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当代合同义务群扩张的视阈下,把加害给付概念和履行利益、固有利益关联起来,提出典型加害给付和非典型加害给付的新界定。把非典型加害给付理解为广义的附随义务,就能把《合同法》中的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概念和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概念进行同类合并。其结果就是把《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先合同义务)、第60条(履行过程中债务人的附随义务,即狭义的附随义务)、第92条(后合同义务)归并到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规定"之中。 相似文献
2.
苏惠芳 《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4,17(1):119-123
先合同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其理论基础。它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是对缔约信赖利益的保护。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消、变更、解除,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以及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仅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而未明确先合同义务,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王敬华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08,15(4):24-27
要约邀请阶段存在先合同义务,源于要约邀请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正视要约邀请阶段的先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先合同义务不是开始于要约生效,而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阶段的先合同义务在德国等国立法中已得到规制。要约邀请中的先合同义务包括保密义务、说明(告知)义务、保管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协力义务、担保义务等. 相似文献
4.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可能发生在两个时间段:一是要约生效双方当事人开始谈判至合同成立止,即合同缔结期;二是合同成立至合同生效前,即合同效力成就期。有学者据此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划分为两种即缔约过失责任和效力过失责任,笔者认为效力过失责任只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即缔约过失责任可根据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发生的时间段不同将其责任形态划分为合同不成立过失责任和合同效力过失责任。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基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合同效力补正问题。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并不立即消灭,作为合同信任关系的延伸,当事人之间仍存在后合同义务。实践中,当事人违反后劳动合同义务引发的劳动争议屡见不鲜,本文回顾了后劳动合同义务的发展过程,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角度对劳动合同后续义务进行再认识。 相似文献
6.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向对方当事人应负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为保护缔约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现实中对该制度的理解及认定存在不少误区,本文笔者通过对缔约过失责任概念和构成要件全面解析,阐明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进而提出对完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思考。 相似文献
7.
8.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它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当事人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附随义务的履行有利于辅助实现合同主给付义务,并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我国合同法采用列举附随义务主要形态的方式将附随义务明确、具体地规定于成文法中,备受民法学界推崇。然而,对附随义务,理论界尚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在相关问题上仍存在不少的争议,本文拟对附随义务的涵义、特征及其认定进行论述,来探讨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其与合同法上其他义务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对该义务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合同义务和漏洞,全面保护缔约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全面,维护诚信原则,维持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10.
11.
附随义务是大陆法系有关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义务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理论。附随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设立,目的在于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违反附随义务与违反给付义务一样产生违约责任。附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通知、协助、保密和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本文阐述了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概念及特点,列举了附随义务的几种主要类型,分析了违反附随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指出我国民事立法中应进一步完善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周郑屹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15-18
全球人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经济的全球化,亦渗透在法律方面,文中对《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比较,阐明《合同法》一方面借鉴、吸收、移植了后两者的成果,反映了全球化过程中的立法趋同化潮流的影响,另一方面,它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保持了自己的本土化性格。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和发展,着重论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涵义、构成、表现形式、赔偿范围,以期在订立合同中正确理解和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4.
在旅游游览服务合同中,旅行社享有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等权利,并负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等义务。旅游者享有在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获得安全保障等权利,并负有按照约定和惯例向旅行社付费等义务。 相似文献
15.
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营文中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2):30-34,3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是由于该条用语过于模糊,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给出准确的界定,因而建议我国商家在订立合同时排除公约第42条的使用,选择其他法律或在合同中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另外做出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6.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是对合同关系的相对性突破的重要表现之一,该制度在德国法中被广泛应用于产品责任问题。我国立法对产品责任问题不采用“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是合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完全排斥该制度,合同中附保护第三人义务还是有必要的。本文在阐明该义务存在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其产生条件,其中重点探讨了“第三人”的范围应如何划定,目的在于将该附随义务与侵权法上对一切人的注意义务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17.
郭金贵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2):217-218
劳动合同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凭证,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阐述了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储蓄合同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通过对储蓄合同性质的讨论来明确银行与储户在储蓄合同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并且通过讨论冒领人构成犯罪时,储户对银行的民事诉讼中是否适用先刑后民的问题来达到保护储户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公司设立中,先公司交易不可避免,尽管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大大简化了公司的设立程序,但是先公司交易现象仍旧大量存在,如何合理规制先公司合同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美国完善的公司法制,以求对我国目前的先公司合同规制模式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提供劳务和支付酬金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由于劳务合同是属于民法范畴的概念,它与劳动法范畴的劳动合同在主体和内容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本文拟从探究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根本区别入手,尝试解决如何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