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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来临床医学界对sepsis一词的中文译名颇有争议。sepsis来自古希腊文,意即腐败。著名的Dorland医学字典1936年第17版对sepsis的解释是“腐败过程(putrefactive process)产物所造成的中毒(poisoning)”。这里所说的中毒是指一般毒物(poison)所致的损害,严格说来和现今的毒素(toxin)和中毒(intoxication)是有所不同的。随着医学的发展,认识不断加深,对sepsis一词的理解也有了变化。该字典1994年第28版的解释改为“血液或其他组织中有致病性微生物或其毒素(toxin)存在”,不再提及一般用词的“腐败”。sepsis一词在国内各种医学辞汇中一直沿用脓毒症的译名,目前看来不十分贴切,因为sepsis并非在血液或组织中一定要有脓(脓性栓子)存在,另一名词pyemia译作脓毒症或脓血症则较为准确,和sepsis显然不完全相同。当然致病性微生物也包括化脓性细菌,但不一定化脓。另外一本Stedman医学字典1990年第25版把sepsis定义为“血液或组织中有各种化脓性(pus-forming)和其他致病性微生物,或他们的毒素存在”,解释中提到化脓性微生物,但未指明是脓本身。一般对sepsis的理解是严重感染,sepsis的形容词,如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感染性发热(septic fever)等均已明确译为感染。需要提出的是Infection也译作感染,但一般是指病灶、病变性质、以及微生物侵入而言,sepsis则有全身性疾病状态的含义,多伴有高烧、寒颤、消耗、神志障碍,甚至休克等临床表现。自90年代初提出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SIRS)的名称和概念后,对sepsis又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SIRS作为综合征是指临床表现,sepsis是SIRS的重要发病因素之一。另外,由于分子生物学的发展,进而认识到造成SIRS的机制不仅仅是各种微生物(包括病毒)及其毒素(也包括组织坏死产物)的存在,同时机体还反应性地产生和释放大量的多种细胞因子和炎性介质才导致不同程度的全身性炎性反应,这就赋予sepsis更为丰富的内涵。作为一个临床术语,sepsis应被视为严重感染所造成的SIRS。还需要提到的一词是septicemia,一直译作败血症,其意更不明确,“败”可能是“腐败”之简称,目前已难以理解腐败或腐败产物和血液的关系。Stedman医学字典对这一名词的解释和sepsis相同,并明确指出septicemia是sepsis的一种常见类型。现今国外已倾向于废弃septicemia一词,而用sepsis取代,以免同一概念的名词一并使用,其中一个的概念又不十分准确,易造成混乱,这是有道理的。
综上所述,我的看法是sepsis可译作全身性感染,如果认为这种译法不像是病态名词而像是概念的说明,为了更准确表达它是一种严重的疾病状态或临床现象,译为全身性感染症也无不可,但不宜译为全身性感染综合征,因后者的原文为sepsis syndrome,实际上是同一含义,为了简明划一起见,sepsis syndrome也不宜再用,称之为sepsis即可。
烧伤创面脓毒症(burn wound sepsis)一词的含义很明确,因烧伤创面发展到此阶段,显然已有化脓菌感染,并波及全身,作为特定名词完全可保留原译名,继续使用。所以sepsis可译作“全身性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症”,另一词条burn wound sepsis仍可译作“烧伤创面脓毒症”。 * 黄莚庭教授是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普通外科学名词审定组副组长。  相似文献   

2.
1996年审定公布的煤炭科技名词共2603条,涵盖了煤炭科技各主要领域所有的常用基本词,每一词条都给出了尽可能准确简明的定义。在煤炭行业,运用现代术语学的原则,系统、全面地整理行业名词这还是第一次。这一成果现在已在统一和规范煤炭科技用词方面发挥作用。古老而又年青的采矿业是综合了地质、土建、测量、机械、电工、化工等多种学科的技术或工艺。其主导学科——采矿学,因受自然因素的严重制约,存在着重应用、重方法、重生产而少理论、少学说、少实验的状况。人们至今仍不能完全避免瓦斯和围岩的重大事故,除了管理方面等人为因素之外,其更主要的原因是还没能完全掌握它们的内在运动规律,因而还不能对瓦斯和围岩的活动作出及时和准确的预报。采矿科技的上述特点反映在矿业术语上就是由其它学科或普通词语转用的术语较多。在审定时如果只定名,而不将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明确界定出来,仍会造成使用上的不便或混乱。例如:“上(下)山”是指“位于开采水平以上(下),为本水平或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而不是一般意义的上山或下山活动。又如:“阶段”是指“沿一定标高划分的一部分井田”。而不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一段时间或过程。我们在审定时定名和定义同时完成,这是很必要的。在审定中,根据现代术语学的原则,首先考虑的是定名和定义的单义性、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等原则,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习用性,也就是约定俗成的原则。经验说明,在两者发生矛盾时,如何把握或取舍是一个很难又很关键的问题。过严,会使审定的名词脱离实际,甚至造成新的混乱;过松,又违背了审定名词的宗旨。我们对不那么科学但已长期或广泛使用的名词,只要无碍大局,尽量用“又称××”的办法处理,留待日后逐渐统一。只有经研究认为必改的,才用“曾称××”处理。所作的取舍,是否最为理想,尚需时间证明。下面重点介绍若干名词的审定情况。一、瓦斯,沼气,煤层气与甲烷由于这四个词的概念相近,又长期没有统一的明确的定义,在煤炭行业使用混乱,造成信息交流不便。审定时经慎重研究,认为:1.甲烷(methane) 化学结构式为CH4。是单一气体化合物,在煤层及其围岩中有大量贮存,是构成瓦斯或煤层气的主要成分,对煤炭行业极为重要,但因这是一个重要的化学词,而未将其列入这次审定范围。重要的是要正确使用这一科学名词。凡是能够确定是专指甲烷的场合,就不要用“瓦斯”或“沼气”。2.沼气(marsh gas) 这个词在农村能源和生物化工行业,以至日常用语中使用很广泛。根据众多权威的工具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化工卷》、《化工辞典》、《现代科技词典》,美国的《Dictionar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Terms》(McGraw-Hill)等书,其定义是明确的、一致的。主要有三个要点:1) 沼气是一种混合气体的总称,主要成分是甲烷,但不超过70%,其它还有25%左右的二氧化碳和5%左右的微量气体。2) 产于沼泽底部。3) 成因于植物体在无氧条件下的腐败。可见沼气是一个专指性很强的名词,不能任意改变它的含义,或用它代替其它气体。甲烷来源于沼气。某些词书中把沼气和甲烷完全视为同义词,是不正确的,作为近义词是可以的。根据术语标准化“单义性”的原则,有了甲烷这个科学名词,就没必要再引入沼气一词来代替它,两者一指单一气体,一指混合气体,概念并不相同。沼气一词大量进入煤炭科技文献只是在50年代末农村大办沼气之后,此后时而用它来指甲烷,时而又指瓦斯。造成概念上的混乱。考虑到上述情况,这次审定时也没有将它列入。3.瓦斯(gas,firedamp) 瓦斯一词在煤炭行业中使用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它来源于日本人用日文汉字瓦斯的发音来翻译很多西方文字中共有的gas一词。然而如今日文中已基本不使用瓦斯一词,而是和对待其它外来语一样用片假名书写,即写为ガス。gas一词是荷兰化学家J.B.Van Helmont(1577—1644年)根据希腊文χαοs 提出的。目前已为多数拉丁语系的文字采用。它普遍的含义是指任何呈气态的完全弹性的流体,简言之就是气体。它的另一个极普遍的含义是专指某些不寻常的气体,如可燃可爆气体(城市煤气、天然气、煤层气、石油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各种军用毒气、窒息性气体等),特殊用途气体(麻醉用笑气、气艇中的氦气等)。这种一词二义或一词多义的现象在语文中屡见不鲜。犹如中文“气味”一词,一般指任何可用鼻子闻到的感觉,另外特指难闻的感觉。gas译为瓦斯,恰恰代表了第二种含义。在我国各行各业仍有广泛的使用。如瓦斯炉、瓦斯罐、瓦斯枪、催泪瓦斯等等。在这里不能或不便用“气体”或“毒气”、“燃气”等代替。在审定煤炭科技术语时,有个别意见认为:gas的含义是气体,人所共知,瓦斯属于对gas的错译,而且只有煤炭系统还在使用,所以应予以废除。经研究认为这样做理论上并非没有可能,实行起来却会有极大困难,并且会引起混乱。原因是瓦斯一词使用广泛,历史悠久,其构词简单,易于派生新词,因此难以用其它词完全代替。假如我们不说“高瓦斯矿井”,用“高气体矿井”代替会使人不知所云;用“高甲烷矿井”或“高二氧化碳矿井”则既无此细分的必要也未见得切合该矿井的实际。说“高煤层气矿井”也不完全恰当,因为此处瓦斯指矿井瓦斯。“瓦斯”和“气体”同为gas的正确译名。这种译法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使“气体”具有一词多义的现象。另外,在英文中还有一个煤炭行业未有且常用的字firedamp,它指的就是煤体中存在可燃气体,最恰当的中文名词就是瓦斯。可见瓦斯一词有存在的必要,问题是瓦斯具体所指的气体在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其概念有不确定性,在不同的行业需要用各自的定义来界定。瓦斯的定义在中外矿业文献中不下十余种,主要分为三类:1) 指单一气体——甲烷。2) 指某一类或几类气体——如有害气体,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等。虽符合瓦斯一词普遍的本意,但过于笼统。使瓦斯成为一个外延很广而内涵狭窄的抽象概念,因此能正确使用的范围变小。3) 指某一种混合气体。其中又可分为两类,一是把瓦斯定义为甲烷与空气的混合物(见于美国文献),这种定义对于“瓦斯爆炸”等用法固然很恰当,但对“瓦斯突出”、“瓦斯抽放”、“瓦斯聚积”、“瓦斯储量”等常见用法就不确切了,因为突出,抽放和聚积的是没有和空气混合的煤层气。至于瓦斯储量更是不包括空气了。二是把瓦斯定义为:植物在成煤过程中生成的大量气体,又称煤层气(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矿冶卷)。这一定义相对来说更合理,因为a.煤层气是个具体概念,专指性强,不易混淆;b.煤层气是井下甲烷和二氧化碳的主要来源,是确定矿井瓦斯等级的主要根据;c.煤层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约占90%)和二氧化碳(3%—5%)。煤矿中的主要危害——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都是煤层气造成的。是井下最主要的有害气体来源。煤矿中次要的有害气体来源是:炸药爆炸产生的气体、机电设备挥发的气体、采空区有机物的腐败产生的气体。它们和煤层气共同构成“矿井瓦斯”。综上所述,在审定的煤炭科技名词中仍保留瓦斯词条,但没有直接给瓦斯下定义,只是指出瓦斯“在煤炭界习惯上指煤层气或矿井瓦斯”。4.煤层气(coalbed gas,coalbed methane)煤层气是有机质在古代成煤过程中生成的天然气,以吸附、游离状态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作为一种较洁净能源今后将会加大开发力度,这一名词使用已日益广泛。二、地下开采(underground mining)对于由人进入地下进行采矿作业的方式有“井工开采”或“地下开采”两个名词,而以前者使用比较普遍,这次定名为“地下开采”。原因是①“井工”不能完全表达“地下”的含义。有很多矿,特别是中小型矿不靠立井或斜井,而靠“平硐”进入地下。②和国际通用术语一致。英文的underground mining和俄文подземная разраδотка都是“地下开采”的含义。③可以和“露天开采(surface mining)”相对应,体现了系统性原则。同样道理推荐使用“地下矿”代替“井工矿”。三、顶板垮落(roof caving)过去对顶板岩石的下落有许多叫法:“顶板冒落”、“顶板塌落”、“顶板崩落”、“顶板陷落”等。这次审定凡发生在采空区,人为的、预期的顶板岩石坠落称为“顶板垮落”,这是“放顶”后的产生的现象。而“顶板冒落”(roof fall),或称“冒顶”是指发生在工作区,事故性的、未预期的岩石坠落。其他叫法都不再推荐使用。四、采出率(recovery ratio)采出率是指采出煤量占动用储量的百分率。在煤矿生产管理上是一项重要指标,往往称为“回采率”。然而采出的煤量不仅包括回采煤量,也包括掘进煤量和其他回收煤量,在生产统计时很难将这些煤量分开,故称“采出率”比较确切。真正的回采率英文为extraction ratio,指“已采面积占设计开采总面积的百分率”,是靠图纸计算或估算得出的。五、煤-岩巷(coal-rock drift)对于巷道断面中既有煤炭也有岩石的巷道原来多称为“半煤岩巷”,这种叫法不太恰当,因为按照定义凡在巷道中煤(或岩石)的断面积占巷道总断面积的百分率在20%到80%之间的都属于“半煤岩巷”。这个半字既欠准确,也属多余。称为“煤-岩巷”比较恰当,而且和英文完全对应。六、煤层产出能力(coal seam productive capacity)定义为煤层单位面积内的煤炭储量。原来一律称为“煤层生产能力”,其科学性较差,因为生产是人的社会活动。生产能力只有生产者或他们操作的生产工具才能具有,而被生产或加工的对象,如原料、土地或煤层是不具备生产能力的。我们可以说“某厂生产汽车”,但不能说“长白山生产人参”,只能说“长白山出产人参”。现在定为“煤层产出能力”,没有了上述毛病,缺点是名词太长,过于直白,有人提议改为“煤层丰度”,概念不变,比较简练,更像个科学名词,缺点是不易理解,而且“丰度”与“风度”谐音,易生误解,最终没有采纳。七、切口(stable,niche)在机械化采煤的长壁工作面中,为了机采工艺的需要,在工作面两端或中间用人工超前开出的空间称为“缺口”,也有称“机窝”、“壁龛”、“切口”的,最终决定称“切口”。因为“缺口”是一个用处广泛的普通词汇,“机窝”属俗语,且没有表达实质内涵,“壁龛”虽然比较形象,但用字太冷僻,不易理解,而“切口”较好地表达了它是“采煤机切入煤壁之口”的意思,比较贴切。八、基本顶(main roof)又称“老顶”。老顶在采煤界是个几乎人人皆知,历史悠久的名词。然而和“老塘”、“老空”、“老窑”等名词一样明显来源于俗语、口语。这倒无关紧要,问题是老顶表达了错误信息,它和它下面的“直接顶”和“伪顶”相比,从生成年代来讲非但不老,恰恰是比较年青的。“老顶”的英文为main roof;俄文为оснавная кровля;德文为Haupthangendes都是“基本的顶板”或“主要的顶板”的意思。所谓“基本”或“主要”不仅表示在矿压显现中起主要作用,也表示其厚度占上覆岩层的基本部分,比较确切。但考虑到老顶已约定俗成,作“又称”处理。九、挖底(floor dinting)在巷道中挖去部分底板岩石的作业过去多称为“卧底”。也有称“起底”的。根据各种语文词典,卧字作为动词只有躺、睡等意思,而没有下挖含义。而“卧底”属于方言,含义与这里相去甚远,显然不适于用作科技名词。在煤炭行业所以出现“卧底”一词可能是“挖”与“卧”读音很相近,错写的缘故。十、洁净煤技术(clean coal technology)这是近年来使用日益增多的名词。指的是在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旨在减少污染和提高利用效率的加工、燃烧、转化及污染控制等技术。所说的洁净是针对煤炭从生产直至利用的整个过程,决不仅只是针对煤炭本身的品质而言的。因此这种洁煤技术范围很广,已超出了煤炭工业本身。由这个词近来引伸出一个新词——洁净煤,并已逐渐扩大了使用范围。然而,洁净煤的定义是什么?有没有技术指标?对此还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英文的clean coal中文一向称为“精煤”,泛指经过分选获得的高质量产品。在硫分,灰分等方面有一定的质量标准,但不可能低到无硫、无灰。因此不译为“净煤”而译为“精煤”是有道理的。即使能达到无硫、无灰、无杂质,作为化石燃料的煤,在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碳也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虽然,洁净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但也需有一个公认的客观标准。基于上述考虑,“洁净煤”没有列为主词条。留待以后补充。笔者认为clean coal technology中的clean似应视为动词,译为“洁煤技术”,不但更切合原意,而且既简单明了,又不会产生上述问题。十一、统一了某些混乱的名词将露天开采的“边坡”、“帮坡”统一为“边帮”;将“阶段”、“梯段”统一为“台阶”;将选煤的“回收率”、“出率”、“出量”统一为“产率”;将“实收率”、“抽出率”、“采收率”统一为“回收率”;将“废石”、“矸子”、“碴石”、“洗矸”统一为“矸石”;将地下开采的“小阶段”、“亚阶段”、“分阶段”统一为“分段”;将提升机械的“滚筒”、“绳筒”、“绞筒”统一为“卷筒”;将运输机械的“皮带运输机”、“皮带输送机”统一为“带式输送机”等。审定中还校正了外国科学家的译名,统一了计量单位,规范了数理化等方面的基本词汇,审查了技术数据和代表符号。某些一时不能统一的名词用“又称××”处理,如“煤阶”又称“煤级”。留待日后解决。 * 殷永龄高级工程师是煤炭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秘书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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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看到一份专门研究华文科技名词的刊物正式问世。希望它的发行和流通会引起大家对此方面之重视与兴趣。本人一年多来与名词委员会各位工作同仁有多次接触,深知他们在华文科技名词上所下的工夫,真正是既深且广。一套即时而恰当的华文科技名词不但对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有用,它应该也会为全世界人士在需要使用华文名词时提供不少方便。我个人虽非这方面之专家,但是协调两岸之各种学会专家,时间久了,也有一些感想,在此提出来供大家参考:1.新词之订定宜讲求慎重与效率并重这一项原则,参与其事者大多知道也有同感。但是一旦作下去,总容易字字斟酌,务求完美而失去实用上之时效。这一方面是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往往不够重视,支持不足,但是我们从事这项工作者自己如何更能“熟能生巧”、加快步调,也很重要。2.订定名词和推广名词的使用也应并重这项原则又是众人皆知但是却疏于落实。处此一知识爆炸时代,每一学科隔几年出一本该学科名词修订本,要希望人人都去买都去查是很困难的。我们在委托台湾的资讯策进委员会将所有已确定的名词全部上网,甚至连未确定之新词的研讨工作也以上网方式方便全世界人使用和参与。这项工作预定在今年夏天即可以开始执行,希望大家多支持,因为这个资料库内容越丰富,就越容易诱导一般人去使用查询。3.应留意英文与中文之差异性大多数科技新词都是先有英文名,所以订定中文名词,实质上只是在建立高明的翻译技术。我们翻译时,要注意中英文之基本差异,而不宜做一对一之直翻。这是因为英文一字之含义变化性大于中文字之故。譬如,“right”一字,可以包含“右”、“立刻(right away,right now)”和“权利”等意思。这在中文里是很少见的。譬如一个“右”或是“权”字,我们即使将它与其他字组合,很难让这个字脱离它原先主要之含义。所以这项中文之特质不能强加到英文上。譬如“space”在一般状态是当作空间的含义来使用,但是若指外太空,即宜换一词来说明而不宜学英文将同一字词作多用途,这在中文体系是不习惯甚至容易造成混乱。4.造新字和以音译方式造新词宜慎重中文的特质是以一组现有字以其原有含义造一新词。譬如鹿(deer)可以延伸为长颈鹿(giraffe),这是中文之优点。所以即使不识长颈鹿,也猜得到一定是与鹿有关而且颈子较长之动物。但是英文之deer与giraffe就毫无关联。所以需要记忆之英文词远超过中文词。此一中文特色应尽量维持。但是有时候也必须发明新字,譬如发现一个新元素,而元素都是以一单字如氢、氧来表示,所以我们就必须创新字。数字组成一中文新词,当然是以意译为主,但是如果能兼顾音译,自然更妙。譬如gene译成基因,即是一例。新近很流行之LIGA技术,它包括了电解、光罩和精密加工等技术,本身是数个德文字头之组合,有些类似LASER。所以我曾建议用“厘刻”来译,可以做到含义与发音都考虑进去。现在有人提议的克隆(clone)就是纯音译,有些遗憾。但是若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纯意译或音意兼备,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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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沈国舫院士在《光明日报》上刊发的《“生态环境建设”一词使用不准确》一文,我想从术语学理论研究的角度提出一些想法,供专家们讨论时参考。术语学是以术语为研究对象的综合学科。术语学理论认为,术语是指称某一专业学科领域内概念的语言符号。换句话说,术语背后一定有一个严格的科学概念。沈文引述《中国大百科全书》关于“生态”“环境”等术语的定义,这是完全正确的。它们应该看作是对这些术语的科学定义。这些定义与普通语文词典对这些词作为一般词语的解释是不完全一样的。与后者相比,科学定义应对被定义的对象提供更带有本质性的特征描述。当然,后者的解释即使不那么严密,不那么准确,也要保证在科学上是正确的。其次,术语总是存在于一定的概念系统之中,它不会孤立地存在,它的科学定义总是受其他相关概念的制约。比如:“生态学”的定义就离不开“生物”“环境”以至“生态”等概念的定义。科学的术语系统是一环扣一环按严密的层次以及相互关系构建起来的。如果我们把“生态环境建设”当作一个严格的科学术语来看待,如果这一表述确实存在概念重复等问题,而且,它又“纯粹是‘国产’的,与国际上通用的术语不接轨”,那么,对这个术语词恐怕只能采取沈院士提出的第二种处理办法,即“干脆改变这个名词的称谓,顺应国际上通用的词汇”。不然,由于术语所具有的系统性特点,这一术语存在的问题,肯定会波及其他相关术语,产生连带的负面影响。如沈文所说,在国际交流的场合,对类似“ecological environment”这样的说法,虽经多次解释,外国专家还是不能接受。这与其说是用词习惯问题,还不如说是科学语言的准确性问题,术语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问题。在这方面,应该把科学性、标准化放在第一位考虑。这应该是术语规范与统一的一个原则。无视这一原则,轻则会造成概念混乱,妨害学术交流,重则甚至会影响学科的发展。按我的理解,沈院士的文章主要是把这个问题作为专业领域内术语的使用问题提出来的。若按第一种办法,即“承认约定俗成的原则,对中文名不作大的改动,但要对它的内涵作出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并提出要避免其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的认识偏差,然后寻找一组适当的外文对应词而不要硬译。”说不定会造成“名实不符”,“名不正则言不顺”,还可能给以后出现的相关术语的定名埋下隐患。不过,这个问题还有另外一面,也应该予以考虑。术语学的理论还告诉我们,术语虽然首先是科学的专用语言,但术语实际上又不可能完全与日常语言隔绝。特别是在当今时代,日常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接近”(approximasion)成了语言发展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当术语进入日常言语交际时,它又可能发生“非术语化”现象。这时,它就不再具有(或部分失去)原来严密的术语概念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至少是其意义不再那么严格地受术语系统的制约,与该系统的联系也随之衰减、淡化了。于是,对这类术语词的科学严密性的要求也会相应放宽。沈文中提到的黄秉维院士最早使用“生态环境”这一词语的场合,与沈院士在国际同行学者之间的交流相比,其性质就有所不同。前者已经不能算是纯粹的学术性交流。本来,“生态”(ecology)是指“与生物有关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和”,其中是包括“环境”因素的。但进入日常语言之后,按《现代汉语词典》对“生态”一词的解释,是“指生物在一定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这与原来“生态”所指的“与生物有关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和”还是有差别的,至少把“相互关系”笼统地解释成一种“状态”就带有较大的模糊性。但这是用自然语言作为释义的元语言在所难免的。其次,把各种相互关系中占重要地位的与环境的关系,说成是“在一定环境下”也使环境因素在其中的分量弱化了。由于“生态”所包含的“环境”因素在语素上并没有体现,说不定“生态环境”的说法就是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为了突出“环境”因素而说出来的。这与黄院士头脑中原来有的科学概念已经发生了某些偏离,所以,他事后拿严格的科学概念衡量又觉得这一说法不妥。术语学理论还告诉我们,术语的规范与标准化应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文本而有所区别。对那些起规定作用的文本,如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推荐术语的文件、专业辞书,以及对科学论文等具有严格学术性的文本,应该有更强制性的要求。而对另外的一般言语交际场合,一般的文本,规定只能具有某种弹性,其容许度要放宽。顺着这个思路,沈文中提到的“我国各类文献”是否还可以进一步加以区分,以便区别对待?日常言语交际中术语使用的规范化,说到底,取决于一个民族总体文化科学素养水平。这个水平的提高应该成为一个长远努力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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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春以来,几场席卷了北方大部分地区的风沙把一个并不广为人知的科技名词刮成热点,这就是沙尘暴。作为东亚地区春季常见的一种灾害性天气,沙尘暴在我国北方广大的干旱地区并不鲜见。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加,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的几场沙尘暴,波及了大半个中国,使全国近20个省会城市受到沙尘的污染,其中呼和浩特、兰州、太原、西宁、银川、北京、天津、石家庄八个城市属于重度污染,郑州、乌鲁木齐、西安、杭州、武汉、南京、重庆等十多个城市属于中度或轻度污染。在北京等城市还导致了人员伤亡和航班延误。范围之广,危害之大,引起了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和方方面面的密切关注。根据大气学科的定义,沙尘暴是指大风扬起地面的尘沙,使空气浑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千米的风沙现象。[1]近年来,在我国气象界,又将沙尘暴细分出强沙尘暴和特强沙尘暴。强沙尘暴指能见度小于0.2千米,风速大于9级的沙尘暴;特强沙尘暴指能见度小于0.05千米,风速大于10级的沙尘暴。除了沙尘暴外,由风吹起地面沙尘使水平能见度降低的现象,还有浮尘和扬沙两种类型。浮尘指:悬浮在大气中的沙尘或土壤粒子,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的天气现象。[2]扬沙指: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相当混浊,水平能见度在1~10千米以内的天气现象。[3]沙尘暴作为一种高强度的风沙灾害,危害十分严重。尤其是强沙尘暴和特强沙尘暴,其风力可在12级以上,与东南沿海登陆的台风最大风力相当,危害更大。它能摧毁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树木,伤害人类和畜禽,并能引起火灾;它刮走农田表层沃土,使农作物根系裸露或连株刮走,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它还以风沙流的形式淹没农田、渠道、房屋、道路、草场等;它使能见度降低,造成机场关闭和引发各种交通事故;大量的沙尘不仅对精密机械、精密化工等有严重的破坏性影响,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对人们的眼睛和呼吸系统造成损伤,危及人体健康。下面是两例沙尘暴现场报道的片断:“沙尘暴来临之时,整个天空被混黄的气浪所笼罩,大有山摇地动之势,刹那间,狂风骤起,沙尘满天飞舞,狂风把碗口粗的林木连根拔起,街道上直径15厘米粗的钢管广告架被大风吹断,躲在室内的人们呼吸困难……”;“先是一种恐怖的声音,之后是一股冲天而起的红色沙浪,红色迅速黯淡,成为灰色、黑色,遮天蔽日,沙尘壁高约300至500米,其前锋犹如原子弹爆炸的蘑菇云,挟裹着黄沙,铺天盖地而来,行道树被拦腰折断……”。沙尘暴的淫威可见一斑。近5年来,仅我国西北地区遭受沙尘暴袭击就有20多次,累计造成经济损失12亿多元,死亡人数超过200人。沙尘暴是一种风与沙相互作用的天气现象,它的生成,需要有强风、干旱等适合的气象条件和丰富的沙尘源等特殊的地理环境。因此,沙尘暴的出现一般具有较强的局地性和季节性,常发生在冬春季风力较大的沙漠地区和长期缺雨干旱疏松的土地上。在世界范围内,这些区域主要包括中国西北地区、非洲撒哈拉地区、阿拉伯地区、美国中南部地区和前苏联的中亚地区等全球一些著名的沙漠及干旱地区。近年来我国沙尘暴发生频率和强度呈增加的趋势,其原因与地球温室效应、拉尼娜现象、森林锐减、植被破坏等因素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中,温室效应使气温升高,气候干燥,拉尼娜现象使冬春季风力强大,为沙尘暴的发生提供了气象条件;过度放牧、大量砍伐、大规模的土地开垦等导致了森林锐减、植被破坏,造成土地的大面积裸露,为沙尘暴的发生增加了大量沙尘来源,由此满足了沙尘暴大规模发生的条件。在我国西北广大的干旱地区,森林覆盖率本来就不高,现有的植被又遭到严重破坏,加之该区域春季风力较大,使这一地区成为我国沙尘暴的高发区和发源地,并由此波及到其他地区,造成严重的危害。虽然沙尘暴是一种区域性的灾害性气候现象,不可能完全消除(引发沙尘暴的大风、高温、干旱等气候现象和自然界中的沙漠不可能消除)。但在沙尘暴的相关地区,施以各种合理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为措施,则可以有效地减缓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进而显著地减轻沙尘暴的危害。如果把沙尘暴形容成一条恶龙,那么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控制超载放牧等一系列措施,最大可能地改善沙尘暴相关地区的植被状况,减少形成沙尘暴的沙尘来源,就如同拽住了龙尾,它就不可能肆意妄为;如果通过全世界的共同努力,有效地解决或缓解主要是由人类活动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甲烷等气体产生的温室效应等生态环境问题,就如同按住了龙头。这条恶龙将可能大大改变性情,变得温顺起来。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沙尘暴的频繁发生再一次告诫我们:人类和自然界的关系是互相依存,互相协调的关系。如果不顾自然规律,对自然资源过分地攫取,以致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来自大自然的惩罚就会越来越频繁地降临在人类的头上。  相似文献   

6.
我认为科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应是“词符其义”。这当然并不排斥“约定俗成”。因为如不考虑“约定俗成”,则有些与词义虽有出入,但出入不大的名词也必需加以修改,牵动面太大,会影响这次名词审定的进程,但“约定俗成”的名词有的却与词义有较大的出入,如过分强调“约定俗成”,就会有不少“词不符义”的名词,以“约定俗成”为理由,沿用不改,延长“词不符义”名词的使用期,从气象教育长远的角度看,是不利的。因此,对于“词符其义”与“约定俗成”的界线,有进一步加以探讨的必要。首先要肯定,将“词符其义”与“约定俗成”两者相比,“词符其义”是基本的。很多“约定俗成”的名词是“词符其义”的。因此这种“约定俗成”的名词具有生命力,能够长期用下去。但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名词,词义与实际涵义出入很大,如不加修改,就会造成对事物内在涵义的误解,这就必需在这次名词审定中加以“正名”。另外,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名词,虽然与实际涵义有少许出入,但尚不致使人误解原义,只要在实际涵义发展过程中,在关键意义上尚未突破词面意义,则这种名词可以用“约定俗成”为理由,暂时不变,允许保留使用。可见“约定俗成”仍应以“词符其义”为前提,它只是一种补充的办法,仅在“词符其义”及“基本词符其义”的情况下适用。如果根本词不符义,或易造成对实际涵义的误解,那末这类名词,应当坚决纠正,使之仍归于“词符其义”。我们所以同意“基本上词符其义”时可用“约定俗成”为理由而保留原名。这是因为名词本来就有产生和消亡的发展过程,原因在于科学在发展,从而实际涵义也有不断的发展,而词面意义却较为固定。在一般情况下,实际涵义常常有突破词面意义的现象,这种突破有程度的不同,因而出现了名词的发展变化,如果实际涵义发展过程中,在关键意义上尚未突破词面意义,这时词面意义与实际涵义出入不大,按“约定俗成”的办法保留原词是合理的,我们采用科学名词,并不希望经常变化。名词变化的次数过多,对科学的发展也是不利的。我们希望名词的采用,有一定长时期的稳定性,这是因为科学名词是用以沟通思想的,因此只要实际涵义在发展过程中其关键意义尚未突破词面意义,仍应当根据“约定俗成”的理由,保留原名词,这不仅是有利于促进这次名词审定工作的进程,也因为既然实际涵义在发展,允许实际涵义与词面意义在未突破关键意义的情况下有一定限度的出入,也是完全合理的。由此可见“约定俗成”的是否可行,应以实际涵义的关键意义是否突破词面意义为界线,突破了,就应当改变原名词,未突破,还应保留原名词,等到关键意义突破了,再改名词。但要这样做,必须要摸透“实际涵义”、“实际涵义的关键意义”及“词面意义”,如果不摸透这三种意义,拢统的“约定俗成”为理由,那就等于保留一切原有名词,这就失去了这次名词审定的主要目的。这是因为有一些名词,其实际涵义与词面意义出入很大,易使人在词面意义的诱导下,误解实际涵义。先以物理学上和气象学上已改的名词为例,来说明一些问题:1.物理学界过去认为光路上微粒后光屏之所以出现光亮,是由于光在微粒边缘绕行所致,因而名之为“绕射现象”,但以后知道微粒后光屏上出现的明暗相间现象,实系光在微粒周边所衍生的许多子波源,分别发出的辐射波在光屏上叠加干涉所致,因而改“绕射”一词为“衍射”。这种名词的改变,是由于我们对自然过程认识的深化所致。这时的关键意义早已大大突破了词面意义,改了名词就“名符其义”了。2.在元素名词中,原子序数14的“Silicon”,一向译为“矽”,解放后因“矽”与“锡”(原子序数50的“tin”)中文读音相近,而“锡”是用了中国历史上传统名,即“金、银、铜、铁、锡”五金之末,它是不能改名的。只好将“矽”由音译改为意译,即改为“硅”。这是因为“Silicon”在土壤中大量存在,它是非金属“石”字旁边加重叠两个“土”字,就可表示这个意思。但重叠两个“土”字(即“圭”)应读为“桂”,故“硅”字读边旁应亦读为“桂”。这样读音就与“锡”区别开来了。在物理学及化学界这样改词,已实行了二十多年,广泛采用了。可是气象学界仍无反映,在高空测风制氢中,仍沿用“矽铁粉”而不改称“硅铁粉”。这可能是因为气象学上很少用锡,而且“硅铁粉”也仅在制氢时用,并无声音的混淆。但我认为为了名词的统一,气象上的“矽铁粉”也宜及早改称“硅铁粉”,“矽”改为“硅”并不是“词不符义”的问题,它们应当说均是“词符其义”,只是为了在交换思想时避免读音(中文)混淆而采取的措施而已。3.“平流层”过去称为“同温层”。这是开始高空探测后命名的。早在1862年葛拉宣(J.Glaisher)就曾施放带了仪器升达11300米高的气球。在本世纪初(1901年)肃林(R.Süring,1866-1950)和贝尔森(A.Berson,1859-1942)曾乘气球吊篮升达10800米。在那些高度,都是平流层底及对流层顶的高度,那里温度随高度的变化较小,因此人们认为在对流层上有一层温度几乎不随高度而变的“同温”气层,从而将这个新发现的高空气层称为“同温层”是很自然的,但此后人们能够升入更高的气层,探空仪已可升达30公里,气象火箭能深入上百公里高处,人们发现了在对流层顶以上到约50公里的高空,温度基本上是逐步升高的,称它为“同温层”不合适了,因而在气象学界首先改称“同温层”为“平流层”,可是在航空工程界迄今往往仍有将它称为“同温层”的,这是各学科发展中对名称的认识有不平衡所致,从“名实相符”的观点看,当然以称“平流层”为妥。4.在本世纪五十年代,云雾物理学发展伊始,当时气体水与固体冰间的转化,都称为:“Sublimation”,例如1954年强生(J.Johnson)《物理气象学(Physical Meteorology)”P.205中说:“Observations show that even at temperatures several degress be1ow the melting point of ice,water vapor may condense to undercoo1ed 1iquid water rather than sublime directly to ice”其至1963年版(英国牛津大学版)郝恩培(A.S.Hornby)等的《Th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在“Sublimete”一词的解释是:“Convert from a solid state to vapour by heat and a11ow to so1idify again(inorder to puvify it)”说明当时不仅将气态水化为固态冰也叫“Sublime-tion”,而且也有将先使固态直接变化气态,然后又自气态转为固态的提萃全过程总称为“升华”的。这种情况对于经常要研究“气变固”及“固变气”,且必须将“气变固”与“固变气”两个过程区别开来的气象学及云雾物理学的发展是不利的,当时外文既然把“气变固”与“固变气”均称为“Sublimation”,所以在物理学名词中,就将这两种过程,均称为“升华”。我由于教气象学及研究云雾物理的缘故,觉得将“固变气”称为“升华”还是确当的,但将“气变固”称为“升华”无论如何也感到别扭。因为相反的过程用相同的名词是不合理的。为了区别这两种过程,我把“气变固”的过程创用“凝华”一词。“凝华”、“升华”都有一个“华”字,说明它们均属“气、固”间的相变过程。用“凝、升”来区别这两个过程,说明这两种“气、固”相变的方向是相反的。用“凝”表示相变向凝聚态方向进行,用“升”字表示相变向扩散态方向进行。当时我在自己所写的文章上首先开始采用“凝华”一词,在自己译的书中,将表示“气变固”的“Sublimation”译为“凝华”。例如在1959年在所著的《气象学基本原理》中,正式对“凝华”下了定义。在60年代任《辞海》气象分科主编时,正式提出“凝华”这个辞条,并在各分科主编交叉名词会议时与物理分科同志共同讨论,认为这个“凝华”名词的引入,对物理学的发展也有好作用,于是从60年代起,“凝华”一词正式列为物理学基本名词之一,现在“凝华”一词已为广大科学工作者所习用。气象学名词及词汇在编定时,我也曾积极提出而已蒙采用,其实我的这种看法,国外气象同行也是有同感的。他们也在较后时期创造了相当于“凝华”的名词,例如1974年霍布斯(P.V.Hobbs)的《Ice Physics》就在第一页中说:“For example, the deposition of water vapour on to a base at tem peratures between about -80 to -130℃ also Produces a crystalline solid…”即借用 “deposition” 一词来表示“凝华”。 这在60年代(1963)弗里格尔(R.G. Fleagle)和布辛格(J.A.Businger)的《An Introduction to Atmospheric Physics》p.96中已有端倪,文中说:“Ice crystals also may grow on suitable crystal structures by transition from the vapor to the solid plose. This process is called sublimation or deposition, and the nuclai on which the initial sublimation occurs may be called “Sublimation nuclei” 这段文字首先使用了“deposition”,但却还有继续保留将“Sublimation”兼用作“凝华”含义的意思。文中还仍将“凝华核”称为“Sublimation nuclei(升华核)”,说明他们当时正处于新旧名词交替时期,已想改革,但未敢大胆下决心改,这个决心在70年代才下,因为上述1974年霍布斯《Ice physics》中已放弃“Sublimation nuclei”之名而完全改为“deposition nuclei”了(例如该书P.489、P.509、P.630等),这就是说,我国区分“凝华”与“升华”两过程的名词早于欧美区分“deposition”与“sublimation”两过程名词约十年,从名词的构词来看,“凝华”一词表示“气变固”的意义是唯一的且十分明显的,一般并无歧义。但英文“deposition”释为“凝华”是借用的。因为“deposition”一词,具有原义“沉积、沉淀、沉降、脱溶、析出”等意义,“凝华”的意义对于“deposition”来说是新赋予的,这就是说“depo sition”不一定只解释为“凝华”,它是一个多义词,即“deposition”一词,具有歧义。因此我们认为中文“凝华”新词的确定,比英文“deposition”赋予新义是更为贴切的,因为“凝华”比“deposition”更符合实际涵义。现在我们再对一些应当改革的气象名词,作一些建设性的提议:1.“辐射平衡”与“辐射平衡差”,一般认为“辐射平衡”一词,源自英文“radiation balance”,但如果是这样的,这是对“balance”一词的误解和误译,我不是说“balance”一词用的不对,而是说“balance”并不能译为“平衡”。而应译为“平衡差”。真正“辐射平衡”也是有的,但这应源自英文“radiation equilibrium”,不应源自“radiation balance”,在英文“equilibrium”与“balance”两词是有区别的,当用“radiation equilibrium”时,表示一物所收入的各种辐射能量与支出的名种辐射能量正好相等,这时此物的温度可保持不变,例如在我们研究地球平均温度时,常常假定地球在辐射的收支两者间正好相等,这就是“辐射平衡”(用equilibrium”一词)。但如一物的辐射收支不平衡,即收入辐射不等于支出辐射,则当收入辐射多于支出辐射,多余的辐射能必用于加热此物使之升温。这种多余的辐射能量称为“正辐射差额”,或“正辐射平衡差(positive radiation balance)”。因此这种多余的辐射属“辐射平衡差(radiation balance)”。反之,当收入辐射少于支出辐射时,不足的辐射必消耗物体的热能而使之降温,这种不足的辐射能量称为“负辐射差额”或“负辐射平衡差(negative radiation balance)”。这个不足的辐射也属“辐射平衡差”。只是它不是“正辐射平衡差”而是“负辐射平衡差”而已。我们习惯见到的“balance”一词,本来就是上述“平衡差”的意思。在日文中,也已发现了这个问题,例如1975年日本气象学会出版文部省《学术用语——气象学编》P.102中R部内,将“radiation balance”译为“放射收支”,而将“radiation equilibrium”译为“放射平衡”,我在60年代编《辞海》气象名词时,想对相应于“radiation balance”的“辐射平衡”一词改为“辐射差额”,却受到了阻碍。这是因为几十年的错译沿用,及人们“约定俗成”的概念,使得更正是很不容易的。在80年代编《气象学词典》,为了想将错误的“传统”扭转过来,仍受到不少阻碍,仅在个别地方有所修改,而总的说来,这种将“不平衡”译为“平衡”的现象,仍未得到明显的改进。因此在目前进行气象名词审定工作时,我再次提出:“辐射平衡”一词只能用于辐射收支相等之时,它的相应英文当为:“radiation equilibrium”,决不能相应于“radiation balance”。而相应于“radiation balance”的中文,决不能译为“辐射平衡”,应译为“辐射差额”、“净辐射”或“辐射平衡差”。当收大于支时,为“正辐射差额”、“正净辐射”或“正辐射平衡差”;当收小于支时,则为“负辐射差额”、“负净辐射”或“负辐射平衡差”。至于日本将“balance”译为“收支”,如与译为“平衡”相比,自然是较好的,但是也并不能说译得“词完全符合义”。因为“收支”表示的仅为一种帐面总情况,“辐射收支”的英文相应词应是“radiation budget”,而不应是“radiation balance”。既然“radiation balance”可译为“辐射平衡差”、“净辐射”及“辐射差额”,因此我认为中文气象名词中,可将“辐射平衡差”、“净辐射”及“辐射差额”三词均列入,因为它们是同义词。2.“温室效应”与“大气保温效应”,我曾指出实验已证明“温室效应”与“大气保温效应”不同*。因此建议这次名词审定时,应将“大气保温效应”仅指由于大气对长短波吸收能力及透过能力不同所造成的保温效应,其相应的英文词应是“Atmospheric heat preserving effect”,而将“温室效应”仅指由于玻璃房、薄膜温床及土壤增温剂等的采用、使内外空气难以交流而造成的保温效应,其相应的英文词当是“Green-house effect”。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将“大气保温效应”改为“〔大气〕温室效应”或“大气温室效应”呢?我认为“断乎不可”,因为这样做等于公开宣布“大气保温效应”即“温室效应”,这必然进一步混淆“大气保温效应”与“温室效应”的区别,那正是我们力求避免的,“大气保温效应”已证明并非“温室效应”国外已多次提出要把它们区别开来,苏联辐射学权威康德拉捷夫(К.Я.КОНДРАТЬЕВ)也曾证明它们的不同而主张区别,所以这种要求区别的意见并不仅来自英美。目前虽有些书刊上仍未作区别,但这是因为他们对这种区别还不认识或还不知道,从趋势上看,区别开来是必然的,迁就不区别的状况是不明智的。3.“气溶胶”和“气溶胶质粒”我在上节所举文中曾建议这次名词审定,应区分“气溶胶”与“气溶胶质粒”希望我们切不能因循国外将“Aerosol”一词既表示“气溶胶”又表示“气溶胶质粒”的不合逻辑的办法。我认为中文“气溶胶”一词也不应既表示“气溶胶”原义、又表示“气溶胶质粒”。我的具体看法是:中文的“气溶胶”一词,应相当于“Aerosol”,而中文的“气溶胶质粒”一词,应相应于“Aerosol particles”。但有人认为“Aerosol”是一词两义,应允许一词两义,因为这是难以避免的,只要在具体使用时加以区别就可以了,但这种看法我认为要进一步加以分析。我们知道“Aerosol”是“Aero”与“sol”合成,“sol”即“溶胶”,据《辞海》(1979)“溶胶”条:“溶胶”亦称“胶体溶液”,是多相系(高分子溶液可为例外),由线性大小在10-5-10-7厘米间(也有大于10-5厘米的)的质点分散于介质中所组成。前者称“分散相”,后者称“分散介质”。分散介质为液体的称“液溶胶”,如墨汁;为气体的称“气溶胶”,如烟、雾;为固体的称“固溶胶”,“如泡沫玻璃”。在王箴《化工辞典》(1979)中说:“以液体或固体为分散相和气体为分散介质所形成的溶胶,例如雾是水滴分散在空气中的气溶胶,烟是固体粒子分散在空气中的气溶胶等”。可见“气溶胶”是分散相(质粒)与分散介质(气体)两者组成的整体,“气溶胶质粒”只是“气溶胶”的组成成分之一,所以“气溶胶”与“气溶胶质粒”是整体与成分的关系。诚然,我们应当允许一词两义,但不能允许一个词既表示整体,又表示同一整体的成分,例如我们可以允许的“中国气象学会”一词也表示“中国气象学会会员”的意义吗?如果我们想说明“气溶胶是由气溶胶质粒与空气组成”的概念,难道可以由于允许一词两义,而说:“气溶胶是由气溶胶与空气组成”吗?允许这样的一词两义还有什么思想逻辑性可言?用这种说法如何能够沟通思想呢?因此这样的一词两义是不允许的,由此可见我们在审定气象名词时,切不可笼统地以“约定俗成”为理由贸然下结论,必须首先了解这个词想要表示的是什么实际涵义,它的词面意义是什么,这个词面意义是否能表达实际涵义,或是否能表达实际涵义中的关键意义。然后根据“词符其义”的总原则,并兼顾“约定俗成”的办法来慎重确定气象名词,国外将“Aerosol”既表示“气溶胶”又表示“气溶胶质粒”这是国外名词的混乱,将这种混乱现象原封不动地翻译过来,等于引入国外落后的东西,是不足取的,现在中外不少辞典对“Aerosol”或“气溶胶”一词,往往加入“Aerosol particle”或“气溶胶质粒”的意义,这是不对的,翻译工作者应在对英文“Aerosol”翻译时,弄清原文中Aerosol实际表示什么意义,如果它表示“气溶胶”,就可以直接译为“气溶胶”,如果它实际是表示“气溶胶质粒”,则我们应当直接将它译为“气溶胶质粒”,以保障我国科学名词的纯洁性,使之符合“词符其义”的要求,正确的负责的翻译,应当这样把关。至于在中译英时,对于中文“气溶胶质粒”一词,如果是外国人来翻译,他如何翻我们管不着,但如果是中国人来翻译,我认为应译成“Aerosol particles”而不应译为“Aerosol”,这是因为译为“Aerosol”可能造成外国人的误解,而译为“Aerosol particles”,译文很明确,不会造成外国人的误解。4.“土壤湿度”与“水土混合比”在农业气象中,土壤湿度方面的名词最为混乱。这不论中外,都存在这种毛病,这套名词来自“土壤学”,有时总称为“土壤水分常数”,但在“农田水利”、“农业气象”、“作物灌溉”、“土壤改良”等部门,也经常要用到这套名词,1984年北京林学院主编的全国林业高校试用教材《土壤学》中,有“土壤水分常数”一节,内包括吸湿系数、凋萎系数、田间持水量、全容水量等定义。另外在水文学和农业气象学中,也常用土壤水分、土壤湿度等名词,这些名词是否合理呢?我们应进一步加以分析。表1为有关土壤湿度诸名词的中英对照表,表2为这些名词的定义。仅仅从表1的中英对照来看,除了将Parameter译为“常数”不很合适外,似乎没有定名上的大问题。但是定中文科学名词,只是从翻译外文名词为依据,往往很成问题。我们应当追索一个词的实际涵义,才有利于正确定名。为此我们可参看表2中各土壤水文名词的“通用定义”。这里所以称“通用定义”而不叫“定义”,是因为在实际使用这些名词时,是按这些名词的“通用定义”而使用的,并不是按这些名词的“词面定义”而使用的,因此了解“通用定义”更为需要。可以看出,表2中名词和通用定义是相当不符的,这可以分下列几点来分析:(1)从通用定义来看,这一套名词的实际意义都是:“液水与干土在土内的重量百分比率”,亦即均属于“水土重量混合比”的范畴,可是无论从中文或英文名词看,没有一个在词面上包含“水土重量混合比”的概念。(2)表中名称大多较为笼统。如“土壤水分”、“土壤湿度”中的“水分”及“湿度”究指什么?是水汽、液水、还是冰?其实都是指土壤中的液水,但仅凭“水分”、“湿度”等称呼是猜不出来的,有的称为“系数”,更不知是怎样的“系数”。会不会是温度、湿度、养料等的条件所形成的萎蔫现象的系数?其实仍是指土壤中的液水条件。有的称为“点”,如“萎蔫点”等,“点”当然是一些临界条件,但是是什么气象要素的临界条件?其实还是指土壤中的液水条件。当然,我不是说要取消这些较笼统的名词,因为有时为表示一些笼统的概念,也需要一些笼统概念的名词,但根据现在所知的这些笼统名词的“通用意义”,却是具体的概念,即用“水土重量混合比”来表示的概念。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用能表示这些具体概念的新名词来表达它们,使之“名实相符”,而让那些笼统的旧名词,留着表达一些笼统概念之用,这样才各得其所。(3)表中有些名词,似乎是有量纲的量,如“土壤含水量”、“田间持水量”、“全容水量”等。但是根据“通用定义”,它们是用“水土重量混合比”来表示的概念。既然仅是混合比的量,事实上是无量纲的量,以有量纲的名词来表示无量纲的概念,这也是“名实不相符”。我们当然也不是要废弃这些有量纲的旧名词,因为在表达土壤中水分时,有时也需要有量纲的概念,从而也需要有量纲的名词,但现在按“通用定义”,这乃是一些无量纲的“水土混合比”的概念,因此也迫使我们另创一些与之“名实相符”的名词。(4)“凋萎”与“萎蔫”两词,似乎用“萎蔫”两字为好,因为原义是土壤中液水供应不足,使植物细胞失水,难以维持膨压,发生软垂萎缩现象,称为“萎蔫”。在此情况下虽然也有时发生叶子凋萎现象,但不一定都发生凋零。因此用“萎蔫”比用“凋萎”为好,“萎蔫”的“蔫”字好象很少见,但这个词在口头上是常用的,并不是一种文诌诌的词。(5)“土壤水分常数”一词,按原义系指上述吸湿系数、萎蔫系数、田间持水量、全容水量等的总称。但事实上上述诸量,其值均随土壤成分、性质、孔隙度、植物品种等而异,它们都不是常数,而是一些特征量。那么它们应改为什么名称才合适呢?依照它们的“通用定义”,建议改为表3的名称。在表3中,水土比特征量名称栏内,凡括号内之字,为简便计均可省略不用,使名称更简洁些,从而这些名词在日常使用时就能免于累赘拖沓。表3中5的“名称”中,只提“毛悬”,而定义中却提到吸湿水、膜状水及毛管悬着水,这似乎有“名实不符”之嫌,但我们知道,当土壤中有了毛(管)悬(着)水时,必然会同时具备吸湿水和膜状水的,不提及吸湿水和膜状水,事实上也等于已包含了吸湿水和膜状水,另外,毛悬水远大于吸湿水及膜状水,只提毛悬水与将吸湿水、膜状水及毛悬水三者并提,所得的水土重量混合比值几乎相等,为了使名词简洁,表中5的名称,实质上是“名实相符”的。又表3中各名称都简称“水土比”,而未用“水土重量混合比”的全称,这是因为目前通用的都是“水土重量混合比”,很少用“水土体积混合比”,而且一般均是与干土相比,因此简称“水土比”,并不会造成对实际涵义的误解,在此条件下,力求使名词简短些,是有利于方便应用的。因此我们希望在这次气象名词审定中,表3所提出的名称(名词)能够通过。我们认为表3中所提出的名词,不仅应在气象学名词中推广,而且还应当在土壤学界、农学界、水利学界、水土保持学界等各有关学科名词中推广,以解决近百年来在这方面的名词与实际涵义不符的混乱情况。在表3的基础上,我们在表4中建议了这些名词所相应的英文名词,由于原来的一些英文名词本来就是中文名词的辞不达意的根源,因此我们故意绕过这些混乱含糊的原来英文名词,而是采用译自我们在表3所列的中文名词的办法,这样对以后中文文献的英译,也能做到“词符其义”,同时通过这个途径,有利于促进英文名词的改革。上表中英文译名中括号内的字,也是可以省略而不致造成误解的。5.“虹采”和“华采”过去一向将“Iridescence”译为“虹采”,这是指在云上出现的亮艳彩带,主要是阳光受云滴衍射而成,以绿色与红色为主,其形成的原理与华环的形成相同,实际上常是半径较大的华环的一部分,出现于距太阳的角距离10度到40度的云块上,以高积云上出现为多,我认为它的形成实际上与虹毫无关系,称为“虹采”易于使人对其形成误解。日本气象学会出版的《学术用语集——气象学编》(1975)将“Iridescence”译为“彩云现象”,词中并不牵涉到形成原因,这当然比译为“虹采”要好得多。但我认为现在既然已知它是半径较大的华环一部分在云上映现的现象,自应将原来易于令人误解的“虹采”一名,改为“名实相符”的“华采”为妥。6.“热辐射”与“温度辐射”,长期以来,我国辞书中对“热辐射”与“温度辐射”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是混淆的,以《辞海》(1979年)的“热辐射”条为例,解释说:“物体因自身的温度而向外发射能量,不论冷热程度和周围情况如何,物体经常以电磁辐射的形式发出能量,温度越高,辐射越强,而且辐射波长分布情况也随温度而变……。热辐射是传热的方式之一,与热传导、对流不同,它能把热量以光的速度穿过真空从一个物体传给另一物体,太阳传给地球的热量,就是以热辐射方式经过宇宙空间而来的,……。”1980年上海科技出版社《现代科学技术词典》P.1757的“热辐射”条释义,即摘自《辞海》上述条目。但加上相应的两个外文词“heat radiation”及“thermal radiation”它们均无“温度辐射”的词条。在科学出版社《英汉气象学词汇》(1985)中,有“heat radiation,热辐射”及“thermal radiation,热辐射”也无“temperature radiation,温度辐射”条。我们对《辞海》(1979年)“热辐射”条的释义作仔细分析,认为它存在如下一些问题:(1)这个释义事实上把“热辐射”与“温度辐射”混为一谈了。上引释义中自开头到“而且辐射波长分布情况也随温度而变”为止,讲的是“温度辐射”,而自“热辐射是传热的方式之一”到“太阳传给地球的热量就是以热辐射方式经过宇宙空间而来的”为止,讲的是“热辐射”,“温度辐射”与“热辐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温度辐射”重点在于物体有温度就有电磁波辐射出来,这种辐射,波长有长有短,当射到物体上,发生的效应可以是热效应,也可以是光效应或化学效应等。“热辐射”并不是说“热可以辐射”,因为在真空中无分子运动,热是无法通过真空的,所谓“热辐射”是指“在射到物体上能产生热效应(即分子运动)的辐射”。这种辐射并不必需由“温度辐射”造成,可见“温度辐射”所辐射出的电磁波不一定是可产生“热效应”的“热辐射”,而能产生“热效应”的“热辐射”又并不一定是由“温度辐射”所造成,这就证明了“温度辐射”与“热辐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辞海》(1979)中却将它混在一起,都称它为“热辐射”,这是应当更正的。(2)《辞海》(1979)中有关“热辐射”条中说:“热辐射”能把热量以光的速度穿过真空从一个物体传给另一物体”。这话是有问题的,因为热能是以分子运动来表征的,只能在有分子作为成分的物体中借分子运动来传送,在真空中既无物体,就没有分子运动作为传送的凭借,因而是无法通过真空的。更谈不上以光的速度传播,太阳辐射能射到地球上,并不是热能通过宇宙空间,而是热能转化为电磁辐射后才通过宇宙空间,然后在射到地球上物体时再转化为分子运动,从而表现为热能。由于上述理由,我在1985年上海辞书出版社《气象学词典》中,首先将“热辐射”与“温度辐射”分别列为两个词条,在释义中将它们的区别明确起来,阐明它们各自的特点。其中“温度辐射”这一词条是过去各辞书所未列的,属于新创,但“温度辐射”的概念并非新创,普朗克辐射定律、基尔霍夫辐射定律、斯忒藩一玻尔兹曼辐射定律及维恩位移定律,基本上都是研究“温度辐射”而得。但长期以来却将它与“热辐射”的概念混淆起来了,这在国外也有这种混淆。例如1965年高教出版社兰斯别尔格(Г.С.Ландсберг)《光学(Оптика)》第十一编“热辐射”中也曾说:“热辐射有时也叫做“温度辐射”(下册P.281)为了“名实相符”和“词符其义”,将“温度辐射”一词独立出来,以区别于化学辐射、电激发辐射、生物化学辐射等其它过程所产生的辐射,是有必要的,而且“温度辐射”又是大气科学研究时经常要遇到的课题,将这个名词强调出来,也是必要的、既然“温度辐射”的概念是客观存在的,列出“温度辐射”这个名词,也就“名符其实”。而在“热辐射”这个名词释义中,把有关温度辐射的内容删除,并正确对“热辐射”下定义,这也符合“名实相符”的要求。关于“热辐射”的相应英文词,可仍用“heat radiation”。有的辞书中将“热辐射”的相应英文词又兼用“thermal radiation”,我们认为这个英文词“thermal radiation”译为“热辐射”是可以的,但易为人误确为“温度辐射”,这是因为“thermal”一词也有“温度的”之意,因此为区别于“热辐射”,索性将“thermal radiation”作为“温度辐射”的相应英文词,另外我们还按“温度辐射”的中文,直译为“temperature radiation”,这就更不致于发生混淆了。即:热辐射 heat radiation温度辐射 temperature radiation,thermal radiation这样就比较合适些,其中temperature radiation可作为“温度辐射”的主要英译名,而thermal radiation这一英译名尽可能不用,以免混淆。通过本文的探讨,我认为可以对“词符其义”与“约定俗成”的界线,有进一步的认识,即只有深入词目的实际涵义、关键意义及词面意义,发现其关键意义尚未突破词面意义时,“约定俗成”的办法才可采用,如已突破,就必须改变名词,以满足“词符其义”的总原则,不应再强调“约定俗成”。注释: *参见《自然科学术语研究》1986年1-2期1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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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1894-1964)1948年说过:“在科学发展上可以得到最大收获的领域是各种已经建立起来的部门之间的被忽视的无人区”,“正是这些科学的边缘区域,给有修养的研究者提供了最丰富的机会”。1964年美国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学会(费城)在发表《诺伯特·维纳论文选》(麻省理工学院,1964年)时作序写道:“诺伯特·维纳教授相信,在两领域间的‘缝隙’中将会发现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课题”(见该书第5页)。模糊理论的诞生,再次证实了维纳的这个论断。1965年扎德(Lofti Zadeh)在《Information and Control》(信息和控制)杂志第8卷(1965年)第3期发表了题为《Fuzzy sets》(模糊集)的论文,接着他又发表了几十篇有关模糊理论的文章,从此模糊理论几乎风靡全球。模糊理论是从数学、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中诞生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哲学和逻辑学方面,著名的哲学家罗素和布莱克先后于1923年和1937年发表了同名的论文:《Vagueness》(论模糊),从哲学和逻辑学上为模糊理论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扎德承认:“逻辑集论这个分支的兴起是从语言学方法的引入开始的,它转而又推动了模糊逻辑的发展”;“模糊语言的概念是模糊集合理论中最重要的进展之一”。但是正如康德所说:“任何科学含有数学成份的多寡,决定了它在多大程度上够得上成为一门科学”。只有当扎德将模糊理论数学化以后,它才得到整个科学界多数人的承认。现在,模糊理论已被应用于数学、系统学、控制论、信息论、心理学、逻辑学、文艺学、美学、人工智能、机器人学、法学、经济学、地质学、生物学、情报检索等许多领域,它的发展方兴未艾。关于模糊类(fuzzy class)扎德是这样下定义的:模糊类是指“其界限不是泾渭分明地确定了的类别”,或者换个说法,“模糊类是指该类中的成员向非成员的过渡(transition)是逐渐的,而非一刀切的”。例如“红”和“橙”,“橙”和“黄”,“黄”和“绿”,“傍晚”和“晚上”,“青年”和“中年”,其间的界限都不是泾渭分明,能一刀两断的。模糊理论从语言的模糊性得到启发,反过来,模糊理论的形成又进一步促进了对语言模糊性的研究,其影响波及语音学、语法学、尤其是词汇学、语义学、修辞学等多门学科。术语学作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其研究和发展也同模糊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术语和非术语的界限是模糊的,二者之间很容易相互转化。例如“传播”、“及格”、“幅度”本来分别是农业(如“传播花粉”)、教育、物理等学科中的术语,现在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以至一般人不再感到它们是术语。反过来,英语的shock本是一般用语,义为“冲击”、“震荡”、“打击”,进入医学领域后专指“休克”、“中风”、“心脏病引起的昏厥”,变成了科学术语。汉语借入了这个术语后,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这个词广泛用于大众(尤其是知识分子)语言,它的术语和外来语色彩大大减弱,甚至不为一般人所察觉。“休克”是双音节词,符合汉语词多为双音节这一规律,也有助于这一转变。又如“集合”本是一个普通用语,但是在信息论中却变成了一个术语。术语同非术语之间的相互转化过程现在仍很活跃。如1989年2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说:“个别民族分裂主义者也成不了大气候”。“气候”本是气象学术语,早已广泛用作生活用语,如“今年气候不好”。但在上引话中又出现了新的涵义。在气象学中,“气候”一词不能用“大”修饰。绝大部分术语的构成要素是非术语,如“软件”、“硬件”、“软着陆”、“清音”、“浊音”、“清唱”中的“软”、“硬”、“清”、“浊”是典型的模糊词,“件”、“着陆”都是非术语,也有助于术语同非术语之间的相互转换。一般说来,术语都来源于非术语语素(或词),这是可以理解的。德国著名物理学家海森堡在其《物理学和哲学》(商务,1984年)中,列有专章“现代物理学中的语言和实在”,其中说道:“在科学知识的增长过程中,语言也增长了”,“我们发展了一种科学语言,它可以作为与科学知识新增加的领域相适应的日常语言的自然扩展”(见该书第109、113页)。根据程曾厚在《什么是术语学》(刊香港《语文建设通讯》1983年第10期)中所介绍的资料,俄语中的日常生活及文学词汇不过3-4万,但是仅电子学一门学科的术语就有6万个,而且每年还在以一千个术语的速度递增。这么多术语如果全靠新创,而不是依靠已有的非术语语素(或词),只会大大增加语言中的词汇量,影响语言的经济性原则。汉语中这一特点表现得尤其明显。如“肝炎”、“胃炎”、“肠炎”、“肾炎”、“关节炎”等术语都是借用日常生活中的已有的词加上“炎”这个模糊词构成的,而不似英俄德法语那样,需要借助拉丁或希腊语词根,造成一大堆新词。如英语的hepatitis(肝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的hêpar(肝);gastritis(胃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gastr(胃);enteritis(肠炎),来自希腊语énteron(肠子);nephritis(肾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的nephrós(肾);arthritis(关节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árthron(关节)。这些词所共有的后缀-itis也是通过拉丁语最初源于希腊语的表示“……病”的后缀-tis。类似的例子有汉语的“儿科”、“妇科”、“骨科”、“眼科”、“产科”,都是用非术语性的常用词素构成,十分简便,易学易记;但是英语却要借助外来语,构成特殊的医学术语:paediatrics(“儿科”,希腊语的paid-义为“儿童”),gynaecology[“妇科”,来自希腊语gun(女人);英语的queen(“皇后”,本义“女人”),俄语的жзна(“妻子”,本义“女人”)都与gun同源],orthopaedics(骨科),ophthalmology(眼科),obstetrics[“产科”,来自拉丁语obstetrix(接生婆)];汉语的“工兵”、“步兵”、“炮兵”、“骑兵”等都是用常用词素构成,易学易记;但是英、俄语则不然,都是借助拉丁、希腊语词根构成单独的词。这固然是由于拉丁文在欧洲曾长期充当书面文学语言,在医学界中至今仍在使用,另一方面是由于欧洲语言构成词的灵活性不如汉语。这是汉语的一大特点,也是汉语的一个优点。[参看拙文《制定术语要了解和掌握语言规律》(刊《中国翻译》1989年第2期)和《汉语并不难学》(刊《世界汉语教学》1988年第4期)]。此外,一个学科领域内的术语同另一个学科领域内的术语,这二者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二者也很容易相互转化。例如,“原子”本是物理学术语,借入到语言学以后,构成“原子主义”,指孤立地分析语言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尽管atom(原子)源于希腊语átomos,在希腊语中本指“不可分割的”,不是术语。“结构主义”本是语言学术语,现在这个术语连同它所表示的原理和方法已广泛运用于文学、美学、人类学、哲学、建筑学等许多方面。又如“尸体”即是日常生活用语,又是医学术语;“痉挛”是医学术语;两个词加在一起,构成“尸体痉挛”,则成了法学专门术语。由此可见,我们在进行术语规范化时,要充分考虑到术语和非术语,这一学科领域的术语和另一个学科领域的术语之间的界限都是模糊的,二者常常相互渗透、转化。最后还要考虑到,有时一个词在一种语言中是非术语,但是在另一种语言中却可能是应用范围十分有限的职业术语。例如hyphen(连词符)在英语中是个日常生活广泛使用的非术语名词,但是汉语中的音译词“哈分”却仅用于印刷、校对、编辑行业。日常生活中只用“连词符”。当然,如果从标点符号学着眼,“连词符”又可视为标点符号学中的一个术语。因此,同一个词,由于视野角度的不同,即可视为术语,也可视为非术语。上面是从共时角度讨论非术语和术语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和二者之间的相互转化。在语言的历史演变中也不乏这方面的例证。例如,法语的couver(孵)这个带有术语性质的专业用语(当然,在养鸡人很多的地区,这又是一个生活用语)本来自拉丁语的cubare(躺,卧)这个生活用语。有意义的是汉语的“孵”也是来源于“抱”、“伏”等生活用语(见王力《同源字典》,第244页,1982年)。但是后来,couver从“孵”的意义又派生出“酝酿”、“密谋”、“潜伏”、“孕育”等非术语意义。这种“非术语→术语→非术语”的三次转换过程特别值得注意,它对语言学和术语学,甚至对哲学都有理论意义。语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用现代集合论的术语说,它是一个大的集合,它下面包括许多子集。科学术语是一个子集(下面当然还可以按学科分为许多更小的子集);同科学术语平行的还有行话、隐语等子集。《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年)给“行话”下的定义是“各行各业的专门用语(一般人不大理解的)”。它接近科学术语,但使用阶层不同。科学术语多为知识分子所使用,行话却是各行各业的人(不少是非知识分子)所使用的,往往带有口语色彩,尽管二者的界限有时也是模糊的,二者可以相互渗透和转化。隐语(或称切口)也构成语言系统中的一个子集,是指“旧社会帮会或某些行业中的暗语”,北京话又叫“春典”、“侃儿”,江湖话叫“春”(见陈刚《北京方言词典》,第41,145页,商务),其特点在“暗”和“隐”二字。它们同术语、行话一样,也很容易向全民语言转化。例如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的“挂彩”、“扯淡”、“杀风景”就可能来自隐语。汉语的隐语行话滥觞于《文心雕龙》(作者496-497之间)所说的谐隐之词(见曲彦斌《隐语行话的传承与行帮群体》,载《百科知识》1991年第1期),它们在汉语文化中,至少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因此向全民共同语转化是不难理解的。由此可见,术语和术语之间的界限的模糊性及其相互转化,不过是语言中的各个子集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及其相互转化这个大问题中的一个小问题罢了。二、术语区别于非术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术语中模糊词少于非术语。传统的术语学从多方面规定术语同非术语的特征,唯独没有从模糊性角度划定二者的区别。罗素说过,“整个语言都是模糊的”。波兰哲学家沙夫说:“如果我们不考虑科学术语的话(科学术语的意义是由约定确立的),模糊性实际上是所有词的特性”。扎德说:“在自然语言中,句子中的词大部分是模糊集的名称,而不是非模糊集的名称”。这三段话涉及三个问题:(a)是不是所有词或大部分词都是模糊的。(b)科学术语是不是都是非模糊的。(c)模糊的科学术语同模糊的非术语在文章中占的比重有什么差别。关于前两个问题,石安石教授作了明确答复;(a)并非所有词或大部分词是模糊词。他抽取了以“金”字为第一个词素的65个词(个别是词组)74个义项为例,其中模糊词只占28%。以“大”这个模糊词素构成的词为例,310个词,372个义项中模糊词占183个,约49%,都没有超过半数。(b)以语言学术语为例,也有很多模糊词,如“词素”和“词”,“词”和“短语”,“短语”和“句子”,“名词”和“动词”,“动词”和“形容词”,“名词”和“形容词”,“虚词”和“实词”之间的界限都不是泾渭分明的,因此它们都是模糊词。“云朵”在气象学中也是一个模糊词。维纳在《控制论》中引了德国的一首儿歌,其中有一句是“你知道有多少云朵飘浮过大地?”对此维纳回答道:“在气象学的全部语汇中,根本找不到似乎永远就是那样一朵的那种云朵;即便有的话,他(指气象学家——伍)既没有办法计算,也没有计算的兴趣”。但是,“星星”却是精确词,因为“每颗星都是一个确定的对象,极其便于计算和编目”。石安石没有提到第三个问题,他也没有统计充满术语的科学文献中模糊词在总词汇量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这个比例同非科学文献中模糊词在总词汇量中所占比例的差异。我们随便引《控制论》第35页第二段话中的一句话:“太阳和行星的相对运动可以看作是刚体的运动”为例。我们发现其中的术语有五个:“太阳”、“行星”、“相对”、“运动”和“刚体”。除“刚体”外,这些术语也都进入日常生活用语,一般人往往觉察不到它们是术语。但是在这段话中它们的术语色彩仍十分浓厚。这五个词除“相对”是模糊词外,其它都是精确词。这样,精确的术语将近占这段话(共11个词)的半数(“运动”重复出现两次,算两个词)。非术语中只有“可以”是典型的模糊词,因为“可以”与“不可以”之间,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其他词,如“和”、“的”、“看作”在这上下文中都是精确词。这样,精确词占的比例超过80%,比石安石统计的非专业文献中的精确词所占的比例要高得多。当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还要考虑到,模糊词和精确词相互之间是很容易转化的,关于这个问题详见拙文《论语言中精确和模糊的相互转化》(刊《百科知识》,1984年,第12期),就不在这儿赘述了。一般说来,在科学、法律、外交等文献中总是力图使用精确词,避免使用模糊词。但是,即使在法学中,有时也必须用模糊词,而不能处处用精确词。例如,在《法学字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第261页)中对“伤害罪”作了这样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或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重伤”和“轻伤”在日常用语中显然是模糊词语,因此在法律上必须作出比较精确的规定。该词典根据我国从1980年起正式施行的《刑法》第85条作了如下说明:“重伤指: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颜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的;以及其他对人身体有重大伤害的”。当然,这儿的“其他”,“重大”还是模糊词。但这是必需的,因为人们不能罗列全部重伤的情节,列出九百九十九条重伤情节,漏掉其中一个情节,便可能给违法的人钻空子,因此邱实同志在其《法律语言》(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第9页所说的下面一段话是完全正确,合乎辨证法的:“在立法语言中恰当地使用模糊词语不仅不会使法律规范含混不清,相反,会使法律规范更加准确、严谨、周密”。三、有些术语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可能是精确的,即构成模糊术语。这个问题事实上在上面已经涉及。如“刚体”的内涵(受力的作用只产生运动,不发生形变的物体)就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哪些物体算作刚体,其外延也有一定的模糊性。上面举的语言学中的许多术语,如“词素”和“词”,“词”和“词组”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一定的模糊性。清晰的只是这些概念的中心部分,其边缘部分界限是模糊的。随便举几个例子:英语中I dare say(我想,大概,恐怕,当然,无疑)也可以合写为I daresay(主要见于英国英语)。能说这儿的dare say是词组,而daresay是词吗?如果单纯从意义看,I dare say等于一个词perhaps(也许)或of course(当然)。这儿的主语只能用I,可见这个组合接近成语。此外,of course(当然)分写,但是难道能因此认为这个组合是两个词吗?在词典中,of是词,course也是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成语来说,词加词的结果可能不是词组,而仍然是词,只是徒具分写的形式罢了。可见语言不同于数学,数学中1+1=2,语言中却可能一加一仍等于一。汉语中也有类似现象。如“高觉慧”是词,单称“高”也是词(外国人对中国人常这样称呼):称“觉慧”是词,单称“慧”(亲昵称呼)还是词。这样一来,“词+词+词”仍等于“词”。汉语中有很多所谓离合词,如“打倒”、“推翻”、“睡觉”、“帮忙”、“洗澡”、“中意”、“造谣”、“泄气”等。这些词既可作为单独的词使用,如“打倒反动派”,“推翻三座大山”,“这件衣服我很中意”,“你们不要乱造谣”等等;又可被一些词所隔开,如“我疑心他的原名是‘平福’,平稳而有福,才正中了乡绅的意”(鲁迅,《为了忘却的纪念》);“倘若有人造一个攻击你的谣……你们洗刷得很清楚么?”(鲁迅:《答托洛斯基派的信》)(后半句用现在的话当说“你们洗刷得干净吗?”但前半句至今似仍可说。当然更可能说的话是“倘若有人造了一个攻击你的谣言”。这说明这几十年汉语双音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玉娥!你就这么泄自己的气吗!”(老舍:《女店员》);“九条狗也帮不了它的洋主子多少忙”(胡小亥:《刑场上的婚礼》);“我量你也负不了这个责”(草明:《乘风破浪》);“处长让我再带一个头”(王蒙:《温柔》)。离合词中有不少是“动补式”,其中有些动补式后的补语是所谓模糊词,如“提高”、“降低”、“放大”、“长大”、“看轻”、“看透”等。由于模糊词有着不同的“隶属程度”(membership),因此在这些离合词中间可以加一些表示这些程度的词,如“看得很透”、“看得不很透”、“看得不大透”、“看得很不透”等等。这时,我们所遇到的显然又是词组了。这种将一个词分开,中间加很多词的结构类似德语的框形结构。例如德语的zusammenbrechen(倒坍)在下列句子中其前缀和词干就被四个词所隔开:Die Brucke brach infolge zu starker Belastung zusammen。(由于负荷太重,桥倒塌了)。汉语中原本充当双音词中词素的成分可以提至句首,更突出了离合词中的词素变成了词的这一特点。如“发理了吗?”“发理了没理”等。上面所说到的这些离合词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古汉语中,这些结构原来是词组,如“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孔颖达疏《易经·革》)。“殷革夏命”(《尚书·周书·多士》)。后来,随着汉语中双音词数量的日益增大,“革命”才变为一个词,如在“法国大革命”,“十月革命”中的“革命”。但是在“革老子的命”,“林彪提出了反动的口号:‘革革过命的人的命’”等词组中,“革……命”显然还是动宾词组。这是古汉语词组的延续。这说明语言中共时和历时的界限并不是象索绪尔所说的那样容易一刀切开,界限分明的;从单音节词为主的古汉语向双音节词为主(指双音节词在全部词中占的比重,不是指双音词的出现频率;就出现频率来说,单音节词至今仍可能超过双音节词)的现代汉语转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既可为双音节词,又可为词组的中间过渡现象,这时词和词组的界限是模糊的。如汉语的“睫”(如‘目不交睫’)、“睫毛”、“眼睫毛”都是词,“眼睫毛”又接近词组,也反映了历时和共时的界限不容易切开的特点。这是符合自然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例如,在两种语言处在同一个区域时(如古代法国的凯尔特语和拉丁语),在融合为现代法语以前,必然经历过一个双语制的阶段。同理,从水栖动物演变为陆栖动物的过程中,往往会经历一个水陆两栖的过渡阶段。青蛙等两栖动物便是这一演变的过渡阶段的反映。由此可见,离合动词的产生是完全符合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演变过程中有过渡阶段这一普遍规律的。值得注意的是索绪尔早在其《普通语言学教程》第二编第七章中就已指出,词和词组,形态学、句法和词汇学之间都“不可能有任何预先划定的界限”,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渗透。这正是模糊理论的精髓。又如“新潮”本是名词,但是现在报刊上已出现用于形容词的例子,如“她(指台湾女作家郭良蕙)说:‘人们的服装很新潮,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们’”(见《光明日报》1988年10月16日第2版,光明日报记者张胜支的报导《访台湾著名女作家郭良蕙》),这时名词和形容词的界限也模糊了。再如实词和虚词这两个语法中的科学术语在其边缘部分也是模糊的,而不可能是精确的。因此不少早期汉语语法著作将副词看作虚词。现在的汉语语法学家一方面基于对汉语语法的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也可能受外语语法的影响(因为英、德、法、俄等语言的语法著作都是将副词看作实词),多数将副词看作实词(如胡裕树、黄伯荣、张静分别主编的《现代汉语》)。介词也存在这个问题。上述外语语法都将介词(外语叫“前置词”)看作虚词。黎锦照的《新著国语文法》,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一则可能出自他们对汉语本身的认识,一则可能受外语的影响,也把介词纳入虚词。但是吕叔湘、朱德熙编的《语法修辞讲话》和丁声树编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也许出自他们对汉语特色的认识,也许是由于他们力图摆脱外语的模式,把介词归入实词,分别叫“副动词”、“次动词”。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把代词看作“半虚词”(可能受法语的某些语法著作的影响),把副词看作“半实词”,说明他事实上承认了实词和虚词界限的模糊性,尽管由于那时还没有诞生模糊理论,他没有用模糊这个术语。但是,1983年王力在《语法》一文中已明确指出:“把现代汉语的词分为两大类(指实词和虚词),也有些边缘的问题要解决。……一个就是……副词……另外还有一类词也处在边缘,就是代词。”此外,各词类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例如,古汉语的“之”,《马氏文通》和黎锦熙的《国语文法》认为是介词,本树达的《音等国文法》认为是连词,中学语法课本却看作是助词(17)。“及格”是教育学中的一个术语,其实也是个模糊词。“及格”在俄语中叫уаоВлетворителЪно,本义“令人满意”的,这更是个典型的模糊词。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令人满意?60分及格,59分不及格,这界限完全是人为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给“及格”的注释是“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最低标准”]。凭一分之差就能断定两个学生知识水平之间的“天壤之别”吗(18)?四、对模糊术语完全可以采用循环定义的方法。在模糊理论诞生以前,传统的逻辑学以及受此影响的术语学总是要求在给概念和术语下定义时不能循环定义。对精确概念来说,这一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对模糊概念来说,这一要求就不仅不合理,而且有时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例如,“现在”、“过去”、“将来”既是普通用语,又是哲学、物理学、气象学等许多学科常用的术语,对它们就很难下精确定义(19)。因此苏联科学院四卷本俄语词典在给ьудущее(未来)下定义时就只好求助于настоящее(现在):время следующее эа Hастоящим(现在以后的时间)。《朗曼当代英语词典》(1978年)给future(未来)下定义时也只好求助于present(现在):the time after the present(现在以后的时间)。这种释义法本质上都是用未知解释未知,并且是循环定义。因为“现在”又要靠同“过去”和“未来”的对照中去确定。苏联科学院十七卷本俄语词典在给настоящий(现在的)释义时就注明противоположно:ирошедщий и ьудущий(与“过去的”和“未来的”相对立而言)。同理,“春”、“夏”、“秋”、“冬”既是生活用语,又是气象学、天文学等学科中的科学术语。由于地球上不同地区的温度差别很大,季节长短不一,所以很难给四季下一个全世界通用的精确的定义: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是什么季节。以“春”为例,中国人既可以从立春(阴历2月3、4、5日)算到立夏(阳历5月5、6或7日),也可以将阴历正、二、三月算作春天(见上引《现代汉语词典》)。欧美人的春天大致是从春分(3月20或21日)算起,比中国习惯晚一个半月。如《简明牛津英语词典》给spring(春天)作的说明是from about March 21 to June 23(大致从春分至夏至);张其春、蔡文萦合编的《简明英汉词典》的注释是:三、四、五月;[英]二、三、四月;法国小罗伯尔词典对printemps(春天)的注释也是“从春分到夏至”,但注明这是针对北半球来说的;德语G.Wahrig词典对Frühling(春天)的注释与小罗伯尔完全相同。《简明牛津英语词典》给autumn(秋天)作的说明也是不够明确的:既可以指八、九、十月,又注明通常(特别是在美国)指九、十、十一月;给winter(冬天)作的说明更模糊:“……一年中最冷的三个或四个月份(在北纬地区是十一月或十二月至一月或二月”。苏联科学院出版的俄语词典(四卷本和十七卷本)给春夏秋冬四个词下定义时采用的又是循环定义的方法,如“春天是冬天和夏天之间的季节”,“冬天是秋天和春天之间的季节”等等,回避指出明确的时间界限(20)。这虽然不合传统逻辑关于下定义要避免循环诠释的要求,但看来,这是对模糊词下定义的最好方法。此外,象“中年”、“壮年”这样的模糊词是不可能精确的上下限定义的,也许它们的最精确的定义是:介乎“青年”、“老年”之间的年龄。让我们再回到语言学的术语上来,其中“词”就是个模糊概念。吕叔湘指出:“词的定义很难下。一般说它是‘最小的自由活动的语言片断’,这仍然不十分明确,因为什么算是‘自由活动’,还有待于说明”(21)。接着他举了许多词与语素、词与短语不好划界的例子。其实,用模糊理论阐释,“自由”本身就是个模糊词。用模糊词所定义的“词”,当然仍然是模糊的。史有为指出:“要给词下个准确的定义,实在是太困难了,又何况是给汉语的词下定义。……汉语中如果有‘词’,那这个‘词’本身就是界限模糊的,因此作主观反映的语法学也必然很难用明确的界限去圈定它”。于是吕叔湘也只好承认有界乎词与短语之间的单位,管它们叫“短语词”(22)。也许就象给春夏秋冬下定义一样,给“词”下定义的最没有漏洞的方法是循环定义:“词是介乎词素和短语之间的语言单位”(相应地:“短语是词和句子之间的语言单位”等等),并同时承认词素与词,词与短语,短语与句子之间存在着中间状态。随便举一个例子:我国中学语文课本把“的”、“地”、“得”、“着”、“了”、“过”看作是助词,王力认为“这是不合适的”。他认为应该看作词尾(17)。用欧洲语言学术语,它们当是构词或构形后缀,即是词素,而不是词。面对着这类模糊词,科学上有时不得不人为地加以限制,使之比较精确。例如“大雨”、“中雨”、“小雨”在日常生活中本来都是一些模糊词(组),气象学人为地规定:“24小时内,雨量达25-50毫米的雨叫大雨”(见《现代汉语词典》,但紧接着,该词典又加了一个适用于日常生活用语的模糊说明:“一般指下得很大的雨”)。对“中雨”的人为规定是“24小时内雨量达10-25毫米的雨”,对“小雨”的人为规定是“24小时内雨量达10毫米……以下的雨”。这些规定也还不是很精确的,因为都含有从最低限量到最高限量的浮动,即仍有一定的模糊度。但是这种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用不着避免的。此外,如体育中的术语“低栏”中尽管含有模糊词“低”,也用人为规定数据的方法(栏架高76.5厘米,男子距离200米,女子距离80米)使之精确化。生活用语中典型的模糊词是颜色词,味觉词(23),表示年龄、时间、空间、温度、性格特征等的词。这些词也经常在专业文献中出现。因此专业工作者不能不了解并关心模糊理论及其发展。五、有些词在非术语用法中是同义词(即相互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甚至是等义词;但是在术语用法中却是精确词,即其界限是分明的,而不是模糊的。例如,在一般人所使用的日常英语中,midget和dwarf都是指“矮子”。在怀尔德(H.Wyld)主编的《英语通用词典》中就是用dwarf注释midget。在《英俄词典》中这两个词都译成карлик(矮子)。但是在医学术语中,这两个词却用来指两种不同类型的矮子。midget指个子矮小,但身体各部分比例正常的人(因此midget这个词还可指“小型的”,如a midget submarine“小型潜艇”);这可能同midget从midge[“小蚊”,同德语Mücke(蚊子),俄语мyха(苍蝇)同源]派生,即由比喻构词有关。但是dwarf则相反,指胸部和躯干发育都正常,两腿却特别短的人,因此可以喻指矮小的植物或动物,如dwarf marigolds(小金笺草),dwarf birch(小赤杨树)。可是在天文学中,white dwarf(白矮星)只是取其小义(和天狼星相比),与midget并没有什么区别(关于这类问题的详尽分析见拙文《从<高山下的花环>谈到同义词的分化和发展》,载《教学研究》1990年第1期)。又如“罚金”和“罚款”在日常语言中是同义词,但在法律术语中二者之间却有着截然分明的界限:前者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处分罪犯的一种刑罚,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而后者则用于还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人,不一定非由法院判决(见邱实《法律语言》第7-8页,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再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这两个词组在日常语言中可以被视为同义结构,界限不很分明;因为二者都指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但是在法律语言中却表示迥然不同、界限分明的两个精确结构。前者指自动中止犯罪行为,因此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但是“犯罪未遂”却是由于犯罪者的意志外的原因,没有达到既定目的,因此必须负刑事责任,尽管其处罚比“犯罪既遂”要小(见上引《法律语言》,第6页)。这个问题同语言中“犯罪”这类所谓表示行为结果的构词(或词组)方式有关。汉语(外语也一样)中可以说“他们正在盖大楼”,尽管从逻辑上说,既然正在盖,未盖成的建筑不能叫“大楼”。这是语言同逻辑的差别,也是语言模糊性的表现。客观现实千差万别、千变万化,语言如果要用不同的词表现每一个时时刻刻在变化的事物,如给“盖好一层(二层、三层……)的大楼”,“建成的大楼”分别用不同的词命名,语言中就不知要增加多少词汇。为了便利语言交际,语言必须简洁,因此有时不得不牺牲精确性,不得不违背逻辑。“犯罪”也是这样,“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中的“中止”和“未遂”,按照逻辑,严格地说,同“犯罪”一词的内部形式是矛盾的。总之,模糊理论的产生提出了传统术语学所没有考虑到的许多新问题,在这方面有着广阔的研究领域。现在模糊理论已进入大学课堂,在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哲学系和中文系都分别开设了模糊数学、模糊理论(24)和模糊语言学的课程。在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江西抚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科也开设了或将开设模糊语言学的课程或讲座。对这种新的进展,术语工作者应给予密切的关注。最后让我们引美国著名语言学家肯尼斯·派克谈到“微笑”的模糊性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他说:“一个可爱的女孩的微笑可以用诗歌般的语言描写,但是任何一位科学家都不能用电子显微镜查明微笑的物理的、生物的、文化的状况。……科学家只有考虑该女孩所属的整个民族,在谈论他们的喜悦时的社会相互作用,才能查明微笑的涵义”(25)。这大概是模糊语言的研究引起文艺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门学科关注的重要原因吧。附录:国外杂志《模糊集和系统》(国际模糊系统学会会刊)第23卷(1987)第3期(9月)报导了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开设模糊语言学的情况,现将此报告的中译文附在下面:“模糊语言学”在中国第一次开课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普通语言学教研室伍铁平教授,是中国模糊语言学的开创者。他所著《模糊语言学》一书,将作为“现代语言学丛书”之一,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中文出版。在本书的基础上,他从1987年2月至6月为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外语系约五十名研究生开设了这门新课程。模糊语言学课程,不仅在中国是第一次开课,也许在全世界也是首创。众所周知,L.A. Zadeh教授是在与模糊语言学紧密相关的背景下建立起模糊集理论基础的。这门课程包括:1、历史;2、模糊理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影响语言模糊性的诸因素;3、汉语和外语中颜色词和味觉词模糊性质的分析;4、汉语和外语中时间词模糊性的分析;5、模糊概念与精确概念之间的互相转化;6、模糊性与反训;7、模糊性与词源学;8、模糊性与修辞学;9、模糊性与词汇学和语义学;10、从模糊理论看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的差异。上述内容,也是他所著《模糊语言学》的内容。该书共35万字左右,列有所参考的国外20余部科学著作。伍教授的讲授受到听众的热烈欢迎。他的著作与课程《模糊语言学》是模糊集理论及其应用在国内外进展的一项新的成果。(易敏 译) *本文是我应奥地利维也纳《国际术语网杂志》(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Terminology)之约,用英文写成的一篇论文,原题是Fuzzy Linguistics and Terminology,发表在该刊1989年第25期上。《洛阳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转载了该文的英文全文。承蒙马沈龙、梁梅同志的好意,将它译成中文。在译文的基础上我将该文扩充了五倍。注释:①N·维纳,《控制论》,中译本,第2版,科学出版社,1963,2。②详拙文:《模糊理论的诞生及其意义》(上、下),载《百科知识》1987年第1,2期。③见扎德为美国《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百科全书》写的词条:“模糊集”。④见扎德:《模糊集合、语言变量及模糊逻辑》(陈国权译),科学出版社,1983年,中译者序,第11页。文字上有改动。⑤同注②。⑥见拙文“模糊语言”,载《语言漫话》,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⑦有的学者将术语学看作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语言学都有密切的关联。如隆多在《术语学概论》(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9页)中是这样解释“术语学”的:“一门以术语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本质上是跨学科的,受语言学、逻辑学、本体论、分类学和情报学的规律制约”(译文上有改动)。⑧隆多在上引《术语学概论》第20页也举了两个用普通词表示术语的例子。如Célibataire(独身的)在化学中指“单电子的”。他还指出“普通语言区与专业语言区之间的边界是可相互渗透的”,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区域(第25页)。这正是我们这儿所说的典型的模糊现象。隆多认为,作为普通名词的“糖”,其定义(从不同植物中获得的甜物质)与作为科学术语的“糖”的定义(一种属于有机化合物的甜的碳水化合物,其通式为CnH2n-On)迥然不同(同上书,第175-176页)。然而,对于有些词来说,不论是作为普通名词,还是作为科学术语,其意义相近。并不象两个“糖”的定义那样迥然有别。还有第三种情形,即在专业语言和普通语言中,同一个词指的是不同涵义。如“盐”在化学中指“酸根和金属的化合物”,但在日常生活语言中却仅指其中的氯化纳。⑨罗素:《论模糊性》,载《大洋洲心理学和哲学杂志》,第1卷(1923年)第84页。中译文见《模糊系统与数学》1990年第1期第16页。⑩亚当·沙夫:《语义学导论》,英译本,第356页,华沙,1962年。(11)同注⑥。(12)参看石安石:《模糊语义及其模糊度》,载《中国语文》1988年第1期,第64-65页。(13)同注①,第30-31页。不过,这里应区别词和词的客观所指(denotatum)。从“云朵”的客观所指着眼,云朵的确是千变万化,没有定形,无法计算的。这朵云同那朵云之间有时很难截然划定分明的界限。但是作为词来说,不论云朵怎样变化,都可用“由水滴、水晶聚集形成的在空中悬浮的物体”(见《现代汉语词典》给“云”下的定义)加以概括,并不存在模糊性。“云”同“雨”“雪”的界限是分明的,尽管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给“雨”下的定义“从云层中降向地面的水。云里的小水滴体积增大到不能悬浮在空中时,就下降成雨”来看,雨的形成同云是密切相关的。用语言学的术语说,从历时着眼,我们不妨说雨同云是不可分割的,是一回事,因为“体积增大”本是一个模糊短语,增大到什么程度便不能悬浮在空气之中,取决于地理、气候、气压等许多条件,也都是模糊的,而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14)同上注第30页。(15)《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年)对“刚体”的解释是“受力的作用只产生运动而不发生形变的物体”。然而,严格说来,即使是刚体,受力的作用,其形体总会发生哪怕极其微弱的,肉眼看不到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刚体”也是模糊词。“刚”本身就是个典型的模糊词。(16)脱离开上下文,“和”和“或”的意义界限有时不好分,因为有时两个词的意义相同,可相互替换。(详拙文:《论“和”“或”的模糊性质及其词典注释》,载《百科知识》1985年第10期)。“的”在“谁的介绍人?”这类句子中有歧义(歧义性不等于模糊性):或指a)“谁是介绍人?”如“某某入党,谁的介绍人?”或指“介绍谁的人”,如“某某是谁的介绍人?”“的”还有许多意义,这些意义之间的界限有时不大好划分。因此这三个词离开正文所引文都可能带有一定的模糊性。(17)见北京市语言学会主编《教学语法系列讲座》第109,111-112,117,中国和平出版社,1987年。(18)详见注②所引拙文(下)。(19)详拙文《模糊语言再探》,载《外国语》1980年第5期第48-49页。(20)详拙文《模糊语言初探》,载《外国语》1979年第4期第40页。(21)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17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22)见上引《教学语法系列讲座》,第2章第22-23页。史有为分析了现行语法著述给词下的各种定义都有缺陷,都解释不了各种边缘现象。最近肯尼斯·派克在他所著《我们是语言的富有创见的观察者》(刊E.Reuchlin和Francois主编《研究语言的方法》第25页,法国1989年出版)指出:“在某些语言中可能存在一种语素复合体(morpheme complex),它是一种小于词组大于词素的结构”。(见该书第25页)。(23)参看拙文《论颜色词及其模糊性质》,载《语言教学与研究》,1986年第2期;《不同语言的味觉词和温度词对客观现实的不同切分》,同刊,1989年第1期。(24)齐振海主编的《认识论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是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高年级学生专题课的基础上写成的一部著作(见该书卷首),其中第六章题为“模糊认识和精确认识”。在这章中作者指出:医学中的许多术语,如“肝炎”、“休克”、“高血压”、“低血糖”都是模糊概念。(中医中模糊词语更多,如“肝火旺”、“肾虚”等等。)这本书已被我国教委指定为我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这是模糊理论第一次进入我国哲学教材。(25)见Kenneth L.Pike(肯尼斯·派克):《我们是语言的富有创见的观察者》,刊E·Reuchlin和Franoois主编《语言的方法》第9-10页,1989年,法国出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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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都属于科技术语范畴,但内容涉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天,它们已经逐渐深入社会生活,成为人们一般的科学常识。这里,我愿意从这两个词语的科技意义与社会应用相结合的角度参与讨论。语言,包括语音、语法、词汇三个部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其中,词汇的变化速度较快,尤其在发生社会重大变革和科技飞速发展的时期更是如此。当前词汇变化的显著特点是,由大量的科学技术的新概念、新事物产生大量的新词新义,而且许多又很快地引申为一般的语词义。例如,“同步”原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随时间变化的量在变化过程中保持一定的相对关系,如:同步卫星;后也泛指相互关联的事物在进行速度上协调一致,如:产值、利润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我们在讨论“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说法、用法是否科学准确之前,不妨先来考察一下“生态”、“环境”、“建设”的词义及其变化。“生态”,就严格的学科意义,指与生物有关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和,现在已引申到其他领域,如:政治生态。“环境”,原指环绕所辖的区域,此义古已有之,如《元史·余阙传》:“环境筑堡寨,选精甲外捍,而耕稼于中。”后来指周围的地方,如:环境优美。又指围绕着人类的外部世界,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在“环境”还指周围的情况和条件,适用范围更加宽泛,如:投资环境。可见,“环境”是个多义词,只说“环境”往往还不能明确所指,一般要加上其他语言成分才行。“建设”,它的基本义是设置、创立,在现代汉语里指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如:经济建设、建设美好家园。也用于引申义,如:思想建设。引申义的“建设”,就不局限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了,也不局限于架桥修路,盖楼建厂,而是从整体需要出发,有增加,有减少,有调整,等等。综合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看出,“环境”并不等同于“生态环境”,也就是说,用“环境”替代“生态环境”显然不妥。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生态环境”是否与“自然环境”等义呢?人们通常认为,“自然环境”是不包括人类在内的,即人与自然环境为两个不同的客体,而“生态环境”则包括人类在内,是生物和影响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外界条件的总和。因此,将“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加以适当的区分,有利于科学概念的细化,也比较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如果“生态环境”这一词语能够成立,可以继续使用,我们就要进一步分析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我认为,从语言结构上,把它看作偏正词组较为合适,意思是基于生态关系的环境。当然,“生态环境”也可以认为是并列结构,但相比之下,那就不如直接用“生态与环境”表述来得清楚了。如果“生态环境”这一词语能够成立,可以继续使用,我们又认同“建设”一词的引申义用法,那么,“生态环境建设”也就可以继续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它应该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基于生态关系的环境的建设,从语言结构上说,“生态环境”依然为偏正关系;另一层是生态建设和环境建设,从语言结构上说,“生态环境”则为并列关系。为了使这两层含义不至混淆,将它们分别称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与环境建设”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如果“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与环境建设)”都可继续使用,我们再来考虑它们的翻译问题。众所周知,汉语词汇和外语词汇并非一一对应,一个汉语词对应几个外语词,或者一个外语词对应几个汉语词,是很普遍的现象。翻译的时候,首先要明确词义,其次要考虑双方语言表达的差异,尽量避免直译,更要避免硬译。只要把握住术语的科学内涵(包括不同层次的内涵),同时于翻译技巧上再下一些工夫,在国际交流中是能够作到准确而顺畅的。以上两个术语,无论是继续保留,还是逐步改正,都要慎之又慎。既要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也要照顾到社会应用的实际情况,二者缺一不可。语言有它的经济原则,即尽可能用最少的语言传达最多的信息。假使不准备继续使用“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与环境建设)”,就需要寻找更为妥帖的术语来替代它们,最好不是一个复杂词组或者一个句子,因为那将不便于称说,不便于固化,不便于收入词典,也就不便于在社会上推广普及。确定术语新的规范,特别是改动通行已久的原有术语,社会公众能否接受,接受到什么程度,也是我们必须注意的问题。比如,有个地学术语叫做“喀斯特”,最初定名为“喀斯特”,后来改为了“岩溶”,再后来又改回作“喀斯特”,但中国科学院的岩溶研究所至今没有改名,他们为什么坚持不改呢,到底怎样称呼才合乎规范呢,叫人不免心生困惑;又如,“光盘”一词已经在社会通行了二十几年,几乎妇孺皆知,前不久,计算机科学名词将其规范为“光碟”,因而遭到了一些语言学者和辞书工作者的批评,原因是,“光盘”是普通话词语,而“光碟”则为方言词语,不应该以方言词作为事物的正称。以上事例,都值得我们思考、借鉴。当术语的定义及表述在学界产生不同见解时,大家坐下来,认真地展开学术讨论,这本身就体现了科学、求实的态度。我向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三位院士表示由衷的敬意,相信我们的讨论一定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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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ntology的译名问题,近年来成为哲学界讨论的热点。我们注意到,与ontology相关的术语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中使用也十分普遍,而译名同在哲学中一样纷纭不一。无疑,弄清这个术语的哲学含义,将有助于其他学科中该词译名的统一。本文先简略介绍一下哲学界关于ontology译名讨论的情况,然后提出我们的建议方案,以供斟酌和参考。一、译名讨论的一般情况从词源来看,英文的ontology ,以及德文的Ontologie,法文的Ontologie,最早均来自拉丁文Ontologia,而拉丁文又源自希腊文。就希腊文的字面意思说,它是指关于on的logos。在希腊文中,on和onta(相当于英文的being和beings)是动词兼系词einai(相当于英文的to be)的分词和动名词及其复数形式。既然ontology就是关于on的学问,那么,对这个词的词根on的理解是否准确,对于ontology的翻译来说,就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从中国哲学界的情况看,过去的译法大致有以下五种:a)译为“有”或“万有”,如杨一之先生译黑格尔《逻辑学》;b)译为“在”或“存在”,如熊伟先生译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陈嘉映先生译《存在与时间》;c)译为“实体”或“本体”(一般哲学史教材的处理);d)译为“本质”(一般哲学史教材的特殊处理);e)译为“是”或“是者”,如陈康先生译注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近年来,经过辨析和讨论,这些译法已经简化了许多,根据有的学者的归纳和概括[1],现在对词根on的理解和翻译大致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1)讨论相关问题,并且意识到on的多义性,但主张使用“存在”一词来翻译。(2)主张区别对待,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译名,认为“有”、“在”、“是”三种译法各有合理性,应该根据对具体哲学学说的理解,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译法[2] 。(3)主张应该用“是”来翻译。现在持这种主张的人很多,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居于主流地位的意见,包括前面一些观点的主张者,也改变原来的看法而持此种主张。由于on在汉语中出现了“有”、“在”、“是”等不同的译法,相应地,ontology也出现了不同的译名,如“万有论”、“存有论”、“本体论”、“存在论”、“是论”等等。单从字面上看,“本体论”的译名距离词根的含义最远,但它反而流传最广。据有的学者考证,最初把它译为“本体论”的是日本学者。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日本哲学界普遍采用“本体论”的译名,这影响到中国并延续到今天。但20世纪3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已逐渐放弃“本体论”而采用“存在论”一词,大约从50年代至今便几乎完全用“存在论”代之,“本体论”这一术语已经消失[3]。中国也有一些学者,例如陈康先生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提出,用“本体论”来翻译西语中ontology这个概念,严格说并不确切。近年来,关于ontology的译名之争,又重新成为哲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有人(这样的人并不少)继续沿用“本体论”的译名;有人则主张启用“存在论”的译名;而更多的人,与主张把on翻译成“是”相一致,认为ontology只有译为“是论”,才忠实于这个西文词的本义。但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不赞成这种译名的人都感到,“是论”这个词在中文里显得很别扭,很不习惯。因此可以肯定,讨论还将继续进行下去,而且短期内难以达成大家都可以一致接受的意见。关键在于,如果on的多义性不能排除,那么,ontology的译名也就不可能定于一尊。二、译名讨论中的相关学理事实上,译名之争中牵涉到复杂的学理,既有语义方面的差异,也有学说史的根据,还有不同文化传统的转换问题。只有分别弄清这些问题,才能对译名之争获得较为清晰的见解。首先,从语义角度看。据海德格尔考证,在希腊文中,on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可以指“在者”(“是者”、存在物)的共性(being in general),又可以指“在者”(“是者”)的基础(ground of being)。前者接近于“本质”,后者接近于“本源”。显然,这两种所指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别。由于二者的混淆,导致传统形而上学用“在者”、“是者”(Seiende)的寻求,代替了对“存在”、“是”(Sein)本身的追问。因此,笼统地把关于on的研究称为“本体论”,具体是用它指称关于“存在者”、“是者”的研究,还是用它指称关于“存在”、“是”的研究呢?这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如果用ontology来涵盖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就需要在它下面的分支中明确地区分出来,哪一个分支是研究“存在者”、“是者”的,哪一个分支是研究“存在方式”、“是之方式”的,否则,就会忽略“存在论差别”而铸成大错。其次,从学说史方面看。在西方哲学文献中,Ontologia一词最早见于德意志哲学家郭克兰纽(Rudolphus Goclenius,1547~1628)用拉丁文编撰的《哲学辞典》(1613)中,他将希腊词on(即being)的复数onta(即beings,“存在者”、“是者”)与logos(意即“学问”、“道理”、“理性”)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新词Ontologia,意即“存在学”或“存在论”、“是论”。稍后,德意志哲学家卡洛维(Abraham Calovius,1612~1686)在《神的形而上学》(1636)中,把此词视为“形而上学”(Metaphysica)的同义词。1647年,另一位德意志哲学家克劳堡(Johann Clauberg,1622~1665)又将onta 与希腊词sophia(“智慧”、“知识”)结合,创造出同义新词Ontosophie,也是“关于存在(是)的学问、知识”之意。稍后,法国哲学家杜阿姆尔(Jean-Baptiste Duhamel ,1624~1706)也使用了这个词。笛卡尔(Rene R.Descartes,1596~1650)把研究实体或本体的第一哲学叫做“形而上学的On-tologie”。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1646~1716)及其继承者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试图通过纯粹抽象的途径,建立一套完整的、关于一般存在物和世界本质的形而上学,即独立的Ontologia的体系。沃尔夫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两大部分,理论哲学再分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形而上学包括Ontologia、宇宙论、理性心理学和自然神学。这样,他就在实际上把Ontologia视为哲学中一门基本的、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他并且对这一学科作了如下界定:“关于一般性‘在’(entis)就其作为‘在’而言的科学。”[4]沃尔夫分类的显著特点,就是在学科水平上把Ontologia归属于形而上学(Metaphysica)的一部分。这个分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西方学术界普遍接受了沃尔夫对ontology学科地位的界定,把它看作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一个分支,有时甚至把二者等同起来,用ontology来指称传统上被叫做“形而上学”的整个学科。然而,正是On-tologia这个术语,在哲学史上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需要通过学说史的考察才能明确。虽然Ontologia这个术语直到17世纪才出现,但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却早在古希腊时代即已开始。Ontologia一词在18世纪得到普及和传播以后,西方学者都普遍使用这个术语来叙述古希腊哲学,认为古希腊哲学中已经产生了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例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ontology”条目中说:“这个术语直到17世纪才首次拼造出来,然而它同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所界定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是同义的。”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ti to on(存在之为存在,是之为是)的问题将被永远追问下去,“第一哲学”就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to on hei on)的学问。而在他看来,“实体”(ousia,substantia,substance)问题正是“存在”的中心问题,因而也是第一哲学的核心问题。亚里士多德说:“‘存在是什么?’这个问题,正是‘实体是什么?’这个问题。”[5]那么,什么是实体呢?后世哲学家们对此的回答纷纭不一,理念、单子、绝对精神等等被先后确立为“实体”。在这种回答中,依据“实体”来理解“存在”(“是”)的方式被固定下来,而“实体”又被理解为万有的终极根据,成为某种具有神性的事物。这样,就Ontologia这个词自17世纪出现以后,标志着传统西方哲学关于“实体”的研究已经发展成为形而上学的一种特殊历史形态来说,用“本体论”来标志它就是相当准确的了。就是说,作为西方哲学关于on的学问,从柏拉图到黑格尔,似乎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有特定内涵和特殊规定性的理论形态,这种形态反映了传统西方哲学处理这一问题的历史特征和思维方式,它可以而且应该被叫做“本体论”或“实体论”。最后,从中国文化传统中语词的约定意义看。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相当于上述意义上的“本体论”的那部分哲学学说,被叫做“本根论”,指探究天地万物根本原因和根本根据的学说,其意义与“本体论”一词基本吻合。中国古代哲学家一般都把天地万物的“本根”归结为某种无形无象而与天地万物根本不同的“东西”(如“气”、“理”、“心”等),也与西方哲学家把“本体”或“实体”(相当于最高存在者)理解为某种最高的终极的“存在者”,而这种最高的终极的“存在者”又被视为天地万物的最终根据和最高原因基本一致。据有的学者研究,在汉语语境中,“本体”一词与“客形”相对,“客形”是变化不定的状态,“本体”则是本来恒常的状态[6]。这种语义与亚里士多德所谓“实体常住不变而只是变换它的性状”的说法也非常接近。所以,用汉语中的“本体论”一词来诠释和理解西方哲学史上那种以追求最高存在者为最高使命的哲学形态,是较为适当和合理的。当然,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对应的。综上可见,学说史上存在着把ontology理解为“本体论”的事实,而这种理解又可以从中国文化传统中获得一定的支持和辩护,这也许就是这个译名能够广泛流传开来的原因。三、本文所建议的术语翻译方案上述情况说明,“本体论”这一术语不能简单对待,它有着充分的学说史根据。但是从译名讨论的情况看,大多数人认为,采用“本体论”来翻译ontology,或者把汉语的“本体论”这一术语与西方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作为含义相同的概念等同起来,是完全错误的。因此,如同日本哲学界的做法一样,中国有的学者也主张彻底废除“本体论”这一术语。本文不赞成这种做法,而是主张保留“本体论”这一术语,并赋予它以恰当的含义。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将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译为“存在论”,同时继续保留“本体论”一词。被保留下来的汉语“本体论”这一术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含义:(1)它不再用来指称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存在论),而是用来指称西方哲学史上探讨on的问题时,历史地形成的一种哲学形态——实体主义或实体中心主义的哲学形态。(2)或者将它降格为ontology(存在论)的一个子概念,即“关于存在者(是者)的学说”这一学科子分支,同今天兴起的另一个子分支——“关于存在方式(是,或是态)的学说”相并列,则更符合当代哲学与科学思维发展的新形势。这里的关键,是要把握学科与学说的界限。作为一门分支学科,从而作为一个通用名词,ontology标志着西方哲学的相关研究形成了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在这个传统中,所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的;但具体的解答方式和形成的思想观点是不同的。前者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学科层次,后者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学说层次。这两个层次不应该互相混淆和取代:讨论同样的问题,并不妨碍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形成不同的学说、学派和思想观点(在“哲学”这门学科中,尤其如此);同样,所主张的学说、所隶属的学派和所表达的思想观点不同,也不妨碍讨论的可以是同样的问题。事实上,对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论”(ontology)的研究,已经历史地形成了不同性质的学说或不同的哲学理论形态。其中,依据“存在者”和“实体”去制订方向的传统形而上学,对这门学科的问题的回答采取了“本体论的方式”。而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实证-分析哲学“拒斥形而上学”,但蒯因仍保留了“ontological commitment”(可译为“存在论上的承诺”)的提法;欧陆现象学、存在哲学和解释学则通过对传统本体论的批判,开创了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方向。这个新方向的突出特点在于:不是强调实体,而是强调关系;不是追求存在者,而是注重存在方式。因此,我们必须把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存在论和对于这门学科所探讨的问题的某些具体的解答方式区分开来。在用“存在论”来标志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ontology”这一点明确以后,我们或许可以用“传统本体论”和“现代存在论”两个术语,来标识这门学科的两种不同的历史和理论形态。具体可参见下图:在“存在论”的理论视野中,“传统本体论”与“现代存在论”是它的两个子科目。但是,传统西方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就其对ontology的研究和回答来说,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两种根本相反的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在翻译中把它们严格区别开来。此外,还应该注意到“本体”一词在汉语中的特殊用法。“本体”一词在中国语文中的使用情况是非常多样化的,而且这两个字原是可以分开来用的,如“本末”之“本”,“本根”之“本”,“本性”之“本”,“体用”之“体”等等。至于“本”“体”二字合用为“本体”一词,大约是在宋明理学中,其含义各家解释不同。如张载《正蒙》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太和》)这里的“本体”是指本来恒定的状态。朱熹讲本体有三义:“性之本体”、“形气之本体”、“天理自然之本体”。例如他说:“大抵人有此形气,则此理始具于形气之中,而谓之性。才说是性,便已涉乎有生而兼乎气质,不得为性之本体。”(《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他在解释《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时说:“但即形器之本体而离乎形器,则谓之道,就形器而言则谓之器。”(《朱子语类》卷七十五)关于“天理自然之本体”,他说:“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论语集注》卷三)朱氏所说三种本体的意义有层次的不同:天理自然之本体,指理本身;性之本体指性的本然;形器之本体指存在的根据。王阳明讲“心之本体”,如云:“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息,则渊之本体失了。”“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传习录》卷下)王阳明所谓心之本体即是良知,亦即先验的道德意识。这里所谓本体是本来状况之义,心之本体指心的本来状况。可见,在中国传统文献中,“本体”一词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在日常语言中,“本体”一词的用法更是极其多样的,有“基本”、“基础”、“根本”、“根据”、“本质”、“真实的”、“本来的”等等含义。且看下面一段话:“是的,已经走向世界、走向成熟的中国体育正在回归体育的本体意义。……我们不再把竞技场上的比赛视为‘政治理念’和‘阶级’的较量。今天的我们绝不会把赛场上的失败看作不可容忍的‘国耻’。”[7]这里所说的“本体”一词,相当于“本来的”、“真正的”意思。这从作者自己在后文中所给予的解释就可以看出来。作者在这里反对的是在体育上附加本来不属于它的内涵,特别是政治内涵的做法,而希望“回归”体育本身体能、技能竞技的本来意义。由于“本体”概念使用中含义极端多样化的情形,我们在研究和把握西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时,不能从日常语言角度去理解,而应该从严格的哲学意义上去理解。  相似文献   

10.
去年以来,各种新闻媒体多次报导太阳风暴事件。今年4月,又发生了一次剧烈的太阳风暴,导致无线电通讯受阻。到底什么是太阳风暴?它对地球有哪些影响?本文将简要介绍这些问题。太阳风暴实际上是指太阳活动引起的太阳光辐射和粒子发射增强的现象,俗称太阳风暴。它不是科技术语,它与科学术语“太阳风”(solar wind)是两回事。太阳风是指太阳最外层大气永不停止向外膨胀的稳定现象,太阳风暴则是太阳活动引起的偶发事件。因此,要理解太阳风暴,就得从太阳活动讲起。肉眼看到的太阳似乎完美无缺,洁净无瑕,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借助各种专门的太阳望远镜进行观察,就可发现太阳表面常在一些局部区域出现某种特殊现象,或者说发生一些事件,即所谓太阳活动现象。例如在太阳的低层大气(光球层)中出现成群的太阳黑子和光斑,在高层大气(色球和日冕)中出现日珥和谱斑,有时发生太阳耀斑和日冕物质抛射等现象。黑子是日面上的暗黑斑块,它们的本质是太阳表面的局部强磁场区(磁场强度为几千高斯),且具有复杂的磁场极性分布。但黑子区的温度比周围低,显得暗黑。光斑是光球层的高温区,谱斑是色球层中的高温区。日珥是突出于太阳表面的火焰。耀斑则是太阳大气中大规模的能量释放现象,就是太阳爆发,是最剧烈的太阳活动现象。日冕物质抛射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剧烈太阳活动。黑子、光斑、谱斑和日珥等活动的空间尺度一般为几万至十几万公里,寿命为几天至十几天。日冕物质抛射涉及的空间尺度更大,但持续时间较短。太阳耀斑区的大小约为几千至几万公里,持续时间只有几分钟至几十分钟。耀斑发生时,从耀斑区发射出很强的光辐射(主要为X射线和紫外波段),以及高能粒子流(主要为质子和电子)和低能等离子体。一次耀斑释放的总能量可达到1032至1033尔格。太阳耀斑是各种太阳活动现象中对地球影响最大的现象。观测表明,上述各种太阳活动现象倾向于发生在以黑子为中心的局部区域中(称为太阳活动区)。因此一般来说,当太阳上的黑子群和黑子数目较多时,其他各种活动现象也增多。换句话说,可以用黑子群和黑子多寡来代表太阳活动的平均水平。通常用所谓黑子相对数来代表每天的太阳活动水平。黑子相对数定义为R=10g+f,其中gf分别代表当天日面上的黑子群和黑子数目。人们通过长期观测发现,黑子相对数R的年平均值具有11年左右的周期性变化。年平均值极小的年份表示该年日面上很少出现黑子,因而其他各种活动现象也不多,这样的年份称为太阳活动极小年。反之,R的年均值极大的年份,意味着该年日面上太阳黑子和其他活动现象频繁和剧烈,称为太阳活动极大年。相邻两次极小年之间的时间间隔(11年左右),称为一个太阳活动周。国际上统一规定从1755年极小年起算的太阳活动周为第一周。目前我们正处在从1996年开始的太阳活动第23周。它的极大年在2000年附近,因此从去年至今,日面上经常出现很多大黑子,太阳风暴也经常发生。宏观上稳定的太阳为何会出现太阳活动现象,一直是太阳物理学家的重点研究课题。目前认为太阳活动系起源于太阳内部的原有弱磁场(许多天体,包括恒星和行星都有磁场)与太阳自转相互作用的结果。太阳自转很特殊,即赤道区的自转较快(约27天转一周),两极区较慢(约34天转一周),称为较差自转。理论研究表明,正是这种较差自转能够把太阳内部的微弱磁场拉伸放大,形成管状的强磁场,称为磁流管。因磁流管具有磁浮力,会逐渐向太阳表面升浮。当这些磁流管升浮到太阳表面时,与太阳表面碰撞,并拱出表面,在那里形成局部强磁场区,就是太阳黑子。而光斑、谱斑、日珥、耀斑和日冕物质抛射等其他活动现象,则是黑子区的强磁场与太阳等离子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太阳活动具有11年左右的周期,也可以用太阳发电机理论予以解析。地球实际上是浸泡在太阳光辐射和粒子流(太阳风)当中,因此地球附近空间环境的主要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太阳光辐射的能谱(辐射强度随波长的变化)和粒子流的能谱(粒子流量随粒子能量的变化)确定的。太阳稳定的光辐射和粒子流确定了地球附近空间环境的定常状态。例如,在太阳X射线和紫外线的作用下,地球大气中形成了电离层和臭氧层,而太阳风则把地磁场压缩成彗星的形状(称地磁层),并在其中形成了内、外辐射带,它们是被地磁场捕获的太阳粒子的集中区。在此基础上,太阳活动产生的光辐射(主要是X射线和紫外线等短波辐射)和粒子流发射增强,就构成了对定常状态的扰动,产生了各种异常现象,也称为地球物理效应。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最严重的就是太阳上发生耀斑时产生的一系列地球物理效应。最先是耀斑产生的X射线和紫外线(特别是其中波长为1~10埃的X射线)于8分多钟后到达地球,使地球电离层中最低层(D层)的电子密度突然增大,从而使无线电通讯中依靠更高电离层(E和F层)反射的短波(波长约10~50米)在其通过D层时受到严重吸收,造成通讯信号减弱,甚至中断。这一现象也称为电离层突然骚扰*。耀斑发射的高能粒子流(其主要成分为质子)一般于耀斑发生后几小时至十几小时到达地球附近。这些粒子的能量很大,将对人造卫星和宇宙飞船等航天器造成损害,甚至殃及宇航员生命。1991年3月,太阳的几次大耀斑发射的高能粒子流,曾损坏了日本广播卫星的电池板,造成供电不足,使其3个频道中的一个不能工作。欧洲海事通讯卫星MARECS-A也因表面带电引起局部弧光放电,损坏了太阳能电池板,使其功率下降而退出服务。1990年11月初的太阳耀斑发射的高能粒子流也曾使我国的“风云一号”气象卫星受到轰击,造成计算机程序混乱,无法控制卫星姿态,导致卫星在空间翻转。高能粒子流伤害宇航员的事故尚未发生,然而地面实验室的模拟表明,太阳耀斑发射的高能粒子流将会对进行太空行走的宇航员造成伤害,即使对在航天器中的宇航员,也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危害。因此,应当尽量避免在太阳活动强烈时期进行航天(特别是载人航天)活动。为了避免危险,载人航天器一般都在内辐射带高度以下(低于800公里)飞行。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辐射带的保护。甚至在高纬和极区附近飞行的高空飞机,由于那里没有辐射带的保护(地球辐射带的纬度范围只有±70°),也会受到耀斑发射的高能粒子的轰击,危及乘客的安全。英国皇家航空公司就曾制订过避免太阳高能粒子损害的飞行规章。太阳耀斑发射的更大量的低能粒子为同等数量的电子和质子所构成的等离子体。它们通常在耀斑发生后1~3天到达地球,冲击地球磁层和电离层,引起磁暴和电离层暴。大量低能粒子通过地球两极地区进入电离层(主要是下层)后产生电离层暴,它对无线电通讯造成的损害比上述电离层突然骚扰要严重得多,一般会持续好几天。这些粒子撞击地球极区高空大气的原子和分子,使它们受到激发而发光,出现壮丽的极光现象。另一方面,大量低能粒子在地磁场中运动还会产生强大的感应电流,它在引起磁暴的同时,还会严重损坏高纬地区的供电设备和输油管道,甚至电话线路。例如,1989年3月一系列太阳耀斑发射的等离子体引起的磁暴期间,加拿大魁北克地区的电力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电力供应中断9小时,影响到600万居民的生活。磁暴期间,由于地磁场的正常状态遭到破坏,因此还会影响到利用地磁场进行作业的其他领域,如物理探矿、导航和航测等部门,甚至使信鸽迷路。除了耀斑以外,其他一些太阳活动现象,如特大的黑子群、日珥爆发和日冕物质抛射等,也会有X射线和紫外线增强,以及粒子流发射。一般来说它们的强度不及耀斑,但是它们的累积效应也会对地球产生影响。太阳活动产生的短波(X射线和紫外线)增强和粒子流一般只能到达地球的高空大气,主要对电离层,至多对平流层(位于12~50公里高度,臭氧也在这一层)产生影响。它们不能直接达到天气现象所在的对流层。然而,从上一世纪的统计研究却发现,太阳黑子相对数和太阳耀斑的发生与地球上一些地区的气象和水文参数之间存在相关性。这些参数包括平均气温、气压、雷暴频数、季风频数、旱涝程度,以及大河流的水位和港口冰冻期等。最明显的即许多地区的年平均气温与黑子相对数年平均值同步变化。研究也显示太阳耀斑发生之后的第3~4天,一些地区的雷暴频数明显增加。这些现象表明,太阳活动与天气现象之间密切相关,但其物理机制目前尚不很清楚。太阳活动引起的短波辐射增强和粒子流增强还会使地球大气受到加热。这将使低层大气向高层运动,相当于大气整体向外膨胀,导致高空大气密度增大,从而使在高空运行的人造卫星受到更大的阻力,造成卫星轨道衰变,寿命缩短。有人认为,这种低层大气向高层运动也可能造成大气环流变化,从而影响到天气现象。此外,太阳耀斑等引起的地球大气膨胀还会改变大气角动量,从而影响地球自转。1959年7月和1972年8月发生的两次大耀斑,均造成地球自转突然变慢。有些研究表明,一些地区的地震发生率似乎与太阳活动有关,有可能是太阳活动引起的地磁场扰动和地球自转的微小变化激发了地震的发生。至于有些研究表明某些疾病、农产品产量、人的情绪、甚至交通事故等与太阳活动的联系,有一部分可能是太阳活动产生的紫外线增强、地磁场变化或天气变化等因素间接造成的,这些方面还存在较大争议。除了极少数特大耀斑发射的非常高能的相对论性粒子(能量超过500兆电子伏特的粒子),可以突破地磁场的束缚到达地面(这种现象称为地面太阳宇宙线事件)外,一般耀斑和其他太阳活动产生的粒子均被地磁场捕获在高空地带,不会到达地面。各种太阳活动产生的光辐射增强主要限于波长在1500埃的远紫外和X射线波段。而且波长愈短,增强愈剧烈。但在波长大于1500埃的紫外线、可见光和红外波段,辐射强度并无明显变化。探空火箭和人造卫星上搭载的仪器测量结果表明,太阳活动期间,波长在100~1000埃的太阳辐射强度,会比平时增强10倍左右;10~100埃之间的辐射强度,会比平时增大100倍左右;而波长短于10埃的X射线强度,可以超过平时的1000倍以上。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地球大气对紫外线和X射线有屏蔽作用。对于波长为3000埃的紫外线,地球大气的透过率只有0.011,即只能透过约1%。对于波长比2800埃更短的紫外线和X射线,地球大气的透过率几乎为零。因此,上述太阳活动引起的紫外线和X射线增强,虽然高达几十至上千倍,但是只能在高空测量中看到。对于在地面日常生活中的人们来说,这种辐射增强是难以觉察的。因此可以估计,太阳活动期间在地面的太阳紫外辐射增强最多只有百分之几,绝不会超过10%。同时,即使是在太阳活动峰年,仅仅是太阳活动比较频繁,并非时时刻刻都有太阳活动。因此因太阳活动峰年而改变人的生活方式是没有必要的。太阳活动虽然强烈,但它发射的能量与整个太阳辐射能相比,则是微不足道的。例如,太阳大耀斑的发射能量(包括它的光辐射和粒子发射)估计为4×1032尔格。假定其持续时间为1小时,则可算出其平均发射功率为每秒1029尔格。这与太阳的总辐射功率每秒3.845×1033尔格相比,是可以忽略的。更何况太阳也并非每时每刻都有耀斑。因此,存在太阳活动丝毫无损于把太阳视作一颗稳定的恒星。大功率的稳定辐射叠加上小功率的周期性的太阳活动,这就是现阶段太阳的主要特征。 ---------------------第38页* 林元章研究员是天文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第39页* 天文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已将“电离层突然骚扰”定名为“电离层突扰”。  相似文献   

11.
前言语言是人类交流思想和向大自然作斗争的重要工具。语词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名词和术语的总称;名词也常用作语词的代称(以下同此)。各行各业都有自己含义的名词,俗称“行话”。木材行业(科技与生产)也有其自己的“行话”。名词的意义及其重要作用,早就为古人所认识,例如,古人有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的说法并提出了“正名”问题。古人所说的“正名”的正字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标准化,“正名”就是名词标准化。秦始皇所推行的“书同文车同规”就是我国早期标准化的范例。现代中国木材〔科学〕名词,个人认为,是可以包括木材学名词和外国木材汉译名称两个部分。本文所讨论的内容是以木材学名词为主兼及外国木材汉译名称;后者另有专文阐述。1),2)木材名词的现状已经出版的木材词典、词汇或与木材有关的词书只是寥寥可数的几本,而专门研究名词理论的著述就更为少见了。现代中国木材名词,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考验,已悄悄地走过了一段自发的群众性的选择和修改的过程,对一些名词作了有益的修正3);但现在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重要的可以概括为下列几类。1.老化的词需要更新——指在几十年前的科学水平指导下所产生的一些名词,其中最突出的是“纹孔”及其一系列的派生词,如“纹孔腔”、“纹孔膜”、“纹孔道”、“纹孔室”和“纹孔口”等等。“纹孔”一词来自日本,源于英语(pits),是指木材(植物)细胞壁所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细小孔穴,但并不指孔穴具有花纹。在六十年代,日本木材学家已把它改名为膜孔1),七十年代,又改名为壁孔2)。在六十年代期间,我们已把“纹孔”改名为壁孔。过去日本把细胞壁叫细胞膜,因此它叫膜孔是合适的。现在叫细胞壁和壁孔,那当然是合适的。因为“纹孔”是出现在细胞壁上的小孔,所以把“纹孔”改名为壁孔是符合实际的、恰当的。“纹孔”一词来自日本,日本已将纹孔改名为膜孔、壁孔2。由此出发,凡由“纹孔”一词所派生的一系列的名词如纹孔腔、纹孔膜、纹孔道、纹孔室和纹孔口等均宜相应地改为壁孔腔、壁孔膜、壁孔道、壁孔室和壁孔口等,还有单纹孔、盲纹孔和纹孔对等也宜改为单壁孔、盲壁孔和壁孔对了。纹孔塞——译自拉丁文torus(现在也在英语中使用)是指壁孔腔中央呈双凸镜状的增厚部分,常见和多见于针叶材的有边壁孔,形式不一。把torus译为纹孔塞是欠妥的,因为这种译法既非音译又非意译;若把torus译为壁孔突就比较适当了,因为这种译法既考虑了音又考虑了意两个方面。torus在建筑木工词汇方面常译为环形半圆线脚、栓脚圆盘线脚、圆环、椭圆环等,总的来说是指突出部分而不是凹进部分(cavetto)。位于壁孔膜中的突称壁孔突,其他相应的情况可得相应的名称。各种形式的纹孔塞,如贝壳形纹孔塞,也宜改为贝壳形壁孔突等等。2.囫囵吞枣的词要消化——从外国移植来的词,有些在较长的时间内还没有消化,仍然处于生搬硬套的状态。例如,生材和索状管胞等。生材——来自日本而源于英语green.green一词根据《英国标准》解释,指新伐倒材或细胞腔内仍含有自由水的木材3)。在美国是指新锯材或未经人工干燥的木材,但不指湿透水的湿材4)。生材一词在我国一般多指“树木刚伐倒时的木材,只有一部分的原意。生材一词通常使人误解为熟材(ripe wood)的对应词(其实二者之间并无任何联系)。为此,建议将生材一词撤消并另成立两个新词:新伐倒〔树〕材和未干燥材。新伐倒〔树〕材是指刚伐倒或伐倒不久的〔树〕材,其细胞腔内含有生活时期的水分或保持大量(或较高)的自由水;未干燥材是指未经任何方式(包括人工干燥或气干)干燥的木材。这项建议当否?欢迎批评、指正。索状管胞——译自英语strand tracheid,是指由方形或矩形细胞纵向串联而成的管胞,较一般管胞的长度为短,其两端和径壁具有边壁孔。strand一词是指绳索的股或根,也指串。在这里译为串是比较符合原物的形态或原词的本意。因此建议将索状管胞改译为串形管胞。3.同物异名的译词要统一——例如cross field有译交叉场、井字区、交叉区的,又如absolutely dry wood有译全干材、绝干材、烘干材的等等。希望能择优使用,统一起来。此外,更严重的问题是出现在外国木材的汉译名方面,例如,Burma mahogany(pentace burmanica)译为缅甸硬椴、缅甸桃花心木……,mablewood(Diospyros marmorata)译为云纹木、斑马纹木、安达曼柿木……等等。外材的汉译名称是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应加以统一以便利使用。4.译词欠当的要加以改正——例如,粗视构造、干缩系数等。粗视构造一词译自macrostructure,日语称可视构造。是指木材在肉眼下(包括使用放大镜帮助)所能看到的木材构造特征。粗视构造的缺点在于“粗”字,易于引起人们的误解,认为粗枝大叶或马马虎虎所看到的构造特征。当然,任何一种科学研究都不能粗枝大叶地进行。据我所知,粗视构造一词已在逐步为肉眼下〔的〕构造或宏观构造所代替,这样较为符合实际并可免除一些误会。干缩系数——五十年初期由俄语Коэфиценгусщки译出。从翻译角度来说,译词没有什么错误,但问题在于原词名实不符或名实关系含糊不清,易于令人产生误解。干缩系数是指木材含水率在纤维饱和点以下,每变动1%时干缩变动的百分数。由其本身意义来说,它应是有单位,即%的;但系数一般是不带单位的,因此在实际应用时就经常出现混乱。例如,在教材、科研论文、试验报告中常可见到一些混乱现象,即有的带单位,有的不带单位。但带或不带单位并不是文字上的繁简问题,而是有本质上的差异。因此为了争取名实相符,我们建议将干缩系一词改称为平均干缩率%,或简称均缩率%。此外,还有译词,如拟侵填体的拟字,宜改为似侵填体,拟亦杨宜改为似亦杨,简状非洲楝宜改为柱状非洲楝,螺纹加厚宜改为螺纹增厚,等等。结构(texture)一词是指木材〔构造〕的细致度,反映木材肌体构造的粗细程度。另有一词structure也译结构,但与肌体状态无关。为此texture一词宜改译为肌构,以免与结构(structure)混淆不清。5.原词意义含混的需要澄清——例如,材质一词大约是在半个世纪以前由日本输入我国,其词义含混不清,直到现在仍在以讹传讹地传播、运用。材质一词应为木材质量(timber quality)的简称。直到现在我们还可以看到在教材和有关文件上出现“木质轻柔”、“材质坚韧”等词语。轻柔、坚韧应属材性(timber property)的范畴,怎样能说是材质的内容呢?!由此可知,材质的概念与材性的概念是混乱不清的。在英语木材学名词中还有grain(纹理)与figure(花纹)常有通用或混乱使用的情况。因此具体使用时必须认真加以分析和澄清,但是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把它们标准化。木材名词标准化的必要性上节木材名词的现状所列部分实例就清楚地表明,我国木材名词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急待清理、筛选、订正和修改。一句话,就是要进行标准化才能解决问题。木材名词的标准化是木材科技和木材工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例如,教材、论文、工作报告中所用的名词各不一致,概念各异,势必引起某些不必要或可以避免的混乱。如果工厂产品的型号、规格、花色品种没有标准化,势必形态各异、大小悬殊,导致应用上的困难。在国际交往中,如果没有标准化,就缺乏共同语言,那里还有什么协调的行动?例如,英美用英尺、磅,我们用米、公斤,二者不通必须经过换算,很不方便。在外贸方面,对木材的名称和计量、评等也需要有共同的标准。过去由于我们在这方面不够注意或缺乏知识,以致上了不少当、吃了不少苦,深感标准化的必要性。例如,桃花心木(楝科,产中美洲)是一种优良的家具用材。因此,带有某某(地名)的桃花心木名称的就有百种以上。有些纯粹是骗人的宣传,如果你不懂国际市场的标准名称或拉丁学名,你就会上当受骗。这种教训在我国各地出现并不是罕见的。对木材名词标准化的意见木材名词的标准化就是木材名词的正名实践。个人认为,这个实践似应进行下列几方面的工作。1.明确标准——检验名词的标准是按名词的三性,即科学性、民族性和群众性进行评定。科学性:就是看名词是否符合或接近客观实际,例如,壁孔一词较纹孔为好,壁孔突较纹孔塞为好,对Guaiacum sanctum称厚边〔材〕愈疮木较伪愈疮木为好,都是因为前者比较接近客观实际,科学性较强。民族性:就是名词不卑不亢,例如,对Sequoiadendron gigateum宜译为北美巨杉而不应译为世界爷,称核桃木较称胡桃木为好。群众性:就是要求名词要通俗易懂,便于普及,例如,有边壁孔较具缘纹孔通俗易懂,薄边圆锯较薄缘圆锯通俗易懂。对树木名称凡中国有的不用音译或外国名称,如,蕈木较阿丁枫通俗易懂。2.选择方法——我们赞赏并使用周恩来总理对吸收外国文化和科技成果所提出的“用、批、改、创”四字方针作为工作指导深受其益。用:是对现有的木材名词要作有选择的应用,并在应用中再选择。对长期使用而未发生任何不良后果的,就继续使用。批:揭露名词的缺点。批是认识的深化,是改的基础和开始。改:是订正或修正名词,是提高名词的质量。改和不改取决于客观形势的要求。就一般常见的名词来说,有些改了,如曳引机改为拖拉机、维他命改为维生素、抗生素改为抗菌素,等等;也有些没有改,如自行车、汽车,等等。木材名词也是一样,有的要改,如纹孔、生材、重色皮等,有的便不需要改,如心材、边材等等。创:创新、新拟、推陈出新都是属创的范畴。这是“用、批、改”认真实践的必然结果。对于只有我们特有而外国所没有的名词,当然更是独创。例如,在肉眼识别原木方面,外国所没有的树皮、材身、材皮及其各种特征,就是我国独创的名词。3.重视技巧——木材名词标准化的技巧是不容忽视的,否则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全功尽弃。现陈述其要点于下。从理论上说,既要尊重客观实际、尊重历史事实,但又要发展科学和推动生产前进。对已有的名词应尽可能地选择使用并防止标新立异。木材名词应尽量争取与其它有关学科名词统一,但不必强求一律,也可以同时存在两个平行的名词,让历史作出选择。关于主副学科的关系,应优先照顾主科的意见。从实践方面说,不论是修订、改正或新拟的名词,都要毫无例外地争取文字简明、顺口、易懂、易记、易用,在用字上下功夫。简明:名词贵在简洁、精练,凡能用两个字就说明问题的,绝不要用三个字。对于译订外国木材树种名称也尽量争取短洁,一般以不超过五个字为适宜。顺口:选用组词的字,要用常见常用易认易读的字,而且读起来还要求顺口,必须避免用难认、难读和难发音的字。前景展望我们热烈欢迎全国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委员会的再度成立和恢复工作,希望该会团结、组织并领导全国各方面的名词工作者共同努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重要的、急需的、有基础或条件较好的工作先做。1.创办自然科技名词期刊,对各种讨论、意见和建议择优发表,为百家争鸣提供条件。组织书评,对现在已经出版的各种词汇、词典进行实事求是地评介和讨论。刊布有关科学技术名词的命名原则条例和经验、教训。2.审订并出版词汇、词典及有关书籍。对已经标准化了的名词也要每隔三、五年支持其修订一次,不能一劳永逸。3.对条件比较成熟的专业名词,召开学术讨论会进行充分的讨论。4.由名词委员会资助开展研究或由名词委员会搭桥与有关单位挂钩开展合作研究。总括地说,木材名词的标准化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科学工作,不是简单地依靠一次会议结果或行政命令所能解决问题的,而是要依靠大量的研究工作并经过时间的考验才能逐步见效。我们深信,只要名词委员会把工作抓起来,一抓到底,预期的效果总是会指日可待的。注释:第18页 1)汪秉全 关于外国木材名称汉译的商榷 陕西林学会 论文汇编 1980年。2)汪秉全 外国木材属名汉译稿 西北林学院 研究报告 西北林学院(单行本) 1984年。3)汪秉全 关于木材科学中若干名词的商榷《陕西林业科技》1979年第3期第43-48页。第19页 1)山林暹 木材组织学(改订本)第51-52页 森北出版社1964。2)火谷谆 石田茂雄 双子叶植物の木部にぉけゐト-ルスをもフ 壁孔壁 木材学会志 Vo24 No9 p673-675,1978。3)B S 565:1972 Glossary of Terms Relating to Timber and Woodwork,pll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London。4)For.pro.Lab.1955 Wood Handbook p.483,USDA Washington,USA。  相似文献   

12.
一、问题的提出“神舟”五号载人航天飞船飞行的成功,表明我国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已占有一席之地。与此同时,航天科技知识已迅速得到普及。作为知识载体的名词及其概念首先为大家关注。不少人都会发现其中有一部分名词不统一,概念不清,给人们带来困扰。例如,常用的空间、太空、航天、宇航等。这些词的使用和概念的分辨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为许多科技人员和媒体关注。随着航天科技迅速发展,这些词已越来越普遍地进入报刊、电视等大众媒体,不统一问题的影响迅速扩大,要求解决混乱的呼声越来越迫切。例如:1.2003年10月,在“神舟”五号胜利返回之后,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主持人访问航天专家的节目。该主持人问到“您认为从航天到宇航大约要经过多少时间?”这位专家回答时说明航天和宇航是同一个概念,并介绍了定名的过程。2.2001年我们在调查时曾询问一位航天杂志的负责人“太空与空间两个词你们是怎么用的?”这位负责人想了想之后回答说:“跟着感觉用。”对这个很有趣又实在的回答,笔者也很理解,即当他们觉得用“空间”不合适时就用“太空”。3.这些词近来在媒体上常常混用,不但同一张报纸,就是同一篇文章也都混用,如空间(太空)环境、太空人、航天员、宇航员等等,读者遇到概念不清的词有时只得先看看文章专业背景,才能正确理解。4.参加编写各种百科全书、词典、教材等出版物的专家普遍反映,在碰到这些基本词时,因为使用混乱、看法分歧,常常成为首遇的拦路虎,总要先进行研究、争论、辨别。深感无所适从,重复浪费时间和精力,结果仍然解决不好。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刊(《科技术语研究》)曾于2001年第1期组织了一组文章,请了15位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书面讨论。专家们发表了很有见解的文章,多数专家有比较一致的意见。笔者认为对这些常用的基本词应本着“从长计议”、“为社会负责”的态度,理顺一下,确定比较清晰、科学的规范用法。为此,我们对专家们已发表的这一组文章进行了归纳、分析,并初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供审定参考。二、问题的由来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词多义、一义多词、界定不清;二是科技发展新形势产生的新问题,名词规范工作未能及时跟上。1.科技名词是科技概念的载体,它是为人们进行科技交流服务的。因此对名词要求一词一义,使大家在交流中概念一致。现在用的“空间”及英语“space”是普通多义词,是最基本的名词之一。space一词包含地方、空间、太空、空格、间隔、距离、位置等含义。在社会语言及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等方面应用广泛,例如:哲学——无限空间、空间本原;数学——矢量空间、空间图形、相宇空间、空间群;物理——空间坐标、立体空间;天文学——时空结构、空间红化;计算技术——空间调整、分区(space sharing);生物学——细胞空间;建筑——空间城市。其他还有空间环境、空间测地系统、空间垃圾、空间防御、空间应用、空间旅行、思维空间、活动空间等等。由这些词例可看出“空间”是泛指的词。在“空间”前加限定词后,概念才清楚(如,日地空间、行星际空间)。反之,用“空间”修饰其他词,用大概念修饰小概念,概念就不清楚了。总之“空间”的一部分(是特指的研究对象)不能用泛指的“空间”,这个特指的空间应另给一个专名,概念才清楚。目前航天技术研究大气层以外的空间,如果也笼统的叫空间就有这个毛病。2.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从来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就对人的生存空间来说,从陆地→海洋→天空→太空……,技术上相应的就有陆上行→航海→航空(大气层以内)→航天……近代,对自然界宏观及微观认识的发展很迅速。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类的认识和活动扩展到大气层以外,研究的领域需要细分了,产生了“航天”技术(由钱学森院士定的名)。航天所涉及的大气层以上的空间领域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名称,目前用的主要有空间、太空、外层空间(外空)。其中特别是用泛指的“空间”作为大气层以外的“专指空间”,产生了影响对概念的理解问题。这个问题早已发现,一直没有解决的机会。同时,过去研究大气层以外的科学、技术问题是在专门的科技部门,在这个特殊专业群体中,科研、技术人员交流、讨论问题自然有个共同的专业语境,越用越习惯,矛盾未显得很突出。正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位编辑所说,如果遇到影响正确理解概念时用“空间”还是“太空”、“外空”则跟着感觉用。某些词也已形成习惯用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大气层以外的科学知识,已为越来越多的行外学者及普通大众所关注。2003年我国“神舟”五号载人飞船胜利完成太空飞行的壮举,航天知识的普及和媒体报道空前广泛,太空、空间这些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笔者发现大众媒体“自然选择”中,称“太空”的已经越来越多,成为主流用语,但也有用“空间”的。其他几个名词仍存在不统一的现象。我们应跟上时代的步伐,把这些常用词的混乱问题解决好。三、几个词的用法及界定的探讨当前首先应对几个常用的基本词(如航天、宇航、空间、太空)研究,确定统一的称谓及其概念。我们认为应考虑的问题是:(1)从科学概念出发命名,不按英文直译。(2)全面考虑科学性和约定俗成的原则。(3)注意正确处理系统性和特殊性的问题。(4)要从长远方便大家使用的角度考虑。根据上面专家讨论的意见初步归纳、整理、分析如下:1.航天(space flight)又称宇航、空间飞行、太空飞行。指载人或不载人的航天器在大气层以外,太阳系内的航行活动。优点:(1)目前已为各方面接受,基本稳定。(2)航海、航空、航天,以及为今后科技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的“航宇”(太阳系以外的航行活动)较好地构成和谐的、易理解的名词系列和概念体系。2.空间(space)又称太空、外空。是多义的基本词。物理概念: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由长度、宽度、高度表现出来。(哲学概念此处略去)用法:(1)“空间”是泛指由长、宽、高表现出来的,物质存在的形式。(2)当此词前有修饰语,说明和限定讨论的具体区域,所指概念清楚时,可用“××空间”。例如:外层空间 宇宙空间 行星际空间室内空间 近地空间 无重力空间细胞内空间(3)一般泛指时仍用“空间”,如:空间分布 空间密度 空间物理学(4)特指大气层以外,太阳系以内的空间时,一般用太空。3.太空(space,outer space)又称外层空间、外空、太阳系宇宙空间。指地球大气层以外,太阳系以内的(宇宙)空间。用法:(1)通常指大气层以外的太阳系宇宙空间。是一个区域概念,宇宙空间的一部分。(2)主要用作特指区域概念,修饰、限定其他名词,例如:太空飞行器 太空行走 太空人太空实验室 太空探索 太空生活优点:(1)可理解为“太阳系宇宙空间”的简称。(2)专指性强,可与一般广义空间的概念区别开来。组词后概念清楚。如:太空环境(空间环境) 太空碎片(空间碎片)太空站(空间站) 太空舱(空间舱)太空旅行(空间旅行) 太空探测(空间探测)太空防御(空间防御) 太空机器人(空间机器人)太空保障(空间保障)(3)可为将来空间进一步划分留有科学余地,形成系统。例如:银河系宇宙空间 简称银空河外星系宇宙空间 简称外星空(4)目前社会大众媒体多数已用“太空”,专业人员用“空间”的,改为“太空”后也易理解,不会造成概念混乱。(5)有利于海峡两岸名词的统一。4.外空(outer space)又称外层空间。是“太空”的同义词。是为了与有关国际组织名称的英文名对应,目前已习用的专用译名。仅在特指的几个组织名称中使用。联合国设有一个专门协调和推进各国航天活动的机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简称“外空委”),该委员会颁发的文件、资料中我国常称为“外层空间”(outer space),或“外空”。为了与联合国的名称接轨,我国外交系统、外事部门等均习惯用“外层空间”或“外空”。这个名称已基本统一,可继续使用。常用的组合词有:外空条约 外空法 外空武器外空军事竞赛5.深空(deep space)等于或大于地球至月球距离(约38.4万公里)以外的空间。6.近地空间(terrestrial space)地球静止卫星轨道高度(约3.58万公里)以下的空间。7.航天技术(space technology)又称空间技术、太空技术。人类飞向太空,或在太空中进行工作、研究活动的技术。8.太空科学(space science)又称空间科学。研究太空和利用太空资源的科学。9.太空站(space station)又称空间站、航天站、轨道站。是可供航天员巡航,长期工作和居住的载人航天器。10.航天员(astronaut,cosmonaut)又称宇航员。驾驶、维修和管理航天器,或在航天过程中从事科研、生产和军事活动的人员。四、几点说明(1)以上讨论的问题是对太阳系范围以内空间相关的术语。太阳系以外的名词先不重点讨论。因此“航宇”(载人或不载人的航天器在太阳系以外的航行活动)本次不作讨论。“宇宙”作为自然界最上位的大概念,相关的名词的界定暂不讨论。(2)这次只讨论有科学概念的科技名词。某些有关的行政性组织机构、科研单位、学校专业、生产企业、学术团体、文件、法律、法规等名称不在本讨论之列。(3)本文意见只作为专家审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3.
建议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替代“生态环境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认为,“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其弊端在于“生态环境”而不在于“生态建设”。因此,建议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代“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一、“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在于“生态环境”这是因为,按照生态学原理,所谓“生态”指的是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1]。从逻辑含义上分析,它包含生物、环境、(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三个要素。“环境”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它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指的是作为主体的生物周围的事物。这就是说,“生态”一词的含义已经包含了“环境”,它指的既不是环境的主体,也不是环境的性质、范围和质量、状态,根本不能用作“环境”的修饰语或限制词。将“生态”与“环境”组合成“生态环境”这样的偏正词组,显然说不通。事实上,自“生态环境”一词出现以来,生态学界并不认可这一提法。后来,就连“生态环境”一词的首创者黄秉维院士也认识到“生态环境”的提法是个“错误”。如他在一篇文章[2]中就明确指出:“顾名思义,生态环境就是环境,污染和其他的环境问题都应包括在内,不应该分开,所以我这个提法是错误的。”又说:“我觉得我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它有权改变这个东西。”同样,在对外交往中,国外学者也不认可“生态环境”的提法。如据报载,2003年我国对外文件白皮书中出现“生态环境”一词,在译成德文时,就遭到德国人的质疑[3]。另外,从国内多年使用的客观效果看,“生态环境”一词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人们遇到“生态环境”一词时,往往搞不清楚该词使用者的本意。实际上,人们使用“生态环境”一词的本意往往是为了强调“生态”或“生态系统”。正如沈国舫院士所言,“当人们乐于运用‘生态环境’一词时,实际上在强调生物与环境相互关系的一面”[4]。但由于受该词偏正结构关系的影响,却往往被误解为其强调的是“环境”,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将生态问题混同于环境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令人遗憾的是,尽管“生态环境”一词提出20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学术界的认可,以致这一提法的首创者黄秉维院士也亲自出面提出明确的纠正意见,却一直没有使这一提法得到应有的纠正,致使这一提法连同其派生词组“生态环境建设”一直被错误地沿用至今。令人高兴的是,近年来国内已经有不少论著,包括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文献不用“生态环境”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如2003年由中国科学院孙鸿烈院士等负责编制的《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战略研究(2020)》(第十专题)[5],以及2004年出版的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姜春云同志主编的《中国生态演变与治理方略》一书[6]都没有再沿用“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而是将生态与环境分开表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尽管“生态”是其中出现派生词组最多(达30多处)的一个词,却没有再出现以往同类文件中常有的“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7]。与此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生态环境”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出现在其他书籍、报刊、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的频率也有所减少。这表明,我们的一些专家学者,包括一些领导同志正在努力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我相信,经过社会各界的继续努力,特别是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这样的权威机构主持召开有这么多院士和专家学者参加的研讨审定会,这一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二、“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不在于“生态建设”有专家认为,“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还在于“生态建设”的提法也不科学。按照他们的说法,只能保护、恢复或修复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而不是人为地“建设”一个生态系统[8]。言下之意,只有人为地建设原本没有的事物才是“建设”,而对于原有事物的保护和对于遭受破坏的原有事物的恢复、修复就不是“建设”。而且据他们所言,“生态建设”的提法已经在国内产生误解和误导,还容易在国外引起误解和反感[8]。我不能同意这一观点。首先,把保护、恢复或修复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的行为排除在“建设”之外,是不恰当的。在我看来,一些专家之所以持有这种观点,主要缘于他们对“建设”一词的过窄理解和对外翻译时语词选择的困难。这里牵涉到中外语言学界赋予“建设”一词的词义以及人们在日常用语中对它的理解和应用问题。众所周知,在现代汉语中“建设”一词的词义是“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9]。在现代英语中与“建设”一词相当或相近的语词包括“construction”、“restoration”等,其中“construction”的词义是建立或发展,“restoration”的词义是复原、修复、更新、重建[10]。人们在日常用语中赋予“建设”一词的含义还要宽泛得多,如“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党的建设”以及“建设性意见”、“建设性对话”、“建设性措施”、“建设性作用”等,实际上是把一切有利于事物发展和完善的思想、言论和行为都用“建设”一词涵盖。用蒋有绪院士提交给这次研讨会的书面发言中的话来说,“‘建设’一词在中文是泛化的,它的意思是‘对某目标实施积极性的行为’”。我理解,所谓“建设”是相对于“破坏”而言的,它与“保护”是相通的,也可以说它本身就蕴涵有“保护”的意思;所谓“新的事物”是个相对概念,是相对于“原有的事物”而言的。因此,人们对原有事物进行的保护,以及对遭受破坏的原有事物进行的恢复或修复,从词义分析的角度说也是“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也属于“建设”的范畴,从日常用语的角度说更是属于“建设”一词的涵盖范围。至于“建设”一词的英文翻译,正如张新时院士所言,国外在生态上使用“restoration”,在《生物多样性纲要》中有明确界定,“restoration”既指对原有生态系统的恢复,也可以指建立一个新的原来自然界不存在的、不同于破坏以前的人工生态系统,用“ecological restoration”也符合生态建设的概念。有鉴于此,我认为也可以把对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的保护(如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的恢复或修复包含在“生态建设”之中。第二,对于建立新的人工生态系统持否定的态度是不可取的。我们知道,当代生态学家通常按人类的影响程度把生态系统划分为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三种类型,而把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一类人工生态系统称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如我国学者丁圣彦主编的《生态学》[11]和戈峰主编的《现代生态学》[12]等,都有这种分类及其相应表述。目前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可持续发展领域新兴学科的生态工程,就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着眼于复合生态系统持续发展的整合工程技术。它根据整体、协调、循环、自生的生态控制论原理去系统设计、规划和调控人工生态系统的结构要素、工艺流程及信息反馈关系,在系统范围内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值得指出的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生态工程理论和实践研究取得长足进展。目前,在我国发展比较成熟的生态工程类型已经包括:农业生态工程,林业生态工程,节水和废水处理与利用生态工程,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生态工程等。正是这些生态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国的生态农业建设、生态林业建设和生态城市建设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表明,国内外生态学家在强调对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修复的同时,对人工生态系统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同样给予了应有的重视。我们当然也没有理由只强调前者而否定后者。第三,我国著名生态学家、中国科学院马世骏院士对于“生态建设”一词的表述,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据我所知,“生态建设”一词是由马世骏院士首先提出的。在马世骏院士的一篇题为《加强生态建设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发展》[13]的文章中,他对“生态建设”一词的基本含义表述得十分清楚。他说:“要想实现农业持续发展,必须重视生态建设。什么叫‘生态’?作为一个学科,它是研究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的科学。那么,这又是什么关系呢?从近代生态学的观点来说,生物与环境应该是个相互适应和相互选择的关系,他们应该经常地处在一个协调关系的状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各尽所能’,即所谓‘协同进化原则’(co-evolution principle)。‘建设’,一个是‘建立’,即没有的就新建立;二是原有的就加强改善或改进。这意味着我们要运用现代的生态学观点,建设我们的农业生态体系、生产体系,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这就是说,在马世骏院士看来,“生态建设”指的是生态系统的建设,包括新的生态系统的建立和原有生态系统的加强、改善或改进。我认为,马世骏院士关于“生态建设”的这个表述很值得重视和借鉴。遗憾的是,自这一表述提出至今,尚少见有生态学家依据新的研究成果在生态学专著中进一步给出明确的定义和进行专门的阐述。这或许正是包括在座各位院士和专家学者在内的当代生态学家们要做的一项工作吧。我不是生态学家,但基于以上分析,还是想参照马世骏院士关于“生态建设”的表述,在此斗胆建议对“生态建设”一词给出如下定义:“生态建设是根据现代生态学原理,运用符合生态规律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的旨在促进生态系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行为的总称”。其中既包括对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遭受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或重建,也包括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从主观愿望讲,我给出这一定义,是想既符合生态学揭示的自然规律,又符合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还能为社会各界尤其是生态学界的专家学者所接受。但不知各位院士和专家、学者是否认可,还望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教。第四,所谓“生态建设”一词“已经在国内产生误解和误导”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一些专家认为,“生态建设”一词“在国内已经产生一些误解和误导”,“一些地方……热衷于建设大规模的人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资金和劳力的浪费,有的由于违反当地的自然环境,不但徒劳无功,甚至事与愿违,反而增加了破坏”。我相信这些专家说的“一些地方”的情况是事实,对此,有关方面理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但我同时认为,这毕竟只是“一些地方”的部分事实,不能以偏概全把它当作一种普遍现象,更不能断言一些地方的这种情况是由“生态建设”一词的误解和误导而来的,因为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联系。同样,关于“生态建设”的提法容易在国外引起误解和反感的担心,也是不必要的。如果这些学者也能认同上述马世骏院士关于“生态建设”一词的表述或者本文参照这一表述给出的“生态建设”的定义,同时在英文翻译时不要将“建设”硬译为“construction”,而是使用前述“restoration”的译法,这种担心也就不会有了。三、建议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代“生态环境建设”自“生态环境”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出现以来,一些学者从维护用语的科学性出发,在对这两个提法进行质疑的同时,也在努力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其中,有的问题意见比较一致,如对于“生态环境”一词的修正,不少学者已经将其修改为“生态与环境”或“生态、环境”。但对于用何种提法取代“生态环境建设”,学者的观点和主张却差异很大,如有的学者已经改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有的学者则不同意“生态建设”的提法,主张用“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改善”代替“生态环境建设”等。在我看来,还是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提法取代“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比较好。我认为,使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这一提法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符合生态学和环境学原理,有利于维护用语的科学性;二是符合现代汉语及英语等语种的语法规范和人们的用语习惯,有利于读者准确理解和把握其内在含义,以避免歧义;三是有利于同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表述相一致,如早在2000年10月11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就号召“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人口和资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14];四是有利于提高国民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这两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重要事业置于同等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五是有利于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和依法行政;六是有利于同现行的国家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对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供相关的支持保障体系相衔接。而对一些学者提出的用“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改善”代替“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张,我认为是不可行的。这是因为:1)该主张把建立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内容排除在外,这不仅不符合现代生态学关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原理,也不符合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工程建设的实际;2)该主张把“保护、修复和改善”排除在“建设”之外,因而否定“生态建设”的提法,这与现代汉语和现代英语等语种赋予“建设”一词的词义以及人们在日常用语中赋予“建设”一词的宽泛含义不符;3)该主张同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关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规范表述不一致,而且“生态建设”一词已为社会各界广为接受,一旦改变,难免在国民中产生负面影响;4)该主张在语言表述上缺乏必要的概括,在文字上显得啰唆,不如用“生态建设”一词涵盖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遭受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或重建,以及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简洁、明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各位院士和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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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文”“古文字”“古汉字”这一组汉字学术语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辨别,并在此基础之上分别给这几个术语进行了定义,希望能够有助于消除以往的一些错误认识,正确地使用相关术语。在汉字研究中,某些术语的使用目前还存在着同名异实、同实异名、概念交叉等相互纠缠的种种混乱现象。对这些混乱现象进行分析和辨别,将有利于规范使用汉字学术语,厘清某些理论上的模糊认识。以下对“古文”“古文字”与“古汉字”这一组汉字学术语进行简要的辨析,希望能够消除以往的一些错误认识,对正确使用相关术语有所帮助。“古文”“古字”与“古文字”这样的名词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很早就已出现了。例如,《史记·儒林列传》记载:“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汉书·艺文志》云:“鲁共王坏孔子宅……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汉书·郊祀志》云:“张敞好古文字。”“古文”是汉字研究中具有悠久历史而又十分重要的一个术语。但“古文”一词的含义从古至今却经历了不小的变化。许慎《说文叙》云:“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由此可见,许慎是以“古文”来指称早于籀文的古字体的。许慎等古文经学家认为,虽然古文经书的书写时代晚于《史籀篇》,它们所用的字体却早于籀文,因为孔子等人有意用比较古的字体来写经书。许慎等汉代学者对“古文”的看法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直到现代,仍有不少学者持此种观点[1-2]。近代以来古汉字学开始兴起,古文早于籀文的说法遭到了怀疑。吴大澂在《说文古籀补》的自序中,根据《说文》古文与周代金文不合的现象,提出了许慎所谓古文实际上是周朝末年文字的看法。他说:“窃谓许氏以壁中书为古文,疑皆周末七国时所作,言语异声,文字异形,非复孔子六经之旧简。虽存篆籀之迹,实多讹伪之形。”陈介祺在为《说文古籀补》写的序里也说:“疑孔壁古经亦周末人传写,……古文则多不似今之古钟鼎。”后来,王国维又根据大量资料断定所谓古文应是战国时代东方国家的文字(参见《观堂集林》卷六、卷七)。近几十年来出土的大量六国文字资料,印证了王国维对古文的看法[3]。从目前来看,学者对“古文”这个概念仍然没有一个十分统一确定的认识。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1)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古文”。或指战国以前的古文字[4];或指秦统一文字以前所有的文字[5-7];或指与隶书相对而言的先秦古文字[8-9]。(2)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古文”。或指秦以前写本的书籍中的文字[7];或指战国时的六国文字[10-11];或指以《说文》古文为主,包括诸如石经古文、《汗简》古文等转抄于战国文字的字体[3,5,8];或指流传到汉的战国时人用通行于当时的字体写在简册上的文字[9]。由此可见,人们对“古文”这个术语的理解仍然存在分歧。那么,从名词术语规范使用的角度出发,应当如何给“古文”一词确定一个较为明确而合适的定义呢?笔者认为,对“古文”一词取广义的理解并不太合适。这是因为,首先,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古文”实际上源自古代学者的使用习惯。这种使用习惯一方面反映了古人对古代汉字面貌认识上的局限和模糊不清,另一方面也是古人使用术语时,习惯上不太注重名词术语含义的明确化、科学化的一种表现。其次,根据当代学者对“古文”一词使用的实际情况来看,取狭义的理解已经为多数学者所接受,特别是在古汉字学界。那么,“古文”一词的明确含义究竟如何理解呢?显然,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专用术语,“古文”一词既非仅指“用通行于当时的字体写在简册上的文字”,也不能笼统地说是“秦以前写本的书籍中的文字”。考虑到目前该术语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多数学者的意见,我们大体上可以这样来理解它:汉字学上对战国时期东方六国所使用汉字的统称,如孔子壁中藏书所用文字,《说文解字》、《三体石经》、《汗简》等收录和使用的“古文”。下面看“古文字”和“古汉字”这两个术语。自汉代学者开始使用“古文字”这个术语以后,它就一直是用来专指“先秦时期古代汉字”。20世纪初叶,随着甲骨文的发现,先秦古汉字的整理和研究掀起了新的热潮,古汉字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出于对传统的认同,包括罗振玉、王国维、唐兰等在内的许多著名学者在他们的著作中也习惯性地把先秦古汉字统称作“古文字”。客观地说,这一用法确实影响了很多人,直到现在仍有不少人继续这样使用“古文字”这个术语。从20世纪50年代起,有学者开始用“古汉字”指称人们惯称的“古文字”。例如,蒋善国在《汉字形体学》中曾有这样的表述:“青铜器时代的终结,标志着古汉字的转化。”“汉字的象形面貌,除甲骨文外,只有依靠金文来保存,金、甲文是古汉字的两个宝藏。”姜亮夫曾说:“甲骨文字与部分殷代青铜器上的铭文,这才是现在所知的最古的汉字。从其形体的形式与内容来分析,都可以肯定它们是已经很进步的古汉字。”[12]裘锡圭等许多著名学者在他们的著作中也经常使用“古汉字”一词。比如,他在《文字学概要》一书中曾有这样的表述:“凡是独立形成的文字体系,都是像古汉字、圣书字、楔形文字那样兼用意符和音符的文字。”近年来,“古文字”、“古汉字”这两个术语的使用仍然不够统一和明确,很多人已接受“古汉字”一词,但沿用“古文字”来指称“古汉字”的也还不少,两个术语共同用来指称同一个概念的用例也屡见不鲜。近年来,“古文字”一词用法调整的必要性已引起学术界的注意,一些研究者就如何正确使用这一术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赵诚说:“古代文字可以简称为古文字,当指那些记录、传达各种古代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应该包括埃及象形文字、楔形文字、玛雅文字、甲骨文等等一切古代所使用过的文字。”[13]《语言学百科词典》“古文字”条:“指镂刻在硬物体上和写于软物体上的古老文字。”《中国语言学大辞典》“古文字”条:“广义的古文字指苏美尔楔形文、埃及圣书字、美洲玛雅文等世界范围内的各种古代文字。”笔者认为,从术语使用的理据性来说,用“古文字”这个术语来专门指称“古代的汉字”显然是不恰当的。这是因为,世界上的“文字”有几百种,并不是只有“汉字”一种,而且“古文字”除了“古代汉字”以外,还应当包括其他民族使用的古代文字。人们之所以仍然把“古文字”一词当作“古汉字”来使用,主要还是由于习惯的原因和对传统的遵从。也许有人认为,使用“古文字”来指称先秦古汉字,人们早已习以为常,在汉语中“古文字”一词已被赋予了专指汉字而言的特定含义,因此没有必要改变人们已经习惯了的叫法。其实,这种说法并不能充分说明问题。其理由如下:(1)如果仍用“古文字”来指称“古汉字”,那么必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给“包括古代汉字在内的世界各种古代文字”这个概念命名呢?若称以“古文字”,则必然造成“一个名称,两个概念”的混乱现象;若不称以“古文字”,还有其他更为合适的名称吗?(2)使用“古文字”指称“古汉字”,与人们通常对“文字”这个术语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冲突,也不符合术语命名力求的系统性原则。(3)术语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是一门学科走向成熟和发达的重要步骤,从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高度来看,暂时地牺牲使用上的习惯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4)“古汉字”这个术语早已有许多学者使用和提倡,且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和接受。总之,从术语规范的立场出发,笔者建议,用“古文字”专门指称“世界各民族在历史上创制的各种古代书写符号系统”这一概念,它应当包括古汉字、埃及圣书字、苏美尔楔形文字、美洲玛雅文字等一切古代所使用过的文字。为防止术语使用的混乱,应尽量避免用“古文字”来专指“古代汉字”。为进一步明确“古汉字”这个概念,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它所指的上下限。实际上,古汉字的起点时间,迄今还难以确定,商以前,可称为汉字的原始阶段。其下限年代,过去一般以秦篆为界(包括《说文》小篆)。近年来考古新发现的文字材料表明,隶书的萌芽始于战国期间,直到汉文景之世,它仍然保存了古汉字结构的鲜明特点,所以,古汉字应包括西汉早期的文字材料[14]。因此,“古汉字”这个术语的定义,大体上可以这样描述:中国古代的汉字书写符号系统,包括原始古汉字、甲骨文、金文、战国文字、秦系文字和汉代早期处于隶变过程中的古隶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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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ot一词作植物学名词一般指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root(根)相对。由于这个词的原义,不仅指茎干或枝条,而且包括叶子与花部,所以汉语中一直没有合适的中译名。目前汉语中有好几种不同的译法,如《英汉百科翻译大词典》中译作“幼苗,苗;新梢,枝梢”[10]。《英汉辞海》中译作“发芽,抽芽,长出新芽,嫩枝,a(1):植物的地面部分;有枝叶等的茎(根除外)。(2):由植物的芽孢长出的嫩枝干或部分。b:主干的分枝”。[2]《英汉生物学词汇》译作“(1)条,枝,枝条,苗(2)茎干”[5]。《英汉植物学词汇》译作:“(1)条,枝条,枝,苗。(2)桠枝。(3)茎干[8]。在上述几种译法中,近年来以“苗”的译法较为普遍[6],但是“苗”这一译法使人容易与幼苗(seedling)混淆;枝、条、茎等译法,较为接近原义,然而由于人们对日常生活中概念的习惯,容易忽略了其中叶性器官和后来的生殖器官部分;“植物的地面部分”比较接近原意,但冗长而不便交流,而且考虑到气生根的情况,也显得不十分正确。至今各种译法似乎均不能正确反映原意。因此《植物学名词》[11]中未收入此条。伊稍[6]认为在shoot中,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不存在茎叶之间的明显界线。Shoot的形态学本质可用三个大的概念来解释:(1)茎叶是植物体根本而可划分的单位。(2)Shoot由生长单位(phytons)组成,每个生长单位由叶及其下面的茎部分组成。(3)叶本身具有shoot性质,其扁平而具背腹性的结构乃次生发展的结果。上述各种理论都强调茎与叶之间的紧密关系[6]。Shoot作为与root相对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维管组织结构,增长方式和外层组织结构:Shoot有由真正顶端分生组织不断发生的分布有维管束的形态多变的叶性器官,从而使shoot系统不断增大,而root的顶端分生组织并不真正顶生,而是有根冠保护的,侧生器官是一些无维管束的形态单一的根毛[7,13]。Shoot主要行使光合、贮存、生殖和运输等功能,root主要行使吸收和固着功能。考虑到shoot一词的英文内含及外延,以及中国文字的具体情况,作者认为该词在植物学中的汉译最好能统一为“标”,因为这个词能反应出shoot一词的本质,并可说明茎和叶的统一整体性,从而可以明确与root相区分,这既防止“苗”之类译法的外延扩大,又防止“枝”之类译法的外延缩小,从而有一个正确的术语,也便于国内外文献交流和对照。“标”字在《康熙字典》释作“木末也;又高枝曰标;又表也”[3]。汉语成语的“治标不治本”、“标本兼治”中的“标”即是指树木的地上部分(末),与地下部分(本)相对,“本”“末”二字在《中文大辞典》释作:“末,木杪也,木上曰末;本,根也,木下曰本”[9]。所以“本”“末”是相对的,同样“标”“本”也是相对,后起曰标,本原曰本,《辞海》中说:“本标相应”[12]。《辞源》中是这样解释“标”的:“梢,《管子·霸言》:大本而小标。注:标,末也”[1]。《中文大辞典》释作:“木杪末也”[9]。《汉语大词典》释作:“(1)树梢。(2)末梢;事物的枝节或表面,与‘本’相对。(3)顶端”[4]。因为“标”在植物发育过程中是较根而后起的,属于苗的末端,是可以从外观上看得见的部分,即地上部分。尽管“标”现代最常用的意思指树木的末梢,但考虑到该词的本意和植物体的整个发育过程,幼苗时期的地上部分叫前边几种译名都欠妥,因为幼苗的地上部分既看不到任何“枝”“条”的影子也不能叫做“苗”,唯有“标”一词能表达出地上部分的含义;而成株中,中文中的“标”的“树木末梢”之意似乎仅限于树枝的顶端,但是考虑到整个地上部分包括茎干都是由幼苗时期的地上部分(“标”)发展而来的,我们称之谓“标”不但没有造成外延上的扩大,反而使这一称谓能更加正确地反映其形态学本质。在此建议把shoot中文的植物学名统一为“标”,是否正确,希望大家共同商讨。  相似文献   

16.
汽缸·气缸     
汽缸或气缸(下文中有时用“~缸”代替),是热力发动机(简称热机)的重要部件之一。《新华词典》对“汽缸”的解释是:“往复式发动机或压气机中的圆筒状机件。有活塞在其中运动。” 词典只收“汽缸”,未收“气缸”,在条目“内燃机”的释文中使用的是“汽缸”,而在条目“蒸汽机”和“柴油机”的释文中使用的却是“气缸”。那么“气缸”与“汽缸”究竟是什么关系?是异形词关系,还是意义有所区别的两个词?要想搞清“汽缸”与“气缸”的关系,还要从热机所使用的工质谈起。所谓热机,是指利用燃料燃烧释放出来的热能做功,也就是把热能转变成机械能的动力机械。这个能量的转换,必须借助气体或蒸汽(水蒸气)作为媒介物质才可以完成,这些媒介物质在工程热力学中被称为工质。根据工质的加热过程是在机械内部或外部进行,人们把热机分为内燃机和外燃机两大类(虽然外燃机这个称呼不是很通行,让我们姑且称之)。内燃机中的工质是燃料(汽油、柴油和煤气等)燃烧产生的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混合气直接推动热机的活塞做往复运动或叶轮做旋转运动。工质的加热过程是在发动机内部进行的,“内燃机”因此得名。属于内燃机的有:汽油机、柴油机、煤气机、柴油煤气机、燃气轮机、喷气式航空发动机等。外燃机中的工质为蒸汽。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在锅炉中燃烧释放出热能,水在锅炉中吸收热能后变成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蒸汽,然后再进入热机做功。工质的加热过程是在发动机外部进行的,“外燃机”故此得名。属于外燃机的有:蒸汽机、汽轮机等。因为内燃机“~缸”中的工作物质是“气”(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所以应写成“气缸”;外燃机“~缸”中的工作物质是“汽”(蒸汽),所以应写成“汽缸”。“气缸”与“汽缸”两种写法的分工也是符合科技书刊中的一般使用习惯的。因此,《新华词典》应把条目“内燃机”中的“汽缸”改为“气缸”,把条目“蒸汽机”中的“气缸”改成“汽缸”,而条目“柴油机”释文中的“气缸”则保持不变。至于“汽缸”释义中提到的压气机,因为压缩的是空气,所以它的“~缸”也应该是“气缸”。值得注意的是《新华词典》1988年修订版只收“气缸”,在其他相关条目的释文中也只用“气缸”,而2001年修订版却是“气缸”与“汽缸”混用,反映出编写者对“气缸”与“汽缸”使用的举棋不定。另外,《新华词典》把“~缸”限定在了“往复式”发动机和压气机范围内,这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笔者经常与汽轮机打交道,深知它的外壳也叫“汽缸”,然而汽轮机不属于往复式,而是属于叶轮式。那么“气缸”与“汽缸”这两个写法可不可以合二为一呢?笔者认为不可,让它们各司其职为好。即使要合,也要写成“气缸”,因为“蒸汽”毕竟也是“气”的一种,“气”可以泛指任何一种气体,而“汽”一般特指水蒸气。《现代汉语词典》(1996)只收“汽缸”,而且在其他相关条目的释文中也只用“汽缸”。《汉语大词典(普及本)》(2000)也只收“汽缸”。从刚才我们的分析看出,这样做同样是不合适的。《辞海》在这方面就处理得较好。  相似文献   

17.
1.术语与词语术语作为概念名称,其形式主要是词语(即词或词组)。术语的形式还包括标记概念的非特指的其它语言符号(文字符号和非文字符号)。形式为一个词的术语可称为单词术语或独词术语。形式为词组的术语可称为多词术语或词组术语。表示同一概念的术语在一种语言中是词组,在另一种语言中却可以是单词。例如,与汉语术语“通讯卫星”(词组)对应的英词术语也是多词术语communication satellite,而表示这个概念的德语术语却是单词术语Nachrichtensatellit。表示同一概念的多词术语在不同的西方语言中,其中的词序也不尽相同,如“物理量”这个术语的英语形式为physical quatities(物理十量),其法语形式则为grandeur physique(量十物理)。在各种语言的术语体系中,多词术语的数量都远远超出单词术语的数量。这是因为,任何语言中的单词数量都是有限的,所以大量的概念要靠词组来表示。单词术语在术语汇编中的形式都是名词,其中包括由非名词转化的名词。多词术语的常见形式是中心词为名词的词组。在不同语言中,单词术语和多词术语的构成应该符合其所属语言的构词法和词组构成规则。单词与词组主要是词汇学和语义学中的概念。不应把它们与术语学中的重要概念“术语”在涵义上完全等同起来。术语和词语有着各不相同的研究方法。作为词汇学和语义学研究对象的词语,其研究方法是从词语出发,研究词语的含义。但是,作为术语学研究对象的术语,其研究方法与词语的研究方法刚好相反,是从术语的含义出发,即从概念的内涵出发来研究概念的称谓(名称)问题。切忌用词汇学或语义学方法对待作为概念载体的术语问题。2.专名学与术语学有的同志认为,人名学、地名学和术语学都属于专名学范畴。这一看法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专名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名和地名。因此,专名学通常指的就是人名学和地名学,尤指人名学。专名学是语言学的分支学科,在西方大约形成于19世纪中叶。它是个边缘学科。该学科涉及到历史学(专名的产生及使用期限)、地理学(专名的空间传播)、社会学(社会集团对专名命名的作用)、心理学(人与专名命名的关系)等学科。术语并不是专名学的研究对象,所以不能说术语学属于专名学范畴。术语学是以术语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是在本世纪30年代才形成的,至今尚未成熟的语言学分支学科。术语学也是边缘学科,所涉及的主要有语义学、词汇学、命义学、符号学、分类学、逻辑学、本体论、辞典编纂学、情报学和标准化学等。专名与术语分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要地说,专名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名称,而术语则是包括某些个体名称在内的概念名称。专名与术语之间虽然也有所交叉,但其交叉情况并不多见。例如,星体名、星座名或星系名等既是专名,又是天文学术语。但是,不能以此为依据把术语纳入专名学的研究对象,把术语学纳入专名学范畴。笔者发现,在某些术语汇编中收录了明显属于专名的单词或词组。例如,知识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军事术语选编》中就选收了“苏联国防部军事史研究所”这一机构名称。把机构名称纳入术语的情况也见于其它专业领域的术语选编。有的同志把“国家航空航天局”、“基特峰天文台”、“托洛洛山美洲天文台”等专名统统看作是天文学术语,甚至把“先驱者号”、“旅行者号”、“土星号”或“探险者号”等词组也看作是术语,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形式为“××”号的词组只是专名的一个组成部份。只有当它们与诸如航天器或星际探测器等通名一起使用时才能构成与专名交叉的术语,其汉语书写形式是“××”号航天器或“××”号宇宙探测器等。在区分形式为词组的专名和术语时,应该注意到含专名的术语与含术语的专名之间的区别。前者的示例是“牛顿力学”、“约瑟夫森频率”、“阿伏伽德罗常数”和“摩尔体积”等,其中的专名“牛顿”、“约瑟夫森”、“阿伏伽德罗”和“摩尔”等是术语的组成部份。而“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北京有色金属设计院”、“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名称则是含术语的专名,其中的“应用化学”、“有色金属”、“标准化”等术语是专名的组成部份。在使用拉丁字母文字和西里尔字母文字的不同书面语中,含专名的术语和含术语的专名,其中的单词在大小写方面的规则并不完全一致。3.术语与非术语术语的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公元前,古希腊哲学家就已经使用自己的术语进行学术探讨。汉语中的术语也源渊流长。在2000多年前的我国第一部辞书《尔雅》中收录了当时使用的很多术语(在我国的古籍中并没有把“术语”与“名称”区分开,统称为“名”)。但是,还不能够说,术语随着语言的产生已经出现。术语和专名一样,都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在语言产生初期不存在术语与非术语的差别。术语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尤其是伴随人类知识的专业化而产生、增多并逐渐形成自己的体系的。非术语指的是共同语中的词语,即所谓通用词语或一般词语,也是日常使用的词语。而术语则是作为知识单位的用于专业领域的词语。在百科全书的条目标题(条头)中既有术语,也有非术语。《军事术语选编》中收录的“苏军军事科学工作”就不能被认为是军事术语。这个词组属于非术语,是《苏联军事百科全书》中的一个条目标题。尽管术语和非术语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交叉情况,而且这种交叉情况还比较常见。这是因为,术语的形成途径之一是非术语的术语化,而且很多人造术语由于知识的普及也进入通用语言之中,成为通用词语,“半导体”就是其中一例。随着人们知识的增长,术语在通用语言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既是术语,又是非术语的示例有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名称、某些计量单位名称和某些动植物名称(指通名)等。但是某些动物的名字,如熊猫的名字,马的名字等不是术语,而是专名。作为知识单位的术语是有层次上的区别的,通常可分为一般术语(用于多种专业领域,其中有不少与非术语形成交叉)和专业术语两种。如果说一般术语并不明显属于某一特定的专业领域,那么专业术语则较为明显地属于某一特定的专业。在专业术语中还包括所谓高度专业术语。非术语、一般术语、专业术语和高度专业术语的使用人数依次越来越少。由于科技的发展,许多专业领域中的术语都在急剧增加。苏联学者曾就电子学专业中俄文术语的数量作过统计。俄文中的日常词语(包括文学词语)总共只有3-4万。但是,仅在电子学领域中,俄文术语的数量已经拥有6万。4.术语的单义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术语的单义性是术语应当具有的特性中的本质特性。但是,不能因为术语的这一特性而得出如下结论,即在不同民族语言中,凡是多义词或多义词组都不能充当术语。某个术语的单义性只表现在某个特定的专业领域之中,也就是说,只表现在某个学科、某个行业或某个知识门类之中。例如,俄语词язык作为术语在语言学中的含义通常为“语言”,但在人体解剖学中指人体的器官时,其含义则为“舌头”。又如,“上层建筑”这个术语在哲学领域中指的是与经济基础(在社会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合)对应的概念,是指“在经济基础上的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观点,以及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上层建筑”作为船舶工业的术语是指“船舶上甲板上的一切围蔽建筑”。术语的单义性并不是指一个术语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领域中都必须拥有一个含义。但是,指称同一概念的术语在不同专业领域中却不应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词或词组来表示。这正是术语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例如,汉语术语甙(dài)和苷(gān)在不同学科中指称的是同一概念。应当选择其中的一个术语作为标准化术语。众所周知,在不同的专业领域之间进行的术语标准化工作,其阻力相当之大。在关于术语标准化的一份材料中提到,指称同一概念的同义术语,应从其中选择出最能表达其概念特征,既科学又合理的术语作为标准术语。术语作为概念名称不存在科学与否或合理与否的问题,甚至也不存在正确与否的问题。但是,作为概念的命名原则是存在上述问题的。作为指称概念的术语来说只有合适与否或理想与否的问题。合适的术语是指能够准确、简明表达概念特征的术语,也指其构成符合构词法或词组构成规则的术语,还指在特定专业领域中与概念形成一对一的对应关系的术语,即拥有单义性的术语。合适的术语还常指“理据性”强的术语。应该指出,凡是众所采纳的约定俗成的术语,既使不合适或不理想,在不致给人造成歧义的情况下仍应予以沿用,例如,学校教室中用于教学的玻璃黑板(产品名称)实际上不是黑色,而是兰色。因为“黑板”这个名称早已约定俗成,所以不应按照术语的准确性命名原则重新给玻璃黑板命名。5.术语的标准化在同一种语言中,术语的标准化既指某个术语的含义标准化(具有完整定义的术语,其定义尤其要标准化),也指某个术语的形式(词语等)标准化。在不同语言之间,特别是在使用不同文字的不同语言之间,术语的标准化通常只指术语含义的标准化。因此,不能说,对于汉语术语而言根本不存在术语的国际标准化问题。顺便提到,有些同志认为,凡是术语就一定都是标准化了的。他们给术语下的定义是,术语是学科中指称概念的标准化的词或词组。笔者认为,尚未规范化的术语也应被称为术语。现有术语的规范化任务的完成要经历相当长的时期,而且随着新概念的不断出现,还会不断产生表达新概念的大量术语。实践证明,新术语出现后一定不会都是规范的。因此,术语的标准化工作今后是永远不会间断的。6.外文专名和术语的大小写问题在使用拉丁字母文字或西里尔字母文字的不同现代语言中,形式为词语的专名或术语的外文书写规则在不同语种中不完全一致。除了构成专名或术语的每个字母都大写的情况外,总的规则是“专名大写术语小写”。这个总的规则是指单词专名(其中包括与术语形成交叉的专名)的首字母大写,单词术语在没有位于句首的情况下,首字母小写,也指多词专名中的首词首字母大写。多词术语在没有位于句首的情况下,其首词首字母通常小写(在某些英文百科辞典中,用作条头的单词或多词术语,其首字母或首词首字母也予以大写)。应该指出,“专名大写,术语小写”是关于名称大小写规则的不严谨提法。这个提法没能回答多词专名除首词首字母大写外,其它单词首字母的大小写问题,也没能回答哪些多词术语的首词首字母应予以大写的问题。前面已经提到,多词专名和多词术语中的单词大小写规则,因专名和术语的所属语种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俄文专名Русско-англиский словарь《俄英词典》中只是首词首字母大写。这个书名的英文名称为Russia-English Dictionary,其中三个单词的首字母都大写。在几乎所有的欧洲现代书面语中,多词术语除了其中的单词专名予以大写外,其它单词的首字母都小写,如英文术语combine effect of chemicals(化学联合作用),英文术语maximum a11owable biological concentration(最大生物容许浓度)等。但是,含单词专名(主要是家姓)的术语,其中的单词专名(形式为名词或形容词)予以大写,如英文术语Wheatstone bridge(惠斯通电桥),英文术语New-tonian mechanics(牛顿力学)。在德文中,凡是名词的首字母都大写。因此,无论是多词术语中的,还是多词专名中的名词都予以小写,形式为名词的术语当然也大写,如德文术语Newtonsche Mechanik(牛顿力学),德文术语Relativittstheorie(相对论)。生物学中物种的拉丁文学名(属于术语)其形式为属名十种名,其中属名的首字母大写,种名的首字母小写,如Rattus berdmorei(灰家鼠),Rattus angolensis(安哥拉鼠)。有些物种的名称还含有命名人的家姓,如Arctia caja Linnaens(豹灯蛾),Concephalus malas de Haan(鸣草蠡),Phalera flavescens Bremer et Grey(平掌舟蛾)。命名人的家姓在物种名称中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成份,因此可予以省略,也无须予以汉译。7.专业语言本世纪60年代之前,国际上对术语学的研究通常只把概念及其载体的术语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的是术语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从60年代起,有些人已经开始把这一研究领域扩展到“专业语言”这个较大的课题上了。然而,关于专业语言的较为完整的理论,可以说至今还没有形成。专业语言的基础是普通语言。所谓普通语言就是民族共同语,是人与人之间的通用交际手段。专业语言是针对普通语言而言的,用于数学、逻辑学、物理学、化学以及其它专业领域的思维和交际工具,储存和传递信息的工具。从词汇的角度上说,术语属于专业语言词汇,专业语言词汇是普通语言词汇的特殊部份。专业语言只有借助于普通语言才能够得以形成。没有普通语言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专业语言的存在。因此,如果把普通语言视作元语言的话,那么专业语言则可被视为次语言。有人把普通语称为“自然语言”,把专业语言称为“人工语言”,并以此来区分这两种不同的语言类型。笔者认为,“自然语言”与“人工语言”这两个术语不仅没能分别表达出与其对应的概念的特征,而且还易于使人产生错误的联想,所以不宜于采用。作为通用交际工具的普通语言不便于在专业领域,尤其不便于在科学研究上的应用,原因主要在于普通语言词汇系统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和同音同形词的异义现象的存在。此外,民族语言的语法规则并不严谨,常有偏离规则的例外情况出现。不同民族语言中的词语往往也有各自的形态学或句法学特征。这就很容易造成语法规则与思维逻辑方面的不协调。实践证明,在科学领域中,只有专业语言才是有效的交际工具。专业语言的形成初期是创造专业术语和使一般词语演变为专业术语的阶段。有人把这一阶段称为“科学行话”阶段。专业语言的语法规则,尤其是其中的词法规则的引进,则是专业语言进一步发展的标志。与普通语言相比,专业语言采用了拥有不同功能的大量符号术语(其中包括文字符号术语和非文字符号术语)。在某些专业领域中甚至还形成了自己的符号术语体系。符号术语的采用不仅易于排除词语的多义现象,而且还能够使语言表达变得简洁、清晰和准确。例如,化学家们曾经创造出诸如H2SO4(硫酸),H2SO2(亚硫酸),HNO3(硝酸),HNO2(亚硝酸)等化学式。这些化学式都是符号术语。它们与其表达的概念分别形成单义的对应关系。许多术语都拥有两种形式。即符号形式与词语形式。某些与术语形成交叉的词语究竟是属于专业语言范畴,还是属于普通语言范畴,应该取决于具体的上下文,取决于具体的言语环境。可以通过如下示例说明符号术语的优点。例如,道尔顿和见采利乌斯在化学中采用符号术语之前,简单的化学反应式CaCO3→CaO+CO2只能用复杂的句子予以表示,即“由一个钙原子、一个碳原子和三个氧原子组成的化合物(石灰石)分解成为由一个钙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组成的钙氧化合物加上由一个碳原子和两个氧原子组成的二氧化碳”。又如,在维叶特把代数符号术语引入专业语言之前,a3-b3=(a-b)(a2+ab+b2)这个代数方程式也不得不使用如下的复杂句子来表示,即“两个数的立方差等于两项的乘积。这两项中的一项是这两个数之差,另一项则是一个多项式,即第一个数的平方加上第一个数和第二个数的乘积,再加上第二个数的平方”。专业语言的研究者既有不同专业领域中的专家,如科学家、工程师等,也有语言学家、语言教师和翻译工作者。由于研究目的不同,专业语言的研究可采用两种方法:术语学方法和次语言方法。通过术语学方法来研究概念及术语的性质,以便为创造术语服务。次语言方法用于研究专业语言的用法,研究专业语言中语法与词汇(包括词组)方面的特征以及专业文章的性质与分类等问题,其目的在于处理和翻译专业文章以及有效地进行专业语言的教学工作。相似文献   

18.
1986年1月20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扩大)会议纪要中指出“关于名词审定的公布形式,委员会重申,以中文带头,并附以相应的英文(或拉丁文)……”。气象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986年3月24日北片(北京)会议,4月5日南片(南京)会议〕纪要中也指出“中文打头,配以相应的英文或拉丁文”。这与过去出版的英中科学词汇(例如英中气象学词汇)有所不同,后者是以英文打头,配以中文的。这种不同是目的不同所致,根据这些不同,我们可以对科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加以探讨。英中自然科学词汇,编写目的在于从英文来查阅相应的中文名词,以便在英译中时确定合适的中文译法。所以一个英文词可以列出几个相应的中文词。具体译法要根据英文词的内容、词义及该英文的上下文来决定。因此,必然需要英文打头,配以中文。例如“Polarization”的相应中文为“极化”与“偏振”。但在谈到电磁波时,不能译为“极化”,只能译为“偏振”。而在谈到物质因磁感应而分正负两极时,只能称为“极化”,不能译为“偏振”。我国科学名词,大多来自外国词的翻译,所以有人一见到中文科学名词,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到外文原词,虽然有些名词来自外文的意译,但也有不少中文科学名词来自外文的字面或词面翻译。这是因为按字面或词面来翻译,最为省事,而且有些文字翻译者,不一定是所译这门学科的专家,有时所译的是一些新引入的科学名词,一下子难以从原文中体会到其确切的含义,不得不按外文的字面或词面翻译。虽然如此,大多数用这种办法翻译出来的中文名词还是确当的。但是也还有一些外文名词由于用这个办法翻译,译成的中文名词不能符合原文的真正涵义,很不确切。但由于长期而广泛使用,就难以改正过来。例如云雾物理学中,常用“Concentration”一词,一般译为“浓度”,其实还应当看具体情况。当讨论溶液性云雨滴成分时,译为“浓度”是可以的。但如谈到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凝结核、气溶胶质粒或雨滴个数时,虽然英文也叫“Concentration”,中文应当译为“数密度”,而不应译为“浓度”,以免和溶液水滴成分浓度的概念相混淆。另外,“科学名词”和“习惯术语”是有区别的。“科学名词”是根据词义来厘定的,它应当是“名词符合实际含义”。而“习惯术语”有的固然就是“科学名词”,但有的却是某一些科技工作者为了使用方便,习惯对某一概念所作的通用称谓,它可能是科学名词的简称,这种简称有的简得合理,有的却简得很不科学。也可能仅是对原始概念中某一、二个特征的形象化夸张之词或类比之词。所造成的术语只能片面地表达原概念,它们不属于“科学名词”,只能称为“习惯叫法”,如果对这些习惯叫法采用“望词探义”的办法探索其原义,只能造成认识的混乱。我们应当对它们进行修改,使之成为科学名词。外文书籍杂志中常有应用不确当的术语的。例如“Aerosol”,原义是“气溶胶”,表示既包含气体,也包含其中悬浮质粒的一种整体物。但为了方便计,英文中又将“Aerosol”表示这个整体物中的悬浮质粒,即将气溶胶中的悬浮质粒也称为“Aerosol”。这种为方便而采取的一词两义,是不恰当的。把一个东西的“整体”和“部分”都用同一名词表示是不科学也不合理的。因为它必然会使人误解。可以认为:作为“气溶胶”意义的“Aerosol”属于“科学名词”,而作为“气溶胶微粒”意义的“Aerosol”属于不确切的术语。将“Aerosol particle”简称为“Aerosol”是应当反对的,正如把“气溶胶微粒”简称为“气溶胶”是荒谬的。可是英美科学文献上竟不合逻辑地广泛采用这种错误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词汇中列为:Aerosol 气溶胶,气溶胶粒子这是不妥的。应当改为如下的列法Aerosol 气溶胶Aerosol,(particles),气溶胶粒子较好。后一种列法,等于是否认“Aerosol”可译为气溶胶粒子,而是肯定“气溶胶粒子”的英文原文应是“Aerosol particles”。另有一种名词不能表达词的本义,这种情况是科技发展所造成的。一般说来,最初确定一个科学名词时,总是“名符其义”的。因而是确切的。但以后由于科技的发展,实际意义突破了名词的表面意义。起初仅是略有突破,故名词还基本上尚能表达意义。其后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实际意义突破名词的表面意义较多,名词已不能很确切地表达实际意义。最后突破点过多,原名词不仅不能确切表达内涵的实际意义,而且如按原名词的表面意义来追索实际意义,会大大误解含义。可见“词”与“义”两者,“义”是主动方面,“名”只是为表达“义”而确定的。由于意义在不断随时代而发展,名词也就有“生、老、病、死”或“一分为二”。当涵义因发展而不能由原名词来表达时,原名词就成为废词,或者原名词重行规定其使用范围。其不能为原名词所表达的部分含义,另订新词。例如“Green house effect”译为“温室效应”,其义为将来自太阳的短波辐射尽量允许通过而到达地面,而阻滞地面及低层大气的长波辐射逸向太空的大气保温效应。当时人们认为这种效应与农业上的温室玻璃保护室内植物、保持室内温度不致下降的作用是一样的。因而认为用“温室效应”来类比大气保温效应是十分恰当的。这样就把大气的这种保温效应,称之为“温室效应”。但在1909年,胡特(R.W.Wood)做了一个实验。他建了两个相似的小室,一个盖了玻璃,另一个盖了岩盐晶片(roek salt)。岩盐对长波及短波辐射都是透明的,因此盖岩盐晶片的小室应不存在温室效应,温室效应仅存在于盖玻璃的小室,预期盖岩盐晶片的小室内,温度应低于盖玻璃的小室。但测量结果,这两个小室内达到了几乎相等的高温。这说明温室效应并不是主要由于玻璃能令短波通过而将长波吸收之故,而主要是由于玻璃或岩盐晶片阻止室内暖气上升,不使热量移出室外,又阻止室外较冷空气进入降低室内温度所致。根据研究,玻璃阻止室内冷暖空气交流造成的保温效应比它允许短波辐射进入而阻止长波辐射逸出的保温效应大到四到五倍。但大气的保温效应却的确是由于大气能使短波辐射透入而阻止大量长波辐射逸出大气所致。这样一来,用温室效应来类比大气保温效应,变成为不伦不类。如果再将大气的保温效应称为“温室效应”,就成为“名”不符“义”。在这种情况下,R.G. Fleagle和J.A.Businger在《An Introduction to Atmospheric physics》(1963)中建议将大气的允许短波通过并阻止长波逸出的保温效应改称为“Atmospheric effeet(大气效应)”。J.M.Wallace和P.V.Hobbs在《Atmospheric Science,An Introductory Survey》(1977)中也同意这个新名词。但这个新名词并不确切。因为“大气效应”这个名词太含糊了。例如我们在大气中观测星体,由于星光的散射,使我们看到的星,似乎较大,这也是大气的效应。此外,“蒙气差”也是大气效应使然。所以为区别大气的光的效应,我认为应称之为“Atmospheric heat preserving effect,而在英中气象学词汇中写为:Atmospheric(heat preserving)effect大气保温效应较好。括号表示英文原文中没有,但是应补上为好。另一方面,“温室效应”(Green howe effect)这一名词是否废用了呢?也不废用。由于薄膜温床、土壤增温剂的发展,它们的增温效应或保温效应的确与玻璃温室的效应可以类比。因此“温室效应”的内涵意义已与气象名词史中的历史上“温室效应”的意义不同了,它仅表示由于安装了透明或半透明膜状或片状物,使室内外空气及热量难以交换而导致的室内保温效应。这是旧名词有了新涵义,使旧名词得到了新生。但旧涵义却给予了新名词“大气保温效应”了。由于一个新名词的出现到通行,有一个推广过程。具有旧涵义的“温室效应”一词,在气象、气候学界久已通用。而且在相邻学科中也在采用。很多人还不知道上述胡特的实验,因此目前仍有不少文献在把大气保温效应称为“温室效应”。我们有责任在英中气象学词汇中将其纠正,并在中文科学名词审定中,名实相符地确定“温室效应”和“大气保温效应”这两个名词,并明确其间的区别。综上所述,英中科学词汇是以英文词为主来考虑中文译名的。所以必需以英文打头,配以中文。中文译名必须按英文名词的实际含义来译,而不是字面或词面的翻译。又因为一个英文名词,在不同场合有不同词义。因此一个英文科学名词应当可以配有几个不同的中文名词。但是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的任务,是审定中国的自然科学名词。审定的标准当然应当是中文科学名词是否与其实际含义相符。而不是是否与英文字面或词面意义相符,这是因为用中文科学名词的是中国人。他在写中文科学论文时,并没有必要先考虑所用名词相当于英文什么词。他要使所写的论文能为人看懂,所需要的是他所用的科学名词能否表达名词所代表的实际意义。能表达,则其论文就能为人看懂,否则就不能被人看懂,从而先去写论文的目的。在科学教学中,也要求“名符其义”。使学生接受科学知识较为顺利。如果审定名词的人首先考虑的是中文名词是否与英文字面或词面的意义相符。那么由于英文字面或词面意义不一定都是和实际含义相符。结果所确定的中文科学名词,就往往做不到“名符其义”,这样的审定是失败的。在确定中文科学名词时,虽然不必考虑外文,但确定名词后,仍应考虑与中文科学名词相应的外文。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科学须要国际交流。但是这时是“中文打头,附以外文”。所以应是根据中文科学名词来翻译外文,即中译外的问题。并不是从中文科学名词来追索外文的原词问题。而且在“附以外文”或“中译外”时,也不应只按中文科学名词的字面或词面意义来译,而是按中文科学名词的实际涵义来译。当然如中文科学名词在审定时已能“词符其义”,则按中文科学名词的字面或词面意义来译,亦是可以的。这就是为什么审定中文科学名词后所列的表应是“中文打头、附以外文”的意义。当然,中文也有科学名词和科技习惯用语之区别。在我们进行中文科学名词审定工作中,对于合乎名词内涵实际意义的习惯用语,也应当作为科学名词加以肯定,但对那些不能表达真正涵义的习惯用语性名词,却是应当摒弃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将它们译为外文。例如“飞机拉烟”这一习惯用语是指飞机凝结尾迹。但可能被人误解为飞机被高炮击中而边飞边冒烟燃烧的现象。既有“飞机凝结尾迹”较确当的名词,就没有必要再用“飞机拉烟”这种不确切的习惯用语。尽管“飞机拉烟”还在有些飞行员中使用,但在科学名词审定中,应否定这个名词以防止不确切习语的扩散。方法就是不将这个词列入科学名词之列。这是有利于科学名词的纯洁化与规范化的。什么叫“名符其义”呢?一个名词只能用少数几个字。但却要表达其实际内涵意义。这是很不容易的,尤其对于较为复杂的意义,要想简单明了地表达在名词中,有不少困难。只有含义较为单纯的,确定名词才较为容易。如“雨量器”、“云系”等。较为复杂的,则名词中点出其最主要特征即可。如“寒潮”(“寒”是指其冷暖特性、“潮”是指其来势特点)。再复杂些的如“雷达”〔它是英译中造出的名词,原文是“Radar”,而“Radar”是英文“Radio Detection and Ranging(无线电探测与测距)”的缩写〕它能很好表达其内容意义。表达风向与等压线关系的定律有许多种表述方法。并曾为许多人发现过这种关系。为强调白贝罗(Buys Ballot)的功绩及其表达方法,所确定的“白贝罗定律”这一名词也是确切的。在确定中文科学名词时,应对名词的含义重行加以明确,以达到“名符其义”。例如“湍流”一词,从字义来看,按《说文》,湍:“疾濑也”。查《辞海》,濑:“从沙石上流过的急水”。可见“湍流”原义是水流过沙石而产生紊乱的流动,属于“动力乱流”。另一方面,外文乱流叫“Turbulence”,“湍”音“Tuan”,其始音相近,因此将“湍流”作为“动力乱流”的名词,有其优点。但不应推广其意义为包括一切乱流。因为将“湍流”包括“热力乱流”显然没有根据。“湍”字明确地仅有动力乱流之义而无热力乱流之义。也有人将乱流称为“紊流”(“紊”表示丝线之乱),用它表示各种乱流当然可以。但正象用“湍流”表示“动力乱流”一样,这名词太古气盎然,不够直截了当。其实,既通俗、又直截了当、不会引起人们误解的名词“乱流”已为不少人采用了。而且在“乱流”前面加上“动力”或“热力”两字而变为“动力乱流”或“热力乱流”,就能表达两种产生原因不同的乱流,既方便、也含义明确、又妥贴,因此用“乱流”这一现成名词是很理想的。它符合“望词知义”、“词符其义”的原则。当然,用“湍流”两字似乎“典雅”一些。但“典雅”和“妥贴”两种属性如互不相容的话,从确定科学名词的原则来说,我宁可要“妥贴”,因为“妥贴”意味着“词符其义”,至于“湍”音“Tuan”与英文的“Turbulence”的始音相近的优点,早已因为“湍”字太“典雅”而常被人误念为“Chuan(喘)”所抵消掉了。因此从“词符其义”的原则来许定,我认为用“乱流”、“动力乱流”、“热力乱流”等一套名词较好。当然,现在有相当一部分气象书籍将乱流称为“湍流”,但是也有一些书仍用“乱流”。当前是气象学名词审定之时,审定的目的就应当是判定名词的优劣,并以“词符其义”为标准的。将“乱流”定为规范化气象学名词,并无多大困难,只要在审定表中写为:乱流(曾称湍流) Turbulence 即可。可能有人会认为,如果中文的科学名词以中文打头,配以英文,而英文是根据中文词翻译的,并不是追索中文科学名词的英文原词,因而会发生下列一些现象,即:先由英中科学词汇中由英文名词查出相应的中文名词,然后再在中文科学名词审定表中,利用此中文名词查出相应的英文名词。这最后的英文科学名词与最初在英中科学词汇中的英文科学名词,可能出入很大,这不是矛盾了吗?我认为这不是矛盾,而是正常的现象。我们并没有必要追求这种相同。但是由于英中科学词汇中的中文名词,我们要求的是按原英文名词的实际意义译出的,即使是按英文名词的字面或词面译出。但极大多数是“词符其义”的。而中文科学名词审定表中的中文名词,绝大多数与英中科学词汇中的中文名词是相同的。审定表中的英文名词,又是按“词符其义”的标准译出的。因此可以保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按上面办法所得的最后的英文科学名词与原始在英中科学词汇中的英文名词是相同的。仅有在少数情况下,这两种英文名词并不相同。相同是合理的,不相同也是合理的。因为这种不相同,或许正可说明中文科学名词审定表中的中文科学名词,由于通过“词符其义”的甄别,更科学、更确切,而且由此所译出的英文名词,也更明确、更具体、更易使读者明了其内涵的意义。结论是:科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应是“词符其义”,气象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也应当是如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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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了交流思想,要求在接触同一事物(包括概念)是能获得相同的信息,因而需要对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事物给予命名,使所订的名称与其代表的概念之间建立固定的对应关系。随着人类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获得相同信息”的手段由打结、图形符号发展到文字;信息交换的方式由语言、书写、发展到计算机处理;需要得到的信息量极大地增加,速度突飞猛进。形势的发展使对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命名已不是某个人“随心所好”微不足道的事,而是一门科学。国际上已形成了一门学问——术语学(terminology)。国际标准化组织把研究术语学的原则和方法,作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具有汉语特点的我国术语是我国灿烂的科学文化的一部分,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术语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了有鲜明特点的一系列科学命名的原则和方法,在世界上独树一帜。近代,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汉字文化的优越性愈来愈被国内学者和国际社会认识,我国术语在国际上的影响不断提高,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具有汉字文化特点的我国术语学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本文试图就汉文术语的科学命名问题作一初步探讨。怎样才是好的命名?不同类型的事物,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标准。例如城镇道路名往往突出方位性或区域特点;取人名有刚、雅、美等选择;文艺作品定题要艺术地反映内涵;企业名要表示企业的特点和兴旺发达的愿望。在众多的事物(或概念)之中,科技概念最复杂,最精确,发展最快,数量最多,研究科技术语的命名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汉语科技术语的命名应当遵循什么准则,目前提法颇多,譬如,科学性、系统性、单义性、准确性、简明性、经济性、中文特性、国际性、通俗性等等。讨论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把握住科技术语的基本功能。术语是概念的代表,人们通过术语区别不同的概念,运用术语表达、交流概念,并且往往还可通过术语理解概念。术语要好懂好记这是基本的要求。因此术语要具有区别性和简洁性。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两项基本功能,术语命名的基本准则概括说是科学性、系统性和简明通俗性。一、科学性是术语命名的基本要求术语命名应具有科学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要求:1.概念清楚概念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科学概念要具体存在,要在人们之间互相交流,必须赋予一定的语言形式,就是术语。所以术语是科学概念的语言形式,科学概念是术语的内涵。术语所代表的概念必须清楚,这是命名的先决条件。“所指”不清的命名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在引进术语时,不弄清是什么概念,把外文词直译成中文,常产生把外国不统一的,混乱的的异名同时译出,影响我国名词不统一,产生混乱,或者译名“词不达意”,甚至产生谬误。2.命名要正确反映术语的概念和特征术语是概念的代表,概念是术语的内容。概念—定义—定名是术语的基本环节。正确反映科学概念内涵的命名才能较好地使所定的术语达到好懂、好记,我们平常说的“望文生义”“顾名思义”就是命名反映概念内涵所产生的效果。例如激光、静风、狂风、微型计算机、透冠雨(林学)等术语,即使是隔行人,一看也能基本知其意。反之把watchdog直译为“看门狗”(计算机术语“监控器”);把ergonomics订名为“尔刚学”(系统科学名词,名委新订名为“工效学”);把放射化学术语milking译为“挤奶”(从放射性核素发生器中提取子体核素)。让人难以理解。这种把外国术语简单翻过来,也不是按科学概念命名的方法。因此引进术语的命名是从科学概念出发的创造性工作,不是简单的翻译,国外好的命名可以借鉴。总之术语应该尽可能以最简洁的文字,使人们从字面上就可基本理解其内涵,得到较多的信息。以上原则并不排斥有时用音译或音意结合的方法,甚至直接引用外文名。我们不能用固定不变的方法对待千千万万复杂的事物和改革开放形势的变化,不能不分好坏,一概排斥外国的东西。例如有些术语概念复杂,不易用汉字表义;有的外文音节少的术语(如radar雷达,gene基因);有的术语是高文化层次科技人员使用的(如以DNA表示脱氧核糖核酸),这些不同的订名方式取得较好的效果。中外(缩称)结合形式的术语在科技术语中也显示出音义结合和简短的优点,例如“艾滋病(AIDS)”中的“病”,“BASIC语言”中的“语言”等都是加入表意的“属”概念,给人们提供最基本的信息。3.单义性术语有单一和专用的特性,即一个术语只对应一个概念。“一物多名”或“多物一名”不可能准确交流思想,易引起概念混乱。例如“电机”是常见术语,但在电机厂、电机系、电机学会等词中,“电机”的内涵不统一,产生混乱和扯皮事。又如“盐”字,一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食盐(NaCl),二指酸中的氢原子被金属原子置换后所形成的化合物,这是一类化学物质的统称。曾多次出现把“盐”分别代表的两个不同概念(如防冻盐)混淆而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所以术语学理论明确规定“一词一义”是术语的基本原则。一些重要部门,如医药界应十分重视一药一名的统一工作。目前,汉语术语一词多义的现象并不少见,人们常用已有的词通过借用、比喻、扩展、缩小、转意等方式赋予新的概念。例如“病毒”由生物学、医学术语借用到计算机领域;“阳离子”由物理学术语借用为纺织品名称;“软件”由计算机术语扩展到管理、决策方面。术语学理论强调命名的单义性,但更强调在一个学科不能“一词多义”。如果两个专业领域相差甚远,不至于产生歧解,可以允许有个别一词多义。以上所举的一词多义现象因在不同学科,不同语言环境中,混淆的可能性较少,未引起大家重视,其严重性也与同一学科的“一词多义”不同。例如“干部腐朽”一词在林学中理解为“树木主干部分产生腐烂”,并非指人而言。但这种一词多义的命名法不宜提倡,特别是在现代化信息时代,它会给建立术语数据库、信息交换等带来困难。4.符合汉语的语言文字规则和习惯术语是一种专用语言,是应用语言学的一部分,命名应符合语言学的规则和习惯,如构词特性、表意性、双音节组词,可扩展组词性等等。例如“吲哚、甲基红、V-P、柠檬酸试验”(微生物名词),“未充分成长的风浪”(海洋学名词)等词缺乏术语精练的指称概念的特性;“董分布”(数学)不符合一般为双音节词的习惯;“提唇肌”比“唇提肌”(人体解剖学名词)更符合汉语构词习惯;用字要选用派生能力和专指能力强的字。注意遣词用字避免产生误解。以上为命名科学性的几点要求。有不少学者提出命名应具务“准确性”,但所谓准确性的内涵不明确,因而不易理解。如果指命名要准确地反映概念的全部,“望文”能使概念一清二楚,这种要求未免苛刻。准确性与简明性常常是矛盾的,要求术语要完善表达概念,必然会使术语太长,实用性差。所以术语只是概念的代表,只要求把概念的主要特征用文字进行浓缩,方便记忆和交流。术语不能代替严格精确的定义。对命名要求在其使用的范围内不引起误解和混乱,使人能直接地,或通过联想帮助理解涵义。可以说理想的术语是定义的浓缩或提示。二、系统性术语作为科技概念的代表,它的发生和发展是与科技的发展同向、同步的。与科技概念体系一样,术语间的关系不是孤立的、无序的。每一条术语在其概念体系中有特定的位置,形成体系,也叫术语树。词与词之间有同位、上下位、包含、组合等关系。对命名的系统性要求正是从事物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内在科学关系等方面,反映这种客观实际。例如地学家把地球和地球周围的物质称为地理圈、景观圈、岩石圈、水圈、大气圈、土壤圈等等,形象地反映结构整体中各层次的物质和状态。又如风力用一系列汉语形容词表示其强弱关系:静风、软风、轻风、微风、和风、清劲风、强风、疾风、大风、烈风、狂风、暴风、飓风。可见术语的系统性命名可直观地反映术语间的概念层次,使我们比较容易理解该词的内涵和词义,达到好懂好记的目的。怎样做好系统命名?1.明确需命名的术语所代表的概念及其在概念体系中的位置;2.明确该术语的上位概念和类词;3.弄清与其处于同位、上下位等关系中的对应词;4.了解该术语的区别特性(种差)。具备了这些条件再选用恰当的语词表达。为了做好系统命名,要十分重视作为复合术语结构成份的词干(包括语法意义上的词根、词缀)的命名。还要重视基本词(往往是属性词)的订名,这类词往往可派生一系列术语。定好一个,影响一片。在系统命名方面世界卫生组织(WHO),给予充分地重视。由于“一物一名”的原则对药物命名有更特殊的意义;WHO明确要求,同一类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在命名时应当表明这种关系。他们将同类药物订出词干,通过公布一系列这种词干,使同类药物的名称系列化。如局部麻醉药-caint(-卡因),青霉类-cillin(-西林),通过这些词干可以识别相当一部分药物的药理作用类别。实现术语的系统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受人们的认识水平、科学发展水平、学科交叉性,不同学科特点等的影响,有时同一概念(或物质)的术语由于与多个学科交叉,按不同科学体系命名,致使产生异名,如地学中的陨石,在未落到地面时叫陨星,矿物学上叫陨铁,它们在各自的学科之内都符合科学性、系统性的要求,不易引起概念混淆。总之,命名的系统性注重事物的全局、事物间的关系和内在联系,并在术语命名中体现出来,使术语更科学、更清晰,有利于发挥人的逻辑记忆能力(如联想、分解、组合、对比等),较好地达到易懂、易记的目的,它是科学命名的准则之一。三、简明通俗性语言作为人们传播信息的载体,自产生以来始终根据明确、简约的两条基本要求发展。为了交流思想的需要,概念常常需要浓缩,形成代表概念的术语,这种目的便决定了简明性是术语的重要特点。在书面上具有表义功能的汉字本身具备简洁的特点,为汉语术语达到简明化提供了最好的基础条件。据粗略抽样统计英文与中文相同概念的术语平均所占二维面积之比约为1∶0.7,为解决简明问题,国外大量采用缩写词的形式,这种形式必须在记忆全称的基础上才好理解。同时一个缩写词,有时可以表达十几个概念,产生大量重复。我国术语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接受自然优选的事实,正是人们要求术语简明的反映。例如“光纤”取代了“光学纤维”;“空调[器]”取代了“空气调节[器]”;“冠心病”取代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laser一词引进以来,先后有“激射光辐射放大”、“光受激辐射放大”、“受激光辐射放大”、“光量子放大”、“受激发射光”、“莱塞”等十几个名称,现已被“激光”所代替,这个词具有“简明”和“顾名思义”的优点,在科学界为大家乐于接受,处于“稳定状态”(近来娱乐市场上受港台影响,刮起“镭射”风是不科学的)。以上例子说明术语订名是否做到简明通俗,不是一般的形式问题,而是信息社会中与经济效能、速度以及与术语生命力有关的事。做好术语命名的简明通俗性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引进外国术语应以意定名为主。汉字是表意文字,偏旁部首一般都有一定的涵义。有的语言学家说它是一个“集成电路块”。以汉字组成的术语,明显比西方文字简短。用音译方法命名术语则丢掉了汉字的表意性(选字时还要专门选用回避表意的字),把一个汉字只当一个音节去跟拼音文字对应,必然冗长,不利于记忆和理解,例如地球物理学名词Medvedev-Sponheuer-Karnik[in-tensity]scale被译为“麦德维捷夫—施蓬霍伊尔—卡尔尼克[烈度]表”,这种由15个以上汉字组成的音译订名很难为使用者接受,订为“MSK”[烈度]表”优点明显。同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少数情况下由音译命名的方法,例如音节少的外来词(2~4个音节);较高文化层次科技人员用的术语;涵义复杂,不便用少数汉字表意;音意结合的方式常常取得较好的效果,如“艾滋病”(AIDS)、“3P抽样”(林学名词sampling with 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prediction)。2.注意遣词用字。命名时要选用顺口、易理解、信息量大、易组词的字,不用生僻字。3.在不影响正确理解涵义的基础上,术语用字尽量精练。如“流行性感冒”简为“流感”。但“流行性脑炎”不宜简为“流脑”,以免与“流行性脑膜炎”混淆。应特别注意基础词订名的简洁性,以利于由基础词派生的复合词尽可能做到简洁。4.要善于概念中提炼关键性的内涵进行命名,不能要求精练简短的名称全面准确地表达涵义。命名不能代替精确的定义。5.术语要让大家乐于接受才有生命力。已习用的,无重大缺陷和引起理解上混乱的词尽量不改。例如有人主张把已使用近百年的“原子量”、“分子量”改为“元素的相对原子质量”和“物质的相对分子质量”。在基本概念并无变化的情况下,这种从简到繁的改动实无必要。确实要改的词,应分析“可接受性”,避免大家不愿接受,又改回来。6.科学命名一方面不要追求深奥、玄妙,另一方面也要脱俗。它与群众口头俗名不同。命名注意“通俗性”并不是提倡用“俗名”。俗名常常是表面的,比喻性的、浅薄的,也有的是借用普通语言表达特有概念。例如石油装置上的“狗腿”、“老虎头”、“蛤蚂”,计算机上的“菜单”、“馅饼图”等等。科学术语要典雅,讲科学性。命名通俗性是指要遵重约定俗成,要简明易懂,为大家接受。四、结论以上关于术语命名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简明通俗性的要求,分别体现了对术语自身的要求,对术语之间整体性方面的要求,以及表达形式方面的要求。我们工作中发现已有的术语中三者之间有时发生矛盾,如何处理好三方面的要求,什么要改,什么不改往往引起专家们争论,有的问题较难处理,笔者认为对这些问题要按以下情况综合考虑:1.新术语还是流行多年的习用术语。对于新术语,科学性的要求应该从严。2.看该术语的问题是错误问题,还是好坏问题,错误的、易引起概念误解的应修改。属于锦上添花的问题以少作改动为宜。3.看该术语目前使用的状态是混乱的,亦或是统一的。如属前者,应尽量选择符合科学性原则的术语;如属后者,改动从严掌握。4.看该术语影响面的大小。改动后影响面很大的要十分慎重从严掌握。避免改动后引起长期混乱。在统一术语的问题上,人们的习惯势力是很严重的。常常因此而给统一工作带来困难。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注意掌握“约定俗成”的原则,遵重大家的习惯,另一方面对某些按以上原则确要改动的术语应该坚决改动。当个人习惯与全局产生矛盾时,要以全局为重,要为下一代着想。有的科学家说得好,“统一比不统一好,早统一比晚统一好”。每个人都要服从全局,必要时要为此割爱。这样经过多方面的齐心努力,我国的科学术语命名及统一工作,一定会在科学合理的轨道上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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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太空/空间物理学是在本世纪50年代末,随着人类进入太空/空间而诞生,随着太空/空间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在三十余年里,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也涌现出大批专用名词。由于西方国家在这一领域中处于技术和科学上的领先地位,这些名词都是以英文的形式首先出现,然后移植到汉语中,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专业名词体系。第一,因为这些专业名词都是太空/空间物理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为了交流的需要而逐步确定的,主要考虑了对名词所包含的科学意义的表达,较少地从构词学上进行推敲;第二,专业名词是随着研究工作的进展而陆续出现的,在确定一个名词时往往忽略了名词之间的一致性,因而有时会出现名词本身虽无可非议,但从整体上看不甚协调;第三,在名词形成过程中与其它学科、研究部门和技术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够,在名词上出现较多的差异。大陆各部门的名称上就反映出这样的差异:“航天工业总公司”、“宇航学会”、“空间技术研究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等;第四,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太空/空间名词大量涌现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大陆、台湾、香港等主要使用汉语的地区学术交流很少,逐步形成各自的、互不相同的习惯用语。其结果是专业名词上出现一些混乱的局面。一旦需要在各行业之间、各地区之间进行交流时,名词上的差异就会带来许多问题,或者不能理解对方的含义而无法沟通,或者因词意不同而造成误解,后果更为严重。太空/空间物理学仍在迅速发展,新的太空/空间物理名词在不断地衍生,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和海外等汉语地区的学术交流日益频繁,因而加强名词的研究与交流,取长补短,形成一个具有汉语特色的、优美的、能为大家所接受的太空/空间物理名词体系是我们无可推托的责任。1993年,经台湾中央大学太空科学研究所赵寄昆教授等有识之士的努力,在台湾中央大学举行了第一次“海峡两岸太空/空间科学名词讨论会”,对现有的名词作了全面的研讨,分析了海峡两岸名词上的差异和各自的优缺点,在相当多的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出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的势头。我们希望海峡两岸的学者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做好这一工作。二、几个典型名词的分析太空/空间物理名词有待讨论的名词很多,现仅选择较为常用的、影响面较宽的几个名词作初步的分析。1.太空/空间(space)在“太空/空间物理”领域中,“太空/空间”实际上指的是包括地球中高层大气和大气层以外的宇宙空间。space一词在英语中具有十分广泛的含义,其中之一包含有“外部空间”,即“地球大气层以外的区域”的意思,完整的、不会引起误解的用法是“outer space”(见《英汉辞海》,王同亿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1990年版)。对应的汉语名词应为“外层空间”或“宇宙空间”。“空间”一词在汉语中的含义,根据《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的解释,是把“空间”和“时间”一同作为“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广延性”,基本上是一个哲学的概念。用“空间”来表达“宇宙空间”容易引起误解。“太空”一词自古有之。191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辞源》中的解释是“太空,谓天也。指包括地球之空间而言。天本积气。望之无际。故曰太空。[关尹子]一运之象。周乎太空。”[关尹子]收录于东汉班固所撰《汉书》中(见《辞海》)。又据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出版的《大辞典》的“太空”词条,在[司空图·诗品]中有“具备万物,横绝太空”之句。台湾中华书局1986年最新增订版的《辞海》更摘录了苏轼“喜雨亭记”中的诗句“日之太空,太空冥冥”。可见在东汉以前即出现了“太空”一词,并且在以后的著作里又不断为文人学士所采用。虽然当时不可能有明确的现代关于宇宙空间的理解,但其基本涵义是符合现代关于“太空”定义的。根据上述各种权威辞典的解释,我们认为在泛指“宇宙空间”或“外层空间”时,不宜简称为“空间”,而应采用“太空”一词较为准确,如:“太空科学”(space science),“太空技术”(space technology),“太空物理”(space physics),“太空站”(space station),“太空飞行”(space flight),“太空飞行器”(spacecraft)等。而在特指某一区域,或某一空间范围时则不宜用“太空”,而应采用前面带有限定词的“空间”:“近地空间”(near earth space),“地月空间”(cislunar space),“行星际空间”(interp1anetary space)等。2.电浆/等离子体/离子体(plasma)名词“电浆/等离子体/离子体”是大约在50年代出现的,指物质的一种形态。McGraw-Hi1l公司1989年出版的《Dictionar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Terms》中的定义是:“包含等量离子和电子的、密度足够高以致其德拜长度远小于气体尺度的、高度电离的气体”。其它物质形态为:固态、液态、气态,各自对应的名称是固体、液体、气体。在台湾早期的辞书中曾译为“离子体”(见1973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中山自然科学大辞典》,似乎是想反映它是由“离子”组成的物质的意思(见表1)。大陆则在一开始就采用“等离子体”,至今未作改动,顾名思义,不但想说明是由离子构成的,而且强调是由数量相“等”的正、负离子组成的。最后采用“体”字,也和“固体”、“液体”等是一致的。但“等离子体”共四个字组成一个名词似稍长。“plasma”一词在医学名词中为“血浆”,在许多台湾的辞书中称为“电浆”,意图反映它是指带电的浆状物质。但“浆”字从“水”,除泛指饮料外,“特指较浓的汁。如豆浆;血浆。亦指粘厚如糊的东西。如泥浆。”(见《辞海》)。而“电浆”却必定是十分稀薄的气体,否则不可能维持其由“电子、离子”组成的电中性状态。因而“浆”字不仅在字意上不甚贴切,且与其它三态的名称不一致。3.类比/模拟(analog(y))analog(y)原意是相似、类似、类推。并不是“太空/空间”物理的专用名词,在物理学、电子学、计算机等学科中有广泛的应用。我们可以从下面的一些专用名词来理解它的含义:analog data,digital data;analog computer,digital computer;analog multiplier,digital multiplier;analog to digital converter。显然,“analog”的反意词为“digital”。“digital”是指以不连续的物理量(例如,可以明确区分的高电位和低电位、强电流和弱电流)为基础得到的,以离散数字的形式来表示、存储、运算的方式。而“analog”则是以某种连续的物理量,如可连续变化的电流的大小、可连续变化的电压的高低来表示、存储、运算的方式。在大陆一直翻译为“模拟”,“模拟”在《辞海》中未列词条,而“模”有模型、模范、榜样、仿效等意思。“拟”的意思为“度量,猜测”。在台湾辞书中“类比”和“模拟”都曾使用(见表2)。《辞海》对“类比法”词条的解释是:“根据两个对象某些属性的相同,推出它们的其它属性也可能相同的间接推理”。无论是“模拟”还是“类比”,和上面的专业意思相比,似乎词未能达意。4.遥感/遥测(remote sensing)在大陆remote sensing一直翻译为“遥感”,在陈述彭先生主编的《遥感大辞典》中的定义是十分明确的:“泛指各种非接触的,远距离的探测技术。根据物体对电磁波的反射和辐射特性,将来可能涉及声波、引力波和地震波”。而“遥测”的定义是:“对被控对象的某些物质运动参数进行远距离测量的技术。首先由敏感器件量测被测对象,包括接触和不接触被测对象在内,将参数转变为电信号,然后应用多路通信和数据传输,将这些电信号传到远方的接收、记录或显示终端。遥测技术和遥感技术是有区别的。遥测技术虽然有时也不直接接触被测目标,但它发射预定无线电信号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目标运动的轨迹、方位和姿态”。在台湾使用的名词中则既有“遥感”又有“遥测”。如中央大学太空科学研究所提出的太空科学名词中remote sensing和telemetry都译为“遥测”,研究所名称也是“太空及遥测研究中心”。1985年台湾三民书局出版的《大辞典》中将remote sensing译为“遥感”:“以遥控为基础,将远距的物件之性质,侦测之后再传达到电脑加以处理,以得所需之资料”。1986年台湾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中将telemetry译为“遥测”:“物理学名词。将各种物理量(如电压、电流、汽压、温度、流量等)变换为易于传输之电信号,用无线电或有线电送至远方测量地进行测量。应用于生产过程自动化及火箭技术中”。由此看来,海峡两岸对“遥测”和“遥感”的理解基本是一样的。有可能取得一致。5.space weather“weather”一词在气象学中译为“天气”,《辞海》中的解释是:“瞬时或较短时间内风、云、降水、温度、气压等气象要素综合显示的大气状况。日常所讲的天气,是指影响人类生活、生产的大气物理现象和物理状态,例如,阴、晴、雨、雪、冷、暖、干、湿等”。“space weather”的意思是太空环境的状况,包括等离子体,高能带电粒子,磁场,电场等参数的变化状况,至今尚无确切的译名。如采用“太空气象”或“空间气象”,则需要和“从太空/空间研究大气现象”的含义区分开。三、建立名词体系名词是事物的名称。我们知道事物,特别是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的事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彼此之间具有错综复杂的关系,因此在确定一个事物的名称时,就必须考虑与相关事物的名称之间的协调性。例如,太空物理研究中各个区域的名称习惯上以“层”来表述,“电离层”、“热层”、“大气层”等等,它们的厚度比较薄,“层”不会引起争议。而如果认为厚度较大,外形象“球”而不是“层”,称其为“等离子体球”、“磁球”,虽然英语字根中的“sphere”翻译为“球”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那样就会破坏名词间的协调性,如果统一称为“等离子体层”、“磁层”更为可取。这个例子说明了在制定一个名词时必须照顾到“左邻右舍”。经验表明,按照事物的内在联系建立名词体系是比较好的方法。四、结束语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太空科学名词的现状需要改变,长此以往将影响学术交流,名词应逐步趋于一致。我们呼吁:海峡两岸的太空科学界的专家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让古老,优美的汉语在现代科技交流中放出新的光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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