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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抵押登记应采取生效要件主义立法模式,矿业权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矿业权抵押登记条件应统一,且要求提供矿业权评估报告,并禁止超额抵押,允许存在多顺位的抵押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应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建立之前,宜建立全国统一的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以为过渡。 相似文献
2.
陈敦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61-63
矿业权抵押登记应采取生效要件主义立法模式,矿业权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矿业权抵押登记条件应统一,且要求提供矿业权评估报告,并禁止超额抵押,允许存在多顺位的抵押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应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建立之前,宜建立全国统一的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以为过渡。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确立了担保物权制度,但由于立法的缺陷,我国的<担保法>的规定亦有许多粗糙之处,出现了诸多与物权基本理论背道而驰的法律规定,造成实践中的司法混乱,甚至使某些法律规定形同虚设而无任何法律上的价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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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是曾一度存在于古罗马法中的重要担保制度,动产抵押应采用登记要件主义为宜,动产抵押应当采用和不动产抵押不同的公示方式,并应规定动产抵押权不同于不动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我国应参照他国的立法经验,在未来的《物权法》中规定动产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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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纪田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1,11(4):20-25
以矿产为原材料的矿业动产浮动抵押,是矿业担保的出路。矿山企业以开采的矿产、生产设备、矿产品等现有的和将有的财产作抵押,矿产或矿产品是主要的抵押财产,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设立,为抵押权实现而必须登记。矿产的减少是矿产品的增加,动态平衡中将处分矿产品的货款通过账户质押而连续实现抵押权。这既能获得长期贷款又可以保障抵押权的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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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担保抵押中常见的一种物权担保,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进行登记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二人。第四十二条规定:以无地上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担保抵押必须到规定的登记部门登记后才能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7.
从研究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背景及意义出发,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及成因;介绍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种类及国内常见险种;对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中贷款人身份定位,保险人赔偿和给付条件进行了剖析;对国内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条款的设计给出笔者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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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肯定我国法律有条件的限制采矿权流转的合理性,然后说明允许采矿权在二级市场中的自由流转的依据,最后针对采矿权在二级市场中的流转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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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芳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2002,10(3):24-27
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抵押因其权属和取得方式不同而制定不同法律规定。本文主要结合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现实 ,界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 ,并对完善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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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的法律架构下,家庭承包经营权成为亿万农户家庭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一项至关重要的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其财产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现实条件,然而抵押作为流转的一种方式尚未得到法律确认,无疑限制了其财产属性的实现和土地流转的活力。本文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内涵、抵押的可行性和设置抵押的障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对策与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分析了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质押的发展现状和质押贷款的运作方式,阐明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制约因素问题,提出了知识产权质押的思路和对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发展知识产权担保的金融业务可以开辟适合我国国情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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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集体林权抵押权实现风险对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及配套措施不完善是金融机构实现集体林权抵押权时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为此,应在法律上明确承认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完善森林采伐制度并积极推进森林资产评估制度与林权交易市场建设,有效化解金融机构林权抵押权的实现风险,保障林权抵押融资制度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担保法》第49条第1款限制了不动产抵押人的处分权利,但是其限制动产抵押人处分权利的做法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承认了抵押权及效力,但是就动产抵押而言则是一种退步。未进行任何理论创建而统一规定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是上述矛盾的根源。将动产抵押从《物权法》中剥离出来制订一个特别法,将导致物权法重大的修改,或是将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限制至特殊动产,则过于狭小的适用范围将严重减损动产抵押制度的意义.其实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存在共同的基础,即抵押人处分权受限制,并且抵押权追及力本身即已包含善意判断,基于此理论可对《物权法》进行最小的修改,从而维系一般抵押权体系。 相似文献
16.
陈玉芳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2003,11(4):27-30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抵押是最主要的担保形式之一,但因房产与地产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使实践中的房地产抵押存在多种形式。通过对房地产抵押中的三种情形房产和地产的同时抵押、单独抵押、分别抵押的概念及理论依据的分析,并结合我国房地产抵押的实际情况,以期界定不同的房地产抵押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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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与晚清直隶矿权交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玉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66-70
通过对晚清直隶开平,临城、井陉三处矿产的相关考察,可以发现袁世凯在直隶总督任内,在对待中外合办矿产事宜方面,基本上以维护国家主权与利益为原则,在处理开平煤矿事件时,由于他的及时发现和严格审查,使临城和井陉煤矿的中外合办不仅没有重蹈开平覆辙,而且基本上作到了利用外资与维护矿权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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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作为房地产业中的一种新兴的制度颇为人们关注。文章在简述我国房地产业重要性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房地产按揭的操作程序及法律、法规等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