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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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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论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成员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进行商品化改革的进行,不仅每一户会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每一户都将能够由自己来管理自己的房屋,这就使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当中的管理性内容的权利———成员权的地位显得更加的突出和重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必须在物权法中赋予成员权利以更全面、更具体的内容,以保护区分所有权人成员权得以充分行使。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进行商品化改革的进行,不仅每一户会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每一户都将能够由自己来管理自己的房屋,这就使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当中的管理性内容的权利——成员权的地位显得更加的突出和重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必须在物权法中赋予成员权利以更全面、更具体的内容,以保护区分所有权人成员权得以充分行使。  相似文献   

3.
多层建筑与物业区域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新型的不动产权利形态,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各区分所有权人就物业区域供全体或部分人共同使用的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就是建筑物共有权。从性质上,该权利是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共有形式;从主体上,全体业主是该权利的主体;从客体上,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楼宇屋面、建筑物顶层、小区绿地和专有房屋的外墙、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都是其权利客体。要保障建筑物共有权的实现必须完善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三元论说,即包含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因共有权而产生的纠纷占了区分所有权纠纷的绝大部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共有权法律制度还有一些缺陷,应从多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是对一栋楼房中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上的不完善,还没有切实地规定对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别是侵犯共有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因此,业主的共有权不可避免地得不到保障。本文以区分所有物业小区中共有权的侵害为视角,以期获得有效对策更全面地保护共有权。  相似文献   

6.
韩冰雪 《科技信息》2009,(6):326-32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是对一栋楼房中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上的不完善,还没有切实地规定对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别是侵犯共有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因此,业主的共有权不可避免地得不到保障。本文以区分所有物业小区中共有权的侵害为视角,以期获得有效对策更全面地保护共有权。  相似文献   

7.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多数国家学者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复合而成的。其中,共有部分是重要的部分,涉及到共有部分的界定和性质、区分所有者对共有部分的使用和限制、共同费用的负担等问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结构中,专有权占主导地位,共有权居从属地位。因此,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上,区分所有人取得了专用权,便当然取得共有权。最后,笔者针对我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立法上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粗浅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从本质上是由各区分所有人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成员权共同组成的一项不动产物权制度。因此,在各区分所有人之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相邻关系、共有关系和团体关系。这三种关系建构起了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9.
刘灵芝  于向花 《科技信息》2011,(3):I0036-I0037
公民养老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法定权利。我国公民养老权制度尚不完善,造成实践中城乡公民养老权不平等。我国应当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公民养老权。  相似文献   

1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新兴的所有权,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之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结合。作为专有权中的专有部分之界定应该采用"厚度中心说与粉刷表面结合说",而作为共有权中的共有部分应该推定为按份共有,同时,成员权应该还是属于物权关系的性质。  相似文献   

11.
对我国现行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高等教育立法中存在着学生权利严重缺失现象。学生因高等教育性质应享有其本体性权利——学籍权;学生因高等教育关系应享有其契约性权利——获得良好教育权;学生因其高等学校主体性质应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学生因违法行为受到处分时应获得司法审查的最高救济。  相似文献   

12.
2007年3月16日,我国物权法在第六章中,第一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建立了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刚刚生效的物权法的第74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构成之共有权的客体中的车位问题,在立法模式、法律结构、具体内容等几个方面,法律本身尚存在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13.
2007年10月我国第一部《物权法》开始施行,并在第六章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专章的规定,但其在立法中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文章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出发,通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三项权能和在实务中存在争议较大的小区车位问题、楼层空间问题和绿地权属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项身份权利的配偶权应包含哪些权利内容?学界分岐颇多,本文笔者根据新婚姻法及相应的有关法律在对配偶权界定的基础上,深入讨论我国配偶权的权利内容,尝试着将配偶权分为两大类: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的配偶权权能和在特定时候才享有的配偶权权能,并列举出其中若干项重要权利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5.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之法律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是目前学界关注的热点。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主体虚位性、客体不稳定性以及权利内容的不圆满性。在性质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共同共有。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严格限制公权力的介入,赋予农民土地处分权,集体决定土地的使用。  相似文献   

16.
权利的分类标准众多,我们以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等。其中请求权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是指权利人请求特定人(相对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纵观目前各国立法,在立法体例中明确规定请求权的并不多见,而更多的是出现在法学著作中。在我国,请求权作为一项权利救济制度存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我国学理上按请求权与相关基础权利的关系可将请求权分为物上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以及婚姻家庭继承法上的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自然人基于身体权享有捐献其遗体的自我决定权,其近亲属基于对尸体的所有权也享有对遗体的捐献权利.由于权利的排他性等因素,二者可能会发生冲突,从而阻碍遗体捐献的发展.目前,国际上解决这一问题存在“自我决定权优先模式”以及“等同模式”.自我决定权优先模式无法很好解决这一问题.等同模式解决两权利的冲突符合我国传统伦理,便于遗体捐献的执行顺利进行,也可以提高遗体捐献的概率,故我们国家未来遗体捐献立法对于遗体捐献自我决定权近亲属决定权的冲突应当采取“等同模式”.  相似文献   

18.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这种新型相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清晰界定,提出了区分所有相邻权争议的解决办法,认为应根据中国实际,完善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立法,制定相应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19.
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权,是指家庭成员对其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每一个家庭成员对其财产都享有平等地、不分份额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未经享有共有财产权的家庭成员的同意(除依法规定或者与其他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个别家庭成员不得擅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同其他共同共有财产一样,不是主体单一的所有权类型,而是所有权主体联合的一种形式。如何认定和正确处理家庭的共有财产权,在司法实践中显得日益重要,很有探讨之必要。  相似文献   

20.
集体林权改革中的林权,其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并不具有物权属性,而应当被制度化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权应当回归其政治属性。对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需要确定林地和林木之间的关系,目前对于林地和林木之间流转时的关系并不清楚。确定林走与地走相互独立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林地和林木生产要素的功能,同时集体林权改革后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应当享有充分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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