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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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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益已成为权钱交易的筹码或权力寻租的基础条件,取消贿赂犯罪的"利益要件",不符合社会现实状况,将给惩治腐败的政治生态环境带来消极影响。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主客观要件之争,与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客观要件之争相伴而生,在司法实践中,持"主客观统一说",将贿赂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作为证明要素能够普遍接受。《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作为入受贿罪情形,形成了"损失型"受贿罪,在一定意义上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受贿中贿赂的范围仅限于财物。随着社会发展,贿赂的形式层出不穷,为了惩治犯罪的需要,应将其做规范的扩大解释.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3.
浅析受贿罪     
受贿犯罪的核心是国家工作人员违背了其应遵守的廉洁义务,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利用职务之便,就是指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仅指利用本人现在职务上的便利,不包括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从性质上讲,既可以是合法的利益,也可以是非法的利益;既可以是正当的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的利益;既可以是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非物质性利益。从作用上讲,为他人谋取利益仅仅限定着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而不限定索取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法定要件;"为他人谋利益"不应被规定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为他人谋利益"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结合与统一。  相似文献   

4.
受贿罪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罪 ,但这种罪在实际操作中却遇到许多困难 ,为了使立法、执法人员在这些困难问题上达成共识 ,从而更好地执法。本文就受贿罪的对象、受贿罪的客观要件、受贿罪的主体三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受贿主体由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扩展至"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最高司法解释根据该修正案的内容将本条规定的罪名确立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结合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对"两高"所确定的罪名进行分析,对修正内容与新立罪名之间在衔接和协调上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步的探讨是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6.
论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于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有四种观点:手段不正当说、非法利益说、不应当得到的利益说和受贿人是否违背职务说。由于受贿人是否违背职务说认定“不正当利益”的范围大小比较恰当,而且操作性较好,又得到了司法解释的支持,因此笔者赞同受贿人是否违背职务说,并提出了“不正当利益”认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分析为切入点,通过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分析,以期寻求准确把握本罪的主体要件。希望通过笔者陋论能够对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提供一些有益思路,也希望对立法机关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经济形式的日趋多样,现实生活中经济犯罪的手段、形式等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新的罪名,不仅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要求,也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但是由于相关的司法解释没有出台,加之该罪规定上的不明确,使实际操作存在着已些困难。  相似文献   

9.
李羽欣  古耀达 《广东科技》2010,19(16):27-27
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受贿罪的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下打击受贿犯罪的需要,对于受贿罪主体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很有必要。本文对受贿罪的主体不完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1.
单纯地肯定或者否定律师能够成为受贿罪主体,都不符合目前我国现有的多种身份律师并存的律师制度现状。应当根据律师身份是合作制、合伙制律师,还是国有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公职律师"的不同来确定是否能成为受贿罪主体。  相似文献   

12.
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可以作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内容,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证券信息保密则不宜作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内容。不作为型内幕交易本身就是一个矛盾性提法,它包含着不作为与内幕交易的作为的对立。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间接故意不能构成内幕交易罪;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宜视为内幕交易罪的主观要件;由于确定故意未能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区分开,因而在内幕交易罪主观要件中就不宜适用确定故意来表述。  相似文献   

13.
分析了图书馆中不当得利的现象,提出解决的路径,以期引起图书馆界的关注,减少由于图书馆文献资源流失而形成读者的不当得利。  相似文献   

14.
滥用职权罪是现行刑法中的一个独立罪名,与玩忽职守罪在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值得认真研究。着重探讨了滥用职权罪的五个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5.
渎职罪主要表现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两种行为形式,玩忽职守罪的罪过形式的认定事实上决定了玩忽职守型渎职罪的罪过形式。玩忽职守罪的罪过形式只能由过失,而不能由故意构成,否则会违反矛盾律、充足理由律及复合命题推理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6.
论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的既遂构成要件说在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上面临着理论的困境,应为目的说所代替。犯罪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和间接目的,直接目的是任何一个直接故意犯罪所必需的,并且只有一个。犯罪直接目的的实现是犯罪既遂与否的判断标准。根据既遂的目的说,我国犯罪既遂类型可分为着手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实害犯。目的犯的既遂标准是目的犯直接目的的实现,而非法律所规定的间接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面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变化,我国的强奸罪立法已明显地表现出某些程度的不适应。完善强奸罪立法应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拓宽强奸罪客体和主体范围,以平等保护男女公民性行为的自主权;二是明确具体强奸罪的客观方面要件和主观方面要件,准确把握对强奸罪的认定,以力求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三是适当降低强奸罪的法定刑,并且为强奸罪“消肿”,以实现罪刑相适应;四是把强奸罪规定为“告诉的才处理”,以保障被害人的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18.
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世界性犯罪,有其形成原因。在当前,要把反贪污贿赂斗争同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9.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关系到盗窃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的认定,关系到追诉时效的认定,关系到共同犯罪是否成立等等,因此有必要对之进行探讨.对于盗窃罪的既遂未遂,不能一概以控制说作为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区分不同情况,依据不同标准来确定.  相似文献   

20.
就有关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罪名、定义、客体、行为、主体、适用中的若干较存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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