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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之所以为草根,就在于其虽处于恶劣的生存环境中,但仍然有让人喟叹的生命力!三个曾经深陷传销陷阱的年轻人单凭自己的微薄之力建立了一个反传销的网站,虽困难重重,却仍顽强的生存着。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之际,他们无疑更具有一种标杆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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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传销及其防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打击传销案件力度加大,传统的传销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网络传销为主要形式的传销犯罪有死灰复燃之势。网络传销因其不同于传统传销犯罪,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本文针对目前网络传销的特点、规律进行分析,并探讨预防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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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全国各地打击传销的捷报频传,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有效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为中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越的社会环境,这是值得庆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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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混迹行业多年,一直在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异地传销的大案要案屡屡被破获,被判刑罚款的组织者也不在少数,却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法律的威慑力,异地传销反而愈演愈烈,涉及的地区和人群如今竟成蔓延之势?笔者将5年来收集到的异地传销的资料进行了比较,同时也咨询了大量曾经和现在的异地传销组织者,发现异地传销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它的"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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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政府积极组织打击传销并屡屡破获大案的时候,一个很现寮的问题又冒了出来——传销受害者的经济利益究竟要不要保护?
一些声音是,传销违法,参与者咎由自取,没有资格谈赔偿;另一些声音是,传销受害者不同于传销组织者,应当区别对待。本刊特邀请部分法学专家和业界观察人士,对此各抒己见。[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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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0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举行电视电话会议,确定了7月16日至8月15日开展打击传销的联合行动。此次行动由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各级工商、公安将联同当地各级执法力量,着重查处重大传销组织以及引发的各种案件,严惩传销,打击暴力抗法的行为。
在此次打击传销中,公安部“擒贼先擒王”,重点打击传销组织头目,对那些在传销组织里已经出局的顶级人物,列为第一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场轰轰烈烈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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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7年第一个传销部门规章《传销管理办法》当中,对“传销活动参加人”使用了“传销员”这个称谓,这是符合行业惯例的。从此,“传销员”成为一个正式的法律称谓,传销员依法传销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