问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结构中,专有权占主导地位,共有权居从属地位。因此,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上,区分所有人取得了专用权,便当然取得共有权。最后,笔者针对我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立法上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粗浅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进行商品化改革的进行,不仅每一户会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每一户都将能够由自己来管理自己的房屋,这就使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当中的管理性内容的权利——成员权的地位显得更加的突出和重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必须在物权法中赋予成员权利以更全面、更具体的内容,以保护区分所有权人成员权得以充分行使。  相似文献   

15.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这种新型相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清晰界定,提出了区分所有相邻权争议的解决办法,认为应根据中国实际,完善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立法,制定相应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16.
拾得遗失物制度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拾得遗失物看似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但有关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法学界始终存在争议。不同国家对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属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我国《物权法》对于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属上的无偿归还制度规定比较僵化,为了实现财产的最大利用,权衡利益,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物权法》应完善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取得问题。  相似文献   

17.
多层建筑与物业区域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新型的不动产权利形态,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各区分所有权人就物业区域供全体或部分人共同使用的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就是建筑物共有权。从性质上,该权利是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共有形式;从主体上,全体业主是该权利的主体;从客体上,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楼宇屋面、建筑物顶层、小区绿地和专有房屋的外墙、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都是其权利客体。要保障建筑物共有权的实现必须完善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18.
我国物权法制定中的热点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制定在即,民法理论界对其中的诸多问题有不同见解。就物权法制定中的几个热点问题,包括我国物权法制定的指导思想、我国物权法的结构、所有权制度的安排、用益物权制度的安排、担保物权制度的安排,发表一孔之见,以期有益我国物权法的制定。  相似文献   

19.
冯惠棠 《科技资讯》2009,(5):175-175
骏景花园变电站事件告诉我们,业主要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目前物权法明确对共有部分进行共同管理的权利是建筑物区别所有权中的成员权。因此,明晰业主成员权的概念和内容,保障业主委员会的建立,促使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合法行使成员权,是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纠纷,维护业主的权益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77条对于“住改商”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限制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该条显示出公法以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共同生活利益为目的限制业主专有权,更显示出私法规范和相邻关系制度对业主专有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是有限度的,应在司法实践中把握有限度的限制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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