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量危险驾驶肇事的案件是否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为虽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外延是不明确的,但其核心属性是可以确定的。以刑法规范评价的视角,用本罪主客观特征考量危险驾驶肇事的性质,可见危险驾驶行为通常不属于本罪的"危险方法",危险驾驶肇事的主观心态通常不是故意,因而危险驾驶肇事的案件通常不适用本罪。  相似文献   

2.
飙车、醉酒驾车,这类以前难见的词语充斥于各类媒体之上。从胡斌案到孙伟铭案,再到最近发生的河北大学校园醉驾案,这些年来,驾车肇事案件层出不穷,引起了广泛关注。究竟应该对这些案件在法律上如何定性?本文从分析和完善现行法律规定出发,以胡斌案、孙伟铭案为分析视角来研究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3.
最近"两高"《补充确定罪名(五)》已将《修正案(八)》第22条所规定的行为确定为"危险驾驶罪"。因此,此处的危险驾驶的"危险"与《刑法》第114条所规定的危险方法的"危险"的内涵与外延是迥然不同的。所以对"危险驾驶罪"之罪名,司法罪名所指的此"危险"并非学理罪名所指的彼"危险",二者之间的区分不容混淆;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飙车"行为属情节犯类型,"醉驾"行为属危险犯类型,对醉酒的认定应以《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的国家标准为依据,对这一标准不能因人而异进行反证;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犯罪,如果在"客观超过要素"的罪过支配下,发生了实害结果,即可构成其他犯罪。其类型有二: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具体所涉罪名,前者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后者为"交通肇事罪"。但本条是纳入《刑法》第133条中加以规定。因此,对危险驾驶行为人主观罪过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以"过失"为一般,以"故意"为例外进行判定。  相似文献   

4.
"中性行为"即"日常生活行为",可分为中性业务行为和非业务性质的私人行为。"中性行为"理论研究的关键是将可罚的帮助行为从"中性行为"中区分出来,即"中性行为"在何种特定的情境下失去其"中立性"、丢失其"日常生活"特征而成为刑法规范意义上的可罚的帮助行为。一般来说,可以把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以及行为是否可以被评价为一般的"帮助行为"二者相结合,来把可罚的帮助行为从"中性行为"中区分出来。  相似文献   

5.
潘丽平 《科技信息》2011,(30):90-90,91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保有量也在逐年增加,随之而生的是频繁发生的违法驾驶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权利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尤其是醉酒驾车和飙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重大的恶性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和飙车这两种行为规定为危险驾驶罪,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能更好地预防这两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6.
交通事故发生后,具有明确的车辆驾驶人是认定事故责任、依法处理的前提和关键。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8月刑法修正案草案中"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定为犯罪"即"酒驾入刑"以后,交巡警部门越来越多地遇到肇事车辆驾驶人难以确定的案例。综合运用物证技术对事故涉及车辆、物品、痕迹、人身等进行全面、系统勘验检查,从而认定事故发生时的车辆驾驶人成为公安机关的主要技术手段。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一些网站通过利用"网络舆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从事"网络删帖"业务,这种行为不仅是侵权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针对以上问题,将以"口碑互动"案件为例,对网络删帖行为的表现形式,其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并对网络删帖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如果能再快一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娉 《世界博览》2010,(17):7-7
为这迟到的"欢呼",无数人已经付出了财产、尊严甚至是生命的代价。8月23日,《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引起热议,社会对此修正案期待甚笃。有媒体评论称,该修正案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局面。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严格限制死缓犯的减刑幅度,并新增加了一些体现社会需求的刑罚,诸如醉酒驾车、飙车等原来由行政或民事手段处理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9.
在上海,先是企业白领张军被"钓",后有孙中界剁指表清白,一场因"打击拼车"而演发的法律与道德争议渐渐平静。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但留给法律人的思考并没有因此而停止。缘何此种行政行为会挑战道德之底线?缘何此种行政行为会践踏法制之尊严?针对这样的一种行政行为,通过与刑事秘密侦查的比较和对拼车的法律性质分析去揭示其违法性的真面目。  相似文献   

10.
张华荣 《南昌高专学报》2012,27(2):81-83,121
主要探讨在信息不对称理论下,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行为特征。首先运用灰色系统理论,对高校毕业生择业行为建立行为决策模型,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理论下,高校毕业生的自主择业行为是根据对创业的利益与风险和就业的利益与风险的比较,权衡利弊,并倾向于净利益较大者;其次建立创业直觉函数,描述和分析高校毕业生创业行为的多重灰色复合性质;最后利用组织行为学理论,分析高校毕业生创业由个体到群体的组织创业行为,并从群体动力、群体沟通、群体领导三个方面阐述高校毕业生创业阶段组织的特殊性,旨在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为很好地贯彻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和谐社会理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尸体检验,可以帮助确认案件性质,确定死亡原因,为追究肇事逃逸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提供量刑依据,帮助确定嫌疑肇事车辆。该文根据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法律规定,结合文献资料,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尸体检验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  相似文献   

12.
《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了醉酒驾驶等四种肇事情形下保险公司责任的承担问题。由于相关立法的冲突性与不周延性规定,实践中人们对该条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导致法律适用的不统一。从交强险的性质、立法宗旨以及垫付责任的性质来看,《交强险条例》第22条应当理解为在醉酒驾驶等四种肇事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就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垫付责任。  相似文献   

13.
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道德、污染了学术空气,使学术尊严遭到践踏。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必须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入手,强化科研人员的自律意识,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并建立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同时,学术期刊应严格把关,加大审稿力度,以技术手段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通过"自律"与"他律",逐步形成诚实科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以维护学术尊严。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职业学校学生课堂问题行为的现状调查和分析,采用"行为导向"的课堂问题行为矫正模式,以觉察课堂中的问题行为和潜在的问题行为为起点,经过诊断,确定矫正目标,并运用有效的矫治方法,对问题行为改正的成效进行检评,可以塑造和发展良好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作者2008年对云南省澜沧县野生动物肇事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大,肇事动物主要有亚洲象、黑熊、野猪、猕猴、野牛、眼镜蛇和金钱豹等,它们对玉米、橡胶、稻谷和冬瓜等损坏最为严重。文章分析了野生动物肇事日益严重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尽量减少损失。  相似文献   

16.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有众多精神病患者因各种原因,不得不留于家中或社区接受治疗。而精神病患者在院外能否接受到有效的治疗,不仅意味着患者能否顺利康复,更关系着他人的安全及社会的稳定。由于我国对精神病患者院外医疗行为缺少法律规范,部分院外重症患者"时治时不治"的状态,极易对自己及其周边人的安全构成危险。因此,为使患者自己或他人免受不必要的伤害,我国应借鉴美国在该方面的立法经验,对部分院外重症患者的治疗活动予以法律规范。必要时应对其采取强制性救治措施,从而减少精神病患者违法肇事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以高校非主修作曲专业"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为研究对象,对课程的性质、任务以及教学方式进行探讨,并结合教学经验对如何改进课程的教学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8.
以前讲到直销,很多人就很直接地将其理解成"传销"或"无店铺销售"。主张解释为传销者,是以直销行为的主要路径为"人"这一理念而展开的;而称其为"无店铺销售"者,则更多的是关注这种行为模式和传统销售行为模式的差异。  相似文献   

19.
郑浩  刘凯 《科技信息》2009,(36):I0344-I0344
应对继电保护现场二次工作性质的多样性及继电保护设备的多元化,全面完善继电保护现场工作作业指导书和继电保护二次安全措施票,达到每台设备针对不同性质的工作和不同的现场环境都有相应的标准化指导书和继电保护二次安全措施票来规范每次工作中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通过"完善的现场安全控制机制"和"全面的现场工作安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有效作用,逐步深化继电保护专业现场安全工作。该管理措施已在淮南供电公司自动化所继电保护专业四个班组中得到全面的实施。  相似文献   

20.
车险中的第三人责任险格式合同中关于"逃逸免责条款"的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导致肇事司机无法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肇事司机固然要承担道德和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必然受逃逸行为影响,而且这种处理方式对于受害人的利益保护也十分不利。同时,分析该上述条款的效力其实发现该条款应该是无效条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