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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6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依法受理首批1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并公示有关信息。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公告显示,此批受理的10个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分别  相似文献   

2.
正6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依法受理首批1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并公示有关信息。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公告显示,此批受理的10个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分别  相似文献   

3.
<正>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技术审查会,对包括溆浦瑶茶、汨罗粽子、汤阴北艾、连江海带、忻城糯玉米在内的5个地理标志产品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党中央、国务院对地理标志工作高度重视,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统一保护和管理。改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共发布专用标志使用公告4期、受理公告1期,核准了22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组织重点领域专项保护行动2次,并正积极筹建地理标志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批准21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准88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显示,此次批准毕克齐大葱、铁岭大米等2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系由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等省、自治区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初审推荐。根据公告,核准山西梁汾醋业有限公司等88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山西老陈醋等地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批准21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准88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显示,此次批准毕克齐大葱、铁岭大米等2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系由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等省、自治区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初审推荐。根据公告,核准山西梁汾醋业有限公司等88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山西老陈醋等地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存在两个地珲标志保护体系,一是工商行政部门(商标局和丁商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采取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体系.二是质检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采取地理产品专用标志保护的体系.  相似文献   

7.
<正>12月3日,以"提高经济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在行动"为主题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推广活动(江苏站)在南京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澜出席活动并致辞。活动现场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宣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电子受理平台上线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对《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分享了该省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国内外专家在"智南针"沙龙上介绍了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实务。活  相似文献   

8.
<正>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春茶地理标志和商标专项保护行动,提高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证明商标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9.
正2018年7月11日,以"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为主题的2018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并致辞。贺化表示,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之一,保护好地理标志,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贸易投资和保护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中国政府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举措,提升了受保护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地理标志对于提  相似文献   

10.
正2018年7月11日,以"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为主题的2018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并致辞。贺化表示,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之一,保护好地理标志,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贸易投资和保护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中国政府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举措,提升了受保护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地理标志对于提  相似文献   

11.
《河南科技》2008,(11):13-13
10月12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正阳花生从即日起正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相似文献   

12.
刘文清 《河南科技》2024,(5):126-131
【目的】立足于利益平衡机制,实现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中不同利益格局和体系下多元主体间的均衡。【方法】对相关法条进行规范分析,深入探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权力的竞合与冲突产生原因,剖析利益平衡机制在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适用规则。【结果】在地理标志利益关系中,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地名商标权人和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与特定区域外市场竞争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结论】我国须重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从立法层面将地理标志从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中分离,给予3种标志同级保护,将地理标志保护地域范围明确为自然区域并构建以地理标志专门法为主、商标法为辅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3.
<正>目前,我国存在两个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一是工商行政部门(商标局和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采取地理标志商标保护  相似文献   

14.
正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条例》完善了奥林匹克标志确认和许可程序,规定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并由其公告。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依据该《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条例》增设了奥林匹克标志有效期  相似文献   

15.
正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条例》完善了奥林匹克标志确认和许可程序,规定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并由其公告。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依据该《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条例》增设了奥林匹克标志有效期  相似文献   

16.
正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司法部门、部分地方地理标志行政部门、高校和相关行业专家参加会议。贺化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实证调研,完善保护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  相似文献   

17.
正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司法部门、部分地方地理标志行政部门、高校和相关行业专家参加会议。贺化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实证调研,完善保护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  相似文献   

18.
<正>4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从我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适用范围及样式、机构职责、使用人义务、合法使用人、使用要求、使用人标示方法、对合法使用人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据《办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管。  相似文献   

19.
<正> 根据中国专利局出版的专利公报统计,从去年九月到今年五月我省共有52项专利申请获得公开、公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公告22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30项。  相似文献   

20.
刘建华  张俊发 《河南科技》2022,(18):151-154
在我国理论和实务中认定地理标志商标正当使用时,主要以“地名使用说”和“管理规则说”为判定标准,但这两种判定标准都可能损害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地理标志究其本质应当是产地和品质双重要素的组合,因此笔者提出用“品质说”作为正当使用判定的新标准。未经许可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第三人如能证明其产品具备统一、稳定的品质,且与地理标志的产地和品质要素相符合,即可构成对地理标志商标的正当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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