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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学术界较普遍的观点认为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就特殊在它们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而一般侵权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因为所谓的原则始终只是部分学者的学术主张,任何立法、司法文件,包括《民法通则》也从来没有明文规定过无过错责任原则。笔者认为:特殊侵权责任之特殊,就只是因为民法通则对它们有明文的特别的规定,别无他意。一、一般侵权行为所谓侵权行为广义上指应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狭义上指因为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广义的侵权行为概念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  相似文献   

2.
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文将从美国版权法及其司法审判实践的角度出发,研究他们对剽窃侵权是如何认定的,希望能够借用它山之石完善中国相关法律,也为我国审判实践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3.
正我国《民法通则》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这条概念,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分成以下几种:一、无合法根据无合法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前提,无合法依据是指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无合法的根据,例如甲给自己充值时充到了乙的手机里,乙在无合法根据的情形下取得了甲的话费,造成了甲的损失,此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相似文献   

4.
推理小游戏     
有4只可爱的兔子(甲、乙、丙、丁)随意分成2组,分别在2个树桩处等待,这4只兔子中有2只是2岁,另外2只是3岁。甲说:"乙跟我同岁。"乙说:"丙3岁。"丙说:"丁3岁。"丁说:"甲3岁。"所有的兔子在谈到与自己同在一个树桩处的兔子时说的都是真话,谈到在另外一个树桩处的兔子时说的都是假话。  相似文献   

5.
高燕 《晋中学院学报》2002,19(4):331-332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索赔时,家长总是将学校推上被告席,学校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涉及到学校和学生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不是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学校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看学校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二是看学校是否有过错。具体讲在五种情形下学校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学校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6.
1987年12月初,国家教委和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了一次“高中理科实验班选拔赛”,其中数学试题的第三题是: 有甲、乙、丙、丁4张纸片。甲是边长为1的正三角形,乙是边长为1的正方形,丙是边长为 1的正五边形,丁是边长为1的正六边形。请证明: (1)用甲、乙、丙合在一起不能盖住半径为1的圆面。 (2)用甲、乙、丙、丁合在一起能盖住半径为1的圆面。  相似文献   

7.
学校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索赔时,家长总是将学校推上被告席,学校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涉及到学校和学生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不是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学校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看学校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二是看学校是否有过错。具体讲在五种情形下学校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学校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8.
推理小游戏     
从以下甲至丁4个人的证言中,通过正确的逻辑推理,能推出(1)~(4)哪个结论?甲:"所有的A都是B,并且是C。"乙:"某些D不是B。"丙:"所有的E不是C。"丁:"某些E是B。"(1)某些D是E。  相似文献   

9.
堪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集大成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其内容与每个公民利益息息相关。针对网络上不时爆出的“人肉搜索”对个人隐私造成的伤害,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0.
<食品安全法>第96条存在着惩罚性赔偿责任规定参照标准单一.惩罚性赔偿责任规定最高限额单一,民事赔偿优先实现的程序性规定缺失,食品召回不得免除民事责任规定缺失,食品虽符合国家标准但仍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明显或严重损害这一意外损害赔偿责任规定缺失等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修改和完善,<食品安全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建构才会变得更加科学、合理与可行.  相似文献   

11.
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明确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包括提示规则与明知规则两种形式。对于侵权责任法的网络侵权责任,其具体实施对策应从网络侵权案件的诉讼当事人的确定、网络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网络侵权对象范围、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等方面予以实施。  相似文献   

12.
《办理寻衅滋事案件解释》第1条第2款的"除外责任条款",在其内容上不限于不承担刑事责任,它当然也包含着正常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第1条第3款是从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范围中加以排除,它是确定有罪的适用范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其中均有"情节恶劣"作为构成要件。笫4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第一项内容"数额量化标准"并不太妥当。"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原则比较模糊、抽象,而在司法解释中也未有"量化式判断",因而使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适用难免会有困惑。"纠集他人"肯定应是多人,而不能是指一人的情形。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九章规定了公司分立制度,实践中公司分立必然伴随着公司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在不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转移,该种外观表现形式和营业让与以及转投资都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取得的对价、对价的归属主体等方式对上述概念进行界定,从而准确认定物权、债权和债务的归属及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财产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论环境侵权     
环境侵权是指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生环境介质的污染或破坏,并进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害环境权是指侵害自然人享有的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的权利,依法应当承担各种法律责任的行为.两者的概念、性质及其救济均不相同.因此,必须建立两个法律体系分别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既婚后所得共同制度,第18条规定了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第19条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夫妻法定财产、夫妻特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本文从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着手,分析现行法律的特征和缺陷,提出亟持解决的几个问题,并谈谈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讨五味子7种木脂素单体对大鼠离体胸主动脉条张力的影响.方法制备离体血管条,采用去氧肾上腺素(phenylephrine,PE)预收缩血管条,运用张力检测法观察五味子木脂素单体对大鼠离体胸主动脉条张力的影响.结果五味子甲素、五味子乙素、五味子丙素、五味子酯甲、五味子醇甲、五味子醇乙及安五脂素对静息状态下胸主动脉条张力均无明显影响;用去氧肾上腺素(PE)预收缩胸主动脉条,发现五味子醇甲、五味子酯甲和五味子醇乙具有显著的舒张血管作用,对内皮完整型血管条的舒张率最大分别为(52.79±1.43)%、(43.56±2.17)%和(33.04±2.21)%(P0.05或P0.01或P0.001);五味子甲素有微弱的内皮依赖性舒张血管作用(P0.05或P0.01);安五脂素舒张血管作用不显著,且非内皮依赖性较内皮依赖性明显;而五味子乙素和五味子丙素对血管条张力无明显影响.结论五味子木脂素发挥舒张血管作用的成分可能主要为五味子酯甲、五味子醇甲和五味子醇乙.  相似文献   

17.
谁是小偷     
闪闪商厦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一只珍贵的钻石戒指被盗了。公安人员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提审了有偷窃嫌疑的甲、乙、丙、丁。他们的供词如下:甲说:“我看见钻石戒指是乙偷的!”乙说:“不是我!戒指是丙偷的。”丙说:“乙在撒谎,他是要陷害我。”丁说:“戒指是谁偷去了我不知道,反正  相似文献   

18.
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客观上根据限制从属性原理要求行为人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侵害法益的行为提供帮助,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明确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不要求明知是何种罪名的犯罪行为以及具体犯罪经过如何。为了激活本罪适用并提升司法效率,《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三款的适用前提仅限于行为人与被帮助者之间存在实施相关信息网络犯罪的意思联络。此外,对于本罪的高发关联行为“挂失取走本人账户下他人财产”行为成立盗窃罪。  相似文献   

19.
划船过河     
卫煌 《小学科技》2012,(5):29-29
有3个男孩(甲、乙、丙)和3个女孩(A、B、C)结伴去郊外游玩。路上遇到一条小河,且只有一条小船,船上只能坐2个人。男孩甲和乙以及女孩A和B均不会划船。要求过河时,在河的两岸女孩数必须大于或等于男孩数。  相似文献   

20.
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桂南岭 《科技信息》2007,(27):252-255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姻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是在1980年《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和完善形成的,其将夫妻约定财产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在司法领域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由,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其财产权利。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又是合同,在契约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的增多,实行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渐成趋势,立法上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必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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