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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tology科技译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些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经常遇到ontology一词。目前该词的中文译名较多,如“本体论”、“本体”、“存在论”、“知识本体”、“概念集”、“本体模型”等,十分不一致。因此,对ontology一词的含义,特别是这一词在当前技术文献中的使用和含义进行探究,以确定该词准确的科技译名,有助于学术交流和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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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ontology成为科技研究热点,然而其中文译名很不一致,有“本体论”、“本体”、“本体科学”、“知识本体”、“概念集”、“本体模型”等,在技术文献中直接使用ontology的情况则更为常见。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第二版,2002年)中,将人工智能领域的ontology定名为“本体论”。为更深入理解该词的科技内涵、源流,以求明白何种汉语称谓对于该词更加科学、贴切,本刊组织了专家从技术领域、哲学领域、语言学领域等方面对ontology作进一步探究。当前,对ontology的研究正日益兴旺。国内对这一研究的关注和介绍也日益增多。但在论及ontology的中文文章中,对该英文词的中文翻译及使用存在着很大的混乱。不少文章只是直接使用ontology,而不作翻译。其他文章虽然用了中文译名,但翻译方法也很多,如“本体论”、“本体”、“知识本体”、“概念集”、“本体模型”等,十分不一致。因此,对ontology一词的含义,特别是这一词在当前技术文献中的使用和含义进行探究,以确定该词准确的中文翻译,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尤其是考虑到当前国内外对ontology的研究,有可能对计算机科学、软件技术,特别是智能信息处理技术,蕴含着巨大的潜在影响。ontology一词在英文中使用已久,但其含义一直是单一、清楚的,是指西方哲学中的一个分支,一般翻译成中文“本体论”。在收集了这个词的众多英汉词典中,包括权威的英汉词典,给出的译名都是“本体论”和“实体论”。但在中文的哲学书刊中,一般还是使用“本体论”。英文ontology是由源自古希腊文的两个语素组成的,一个是“on”或“ontos”,意思是“存在”,英文是“being”;另一个是“logos”,意思是“科学”,所以ontology的意思就是“研究存在的科学”,英文就是“the science of being”。不过,需要注意的是,being这个词虽然可以翻成中文的“存在”,但其真正的含义不是指世界上那一件件具体存在的事物,而是指世界一切事物的本质或本原,译成中文就是“本体”。所以本体论可以说就是“研究本体的科学”,而本体就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本质或本原。当然,对本体的解释各种哲学派别是大不一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般不使用‘本体论’这一术语,但有时也把它当做关于存在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学说的同义词来加以使用”[1]。对ontology在哲学上的使用与含义做一简单的介绍,有助于下面我们对当前技术领域所使用的ontology含义的理解。虽然ontology在当前技术领域的使用和含义与哲学上的含义有区别,但也存在着联系。当前在技术领域对ontology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1991年,R.Neches(尼彻斯)等在完成美国DARPA(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的一个有关知识共享的项目中,对智能系统的构建方法提出了革命性的新思想。他们认为:构建基于知识的系统时总是要一步步从头建立一个个新的知识库。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一些可重用的组件(reusable components),让人们在建立知识库时只是将这些可重用组件装配起来就行了。经过研究,确定出必须有两类组件,即ontologies和PSMs(问题求解方法,Problem Solving Methods)[2]。ontologies涉及某一个领域或多个领域所共有的静态知识或知识结构,而PSMs涉及在相应的领域进行推理的动态知识。这里的ontologies可以说是人工智能中的知识库的核心,是同一领域多个知识库的通用部分。有人说,知识库 = ontology + axioms (公里系统)。因此,这样的ontology或ontologies是一种人工制品,是可数的,英文中是可以有单复数的。笔者认为,当前在技术领域这样使用的ontology或ontologies可以只翻译成中文的“本体”二字。下面,来分析一下这样翻译的理由。首先,从专家们对技术上的ontologies的定义来理解。在技术领域,有关ontologies的定义迄今已有多种,但大家公认的比较标准的是1993年由T.R.Gruber(格鲁勃)给出的,即“An ontology is an explicit specification of a conceptualization”,译成中文是:一个本体就是某一概念体系的一种明确的规范表示[3]。1997年,W.N.Borst对Gruber的定义略加修改,变为“Ontologies are defined as a formal specification of a shared conceptualization”,译成中文是:本体可定义为某一群体所共有的概念体系的一种形式化的表示。其中“某一群体”四个字是原文中没有,外加上的[4]。1998年,R.Studer等人又对这两个定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依据他们的解释,上述两定义中有两个关键的词语需进一步说明,即“概念体系”(conceptualization)和“规范表示”(specification)。“概念体系”是指人们对世界上某一领域的事物或现象的本质经过认识活动所形成的一套系统的概念以及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因此是属于心理范畴的东西。“规范表示”就是表达或描述,而且是严谨一致直至标准化的描述。这就是说,技术上所构建的ontologies是一套用符号或语言表现出来的东西,这些符号或语言描述或表示的是某一种概念体系。另外,定义中的“明确的”(explicit)是说对概念体系中的概念及对这些概念的约束都要作出明确的定义;“形式化的”(formal)是说描述的明确程度要达到计算机可读的水平;“共有的”(shared)是说所描述的概念体系不属于某一个个人,而是某一群体共同拥有的一致化的概念体系[5]。从上述的定义和说明,可以看到,由客观世界某一领域的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即本体)到人们对这些事物或现象的本质通过认识活动所形成的认识结果(即概念体系),再从概念体系到人们用特定的符号系统或语言将某一概念体系作出明确的或形式化的表示或表达,总共涉及了三个层面的东西。这三个层面的东西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一致,这应该是无疑问的。这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涉及了哲学等学科的知识,这里不多作解释。本文只是从技术上考虑它们之间的关系,并探讨这三个层面的东西是否都可以称为“本体”。笔者认为是可以的,因为这三者之间具有联系,应该具有一致性或统一性,可以统称为“本体”。有人将技术领域用人工方法构建的本体称为“知识本体”,其实,一定要在“本体”前加个修饰词以区别哲学上所研究的本体,不如称技术领域的本体为“符号本体”、“本体模型”或“人工本体”。因为技术上的本体都必须用一个符号系统表达出来,所以可称为“符号本体”;其所表达的是人类头脑中的概念体系或概念上的本体,从而间接表达了客观事物的本质或本体,所以可称为“本体模型”;又因为技术上的本体必定是用人工的方法构建出来的,所以也可以称为“人工本体”。不过,笔者建议只简单称其为“本体”。将技术领域的ontology或ontologies译成“本体”,除了上边所说的三个层面的本体应具有一致性或统一性这样一个理由,还有下边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哲学和技术两个领域对本体的研究虽然有所区别,但毕竟在各自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不会混淆,更何况两个领域所研究的对象还有相通性。其二是在英文文献中尚未在ontology之前加上任何修饰性的词语。其三,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理由,这就是由ontology及其派生词ontological所组成的复合术语已经很多,为了保持一致,还是译成“本体”为宜,例如:ontology sharing 本体共享,ontology fusion 本体融合,ontology translation 本体翻译,ontology library 本体资源中心(本体图书馆),ontology based machine translation 基于本体的机器翻译,ontologydriven information system 本体驱动的信息系统,ontology aware IS 本体敏感的信息系统,ontological engineering 本体工程,ontological commitment 本体付托(本体承诺),ontological adequacy 本体适度性,等等。上述这些复合术语中,如果在“本体”二字前加上修饰词,那么就全部要加上。不过,为了术语表达的简洁和一致,还是不加为好。关于ontology的中文翻译,还有一个问题应当提出来商榷,这就是在哲学本体论中有一个从数理逻辑角度研究本体问题的分支,英文是formal ontology,这一分支对当前技术上的本体研究仍然在起着一个理论基础的作用。formal ontology似乎译成“形式本体学”为好,而不是译成“形式本体论”,究竟如何,总的来说好像应当与哲学上的ontology究竟译成“本体论”还是“本体学”一致起来才好。这个问题最好有哲学界的专家来定夺。对ontology的中文翻译问题,笔者在这里只是作了一个初步的探讨。希望对此展开讨论,特别是希望能有哲学界和语文学界的专家学者参与。例如对“本”和“体”这两个字以及“本体”这个词作一些语源学上的探讨应该很有益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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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idianal parts(MP)一词在现代航海科学中占有重要位置,特别是在现代航海技术的发展上有广泛的用途。例如,在电子计算机航法中(calculator navigation),或电子海图(electronic chart)的设计中,作为基本的数学模型就是建立在这一科学概念之上的。然而这一科学概念的汉语译名却十分混乱。译名多达五六个:如“纬度渐长率”[1]、“渐长纬度”[2]、“子午线渐长率”[3]、或“渐长纬度率”、“经线弧长”[4]、“墨卡托海图上经度一分的弧长”[5]。其中在航海界最常用的是前两个名词,且长期争论未能统一。现在应借助审定航海科学名词之机,通过科学论证、相互协商、予以概念确切规范的汉语名称是十分必要的。我以为衡量一个译名是否准确规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原则:1.要能正确反映这一科学概念的本质及其属性。一个科学名词术语通常具有鲜明确切的科学概念、严谨正确的科学定义。如果概念不统一、定义各异、或对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理解不同则命名就不能统一。上述六种命名,对这一科学概念的本质属性,可概括为两种学术观点:一个观点为“率论”,认为MP的本质属性是倍率、比率(ratio)或百分率(percentage)、如“纬度渐长率”,“子午线渐长率”或“渐长纬度率”等。另一种观点为“长度论”的观点,认为MP的本质属性,是“弧长”、“线长”等、如“渐长纬度”、“经线弧长”等。这两种观点那个观点正确反映该概念的本质属性呢?率论者的观点,据《航海表》对该词的解释:“表中所给纬度渐长率是墨卡托海图上1′赤道海里长度的倍数,也是以墨卡托海图上1′经度为单位的数值”[6]。根据“率”的一般概念,倍率、比率或百分率均为无名数,而MP的单位(赤道海里)则为名数。由之可见“率”的命名,在概念上是混乱的,在解释上是自相矛盾的。另一观点“长度论”,认为MP的本质属性是“弧长”,“渐长值”或“距离”。其值为名数,单位为赤道海里或图上经度1′的弧长。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反映MP的本质属性呢?可参阅英、美、俄等国有关该词的定义:英国为“Length of any parts of an extended meridian”[7];美国是“The length of the arc of a meridian”[8];原苏联为“Рассмолнне на церкомрекой карме”[9],其本质属性均为“长度”或“距离”,而非“倍率”或“比率”。可见“长度论”的观点,基本反映了MP的概念本质属性的。致于这一概念的严格定义,可用数学公式表述如下。因为数学语言的表述是最精确科学的。墨卡托海投影原理图根据墨卡托海图的投影原理,如附图:假设地球为椭圆体,地心C与重心重合、R为赤道平均半径;φ为纬度,则:MP=R tan φ (1)若以赤道的1′弧长(即赤道海里)为单位则:式中M为子午线曲率半径,r为纬[度]圈半径。当φMP为有限增量时则:MP=dMP;sinφ=dφ将其代入(1)式,并求其定积分得:因为:式中:α为地球椭圆体长半轴;e为地球偏心率。将上述值代入(2)式,展开并整理即可求出MP公式:将上式乘以(N为任意数,其商为常数,C=2.302585093),即将自然对数式转换为常用对数式:上式(2)比较科学而又准确的描述了MP的基本概念和科学定义。其定义域0→φ。将其用文字表述,可定义为“在墨卡托海图上,渐长子午线由赤道(φ=0)至某纬圈的长度,以赤道海里为单位,称为渐长纬度,符号为“MP”。这是根据纬度的涵义:“Angular distance from Equator. Measured by arc of meridian intercepted by Equator and paralle of latitude”[10]。既然在地球上子午线的弧长称之为纬度,则在墨卡托海图上,渐长子午线的长度称之为“渐长纬度”也就是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了。2.科学译名应符合汉语构词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这是衡量译名是否确切的又一原则。某些汉语词汇具有相关性或对称性的特点。譬如“率”的相关词:利率与利息、变化率与变化量、渐长率与渐长量等等,这些相关词往往存在着某种数字的相关性。如果将MP命名为“××渐长率”则其相关词“××渐长值”将是不可思议的。如果将MP命名为“渐长纬度”则其相关词“渐长纬度率”则可定义为:“在墨卡托海图上某纬度(φ)的1′弧长与赤道1′(或图上经度1′)弧长之比”,其值约等于纬度的正割(secφ)。其准确度为±0′.01。可通过《航海表》表Ⅲ-3计算出纬度1′的弧长,加以对比如下:渐长纬度率secφ,在理论上表述了“在墨卡托海图上,纬度的1′弧长,随纬度的增加而渐长,其渐长值等于secφ。在航海实践中,secφ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在海图作业中,为什么要求在纬度圈附近量取“距离”或“长度”;也是天文定位中,作图法求纬度差的理论依据。3.译名要遵循“副科服从主科,主科尊重副科的原则”。航海是一门多学科综合性应用的学科。地文航海是《测量学》的应用学科,《测量学》上已定名MP为“渐长纬度”,如果没有概念上的错误、则“纬度渐长率”就应该加以正名,改为“渐长纬度”。这就是结论。如果将定义域改为某一给定纬圈至另一给定纬圈间渐长子午线弧长,则此渐长子午线可称为该两纬度间的渐长纬度差,符号DMP。则原用的“纬度渐长率差”则应改正为“渐长纬度差”。注释〔1〕“纬度渐长率”见台湾《航海航业专科大词典》,台湾五洲图书出版社,1984年。〔2〕“渐长纬度”参阅日本四之宫博编(英和航海用语辞典》新订版,成山堂书店,昭和58年。〔3〕“子午线渐长率”参阅《综合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4〕“经线弧长”参阅《英汉科技大词库》、《英汉现代科技大词典》、《新编英汉科技大词典》等,科学出版社。〔5〕“墨卡托海图上经度一分弧长”,参阅《英汉辞海》,国防工业出版社,1987年。〔6〕《航海表》,海司航保部,1962年,书号B101。〔7〕C.W.T Layton, Dictionary of Nautical Words and Terms, Revised by Peter Clissold 1982.〔8〕Bruvditch, American Practical Navigator ‘Glossary of Marine Navigation’ 1981 Defense Mopping Agency Hydrographic Topographic Center.〔9〕в.х.Кузнецо, “навигация”, издатепьство морской транспорт, 1956.〔10〕A.S.Hornby, Th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with Chinese Transl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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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一刻     
《科学大观园》2009,(9):78-78
妻子:“结婚前你不是说你曾经多次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吗?现在怎么不再写了?”丈夫:“现在不好再写了。”妻子:“为什么?”丈夫:“我以前发表的是‘征婚启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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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活林     
打听刚下火车的旅客向路边的一鞋匠打听道:“老师傅,请问男厕所在哪儿?”鞋匠:“女厕所隔壁就是。”赶早市法官:“你因为什么事被指控?”囚犯:“我只是到商店里去早了一点。”“可是并没有过错呀。”法官疑惑不解,“你到底什么时候去的?”囚犯干脆地回答:“在商店开门前。”死刑犯的要求一个死刑在临处决前。法官:“你还有什么要求?”死刑犯:“我要加入人身死亡保险。”法官:“……”卖书不卖笑书店营业员板着脸:“你别看了,这儿是卖书的,又不是图书馆。”顾客:“看你是什么态度,没一点笑脸。”营业员:“你是来买书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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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美国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在中国引入“智慧地球”概念以来,“智慧”一词开始在祖国大地漫天飞行:智慧交通、智慧油田、智慧食品系统、智慧医疗、智慧零售、智慧水资源管理、智慧供应链、智慧气象、智慧金融、智慧工业、智慧城市等等,不一而足。现在,“智慧城市”已经成为我国推进物联网的重要抓手和落脚点,全国18个一级城市提出了智慧城市规划,80%的二级城市明确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那么究竟如何来理解这些科技概念中的“智慧”一词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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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一刻     
《科学大观园》2011,(7):78-79
工人俱乐部在哪 邓科长接通知要去工人俱乐部开会。邓科长问:“工人俱乐部在哪儿呀?”科长助理老赵好心地给邓科长指点:“你一直走到县图书馆。再从图书馆向西走100米就是科协。工人俱乐部就在科协对面。”邓科长仍是十分糊涂:“图书馆……科协又在哪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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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拥有的概念的语义在历史进程中不断演化和转变。当代元哲学方案"概念工程"试图将这一现象和哲学方法论勾连,主张哲学的任务是设计和修正我们的概念。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我们能否真正"掌控"概念的意义?这就是"掌控难题"。对于这个难题,有两种主要解释策略:语义外在论和语义内在论。这两种进路各有洞见与盲点。本文试图提供一个更具优势的解释策略,即语义推论主义方案,通过纳入社会实践的规范维度来确保语义的掌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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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ntology的译名问题,近年来成为哲学界讨论的热点。我们注意到,与ontology相关的术语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中使用也十分普遍,而译名同在哲学中一样纷纭不一。无疑,弄清这个术语的哲学含义,将有助于其他学科中该词译名的统一。本文先简略介绍一下哲学界关于ontology译名讨论的情况,然后提出我们的建议方案,以供斟酌和参考。一、译名讨论的一般情况从词源来看,英文的ontology ,以及德文的Ontologie,法文的Ontologie,最早均来自拉丁文Ontologia,而拉丁文又源自希腊文。就希腊文的字面意思说,它是指关于on的logos。在希腊文中,on和onta(相当于英文的being和beings)是动词兼系词einai(相当于英文的to be)的分词和动名词及其复数形式。既然ontology就是关于on的学问,那么,对这个词的词根on的理解是否准确,对于ontology的翻译来说,就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从中国哲学界的情况看,过去的译法大致有以下五种:a)译为“有”或“万有”,如杨一之先生译黑格尔《逻辑学》;b)译为“在”或“存在”,如熊伟先生译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陈嘉映先生译《存在与时间》;c)译为“实体”或“本体”(一般哲学史教材的处理);d)译为“本质”(一般哲学史教材的特殊处理);e)译为“是”或“是者”,如陈康先生译注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近年来,经过辨析和讨论,这些译法已经简化了许多,根据有的学者的归纳和概括[1],现在对词根on的理解和翻译大致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1)讨论相关问题,并且意识到on的多义性,但主张使用“存在”一词来翻译。(2)主张区别对待,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译名,认为“有”、“在”、“是”三种译法各有合理性,应该根据对具体哲学学说的理解,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译法[2] 。(3)主张应该用“是”来翻译。现在持这种主张的人很多,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居于主流地位的意见,包括前面一些观点的主张者,也改变原来的看法而持此种主张。由于on在汉语中出现了“有”、“在”、“是”等不同的译法,相应地,ontology也出现了不同的译名,如“万有论”、“存有论”、“本体论”、“存在论”、“是论”等等。单从字面上看,“本体论”的译名距离词根的含义最远,但它反而流传最广。据有的学者考证,最初把它译为“本体论”的是日本学者。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日本哲学界普遍采用“本体论”的译名,这影响到中国并延续到今天。但20世纪3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已逐渐放弃“本体论”而采用“存在论”一词,大约从50年代至今便几乎完全用“存在论”代之,“本体论”这一术语已经消失[3]。中国也有一些学者,例如陈康先生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提出,用“本体论”来翻译西语中ontology这个概念,严格说并不确切。近年来,关于ontology的译名之争,又重新成为哲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有人(这样的人并不少)继续沿用“本体论”的译名;有人则主张启用“存在论”的译名;而更多的人,与主张把on翻译成“是”相一致,认为ontology只有译为“是论”,才忠实于这个西文词的本义。但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不赞成这种译名的人都感到,“是论”这个词在中文里显得很别扭,很不习惯。因此可以肯定,讨论还将继续进行下去,而且短期内难以达成大家都可以一致接受的意见。关键在于,如果on的多义性不能排除,那么,ontology的译名也就不可能定于一尊。二、译名讨论中的相关学理事实上,译名之争中牵涉到复杂的学理,既有语义方面的差异,也有学说史的根据,还有不同文化传统的转换问题。只有分别弄清这些问题,才能对译名之争获得较为清晰的见解。首先,从语义角度看。据海德格尔考证,在希腊文中,on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可以指“在者”(“是者”、存在物)的共性(being in general),又可以指“在者”(“是者”)的基础(ground of being)。前者接近于“本质”,后者接近于“本源”。显然,这两种所指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别。由于二者的混淆,导致传统形而上学用“在者”、“是者”(Seiende)的寻求,代替了对“存在”、“是”(Sein)本身的追问。因此,笼统地把关于on的研究称为“本体论”,具体是用它指称关于“存在者”、“是者”的研究,还是用它指称关于“存在”、“是”的研究呢?这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如果用ontology来涵盖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就需要在它下面的分支中明确地区分出来,哪一个分支是研究“存在者”、“是者”的,哪一个分支是研究“存在方式”、“是之方式”的,否则,就会忽略“存在论差别”而铸成大错。其次,从学说史方面看。在西方哲学文献中,Ontologia一词最早见于德意志哲学家郭克兰纽(Rudolphus Goclenius,1547~1628)用拉丁文编撰的《哲学辞典》(1613)中,他将希腊词on(即being)的复数onta(即beings,“存在者”、“是者”)与logos(意即“学问”、“道理”、“理性”)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新词Ontologia,意即“存在学”或“存在论”、“是论”。稍后,德意志哲学家卡洛维(Abraham Calovius,1612~1686)在《神的形而上学》(1636)中,把此词视为“形而上学”(Metaphysica)的同义词。1647年,另一位德意志哲学家克劳堡(Johann Clauberg,1622~1665)又将onta 与希腊词sophia(“智慧”、“知识”)结合,创造出同义新词Ontosophie,也是“关于存在(是)的学问、知识”之意。稍后,法国哲学家杜阿姆尔(Jean-Baptiste Duhamel ,1624~1706)也使用了这个词。笛卡尔(Rene R.Descartes,1596~1650)把研究实体或本体的第一哲学叫做“形而上学的On-tologie”。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1646~1716)及其继承者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试图通过纯粹抽象的途径,建立一套完整的、关于一般存在物和世界本质的形而上学,即独立的Ontologia的体系。沃尔夫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两大部分,理论哲学再分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形而上学包括Ontologia、宇宙论、理性心理学和自然神学。这样,他就在实际上把Ontologia视为哲学中一门基本的、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他并且对这一学科作了如下界定:“关于一般性‘在’(entis)就其作为‘在’而言的科学。”[4]沃尔夫分类的显著特点,就是在学科水平上把Ontologia归属于形而上学(Metaphysica)的一部分。这个分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西方学术界普遍接受了沃尔夫对ontology学科地位的界定,把它看作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一个分支,有时甚至把二者等同起来,用ontology来指称传统上被叫做“形而上学”的整个学科。然而,正是On-tologia这个术语,在哲学史上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需要通过学说史的考察才能明确。虽然Ontologia这个术语直到17世纪才出现,但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却早在古希腊时代即已开始。Ontologia一词在18世纪得到普及和传播以后,西方学者都普遍使用这个术语来叙述古希腊哲学,认为古希腊哲学中已经产生了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例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ontology”条目中说:“这个术语直到17世纪才首次拼造出来,然而它同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所界定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是同义的。”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ti to on(存在之为存在,是之为是)的问题将被永远追问下去,“第一哲学”就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to on hei on)的学问。而在他看来,“实体”(ousia,substantia,substance)问题正是“存在”的中心问题,因而也是第一哲学的核心问题。亚里士多德说:“‘存在是什么?’这个问题,正是‘实体是什么?’这个问题。”[5]那么,什么是实体呢?后世哲学家们对此的回答纷纭不一,理念、单子、绝对精神等等被先后确立为“实体”。在这种回答中,依据“实体”来理解“存在”(“是”)的方式被固定下来,而“实体”又被理解为万有的终极根据,成为某种具有神性的事物。这样,就Ontologia这个词自17世纪出现以后,标志着传统西方哲学关于“实体”的研究已经发展成为形而上学的一种特殊历史形态来说,用“本体论”来标志它就是相当准确的了。就是说,作为西方哲学关于on的学问,从柏拉图到黑格尔,似乎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有特定内涵和特殊规定性的理论形态,这种形态反映了传统西方哲学处理这一问题的历史特征和思维方式,它可以而且应该被叫做“本体论”或“实体论”。最后,从中国文化传统中语词的约定意义看。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相当于上述意义上的“本体论”的那部分哲学学说,被叫做“本根论”,指探究天地万物根本原因和根本根据的学说,其意义与“本体论”一词基本吻合。中国古代哲学家一般都把天地万物的“本根”归结为某种无形无象而与天地万物根本不同的“东西”(如“气”、“理”、“心”等),也与西方哲学家把“本体”或“实体”(相当于最高存在者)理解为某种最高的终极的“存在者”,而这种最高的终极的“存在者”又被视为天地万物的最终根据和最高原因基本一致。据有的学者研究,在汉语语境中,“本体”一词与“客形”相对,“客形”是变化不定的状态,“本体”则是本来恒常的状态[6]。这种语义与亚里士多德所谓“实体常住不变而只是变换它的性状”的说法也非常接近。所以,用汉语中的“本体论”一词来诠释和理解西方哲学史上那种以追求最高存在者为最高使命的哲学形态,是较为适当和合理的。当然,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对应的。综上可见,学说史上存在着把ontology理解为“本体论”的事实,而这种理解又可以从中国文化传统中获得一定的支持和辩护,这也许就是这个译名能够广泛流传开来的原因。三、本文所建议的术语翻译方案上述情况说明,“本体论”这一术语不能简单对待,它有着充分的学说史根据。但是从译名讨论的情况看,大多数人认为,采用“本体论”来翻译ontology,或者把汉语的“本体论”这一术语与西方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作为含义相同的概念等同起来,是完全错误的。因此,如同日本哲学界的做法一样,中国有的学者也主张彻底废除“本体论”这一术语。本文不赞成这种做法,而是主张保留“本体论”这一术语,并赋予它以恰当的含义。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将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译为“存在论”,同时继续保留“本体论”一词。被保留下来的汉语“本体论”这一术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含义:(1)它不再用来指称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存在论),而是用来指称西方哲学史上探讨on的问题时,历史地形成的一种哲学形态——实体主义或实体中心主义的哲学形态。(2)或者将它降格为ontology(存在论)的一个子概念,即“关于存在者(是者)的学说”这一学科子分支,同今天兴起的另一个子分支——“关于存在方式(是,或是态)的学说”相并列,则更符合当代哲学与科学思维发展的新形势。这里的关键,是要把握学科与学说的界限。作为一门分支学科,从而作为一个通用名词,ontology标志着西方哲学的相关研究形成了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在这个传统中,所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的;但具体的解答方式和形成的思想观点是不同的。前者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学科层次,后者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学说层次。这两个层次不应该互相混淆和取代:讨论同样的问题,并不妨碍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形成不同的学说、学派和思想观点(在“哲学”这门学科中,尤其如此);同样,所主张的学说、所隶属的学派和所表达的思想观点不同,也不妨碍讨论的可以是同样的问题。事实上,对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论”(ontology)的研究,已经历史地形成了不同性质的学说或不同的哲学理论形态。其中,依据“存在者”和“实体”去制订方向的传统形而上学,对这门学科的问题的回答采取了“本体论的方式”。而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实证-分析哲学“拒斥形而上学”,但蒯因仍保留了“ontological commitment”(可译为“存在论上的承诺”)的提法;欧陆现象学、存在哲学和解释学则通过对传统本体论的批判,开创了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方向。这个新方向的突出特点在于:不是强调实体,而是强调关系;不是追求存在者,而是注重存在方式。因此,我们必须把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存在论和对于这门学科所探讨的问题的某些具体的解答方式区分开来。在用“存在论”来标志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ontology”这一点明确以后,我们或许可以用“传统本体论”和“现代存在论”两个术语,来标识这门学科的两种不同的历史和理论形态。具体可参见下图:在“存在论”的理论视野中,“传统本体论”与“现代存在论”是它的两个子科目。但是,传统西方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就其对ontology的研究和回答来说,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两种根本相反的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在翻译中把它们严格区别开来。此外,还应该注意到“本体”一词在汉语中的特殊用法。“本体”一词在中国语文中的使用情况是非常多样化的,而且这两个字原是可以分开来用的,如“本末”之“本”,“本根”之“本”,“本性”之“本”,“体用”之“体”等等。至于“本”“体”二字合用为“本体”一词,大约是在宋明理学中,其含义各家解释不同。如张载《正蒙》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太和》)这里的“本体”是指本来恒定的状态。朱熹讲本体有三义:“性之本体”、“形气之本体”、“天理自然之本体”。例如他说:“大抵人有此形气,则此理始具于形气之中,而谓之性。才说是性,便已涉乎有生而兼乎气质,不得为性之本体。”(《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他在解释《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时说:“但即形器之本体而离乎形器,则谓之道,就形器而言则谓之器。”(《朱子语类》卷七十五)关于“天理自然之本体”,他说:“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论语集注》卷三)朱氏所说三种本体的意义有层次的不同:天理自然之本体,指理本身;性之本体指性的本然;形器之本体指存在的根据。王阳明讲“心之本体”,如云:“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息,则渊之本体失了。”“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传习录》卷下)王阳明所谓心之本体即是良知,亦即先验的道德意识。这里所谓本体是本来状况之义,心之本体指心的本来状况。可见,在中国传统文献中,“本体”一词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在日常语言中,“本体”一词的用法更是极其多样的,有“基本”、“基础”、“根本”、“根据”、“本质”、“真实的”、“本来的”等等含义。且看下面一段话:“是的,已经走向世界、走向成熟的中国体育正在回归体育的本体意义。……我们不再把竞技场上的比赛视为‘政治理念’和‘阶级’的较量。今天的我们绝不会把赛场上的失败看作不可容忍的‘国耻’。”[7]这里所说的“本体”一词,相当于“本来的”、“真正的”意思。这从作者自己在后文中所给予的解释就可以看出来。作者在这里反对的是在体育上附加本来不属于它的内涵,特别是政治内涵的做法,而希望“回归”体育本身体能、技能竞技的本来意义。由于“本体”概念使用中含义极端多样化的情形,我们在研究和把握西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时,不能从日常语言角度去理解,而应该从严格的哲学意义上去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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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大观园》2010,(15):44-46
挂一个漂亮的鸟笼在房间里最显眼的地方,过不了几天,主人一定会做出下面两个选择之一:把鸟笼扔掉,或者买一只鸟回来放在鸟笼里。这就是鸟笼逻辑。过程很简单,设想你是这房间的主人,只要有人走进房间,看到鸟笼,就会忍不住问你:“鸟呢?是不是死了?”当你回答:“我从来都没有养过鸟。”人们会问:“那么,你要一个鸟笼干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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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澄清逻辑系统之为“演绎”或“归纳”的涵义,提出逻辑系统的“i-i型”概念(在一个具有真值集{Ti|i∈I}的逻辑语义下)。对任意I,j∈I及任何逻辑语义,我们定义了此语义的山[i,j]-镜像。并证明了对任意c,d∈I,一个命题逻辑系统如果在具有真值集{Ti|i∈I}的逻辑语义下是c-c型的,那么此系统在此逻辑语义的[c,d]-镜像下就是d-d型的。  相似文献   

15.
一个11岁男孩,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上厕所。同学问他:“你能不能跳着摸到厕所上面的那根横梁?”好胜的他不由分说就跳起来,谁知。正好被一位老师撞见了。老师先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质问:“你竟敢翻女生厕所!”随后,当着众人的面,喝令他双手抱着横梁.吊了3个小时。下午,老师又让他站在桌子上面,检讨自己“翻女生厕所”的行为。在人们的嘲笑和羞辱中,他委屈的泪水肆意横流,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狂喊:“天啊,为什么这样捉弄我!”  相似文献   

16.
甲(出版工作者,或科技工作者):汉语科技出版物中如何把外国人名音译成汉语,真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齐说不一,各行其是,往往相持不下,叫人无所适从。现在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发明对数的Napier在一本科普读物中竟然变成了三个人!乙(科技工作者或文字改革工作者,也可能是出版工作者):请问什么叫做“音译成汉语”?甲:当然是指用我们的方块字的读音来表示原名的读音了。最近我们开了一个译名统一问题研讨会,准备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我们的原则是“译音要准确”。乙: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您所谓的音译不过就是用方块字给外国人名注音,这是不可能做到“准确”的。上过中学的人大概都会记得,好的外语教师极力反对学生用方块字给外语单词注音,因为他们认为这会妨碍学生学会准确的发音。事实上,汉语的音素同许多别的语言、例如英语的音素迥然不同,而且彼此的语调也各异,所以用方块字给外语单词注音,一般说来,是不可能做到“准确”的。这在语音学上似乎已是常识。甲:“译音要准确”这个说法也许不恰当,应该说“译音尽可能准确”,或者说“使两者的读音尽可能相近。”乙:您对我上面那番话似乎还不太了然,您耐心听我再解释一下。您说“使两者的读音尽可能相近”,请问:由谁来读?由谁来判断是否相近?是听澳大利亚人念英语原名同闽南人念方块字音译进行判断呢,还是听南美人念西班牙语原名同宁波人念方块字音译进行比较?我想,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恐怕只能是,比如说,让BBC的播音员念英国人名,让中央台的播音员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念方块字音译,这样来判断是否相近。即使如此,如果要说两者在语音上有什么相近的话,恐怕只能说相当于闽南话与普通话的相近。更何况实际进行音译和判断的人,无非就是您、我之类并非语音专家的人,各自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音译和判断,当然很难得到确定一致的结论。因此,“使两者读音尽可能相近”这是一条行不通的“原则”,而科技出版物中对外国人名的音译恰好都是各自声称在实行这种“原则”,所以才产生了您说的那种“齐说不一,各行其是”的局面。实际上,对两种不同的音译在语音上争论不休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这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问题罢了;而且,究竟哪个是五十步,哪个是百步,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甲:您这番话听起来挺新鲜,不过倒是大实话。可是现在的实际问题是需要结束音译上的混乱局面,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乙:我再给您说一个您会感到意外的大实话:如果您真要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唯一的办法就是希特勒的办法——独裁,这就是说,最后是一个人拍板。事实上,要找BBC和中央台的播音员来帮忙是不大可能实现的,而没有这样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权威标准,就必然众说纷纭。因此,为了解决问题,您只好在我们这些人里找一个人,假定他有相当的权威性,由他做出最后的裁决。但是,您这样一份译名表不一定具有事实上的权威性,只不过是您的一套做法而已,如果得不到大家的承认,那仍然是一纸空文,结果仍然是各行其是;而且您的译名表只是很少一部分人名,您不可能把所有外国人名都囊括无遗,因此无法避免将来仍然会不断产生的同样的混乱局面。甲:…………………乙:我觉得,现在的混乱局面确实应该结束,但问题不是制定一份统一的方块字译名表,而是确定一种处理外国人名的统一做法,因为汉语科技出版物中对外国人名除了音译成方块字外,还有另一种并不罕见的做法,即拉丁化,这就是说,如果原名本来就是拉丁字母拼写的,则直书原名;如果原名不是拉丁字母拼写的,则采用标准的拉丁化拼法。即使音译有了统一的译名表,如果与拉丁化形式并存,那仍然是一种混乱局面。我不明白汉语科技出版物中为什么一定要把外国人名音译成方块字,我认为这种做法有弊无利。甲:您这话又有点叫人难以接受,似乎太绝对了吧?音译,弊可能有,但不能说完全无利,至少中国人看了念得出音来,这就是一利,而拉丁化做法连念都没法念!乙:看来您对我上面那些议论只是觉得新鲜,并不完全信服,仍然认为音译能够为读者提供语音上的帮助。让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看看是否能说服您。英国人名Adams的常见译名是“亚当斯”,您也可能争辩说“阿达姆斯”可能更好些,那么请您想象一下,请中央台的播音员用他那字正腔圆的语调来念“亚一当一斯”或“阿一达一姆一斯”,再请BBC的播音员来念Adams。如果要强调两者在语音上相近,那显然是可笑的;如果要说这两种音译哪一种更接近原音,也是很难判断的。这样的例子唾手可得,俯拾即是。由此可见,音译只不过是一种极不象样的注音方法而已,不过是为外国人起个汉语名字罢了,没有什么语音价值可言。实际上,音译是自有翻译以来就存在的一种习惯做法,似乎只有写成方块字才能被中国人接受,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个理由已经越来越站不住脚,我们没有必要固守这种没有任何好处的陈规陋习。如果您还不信服,那也无关紧要,让我们暂时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看看音译的弊在何处,这才是本质的问题。这一次您也许会觉得更为“新鲜”。您知道,我们现在正处于“信息时代”。书面材料,尤其是科技出版物,应该为读者提供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如果用方块字来表示外国人名,读者无法准确地把音译同原名联系起来,换句话说,音译掩盖了原名的固有信息。例如,读者无法确知您这本书里的“阿达马”是否就是他在别处见到的Hadamard,也无法判断您这里的“阿达马”究竟是他在别处见到的Hadamard还是Adam。而处于信息时代的今天,您无论作为出版者还是作为撰稿人,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就是使读者获得一种准确的信息。即便您能制定一份统一的译名表,但要克服上述困难,读者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查阅。可以想见,这会给读者带来多大的不便。如果人名拉丁化,上述弊病自然消除,读者就能把现在获得的有关Hadamard的信息同他过去以及将来获得的信息联系起来,从而对Hadamard有一个准确而完整的概念。书面材料应该为读者获取信息提供方便,但音译成方块字的做法却恰好是为获取信息设置了人为的障碍:“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氏”。您开头提到的Napier一分为三的事固然是由于作者对材料不熟,但也不能不看到这正是音译妨碍了他获得必要的信息。其次,由于我们处于信息时代,国际信息交流的重要性日趋突出,不仅我们要了解外国的科技信息,外国人也要了解我们的科技信息。音译成方块字的做法同样是为这样的交流设置了人为的障碍。法国术语学家F.Hominal在其近著《现代汉语数学词汇》(Terminologie mathématique en chinois moderne)中提到:汉语数学术语及表达方式不统一,尤其是外国人名音译成方块字后很难再“破译”回去。这就是说,仍然是“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氏”。例如,我要是把上述作者的姓氏写成“奥米纳尔”而且不提原书名,恐怕您就很难找到原书了。仅凭该书的出现,就足以说明外国需要了解我国数学发展的信息。外国人阅读汉语数学著作已经很吃力,如果您还要求他们也随身携带一份译名对照表随时查阅,恐怕就更加强人所难了。(法文中的chinois一词,除了表示“中文”外,还含有“看不懂的天书”之意。)因此,音译的做法不利于国际信息交流。如果采用拉丁化做法,这种弊病也自然消除。最后,从长远看,也是由于国际交流的需要,汉字要向拼音化方向过渡,很可能就是采用现在的拉丁化拼音方案(目前只起到给汉字注音的作用),但音译却是同这个方向背道而驰,为文字改革设置新的障碍。请您想想,在多年采用“阿达马”之后如果改为拼音文字,是写成Adama还是写成Hadamard?如果要一般人都能进行改写,那就只能写成Adama,结果无论对外国人还是对中国人都将是一场混乱。这是不容掉以轻心的问题,要看得远一些,现在就应该考虑清楚。文字改革自1957年公布汉语拼音方案以来,除了制定几批简化字以外,并无实质性进展,而实质性进展总是逐步试行推广的。我认为,科技出版物不妨先走一步,外国人名采用拉丁化形式,可为文字改革提供经验,起到促进作用。甲:看来您是主张人名拉丁化了,可是中国人怎么念呢?乙:真是“连念都没法念”吗?那要看是什么样的读者。我们谈的是汉语科技出版物,它们的读者(至少可以假定是中学生)一般都有一定的外语语音知识,虽然很不完美,但不至于见了拉丁字母拼写的人名竟然完全张口结舌,而且他们的念法,就与原音相近的程度而言,未见得不如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来念方块字译名。再拿前面的例子来说,让一个中学生凭他的语音知识去念Adams,再用他的普通话念“亚—当—斯”或“阿—达—姆—斯”,究竟哪种念法更接近于原音呢?这仍然是一个“五十步笑百步”的问题。中学以上程度的读者对于拉丁字母绝不能说不熟悉,他们能象方块字一样记忆、识别其视觉形象,即便胡念一通,也不会妨碍他们获取信息。而且,请注意,书面材料是允许“胡念”的。甲:什么!允许“胡念”!乙:是的。请想想我们对日本人名的处理:一般的书面材料都是直书日文汉字原文(至多做了异体字的改写,如“栄”作“荣”)。可是怎么念呢?从电视、广播以下所有的中国读者,包括日语工作者在内,大概都是当成汉语念的。如果要说这同日语原音有什么相近,那是荒唐可笑的。这难道不是允许“胡念”吗?既然日本人的名字可以“胡念”,那么拉丁字母拼写的人名为什么不能“胡念”呢?所谓“胡念”,不过就是念得不象原音罢了(音译就是其中一种!)这同“连念都没法念”不是一回事。甲:不过,请注意,音译成方块字以及直书日文汉字原名,是有一种固定的正规念法的,就是用普通话念方块字(我现在不强调语音上的接近了);而拉丁化人名,照您刚才所说,似乎没有固定的正规念法,可以“胡念”!乙:这不难解决,可以规定一种适当的念法,比如说,基本上当成汉语拼音形式来念,某些具体的细节当然还需要语音专家和文字改革专家共同研究。但是,归根结蒂,书面材料,尤其是科技出版物中,处理外国人名的任何做法,主要是提供一种文字符号,表示外国人名,语音上的考虑是次要问题,读者是凭视觉而不是凭听觉来获取信息的。即便是我们之间口头上的学术交流,在提到外国人名时,不论说话人是念原文还是念音译方块字,除了彼此熟知的人名外,一般还要同时写出原名,听话人才知道“先生何许人也”。因此,视觉形象才是获取信息的主要依据。科技出版物中外国人名拉丁化的必要性,除以上所说外,还应看到这在国际信息交流中已是通用的方式,凡属拉丁字母拼写的文字,例如英、法、德、意等文字,彼此都是直书原名,而对中国、日本和苏联的人名,则采用固定的拉丁化拼法;此外,日文科技著作中早已普遍实行外国人名拉丁化的做法(只是中国人名除外,同我们一样,也是写汉字,当然是日本念法)。现代科技信息的主要来源是拉丁字母拼写的文字材料,人名的拉丁化形式较之原名更为常见,可见人名拉丁化的做法是国际信息交流中的主流,我们应该顺应这一潮流,而不是逆流而上。我国不少科技书刊早已采用这一做法,例如《数学译林》,创刊五年来一直如此,并未发现任何弊病。这里只是说科技出版物。至于报纸、电视、广播这些大规模宣传工具,由于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和听众,在现阶段也许还不适宜于人名拉丁化,但这并不是音译继续存在的理由。例如,现任美国总统和前任财政部长本系同姓,为了不致混淆,前者取名“里根”,后者取名“里甘”,但这却抹煞了原名的固有信息。他们同姓这个信息对于一般人也许并不重要,但毕竟是音译抹煞了的信息,而且似乎不能说所有的人都不需要这个信息。随着全国人民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发展,普遍推行人名拉丁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也将日益增大。为了消除目前科技出版物中音译的混乱局面以及所产生的种种弊端,为了有利于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文字改革,我建议科技工作者、出版工作者、语言工作者和文字改革工作者认真考虑是否可以在科技出版物中废除音译,统一实行外国人名拉丁化的做法。  相似文献   

17.
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于1992年11月19日召开了几个学术名词的研讨会。全国名委副主任黄昭厚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技术监督局、SI办公室、中国科学院数理学部、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机电部电子科学院、医科院药物所、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物理、力学、化学、电子、电工、电力、宇航等学科的名词审定委员会的专家,并邀请了人教、科学、中国大百科全书、计量、航空等专业出版社的同志参加。会议对国内某些涉及面较广的基本名词存在不统一的问题,特别是全国名委与国家技术监督局等主管部门所公布的个别学术名词相互间不一致的情况展开热烈讨论,除个别同志持保留意见外,绝大多数的专家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主要内容如下:一、质量、重量、重力的概念与定名质量(mass):是物体的固有属性,表述物质的多少。重力(gravity):地球对物体的引力与物体随地球自转的惯性离心力的矢量和。重量(weight):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会议认为这三个术语各有其自己独立的科学内涵,历来在物理学上是清楚的,从来没有混淆,也不能混淆。但在国标GB3102.3-86中,3.11“质量”所附的备注:“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表示力的概念时应称为重力”。这里把质量与重量作为同义词等同起来。在日常生活中老百姓的这样称谓是个事实。大家讨论认为,科学术语的命名,其科学性是最主要的,不能迁就于日常生活中的俗称,特别是不能在教科书上混淆科学概念。教科书是教育下一代的工具,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更应尊重科学。学生受教育循序渐进,知识逐步增长,在小学、中学的各阶段逐步讲明重量、质量、重力的概念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至于日常生活中不符合科学性的俗称,只要它不进入书、刊、报纸、正式文献等,也不必干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优胜劣汰,一些不符合科学性的称谓将会自然淘汰。会议建议国家技术监督局取消GB3102.3-86中3.11“质量”条目所附的备注。二、原子量、分子量的定名国标GB3102.8-86中8-1.1“元素的相对原子质量”。定义:元素的平均原子质量与核素12C原子质量的1/12之比。备注:以前称为原子量。8-1.2“物质的相对分子质量”。定义:物质的分子或特定单元的平均质量与核素12C原子质量的1/12之比。备注:以前称为“分子量”。国标译自ISO31,part 8;physical chemistry and molecular physics。会上大家讨论认为,我国标准应该向国际标准靠拢,但在术语标准上靠什么?怎么靠?术语的命名是根据概念,我们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术语概念的等同。ISO公布英文名,同一概念的汉文名应由我们自己命名。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按概念内涵意译定名,要避免逐字硬译。原子量、分子量是中国历来的定名,其内涵定义与ISO公布的毫无差异,只是过去英文名用atomic weight。现今ISO取消atomic weight术语,改用relative atomic mass有其概念明确之处,但中文名却不必亦由“原子量”改为“相对原子质量”之称谓。历来中国人称“原子量”就表明其所定义的内涵。会议认为中国多年沿用“原子量”的术语,简单明了,并已“约定成俗”了。显示出汉字表意性文字的特色,具有鲜明的优越性,且概念定义是准确的,与国际标准给出的定义等同。会议认为,描述此概念的中文术语还应是“原子量”,不要因英文名称改动而改动。对应的英文术语则为relative atomic mass。在某些领域,亦可全称“相对原子质量”。同样:“分子量”对应英文名relative molar mass,中文名可全称“相对分子质量”。全国名委公布的化学名词再版时也需作相应修改。三、压力、压强的概念与定名在物理学上,压力指垂直作用在物体表面上的力。物体单位面积上受到的压力则称“压强”。因此压强、压力两个概念是清楚的,各有各的涵义。但国标GB3102.3-863-13.1中压力,压强定义:P=F/A。由此看来两个概念在国标上只取了压强一个概念。会议讨论认为,英文词只有pressure一个,由上下文分辨它表达的两个概念。我国在以前也只有“压力”一个词,由于科学的发展,压力、压强的两个概念的定名区分开了,并且进入了中学物理教材。这说明科学向前发展,名词术语也在进步。现今要把两个概念都已区分开的术语用在一个概念上,将会引起新的混乱。会上许多专家表示这两个概念混同一个名称,或一个概念(单位面积上的压力即压强)同用压强、压力两个名称,在专业工作或教材编写上是绝对不行的。会议认为压强、压力两个词两个概念还应区分。至于有些领域(如有些工程学科)习惯把压力强度称压力而不称压强,有待今后逐渐过渡。四、电流表、安培表等的定名技监局量法(88)262号文中规定“申报生产许可证和评优的工业产品凡以计量单位的名称命名的,应改为以量(通称为物理量)的名称命名。如安培表应改称为电流表,电度表应改为电表”。会议对此规定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按此规定,如安培表、毫安表、微安表将不允许使用,这给实际应用带来许多困难。设想在电路中,只称“电流表”一种名,取消毫安表、微安表将给认读上造成麻烦、混乱。如果每一“电流表”都附以量级说明,造成文字冗长。这些术语的使用不会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推广发生任何矛盾,会议建议技术监督局考虑对此条文进行必要的修改。  相似文献   

18.
2000~2004年翻译《西氏内科学》(Cecil Textbook of Medicine)第21版全书,经常遇到一些技术性问题。下面是有关科技术语方面的一些情况:一、关于人名术语我的老同学、微生物学家赵乃昕教授寄来他和中科院微生物所程光胜先生的大作:《关于细菌名称汉译的一个问题》(见《微生物通报》30(3):115-116,2003),建议对以人名命名的细菌属名,汉译时应加“氏”字。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特别是文中指出“人名的使用除了作为一个符号,也是对前人工作的一个纪念。”真是仁者之言。犹忆“史无前例”时,要彻底批倒批臭资产阶级个人名利思想和反动学术权威,要求把一切以人名命名的术语,全部“打倒”。此事不仅做得蛮横,其实也极无知。科技领域的众多人名术语,早已熔铸在科技的殿堂中,成为现代科技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的部分,不是哪个人所能消灭的。好在那是个万马齐喑的年代,文化的声音没有了,音乐的声音没有了,科学的声音也没有了。没有人做科研,也没有人写科研论文,也就由它“取消”了。改革开放以来,这些禁锢都没有了,乃昕教授重申此议,我以为是很好的倡议。但是人名术语加“氏”的建议,又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也许微生物领域中,比较好办,人名都是发现者本人,加“氏”就行了。但在医学其他领域中,并非都是如此。例如人们熟知的Pickwickian syndrome,此处人名是借用狄更斯名著《匹克威克外传》中人物Pickwick,如译Pickwick氏综合征,似有不妥;对此我是译成“匹克威克型综合征”。又如non-Hodgkin's lymphoma,如循例译为“非Hodgkin氏淋巴瘤”,似亦未尽其义,故亦译作“非Hodgkin型淋巴瘤”。还有些人名术语是以病人姓氏命名的,如第一株通过体外培养能传代的人类肿瘤细胞,是1951年G.O.Gay从患者Henrietta Lacks的子宫颈癌分离到的,后来就以患者姓氏命名为HeLa细胞,而非Gay氏细胞。如果对HeLa加“氏”,似亦未妥。对此我觉得只宜含糊过去,就是“HeLa细胞”,把HeLa看做一个符号或标记。类似情况还有不少。因此我常常省略“氏”字,其实是藏拙的做法。不过乃昕所提微生物名称中的人名加氏问题,应该是可行的。但在具体做法上,仍有可议之处。因为很多微生物的“属”和“种”,都是人名。如Rickettsia rickettsii,如译作“立克次氏立克次氏体”,固无不可,终觉累赘,也不上口。对此我的做法是属名音译,不加“氏”,种名取一字加“氏”,如译为“立氏立克次体”,“兰氏贾第虫”(Giardia lamblia)等。因为相对于“种”而言,“属”是较大的概念,也是更成熟的概念。科技术语里,对已很成熟的人名术语,实际上已融入该术语所寓含义,而不再视为人名了,所以也无须用大写字母,“属”名大写,是按分类学上“属”的要求,并非由于是人名。“Rickettsia”是“属”名,故“R”大写,而rickettsial pox(立克次体痘)无须大写;“Salmonella”是属名故大写,salmonellosis(沙门菌病)无须大写。作种名的姓氏,皆不大写。关于人名术语,似还有一个本应关注但尚未引起关注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常常把一些国际通行的人名术语,改为写实性术语。这方面的例子,俯拾即可,如sphincter of Oddi,译作“胆道口括约肌”,Mullerian duct译作“副中肾管”,Sertoli's cell译作“支柱细胞”(睾丸),有时亦作“足细胞”或“滋养细胞”……如此等等。就是那个HeLa细胞,也有译为“人宫颈癌传代细胞”的。这些写实性术语,都没有错,全是好心,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担心人名术语不好记,因此要写实一下吗?外国人怎么就能记住呢?所以这条“理由”好像是不很充分的。当然也可以反问一下:你对用“写实”性术语代替人名术语颇具微词,又有什么理由呢?这理由就是:科学无国界,现代科学体系只有一个,没有民族的、国家的、地区的科学体系,因此它是属于全人类的。所以要与国际接轨。写实性术语肯定比人名术语更直观、更能说明问题,但是外国人看不懂。这点好像还不大要紧,毕竟外国人看汉语科技文献的机会不是很多的,既要看,你就要接受汉语的译法。但是中国的科技人员肯定要看国外的科技文献,这时他熟悉的那些写实性术语没有用,还是得熟悉人名术语。这个弯还是绕不过去的。所以愚以为:1)对人名术语,不要再用写实的方法来代替;2)已经沿用很久的写实性术语,还可沿用,但要附原文,如“副中肾管”(Mullerian duct)之类。将来最好不用这些“民族化”的“写实性术语”。二、关于药名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临床工作时,我所在的那个教学医院里,老一辈教授、主任们“正规化”理念很重,不能容忍任何“商品化”的术语。像早已风行全球的“阿司匹林”(aspirin),必得说“乙酰水杨酸”,因为“阿司匹林”是商品名。当时化学药品不多,结构也不是很复杂,所以这条规矩可以勉强维持下去。60年代以后,化学药品飞速发展,新药不断问世。临床医生工作繁忙,对药名只求其简,实在顾不上那个“正规化”了,所以meprobamate就叫“眠尔通”(miltown),不会去说更正规的“氨甲丙二酯”。早年译《希氏》第15版,初见治疗偏头痛的methysergide,查得的译名是“羟甲丙基甲基麦角酰胺”。这译名肯定是认真而准确的,但是几乎可以同样肯定的是:这样的译名是无法通用的。以后发现此药可译“美西麦角”,“美西”译音,“麦角”译义,何其简洁乃尔!真有如释重负、豁然开朗之感。这是卫生部药典委员会《药名词汇》给出的译名。我觉得在各种英汉药名辞书中,这本《药名词汇》是最实用的。它以音译为主,音义并译,使每个药名都不超过4个字,几能使人一读能诵,过目不忘。像“albutoin”译作“阿布妥因”,“metetoin”译为“美替妥因”,莫不如此;而“spiroperone”译为“螺哌隆”,把“spiro-”意译为“螺”,配以“-perone”“哌隆”的音译,真是神来之笔。类似实例,俯拾即是。但它又是很“正规”的,因为它是以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的《国际非专利药名》即《INN》(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s)为依据编译的。这些年来我的案头一直放着这本辞书。当然也感到一些美中不足的地方,一是音译要真正从音,即从原文准确读音,如“替考拉宁”宜为“太考拉宁”;又如“地芬诺酯”,以“酯”处理词尾是很好的,但“地”音偏离原音(“代”)。二是音译用字最好有个规范,比如从“平”(平声)从“简”(笔画)之类,即选择音译用字时,首取平声字;同样平声字中,首选笔画最少的平声字。有了这个规矩,就不致因为拿不准是“夫”还是“呋”,是“因”还是“英”而再去费时检索。早年看日文书刊,对他们以片假名拼写外来语的做法,不很习惯,其实由片假名还原为英文原文,比我们以汉语音义兼用的译名还原为原文还容易些。现在日文书刊对科技术语直接以原文排出,我以为是个好办法。三、现行译名的商榷有些已有甚至早有译名的术语,偶亦有可商榷处。如“东方马脑炎”(estern equine encephalitis)、“西方马脑脊髓炎”(western equine encephalomyelitis),沿用已久,但“东方”、“西方”之说容易引起误会(我的学生曾问过我:中国有没有“东方马脑炎”?),原文所指“东”、“西”,是指美国的东部和西部地区而言,一个国家内部的方位,一般不用泛指的“东方”或“西方”,而是“东部”或“西部”(地区),故改作“东部马脑炎”和“西部马脑脊髓炎”也许更好。又如肌营养不良(muscular dystrophy)患者肌肉软弱是由于遗传突变,缺乏一种名为“dystrophin”的蛋白。这种蛋白有人译作“肌营养不良蛋白”。从原文字面看,这个译法不错。但这个蛋白是正常人应有的对肌膜是起增强作用,患者因无此蛋白而致肌营养不良。故用此译名,就会出现“正常人因有肌营养不良蛋白而不致发生肌营养不良;患者则因无肌营养不良蛋白而发生肌营养不良”的“说法”。故宜改为“抗肌萎缩蛋白”,这与原文字面似有不合,但为汉文计,只宜如此。毕竟译文是为我们中国读者服务的。还有一个常用词:“nephrosis”。“nephr(o)-”指“肾”,“-(o)sis”指“病”或“病态”,因此“nephrosis”常译作“肾病”,“nephrotic syndrome”译作“肾病综合征”。此说其实欠妥。中文“肾病”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各种肾脏疾病都应包括在内,英文表达这个概念的是nephropathy。而nephrosis则有其特定的含义,即以肾小管变性为特点的各种肾病,因此nephrosis应为“肾变病”,“nephotic syndrome”应为“肾变病综合征”,“变”寓“变性”,故不可少。四、诺贝尔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ology or Medicine译作“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字面不错。“or”是选择性连词,每年授奖,生理学或医学范畴择一授奖,英文用“or”是很准确的。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中的“或”字,读起来有点拗口。这件事似乎无关宏旨,但是考虑到诺奖的崇高地位,认真“讲究”一下,也不为过。说它拗口,是因为中国人说这样的意思时,是不会说“或”字的。原来汉语中应用连词的习惯,与英语有些不同。当我们说:“北京、上海、江西、湖北的医生,请到三楼报到”这句话时,一般不用连词,要用,也是用“和”,不大会用“或”。虽然一位来自北京的医生,不会又来自上海、湖北或江西。但是把这句译成英语,就得说:“Doctor(s) from Shanghai,Beijing,Jiangxi or Hubei…”只能用“or”。英语中并列的词,最后两个之间必须有连词,而“and”与“or”的选择是很严格的。中国人说这样的话,最大的可能是不用连词;如用,一般也是用“和”,不大会用“或”。翻译是用一种语言表达另一种语言,当我们以汉语翻译英语时,就是用汉语来表达英语传递的信息,表达方式应该是完全汉化的,合乎汉语的规范,而不是对号入座式的机械对应。所以这条诺奖的汉译方式有四:1.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2.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3.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4.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愚意3为上选,4不可取。  相似文献   

19.
使用术语首要规范——从"二什么英"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5月27日,比利时发生的“毒鸡事件”,让一种化学物质名满全球。遍览各个“平面媒体”,有的把它的名称写作“二恶因”,有的写成“二嚼哄”,有的印作“二嗯英”,用得最多的是“二恶英”。认真的读者感到疑惑:这东西究竟有一个什么名称?用得最多的那个名称就是正确的吗?未得答案.我们权且把它称为“二什么英”。  相似文献   

20.
《科学大观园》2012,(1):22-23
相信很多准爸妈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孕期做爱安全吗?会不会伤害到宝宝?处在孕中期的小靖就说:“我和老公有过几次房事,不过每次都是完事后吓得不行,老公总问宝宝没事吧?宝宝动了吗?心理压力太大了,现在也6个多月了,就不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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