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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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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合性乃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特性,它源于股东之间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忠诚义务的重视必然高于资合公司。德国公司制度发达,其《有限责任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可谓典范,文章将以此为基础来论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忠诚义务的具体表现、违反忠诚义务后的法律后果,希望对我国公司立法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2.
吕鹏 《科技咨询导报》2007,(27):86-86,88
我国公司法在股东违反出资形式及相应法律责任方面规定的不足,使得实际生活中其他守约股东很难追究违约股东的责任。这一法律上的空白不仅会损害债权人及其他股东的权益,也不利于社会交易的安全和社会信用的建立。本文认真讨论了国内公司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及相应法律救济的规定,揭示我国现有公司法律制度在股东出资责任及其他股东法律救济方面的空白。  相似文献   

3.
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理论从控制股东的角度平衡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控制股东设置诚信义务,规范其行为,遏制控制股东滥用控制力,以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我国新《公司法》修改借鉴国外关于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的相关规定,以明确条款确立了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制度,然而在实践中,该制度出现了很多问题,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面的利益,笔者从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异议股东强制购买义务三个方面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5.
现行《证券法》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为目标公司中小股东提供了可行的利益保障机制,但收购方中小股东不仅不享有《证券法》的特别保护,也无法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获得救济。《证券法》应强化收购方高管人员在收购行为中的勤勉义务。  相似文献   

6.
保护少数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任务。我国公司法应借鉴国外和港台立法经验,完善股东抗辩制度,建立健全股东代理制和特别调查制度,加强对少数股股东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7.
随着经营与所有的分离,股东除了在公司所公布的信息中了解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外,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质询权,了解董事会在公司经营上的详细情况。但是,由于《公司法》在规范股东的质询权的行使与董事履行说明义务上,存在着不足或过于原则的规定,对股东实现质询权,以及股东依据《公司法》所赋予的此项权利,无限制地行使,都会给股东会造成障碍。因此,本文就此对股东的质询权和董事的说明义务加以探讨,以期立法上规范这两者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人格是基本法律概念之一,公司法人格指公司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性和平等性.只有具有健全的人格的公司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当前中国公司法人格制度存在财产、人事、业务不独立和公司从属于控制股东等问题,公司法人格健全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长期性的问题.但是公司法人格健全只解决了"立"的问题,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应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这是"破"的问题.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包括利用公司规避法律、逃避合同义务和其他债务以及公司形骸化,中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尚未真正建立.公司法人格的健全与否认是"立"与"破"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国现阶段应先解决"立"的问题,同时不忘"破"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作为公司法中一项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制度,在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改之前,一直处于空白状态。修订后的公司法虽然初步建立起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框架,但在程序方面相当不完善,操作性差,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结合各国的立法例及我国的实际,从股东派生诉讼的起诉条件、当事人制度、管辖、诉讼费用制度及补偿、制约机制、举证责任等方面,探讨我国股东派生诉讼程序如何完善。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石,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例外和补充。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在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认定公司法人资格不发生法律效力,直接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随着滥用公司法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象在我国出现,应考虑借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以完善我国公司法人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性决定了公司小股东面临着股份公司小股东所未曾遇见到的困境与压制。在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上,有德国大股东承担“忠实义务”和英国规定“不公平损害条款”两种模式。我国公司法应当明确小股东股利分取权、大股东对公司和小股东的忠实义务,并扩大法院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2.
对法进行功能分析就是对法所产生的行为后果在社会整体中发挥的作用进行认识和评价。通过对我国公司法与美国公司法关于治理结构,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及清算责任认定等方面的规定在现实中所发挥的功能进行比较,为完善我国公司法一些粗浅的意见。  相似文献   

13.
股东失权,是公司产生僵局时,股东要求强制解散公司前的最后一项救济行为,已为世界各国所采用。然新《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文章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对股东失权的宣告主体,失权股东、重大事由的确定,法律后果,程序,失权股东的司法救济,以及在失权股份上设置了担保物权如何处理诸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及当前的权宜落实构想。  相似文献   

14.
表决权信托是信托原理在(股东)表决权行使领域的创新运用,在商业实践中业已得到成功运用。表决权并非为民法上的人身权,具有财产权利的经济价值属性,能够与股权相分离而单独作为表决权信托的客体。我国具备引入表决权信托的法律基础与实践基础,应当在日后《公司法》或《信托法》的修订中作出相应规定,以促进并规范实践中表决权信托的适用。  相似文献   

15.
“以人为本”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与“以资为本”的传统企业的治理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严重滞后。表现在合伙企业法对合伙类型规定过于单一,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条件过于严格,相关金融法律制度对融资的许多障碍设置,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应修改合伙企业法,允许高科技企业选择有限合伙形式;修改公司法,降低公司的准入门槛;建立外部人治理结构,允许商业银行等大的风险投资机构成为公司股东,直接监督和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相似文献   

16.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同时,《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对请求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事由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以上规定并不明确,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为了确保公司理性顺畅退市,使得无法继续运营的公司能够按照既定规则退出市场经济的竞争舞台,使得资本得到更加合理的运用,文章对《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法条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其中的一些疏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司法解散诉讼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规定了监事对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这种民事赔偿责任,从对公司监事履行职权进行监督的角度而言,由于立法规定的原则性以及监事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缺失,难以解决监事不监事、不作为的问题。文章就监事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构建的内容。就监事对公司民事赔偿责任的完善而言,应明确监事勤勉义务的法律判断标准和监事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就监事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构建而言,应明确公司监事对股东和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条件和方式。  相似文献   

18.
隐名投资下的股东资格认定及其法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学说及其立法。认为要认定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应兼顾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标准。在形式要件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认定都有影响。在实质要件上,应考虑到挂名股东是否有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对认定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也有重要意义。同时,提出要运用股权信托关系来梳理二者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9.
运用经济学优化方法及折现现金流方法,分析了大股东资产注入的内在激励.假设大股东注资后仍然发生掏空上市公司行为,通过求解大股东掏空超额收益及相关影响因素,分析了大股东资产注入动机.模型分析结果显示:① 大股东资产注入收益与其持股比例、注资规模、公司股票的市盈率成正比.② 上市公司营运效率高,注入资产若能产生协同效应,大股东将越有激励进行资产注入.③ 考虑到持股市值因素,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掏空的边际收益下降,掏空激励减弱.④ 大股东掏空的超额收益与注资规模成反比,说明注资越多,大股东越不容易发生掏空行为.大股东优质资产注入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上市公司绩效改善.  相似文献   

20.
分析了股东表决权的内涵,介绍了股东表决权行使的一般原则及例外情况,重点探讨了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及其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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