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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依法行政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其理论内涵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权的来源必须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中的“行政”,主要是指外部行政行为;行政权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必须贯彻教育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权力监督原则、权力救济原则。  相似文献   

2.
张书占 《中州大学学报》2006,23(4):22-23,26
高校自主权本质上是一种从权力,从属于法律、法规。我国高校的自主权在扩大后,并不包括自主决定学位授予条件。获得中国学位,只要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二是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三是申请。这三个条件的核心是第二个条件即学术条件。高校自主权侧重点在于教学学习管理,学位纠纷侧重点在于学生的学术水平是否合格。高校自主权与学位纠纷二者之间没有契合点。司法实践中,以高校自主权作为审判学位纠纷的理由,没有法的依据,也违背了《行政诉讼法》合法性审查原则。  相似文献   

3.
方欢 《海峡科学》2007,(12):92-93,96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公共权力,不能无限度地运用,其行使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公安行政强制措施除了必须遵循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行政法制原则之外,还应该遵循一般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原则.  相似文献   

4.
西北师范大学分析化学专业在西北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中获优异成绩1995年底至1996年初,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对西北地区化学一级学科范围内21个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了检查评估.兰州大学、酉...  相似文献   

5.
在美国总统握有的诸多权力之中,否决权常常发挥“快刀斩乱麻”的作用,是总统拥有的最能制衡国会的权力。 18世纪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如果行政权没有制止立法机关越权行为的权力,立法机关将要变成专制,因为它会把它所能想象得到的一切权力都授予自己,而把其余二权毁灭。”为防止出现这种立法机关擅权的情况,依据三权分立的原则,美国宪法将立法的最后批准权授予总统,作为行政机关对立法机构的一种牵制。因此,法律虽由国会制定,但最终还须由总统批准,总统有说“不”字也就是否决的权力。否决权是总统对抗国会最有力的法宝,它有两种形式: 直接否决。当议案、决议案在国会参众两院获得通过送交总统批准时,总统如果同意,签署后就正式  相似文献   

6.
简要回顾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制度的发展历程,根据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分析, 结合长春大学实际情况, 认为学校只有从“教学型”转变为“教学科研型”, 才能在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上实现零的突破, 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7.
国家学位制度与大学学位制度是根据学位颁发权力来源而划分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学位制度形态。尽管现行《学位条例》确立的是统一的国家学位制度,但鉴于生源质量、教学资源、培养水平等方面的区域和校际差异,不同高校学位授予的具体标准千差万别,甚至作为大学自治的重要内容为部分司法判例所肯认。同时,学位管理的“放管服”改革也在不断深化,高校的自主权限不断扩大,导致国家学位制度在实施逻辑上呈现出大学学位制度的色彩。形式逻辑与实践逻辑的分野,折射出两种不同学位制度之间的内在张力,也决定了我国在学位法制建设中必须于二者之中作出审慎抉择。由国家学位制度迈向大学学位制度是学位形态发展的历史趋势,但鉴于我国目前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现状,国家学位制度在学位质量保障、公平公正实现、管理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较为理性的做法是在坚持国家学位制度的前提下,适度吸纳大学学位制度的有益经验,在扬弃中实现两种学位制度张力的平衡。当前学位立法的重点在于:保障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允许各个高校之间有差异的学位授予标准的存在;实现学位授权审核活动向行政许可的回归,由指标分配转向基本标准设置;弱化政府对学位授予工作的直接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学位认证、学位质量评估、学位信息提供和咨询等服务工作,逐渐适应公共权力由国家向社会转移的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8.
精细化工学科喜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批,我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精细化工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这是学院发展建设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院已建成为培养硕士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三个层次的普通高等工程院校。1985年...  相似文献   

9.
运用理论分析法和文献资料法,对我国体育行政指导的概念、功能、原则、法律依据等予以了阐释。体育行政指导是体育行政主体为有效达成一定行政目的,基于国家的体育法律原则和体育政策,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非强制性引导行为。体育行政指导要遵循合法性原则、自愿性原则和公开性原则,具有补充和替代、引导和促进、协调和疏导等功能。体育行政指导只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即可,而不必强求一定要有具体行为法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中法院调取证据制度的发展确立了因循民事诉讼理论,但对这种发展路径需要反思。西方国家行政诉讼法院调取证据制度的确立,以限制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权益为宗旨,体现了一种权力规范主义思想。我国现行法院调取证据制度以了结行政争端为指导原则,这种思想偏离了行政诉讼的应然价值,有必要确立独立的指导原则用以建立正确的行政诉讼法院调取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11.
公证法律责任体系中应增加对公证辅助人员进行规范的内容。公证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应以过错责任为基础,以严格责任为补充,且实务中不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公证刑事责任中应注意,公证员行使公证职务时的身份并非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但在行政或事业性质公证机构中的公证员在行使公证行为以外的职务行为时可以依据该公证机构之性质来认定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相似文献   

12.
教育惩戒是广大教师完成立德树人使命的必要手段。作为教育惩戒的核心论题,教师教育惩戒权受到学界广泛关注并得到了制度的确认,但还存在基本属性阐释不明、权能揭示不完整以及法律规范体系缺失等局限,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教师教育惩戒权具有双重属性,既是教师面向学生时的一种权力,也是其面向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时的一种权利。教师教育惩戒权既包括师生关系维度上的批评训导权、课堂管控权、物品处置权、义务科处权,也包括教师与学校、教育行政机关关系维度上的惩戒请求权、惩戒建议权、责任免除权以及不合理要求的抗拒权等诸项权能。对于法律规范体系的缺失,应在《惩戒规则》的上位法律法规中对教师教育惩戒权进行明确,从而构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三位一体的教师教育惩戒法律规范体系。这既能解决《惩戒规则》面临的合法性危机,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和规范教师教育惩戒的实施。  相似文献   

13.
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是现代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行政合理性包括正当性、平衡性和情理性三个标准。其中情理性的标准较难把握,但情理性的标准更能体现行政活动的合理性原则,具有更高的法律价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是情、理、法的和谐相融。探讨行政情理性的法律价值及其在行政法中的适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电子政务是新兴的行政管理模式,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相应的立法与执法的方式有着制度先进性和效能优越性。电子政务在法治环境下的施行是公共管理学和法学共同关注的新课题。本文从电子政务的内涵和自身特点出发,探讨电子政务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影响、电子政务与行政法内容、行政法的适用、行政法的发展诸方面的问题,梳理出电子政务与行政法制相互关系的基本脉络,并运用这一研究路径对广东省的电子政务法制建设进行了初步的考察,以期梳理出电子政务的基本法理脉络,促进对电子政务认识的深化。  相似文献   

1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一直是近年来学者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性。然而在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造成司法实践中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因此,通过对国外立法进行分析和比较,结合我国合同无效的立法变革及目前司法机关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处理方式,对我国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进行思考和研究,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刚性的物权法定原则,排斥了物权自由创设的可能。这种规定有助于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但同时也给新型物权的生成与确认造成障碍。因此,应当在坚持物权法定的前提下。适当扩大物权法定之“法”的范围。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及习惯法、中国政府加入的国际条约等之外,还应当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在内。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公立高等学校被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但其行政主体法律地位并不明确,成为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本文以界定公立高等学校行政主体法律地位为研究思路,在全面分析公立高等学校多重法律身份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公立高等学校的公务法人主体地位,从而实现以法律来规制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权力,构建具有法治精神的现代大学。  相似文献   

18.
自由裁量权在行政领域的作用有如双刃剑,既能推进行政机关积极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传统行政法治所提出的合法性控制越来越软弱无力,运用合理性原则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日显重要。针对自由裁量权合理性控制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重构行政合理性原则与自由裁量权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一方面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以期达到授权与控权的平衡。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实现行政法治。  相似文献   

19.
行政主体越权实施行政行为是经常发生、也是最典型的行政失范现象。分析行政越权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深入认识行政越权的法律后果,对于防止行政主体超越职权,避免行政侵权现象的产生,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行政程序离婚和诉讼程序离婚。行政程序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实际上采用的是婚姻关系破裂标准。诉讼程序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破裂程度的标准难以把握。同时,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标准不十分符合我国当前婚姻状况实际,有悖婚姻自由原则。从婚姻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婚姻观、我国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和离婚司法实践来看,以婚姻关系破裂作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更为适当、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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