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黑枕黄鹂     
《科学大观园》2005,(13):35
黑枕黄鹂,英文名Orioluschinen-sis,也有称“黄鹂”、“黄莺”、“黄鸟”等,分类上属鸟纲,黄鹂科。主要分布于旧大陆温热带地区,特别是东洋界,有2属28种,我国有1属5种。在我国,分布于东部地区,由内蒙古的东北部、东北、华北地区,往南直到广东、云南,西达陕西、甘肃南部和四川西  相似文献   

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选育的“一串红”樱桃番茄,属无限生长类型,植株长势旺盛,茎粗。单株花序6-15个,每花序结果20-40个,单株座果300个左右。果实小,单果重12克左右。果型为圆球型,果面光滑圆整,有光泽,果大红色。座果率高,果  相似文献   

3.
《科学大观园》2006,(17):29
植物最令人讨厌的,就是它身上的刺。如果一不小心被扎上,就会将人刺得疼痛难受,重的还会划出血来。这些可恶的刺,其实都是植物身上的其他器官演变过来的。就拿仙人掌来说,它身上的刺是由叶子退化而成的。仙人掌的老家在干旱的沙漠地区,那里雨水少,但蒸发强烈,为了适应干旱生活,它将叶片退化成针状,缩小水分蒸发的面积,以绿色肥厚的肉质茎代替叶片进行光合作用。小蘖、洋槐等身上的刺,也是叶子退化而成的。所以,这些刺叫做“叶刺”。有的植物如枸杞、山楂等,它们的刺是茎演变成的,叫做“茎刺”。茎刺有一个特点,就是刺的着生有一定位置,而且…  相似文献   

4.
正一种真菌可以占据秋麒麟花萤的身体,使它们成为真菌感染僵尸并传染给其他昆虫物种。这种恐怖的真菌感染方式十分简单:它感染秋麒麟花萤两个星期之后,能够引导甲虫攀爬在植物上,下颌夹紧花朵直到死亡。美国阿肯色州大学昆虫学教授唐纳德·史丹克劳斯称,真菌感染之后秋麒麟花萤最终会死亡,它的尸体在花朵上像稻草人摆动着,可使真菌有更多的机会感染附近的  相似文献   

5.
对许多人来说,经跑道滑行后起飞的飞机(aeroplane,airplane)和不用在跑道上滑行就可飞起来的“直升飞机”(helicopter)是比较熟悉的东西。然而也有不少人把“直升飞机”叫作“直升机”,这是怎么回事?到底哪种叫法正确?许多人并不清楚。以表意方法命名汉语科技名词的一般规则常常是以中心词素表示它的科学分类属性,再以能体现该事物(或概念)与其他事物区别的特征(或特性)的词素来修饰、限定中心词素,把这些词素按一定的结构方式组合起来即代表该事物的名称,以此来实现“一词一义”。用这种方法命名的词,相当多数可以从字面上直接看出此事物的上位概念(属),以及它的主要特性(种差)。这就是术语命名原则中“系统性”的要求之一。如果一个词的属和种差弄错了,则命名不科学,易引起理解错误。例如“直升飞机”许多人一看就理解它是一种“飞机”(属),它区别于其他飞机的特点是不用跑道,直接飞起来。要弄清楚这种理解对不对就应该从该词所归事物的科学分类体系来看就明白了。飞行器是一个大家族,几十年来这个家族中子孙不断繁衍。它们的“家谱”(分类体系)目前通常表述如下(仅摘录了相关部分):从这个家谱体系看出,飞机和直升机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是利用空气动力来飞行的,都是重于空气的航空器,他们是这类航空器中的“平辈兄弟”,所以直升机不是飞机的“儿子”(衍生物),不能称为“直升飞机”。从分类的原则来看它们在结构、外形以及飞行性能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例如它们产生推力和升力的形式不同。飞机是由动力装置(发动机)带动螺旋桨或向后喷气,产生前进的推力(或拉力);飞机有固定在机身上的机翼,机体被发动机推进时,相对的气流通过有特殊几何形状的机翼就产生升力。直升机没有产生拉力或推力的螺旋桨,也没有固定在机身上产生升力的机翼(个别直升机上有装在机身上的产生辅助升力的短小机翼),它是以发动机驱动在机体上方的旋翼,在静止的空气或相对的气流中产生升力。驾驶员控制旋翼旋转面的倾斜角度可产生向前、后、左、右的水平分力,使直升机既能垂直上升下降、空间悬停,又能向不同方向飞行。从以上对飞机与直升机“同”与“异”的对比,自然明白直升机不是飞机的一种。为此,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航空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已将“直升飞机”这个名词,科学地正名为“直升机”。  相似文献   

6.
<正>海柳是一种珍贵的海底灌木,属海生植物铁树科。它以吸盘固定于海底礁石,树干呈黑色或棕褐色。干粗枝密,叶片细长,质地坚韧耐腐。因它形似树木,故有"海柳"之称。海柳有红柳、赤柳、乌柳、石柳、藤柳等品种,其中红柳和赤柳颜色鲜艳悦目,而为珍品。海柳质地坚韧耐腐,有"铁木"、"海底神木"之称,是雕刻工艺品的珍贵原  相似文献   

7.
编者按 sepsis是医学上一种常见临床征象的英文名,该词的中文名意见比较分歧。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时暂未能确定较科学统一的规范名。目前已使用的和已提出命名意见的主要有:脓毒症、脓毒病、全身性感染、全身性感染症、炎症毒性感染症、炎毒症、感染中毒症、败血病、创面脓毒症、严重感染症、中度感染症、全身炎性反应综合证等。为此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及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通过本刊组织书面专题研讨。许多知名专家都十分热情地参与讨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现选摘一部分刊登如下,欢迎更多的医学工作者来稿参加讨论,以便尽早能确定一个更好的,为大家认可的科学名词。在此谨向参加研讨的各位专家表示谢意!现时sepsis译名为“脓毒症”,pyemia译名为“脓血症”或“脓毒血症”。“pyemia”一词除在有迁徙性脓肿时,很少应用。从目前对sepsis病理生理的认识,它并不一定与“脓”有联系,我个人认为将其译名改为“全身性感染”要比“脓毒症”确切。全身性感染(sepsis)的主要依据是:①体温升高或异常低;②血白细胞增高或异常低(体温、血白细胞异常低表明反应能力显著衰弱);③有肯定的感染病灶或血培养阳性。据此做出“全身性感染(sepsis)”诊断,并不表示它一定是严重的全身性感染。如果在全身性感染的同时,又出现组织灌注不良,或呼吸功能变化,或肾功能变化等,则称之为严重或重度全身性感染(severe sepsis)。以往我们在概念上习惯于将重或较重的全身性感染才称之为sepsis,对轻的全身性感染多不用sepsis一词。将“sepsis”译名为“全身性感染”后,抛弃了以往习惯于认为sepsis是(或必然是)较重或重度的全身性感染这一概念,以往的概念可用“重度全身性感染”(severe sepsis)一词来表达。以感染为基础,按现时对“全身性感染”(sepsis)的认识,可分为以下层次:对sepsis一词重新译名目前意见有分歧,还需要通过讨论逐步统一认识。也可以考虑在现阶段“全身性感染”及“脓毒症”两个译名都可以用,经过一个时期实践后再定取舍。  相似文献   

8.
自杀树     
一种生长在印度西南部地区的植物,其果实带有剧毒,这种果实经常被用作自杀工具,因此,这种树又名“自杀树”。同时,该果实的剧毒也可作为一种谋杀利器,由于西方医学界对该植物了解甚少,它可以杀人于无形,很难辨别死者死因。  相似文献   

9.
《科学大观园》2006,(21):28
植物“箭”非洲中部的森林中,有一种长着坚硬、锐利的刺的树木,当地居民称之为“箭树”。箭树的叶刺中含有剧毒,人、兽如被它刺中,便会立即伤命致死。有趣的是,当地的黑人常用这种箭树做成箭头和飞镖,用来猎获野兽、抗击敌人!植物“枪”植物“枪”中威力最大的要数美洲的沙箱树了。它的果实成熟爆裂时,能发出巨响,竟会把种子弹出十几米之外。所以,只要沙箱树结好果实后,人们便不敢轻易地接近这种植物“枪”了。植物“炮”喷瓜号称植物“炮”,它生长在非洲北部。由于它的果实成熟以后,里边充满了浆液,所以喷瓜一旦脱落,浆液和种子就“嘭”的…  相似文献   

10.
百合在植物学上属于百合科中的百合属,共80余种。它的地下鳞茎由许多肉质鳞片抱合而成,有百片合成之意,故得此名。目前,百合主要分布在亚洲东部(以我国为最多,日本次之)、欧洲、北美洲等北温带地区,原产我国的有39种之多。根据百合花朵和叶片的形态又可将其分为4组,即百合组、钟花组、卷瓣组和轮叶组。在我国,百合被视为传统吉祥花卉,古代称红百合为“山丹”,又称黄百合为“火王”。百合在中国虽栽培历史悠久,起于公元4世纪,但作为文字流传下来的却不算多,文化色彩不算浓郁。我国对百合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我国古代医药家张仲景在《…  相似文献   

11.
古生物的分类与命名,与现代生物一样,采用瑞典生物学大师卡尔·冯·林奈所创立的“双名法”,即一个物种的名称由三部分构成:属名(名词)+种名(形容词)+创种人姓(名词),所有这些,都用拉丁文表示,作为国际通用的标准。解放前,我国的古生物文献一律以拉丁文“双名法”命名,写出拉丁文名,中外古生物学者及一般地质工作者都能认识,都有所遵循。解放以后,开始提倡在用拉丁文名的同时,也译成汉文名与之并列使用。这对于向广大中、初级地质工作者普及古生物知识,使之便于记忆、掌握是有积极意义的。但这当中,往往也失之偏颇或随心所欲、随意简化,造成译名不准确、不统一,反而引起混乱。更有甚者,在一段时间内,片面追求中国命名原则,违反了国际统一的命名法规,因而定的名称得不到国际承认,只能作废而重新厘订。汉译名称也有背离原文者,必须重译。下面笔者仅就感受最深的几点,发表不成熟的意见。古生物属种的拉丁文名称,不少是由形态特征而来的,这一般应按拉丁文原意翻译。例如:腕足动物的一个属“Lingula”,按拉丁字意译为“舌形贝”,这是最正规的译法,有的文献上也译为“海豆芽”,这是用形态相近的事物来比喻,而且已使用广泛,为广大地质古生物工作者所接受。再如:三叶虫的一个属“Drepanura”,按拉丁字应译为“矛尾虫”,但也有形象比喻的译法,叫“蝙蝠虫”,因这种化石形态特殊,很美观,且作为以前《中国古生物志》系列丛书的封面图案。这个名字因而约定俗成,为大家所公认。尽管如此,笔者仍然建议,今后译拉丁文属种名还是尽量按原意直译或转译为好,以免造成混乱。古生物属种拉丁文名称中,也有相当多的是由人名、地名来命名的。对此,笔者有如下三点看法:第一,必须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有很多人名、地名,不管来自哪里,它一成为拉丁文属种名则按拉丁语发音。目前较通用的是德式发音。但译成汉语时,绝不能一律按拉丁语发音(德式发音)译,而应该追溯其所纪念的人或地方是属于哪国,是如何发音的。例如,化石中有一个属Dunbarula,原译“顿巴”,显然是按拉丁语发音译的。可是追根溯源,它是纪念美国耶鲁大学的著名地质古生物学家C.O.Dunbar教授。我国著名地质古生物学家黄汲清、杨遵仪留美时,都与此人相识,他们读此人的姓名当不会读错,他们都指出此人的姓发音为“丹巴”(dnba:)而不是“顿巴”(dunba:)。所以应该改译“Dunbar-ula”为“丹巴”。又如比利时著名地质古生物学家L.G.de Koninck,也为很多人所纪念,相应地,在四射珊瑚化石中有“Koninckophyllum”,旧译为“康宁克珊瑚”,腕足动物化石中有“Koninckella”,旧译“康宁克贝”,菊石化石中有“Koninckites”,旧译“康尼菊石”或“康尼克菊石”。然而,众所周知,比利时通用的是法文,“Koninck”的发音应当是“柯南”(in发en的音,n后之ck不发音)。所以,以上三个属名相应地要改为“柯南珊瑚”、“柯南贝”、“柯南菊石”。第二,以人名命名的属种,汉译时应译出所有的音,不应只译第一个音然后加上“氏”。譬如在腹足动物化石中有个属叫“Murchisonia”是纪念英国大地质学家Murchison(“志留纪”的创立者)的。这个属名汉译不应叫“莫氏螺”,而应该叫“莫企逊螺”。首先,叫“莫氏”并不科学,人家并不姓“莫”,“莫企逊”才是他的姓。其次,这样一简化,将来遇到很多属名,开头一个音节叫“莫”的也许还很多,都译成“莫氏螺”又如何区别呢?同样道理,腕足动物中的属名“Richthofenia”不应译为“李氏贝”,而应叫“李希霍芬贝”,双壳动物中的“Claraia”属不应译为“克氏蛤”,而应译为“克拉拉蛤”。第三、以人名命名的属种,应严格按原意翻译,不应随心所欲地译成其它名字,否则读者一看中文与拉丁文对不上,感到莫名其妙。例如:解放初期,著名地质学家李春昱任渭北煤田地质队队长时,与另一地质学家谌义睿一起出差到陕西耀县,李发现一大硅化木,运回南京交著名古植物学家斯行健研究,斯鉴定为新种,定名为“Dadoxylon leei Sze”,译为“李氏台木”,此标本现在南京珠江路江苏省地质矿产局博物馆门前长期展出,名牌上写的是“李氏台木”,无疑是正确的。可是“文化大革命”中出版的“中国各门类化石”系列工具书之一的《中国中生代植物》一书,却将这个种名译成了“耀县台木”,这大概是受了极“左”思潮的影响,不愿“突出个人”,也许更由于李春昱先生被错划为右派,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人们尤其不敢提他。但这样一来,读者一看明明是“leei”,却译成“耀县”,真是风马牛不相及。总之,“忠实原文”、“名从主人”这些原则是不应当随意背离的。  相似文献   

12.
一、Space空间科学中最有争议的是space的译法。space在英文中有两种基本含义 :( 1)泛指在广义空间 (包括时间和空间 )中存在的范围或区域。它既可作为可数名词 ,也可作为不可数名词用。在一维空间中可译为“距离或间距”等 ,二维空间中可译为“面积” ,三维空间中可译为“空间” ,时间上可译为“之间” ;( 2 )特指地球大气层之外的空间 ,只能作为不可数名词用 ,经常被译为“太空”或“空间” ,有时也被译为“航天”。Space在空间科学中常常译为“空间” ,例如spacephysics译为空间物理。优点是与英文完全…  相似文献   

13.
在国内众多文献中均将Sinorhizobium meliloti误译为“苜蓿中华根瘤菌”,它的种加词meliloti是来自豆科植物草木樨属(Melilotus),经拉丁化后而形成的,因此应译为“草木樨中华根瘤菌”才为正确。与它亲缘关系十分接近的另一种根瘤菌--Sinorhizobium medicae,种加词medicae来自豆科植物苜蓿属(Medicago),因此Sinorhizobium medicae才应真正地译为“苜蓿中华根瘤菌”。  相似文献   

14.
有一类神奇的植物,撕开它的茎和叶之后,伤口处会“鲜血”直流。更令人惊奇的是,它的“鲜血”中竟然含有大量石油成分。中科院上海植物生理生态所将和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华南植物园等单位共同开展“能源植物”研究。  相似文献   

15.
《科学大观园》2006,(19):29
俗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人活到百岁就算长寿了。但是,人的年龄比起一些长寿的树木来,简直微不足道。许多树木的寿命都在百年以上。杏树、柿树可以活100多年。柑、橘、板栗能活到300岁。杉树可活1000岁。南京的一株六朝松已有1400年的历史了,但是它还并不算老。曲阜的桧柏还是2400年前种下的老古董呢。台湾省阿里山的红桧,竟有3000多年的历史,这是我国目前活着的寿命最长的树,但还算不上世界第一。世界上长寿的树是非洲西部加那利岛上的一棵龙血树。500多年前,西班牙人测定它大约有8000~10000岁。可惜在1868年的一次风灾中毁掉了。龙血…  相似文献   

16.
四灵,是指我国传说中的四种动物,分别为:麟、凤、龟、龙。古人认为这些动物都是神灵之物,故称之为“四灵”。我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代,就有这种信仰民俗,即所谓“象物”。《周礼·春官·大司乐》:“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郑玄说:“象物,有象在天……麟、凤、龟、龙、谓之四灵。”这四种动物,除了龟以外,其余都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物,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形状也都十分神奇,如凤,是由鸡头、蛇颈、燕颔和鱼尾等组成;龙,则是“耳似牛,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瓜如鹤,掌似虎”;麒麟则“其状如鹿,独角,全身生麟角,足象马蹄,尾象牛”。  相似文献   

17.
“科学价值”与“科学的价值”具有不同的含义。后者是一个以科学为价值客体的概念,指“科学(对于人和社会来说)有什么意义,它包含了科学的多种可能的价值系列或集合。“科学价值”则相反,它是一个以科学为主体的概念,是以科学的需要和尺度为标准所作的价值判断,其确切涵义应该解释为“对于科学的价值”或“在科学上的价值”,即(包括人和社会的活动在内)任何事物“对于科学来说的价值”或“在科学上的价值”,即(包括人和社会的活动在内)任何事物“对于科学来说有什么意义”,它们“是否适合于科学的尺度、满足科学的需要、为科学服务”。  相似文献   

18.
就形式数学来说,它是脱离经验,在内涵上是一种社会建构。计算机技术提高了人们的计算能力,对数学的这一社会建构平添了紧张,加强了“作为计算的数学”与“作为证明的数学”之间的不平衡性。在历史上,相似的认识论上的争论表现在计算或实践的印度数学与精神或形式的西方数学之间。我们认为,认识论上的紧张,可通过以下方式得以消解:认同数学是基于经验、可错的观点,并据此引领数学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19.
菊科的大丽花,北京叫西番莲,而在西番莲科中有一种植物也叫西番莲,大丽花是草本植物,其中文名译自英文dahlia,西番莲为藤本植物,这两种植物没有亲缘关系,这是异物同名。同样是大丽花,也叫天竺牡丹,在广东则有三种叫法:大理菊、苕菊、洋芍药;而西番莲也叫转心莲、西洋鞠,在云南叫洋酸茄花,在广西叫时叶草,这是同物异名。植物中文名的混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加了许多麻烦与困惑。植物拉丁学名的命名要好得多,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确立了生物分类的双名法,每一物种都给以一个学名,学名由两个拉丁化名词组成,第一个代表属名,第二个代表种名,即种的名称是一个属名后面加单个种加词(specific epithet)的双名组合。例如大丽花的学名为Dahlia pinnata Cav.,它是1791年由植物学家Antonio Jose Cavanilles(卡瓦尼列斯)定名的;西番莲的学名为Passiflora coerulea Linn.,它是1753年由林奈(Carolus Linnaeus)定名的。种和属的学名后常附定名人姓氏,以标明来源,便于查找文献,有时还要注明定名的年代。双名法的确立结束了动、植物分类命名的混乱局面,大大促进了科学分类学的发展。分类名称要求稳定,一个属或种只能有一个学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时,便是“同物异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提出的学名,摒弃较后的异名。一个学名只能用于一个对象(属或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对象者,便是“异物同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的命名对象,而其他的同名对象则另取新名,这叫做“优先律”。植物的命名依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其实它是世界各国植物学工作者在处理植物名称时所要遵守的规则,其本身并无任何法律的意义,“法规”(code)一词乃是我国学者的习惯用法而已。《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第1版产生于1905年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第2届国际植物学会议。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专门从事法规的修订工作,每一届国际植物学会议之后出版的新版法规,均毫无例外地取代以前的各版法规,成为当前有效版本的法规。植物中文名命名目前没有正式法规(或叫规则)。共126卷册的《中国植物志》已全部出版,这对统一植物名称是十分有意义的,但《中国植物志》对植物中文名只要求“选择其一个为正名”,其余名称为“别名”,由于受作者地域性限制或个人的偏爱,在名称取舍上有很多个人主观成分,而各省(自治区)出版的地方植物志,在名称上也不尽与《中国植物志》一致,因此,制订植物中文名命名法规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老一辈植物分类学家有专门研究植物命名法规的,并且为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的委员。近年研究法规后继乏人,在修改法规的国际会议上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其实,我国对植物命名的研究是有基础的,早在1954年中国科学院编译局编订的《种子植物名词》对中文名有18条审定原则,《中国植物志》以及一些专业刊物对此也有一些规定。植物种类繁多,欲求审订完备,决非短时间内所能完全实现,但是首先必须对这一工作的意义,确定共同的认识,使植物名称涵义精确,切合实用,不拘于旧习。《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指导思想是:“植物学需要一个被各国植物学家所使用的、精确而简单的命名系统,一方面处理用于表明分类群或分类单位等级的术语,另一方面处理应用于植物各个分类群的学名(scientific name)。给予某一分类群一个名称的目的不是为了指示其特征或历史,而是为了提供一个称呼分类群和表明它的分类等级的方法。本法规旨在提供一个命名分类群的稳定的方法,以期避免使用那些可引起误会、含糊不清或含混抑或使科学陷入混乱的名称,并将这些名称废弃。本法规的另外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产生无用的名称。”这些宗旨也适用于植物中文名的命名。动物和微生物也有国际命名法规,它们的中文名命名也应有类似的法规。  相似文献   

20.
在上一篇短文中(本刊2001年第1期第28页),笔者曾以spitz(dog)为例,谈了意译的不尽人意之处。其实,从“望文知义”这点来看,有些意译词常会误导读者。例如,我们平常碰到的一个称作“墨(斗)鱼”(也称“乌贼”)的词,它的名称中虽然有“鱼”,但实际上并不是什么鱼,而是一种产于海中的头足类软体动物。这在其他语言中也如此。例如,墨鱼的英语名为cuttlefish或inkfish,其词尾均为fish。这可能是受到当时的科技水平和观测手段的限制。另如,星鱼(也称“海星”,它的英语名为starfish)也不是什么鱼,而是一种海栖动物,属棘皮动物门。又如,大家熟知的鳄或鳄鱼(其英语名为crocodile)既可在水中游动和捕食,也常上岸取暖和繁殖。它属于爬行动物,也不是什么鱼。还有silverfish(衣鱼)则是非常原始的一类昆虫。再则,海马(其英语名为sea horse)也不是什么海兽,而是产于海中的一种小鱼,海马在英语中另有一名为horsefish)。可能是为了避免引起误解,国内动物界人士现已将其命名为“海马鱼”。另外,原生动物海葵(其英语名为sea anemone)的名称中虽然有个“葵”字,但它决不像有些人误认的那样,是海中的什么植物。其实,有些所谓的意译词并未反映可反映该事物本质的东西,而只是做到字面上的对译。笔者愿在此提醒大家,“望文知义”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不能说得太绝对。意译和音译之争由来已久,不过,最近由商务印书馆推出的新版《新华词典》收入以西文字母开头的词条(如WTO等),确实做到了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笔者认为,这无疑会给我们的意译和音译之争有所启示。* 杨枕旦编审是全国科技名词委外国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委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