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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学微生物学存在一些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文章就沙门氏菌属、耶尔森氏菌属、埃希氏菌属、志贺氏菌属、奈瑟氏菌属、布鲁氏菌属、克雷伯氏菌属、立克次氏体属、芽孢杆菌属、枝原体属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革兰氏染色、革兰氏阳性菌、细菌芽孢、非典型性肺炎和SARS、“病原生物学”等微生物学术语,进行了研讨和提议。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是微生物学(microbiology)的一个分支,其汉译科技术语本应与微生物学科的科技术语[1-4]相一致,但在笔者所从事医学微生物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经常被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5-7]所困扰。譬如,编写《医学微生物学》教科书,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制定医学微生物学科考试大纲以及每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命审题等,医学出版机构所要求使用的汉译科技术语经常与微生物学出版物所载名称不一致,深深体会到将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进行统一,使之标准化,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就医学微生物学某些有争议的汉译科技术语名称,与学术界同行们进行商榷。一 关于汉译名称中“氏”的正确使用汉字“氏”的使用中注明,“在学有专长的人的姓或姓名后面加‘氏’表示尊重”[8]。微生物学中有不少为纪念做出重大贡献的学者,以其姓氏或姓名命名的科技术语,在细菌名称中尤为多见。[2-7]还有不少微生物名称是以团体名称或首次发现地名命名,例如军团菌属(Legionella)、汉滩病毒(Hantaan virus)、汉城病毒(Seoul virus)、辛诺柏病毒(Sin Nombre virus)、马尔堡病毒(Marburg virus)、扎伊尔埃博拉病毒(Zaire Ebola virus)、辛德比斯病毒(Sindbis virus)等。[2-7]基于上述理由,凡是以学者姓氏或姓名命名的微生物学科技术语,均应采用姓氏或姓名后加“氏”的汉译名称为宜。例如Salmonella是纪念美国细菌学家D.E.Salmon命名的菌属名,众所周知,Salmon(沙门)是西方人名D.E.Salmon中的家族名(family name),即相当于国人的姓,故Salmonella应汉译为沙门氏菌属[1-6],不应译为沙门菌属[7]。同理,Yersinia是纪念法国细菌学家A.J.E.Yersin(耶尔森)于1894年首次从鼠疫患者体内成功分离该菌而命名为耶尔森氏菌属[2-6],也不应译为耶尔森菌属或耶氏菌属[7]。其他还有埃希氏菌属(Escherichia)、志贺氏菌属(Shigella)、奈瑟氏菌属(Neisseria)、布鲁氏菌属(Brucella)、克雷伯氏菌属(Klebsiella)、巴斯德氏菌属(Pasteurella)、鲍特氏菌属(Bordetella)、弗朗西斯氏菌属(Francisella)、立克次氏体属(Rickettsia)、考克斯氏体属(Coxiella)、巴尔通氏体属(Bartonella)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Widal test ,Widal’s test)、革兰氏染色(Gram stain,Gram’s stain)、革兰氏阳性菌(Gram-positive bacteria)等术语[1-6],均已是约定俗成且长期被广泛使用的科技术语,没有必要去掉“氏”,再启用一批新的汉译名称[7],以免与以地名或团体名称命名的汉译术语相混淆。二 考证“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bacterial spore含义为某些细菌在不利条件下,于“菌体内形成具有多层膜包绕的圆形或卵圆形小体”,形如真菌的厚膜孢子(chamydospore),且可“发芽,形成新的菌体”[6-7],故汉译名称为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简称芽孢(spore)是合理的。在细菌分类中和细菌学的大量出版物中,芽孢(spore)一词已被普遍使用,例如芽孢杆菌科(Bacillaceae)、芽孢杆菌属(Bacillus)、无芽孢杆菌(nonsporing rods)、蜡样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肉毒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tetani)、炭疽芽孢杆菌(Bacillus anthracis)等。[1-4,6]因此,不需要另造细菌“芽胞”一词[5,7]之必要性。三 支原体属还是枝原体属有些医学微生物学出版物中将Mycoplasma译为支原体属[5,7]。按照对Mycoplasma词义解释,为“没有细胞壁能形成丝状与分枝状”[6-7]的原核细胞型微生物种属,理应汉译为枝原体属(Mycoplasma)[2-4,6],而不应汉译为支原体属[5,7]。正如Mycobacterium因“繁殖时有分枝生长趋势”,汉译为分枝杆菌属(Mycobacterium)[2-7],而不译为分支杆菌属。四 传染性“非典”与SARS非典型性肺炎(atypical pneumonia)简称“非典”,是与肺炎链球菌(Streptococcus pneumoniae)引起的大叶肺炎相对应的间质性肺炎。在2002年之前,已知引起“非典”的病原体主要有4类,即(1)肺炎衣原体(Chlamydia pneumoniae)即TWAR衣原体;(2)肺炎枝原体(Mycoplasma pneumoniae);(3)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4)病毒,包括①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RSV),②冠状病毒(coronavirus)等。这些病原体引起的“非典”均有一定的传染性,故均可称作传染性非典。2002年11月—2003年6月,中国及东南亚国家或地区曾突发另一种合并呼吸衰竭的严重非典型肺炎,其临床特点为急剧发生弥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较过去由已知的病毒、嗜肺军团菌、枝原体及衣原体所引起的非典型肺炎严重得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O)专家卡洛·多尔巴尼(Carlo Urbani)博士于2003年3月16日将其命名为serious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简称为SARS。其后多尔巴尼博士在越南不幸被感染SARS以身殉职。为纪念这位科学研究先驱,WHO正式采用他所命名的SARS病名,并将稍后发现的该病病原体——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ronavirus,简称SARS-Cov。唯有我国一直沿用2003年春临时称“传染性非典”的病名,并将其写入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一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这样极易造成与一般“非典”相混淆,传染性非典不全是SARS,SARS仅仅是传染性非典中极其特殊的一部分。为了与世界接轨,建议应将中国独有的“传染性非典”名称更名为国际通用的SARS病名,正如AIDS已被直译为艾滋病,不必再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病名。五 质疑“病原生物学”一词“病原生物学”一词已载入中国学科目录,近年来全国新设不少病原生物学系或教研室、病原生物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授予点,甚至有《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原名《中国寄生虫病防治杂志》,2006年2月易名,为中国核心期刊)和《病原生物学》教科书等。中国组创病原生物学学科的初衷是将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与医学寄生虫学(medical parasitology)两个学科合二而一,但实际上这种划分不妥。就医学微生物学而言,它不仅研究致病的微生物,还研究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微生物即人体正常微生物群(normal flora),显然用“病原”一词不恰当。再就生物学(biology)而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都算生物,生物学的研究范围很广。病原生物学是中国独创的术语,虽然可英文直译为pathogen biology,但在外文专业书刊中从未发现过这个词汇,也无此书名刊名的外文科技书刊。目前国外教材或学术专著,除个别英文原著Medical Microbiology中包含医学寄生虫学内容外,均将医学微生物学与医学寄生虫学分别出版。故建议废除“病原生物学”学科名称,取而代之应恢复医学微生物学与寄生虫学(medical microbiology and parasitology)学科名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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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科的大丽花,北京叫西番莲,而在西番莲科中有一种植物也叫西番莲,大丽花是草本植物,其中文名译自英文dahlia,西番莲为藤本植物,这两种植物没有亲缘关系,这是异物同名。同样是大丽花,也叫天竺牡丹,在广东则有三种叫法:大理菊、苕菊、洋芍药;而西番莲也叫转心莲、西洋鞠,在云南叫洋酸茄花,在广西叫时叶草,这是同物异名。植物中文名的混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加了许多麻烦与困惑。植物拉丁学名的命名要好得多,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确立了生物分类的双名法,每一物种都给以一个学名,学名由两个拉丁化名词组成,第一个代表属名,第二个代表种名,即种的名称是一个属名后面加单个种加词(specific epithet)的双名组合。例如大丽花的学名为Dahlia pinnata Cav.,它是1791年由植物学家Antonio Jose Cavanilles(卡瓦尼列斯)定名的;西番莲的学名为Passiflora coerulea Linn.,它是1753年由林奈(Carolus Linnaeus)定名的。种和属的学名后常附定名人姓氏,以标明来源,便于查找文献,有时还要注明定名的年代。双名法的确立结束了动、植物分类命名的混乱局面,大大促进了科学分类学的发展。分类名称要求稳定,一个属或种只能有一个学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时,便是“同物异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提出的学名,摒弃较后的异名。一个学名只能用于一个对象(属或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对象者,便是“异物同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的命名对象,而其他的同名对象则另取新名,这叫做“优先律”。植物的命名依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其实它是世界各国植物学工作者在处理植物名称时所要遵守的规则,其本身并无任何法律的意义,“法规”(code)一词乃是我国学者的习惯用法而已。《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第1版产生于1905年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第2届国际植物学会议。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专门从事法规的修订工作,每一届国际植物学会议之后出版的新版法规,均毫无例外地取代以前的各版法规,成为当前有效版本的法规。植物中文名命名目前没有正式法规(或叫规则)。共126卷册的《中国植物志》已全部出版,这对统一植物名称是十分有意义的,但《中国植物志》对植物中文名只要求“选择其一个为正名”,其余名称为“别名”,由于受作者地域性限制或个人的偏爱,在名称取舍上有很多个人主观成分,而各省(自治区)出版的地方植物志,在名称上也不尽与《中国植物志》一致,因此,制订植物中文名命名法规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老一辈植物分类学家有专门研究植物命名法规的,并且为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的委员。近年研究法规后继乏人,在修改法规的国际会议上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其实,我国对植物命名的研究是有基础的,早在1954年中国科学院编译局编订的《种子植物名词》对中文名有18条审定原则,《中国植物志》以及一些专业刊物对此也有一些规定。植物种类繁多,欲求审订完备,决非短时间内所能完全实现,但是首先必须对这一工作的意义,确定共同的认识,使植物名称涵义精确,切合实用,不拘于旧习。《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指导思想是:“植物学需要一个被各国植物学家所使用的、精确而简单的命名系统,一方面处理用于表明分类群或分类单位等级的术语,另一方面处理应用于植物各个分类群的学名(scientific name)。给予某一分类群一个名称的目的不是为了指示其特征或历史,而是为了提供一个称呼分类群和表明它的分类等级的方法。本法规旨在提供一个命名分类群的稳定的方法,以期避免使用那些可引起误会、含糊不清或含混抑或使科学陷入混乱的名称,并将这些名称废弃。本法规的另外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产生无用的名称。”这些宗旨也适用于植物中文名的命名。动物和微生物也有国际命名法规,它们的中文名命名也应有类似的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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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的分类与命名,与现代生物一样,采用瑞典生物学大师卡尔·冯·林奈所创立的“双名法”,即一个物种的名称由三部分构成:属名(名词)+种名(形容词)+创种人姓(名词),所有这些,都用拉丁文表示,作为国际通用的标准。解放前,我国的古生物文献一律以拉丁文“双名法”命名,写出拉丁文名,中外古生物学者及一般地质工作者都能认识,都有所遵循。解放以后,开始提倡在用拉丁文名的同时,也译成汉文名与之并列使用。这对于向广大中、初级地质工作者普及古生物知识,使之便于记忆、掌握是有积极意义的。但这当中,往往也失之偏颇或随心所欲、随意简化,造成译名不准确、不统一,反而引起混乱。更有甚者,在一段时间内,片面追求中国命名原则,违反了国际统一的命名法规,因而定的名称得不到国际承认,只能作废而重新厘订。汉译名称也有背离原文者,必须重译。下面笔者仅就感受最深的几点,发表不成熟的意见。古生物属种的拉丁文名称,不少是由形态特征而来的,这一般应按拉丁文原意翻译。例如:腕足动物的一个属“Lingula”,按拉丁字意译为“舌形贝”,这是最正规的译法,有的文献上也译为“海豆芽”,这是用形态相近的事物来比喻,而且已使用广泛,为广大地质古生物工作者所接受。再如:三叶虫的一个属“Drepanura”,按拉丁字应译为“矛尾虫”,但也有形象比喻的译法,叫“蝙蝠虫”,因这种化石形态特殊,很美观,且作为以前《中国古生物志》系列丛书的封面图案。这个名字因而约定俗成,为大家所公认。尽管如此,笔者仍然建议,今后译拉丁文属种名还是尽量按原意直译或转译为好,以免造成混乱。古生物属种拉丁文名称中,也有相当多的是由人名、地名来命名的。对此,笔者有如下三点看法:第一,必须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有很多人名、地名,不管来自哪里,它一成为拉丁文属种名则按拉丁语发音。目前较通用的是德式发音。但译成汉语时,绝不能一律按拉丁语发音(德式发音)译,而应该追溯其所纪念的人或地方是属于哪国,是如何发音的。例如,化石中有一个属Dunbarula,原译“顿巴”,显然是按拉丁语发音译的。可是追根溯源,它是纪念美国耶鲁大学的著名地质古生物学家C.O.Dunbar教授。我国著名地质古生物学家黄汲清、杨遵仪留美时,都与此人相识,他们读此人的姓名当不会读错,他们都指出此人的姓发音为“丹巴”(dnba:)而不是“顿巴”(dunba:)。所以应该改译“Dunbar-ula”为“丹巴”。又如比利时著名地质古生物学家L.G.de Koninck,也为很多人所纪念,相应地,在四射珊瑚化石中有“Koninckophyllum”,旧译为“康宁克珊瑚”,腕足动物化石中有“Koninckella”,旧译“康宁克贝”,菊石化石中有“Koninckites”,旧译“康尼菊石”或“康尼克菊石”。然而,众所周知,比利时通用的是法文,“Koninck”的发音应当是“柯南”(in发en的音,n后之ck不发音)。所以,以上三个属名相应地要改为“柯南珊瑚”、“柯南贝”、“柯南菊石”。第二,以人名命名的属种,汉译时应译出所有的音,不应只译第一个音然后加上“氏”。譬如在腹足动物化石中有个属叫“Murchisonia”是纪念英国大地质学家Murchison(“志留纪”的创立者)的。这个属名汉译不应叫“莫氏螺”,而应该叫“莫企逊螺”。首先,叫“莫氏”并不科学,人家并不姓“莫”,“莫企逊”才是他的姓。其次,这样一简化,将来遇到很多属名,开头一个音节叫“莫”的也许还很多,都译成“莫氏螺”又如何区别呢?同样道理,腕足动物中的属名“Richthofenia”不应译为“李氏贝”,而应叫“李希霍芬贝”,双壳动物中的“Claraia”属不应译为“克氏蛤”,而应译为“克拉拉蛤”。第三、以人名命名的属种,应严格按原意翻译,不应随心所欲地译成其它名字,否则读者一看中文与拉丁文对不上,感到莫名其妙。例如:解放初期,著名地质学家李春昱任渭北煤田地质队队长时,与另一地质学家谌义睿一起出差到陕西耀县,李发现一大硅化木,运回南京交著名古植物学家斯行健研究,斯鉴定为新种,定名为“Dadoxylon leei Sze”,译为“李氏台木”,此标本现在南京珠江路江苏省地质矿产局博物馆门前长期展出,名牌上写的是“李氏台木”,无疑是正确的。可是“文化大革命”中出版的“中国各门类化石”系列工具书之一的《中国中生代植物》一书,却将这个种名译成了“耀县台木”,这大概是受了极“左”思潮的影响,不愿“突出个人”,也许更由于李春昱先生被错划为右派,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人们尤其不敢提他。但这样一来,读者一看明明是“leei”,却译成“耀县”,真是风马牛不相及。总之,“忠实原文”、“名从主人”这些原则是不应当随意背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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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代数教材介绍到矩阵求逆公式时,都要引进如下一个矩阵这里Aij(i,j=1,…,n)是矩阵A=(aij)n×naij元的代数余子式,但在构成(*)矩阵时转置排列了。此(*)矩阵在现行多数书中被称作A的伴随矩阵(adjoint matrix),并记作A*这一称谓沿用已久。就拿此中文译名来说,至迟在1956年的《数学名词》(中科院编译出版委员会名词室编订,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已这样定名。而在1938年的《算学名词汇编》(科学名词审查会编印)中,“adjoint matrix”则译作“附属方阵”。中译无可厚非,问题在于用adjoint matrix命名(*)矩阵是否适当?我们来看:首先,这一命名存在歧义的麻烦。因为线性代数课程本身以及一些后继课程,会要讲到概念与之完全不同的伴随矩阵,指的是矩阵A的共轭转置矩阵同一名词和符号,出现完全不同的涵义。这与数学名词(也是一般科学名词)的单一和专用,即(至少理论上)应是一词一义的单义性原则相悖。其次,从名词要与概念的内涵相符这一科学性原则考虑,“adjoint matrix of A”除了表明它与矩阵A的某种相关外,对于所指称的矩阵的特性几乎无所反映,所用符号“A*”在此对所表述的概念也不具有更多的启示。第三,再从名词的专业性和流行性(时代性)来考虑,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当代文献中A*的使用都是按照(2)的理解;而我国现行“国标”(GB3102.11-93)也明确界定符号A*在数学中指的是(2)。综上,可以认为用伴随矩阵A*命名(*)是欠妥的。一些作者就使用了另外一些名称。例如,有的使用经典(古典)伴随矩阵[1,2],冠以限制词来表示(*)矩阵;有的则回到早先的附属方阵[3]。在相应的符号上,有的仍沿用A*,有的则改用adjA。但是所有这些,说到底还是adjoint matrix,只是中文译名变化并未能改变问题之所在。另有一些作者使用了相伴矩阵(associate matrix)[4]、转置伴随矩阵(adjugate matrix)[5,6],从而回避了前述歧义问题,后者更点出了(*)矩阵“转置”的特性。顺便说一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数学名词》(1993年)已列入了“adjugate matrix”这一词条。笔者在[7]中曾对(*)矩阵使用了另一命名,着眼于准确明晰地反映这一概念的内涵所指的特征。事实上,(*)矩阵的元Aij是矩阵A=(aij)中aij元的代数余子式,这一事实不妨记为cofA=(Aij)即,“cofactor of matrix A”;又,这些Aij元在(*)矩阵中是经转置排列的,即有故此矩阵可直接称为A的余子式转置阵,记如(3)。很明显,这一命名和记号清楚地揭示了(*)矩阵的全部内涵与特性。作为一个组合派生名词,“余子式—转置—矩阵”的命名,在线性代数学科概念体系中,结构层次合理清晰,与相关概念逻辑相容成为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正确命名和规范使用数学名词与符号,是数学工作者和数学教育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笔者管见,难免失当,谨此就教于有关学者专家,期望引起进一步的探讨。 ① 较早指出(*)矩阵的转置特性的有如柯召译А.Г.Курош的《高等代数教程》(商务印书馆,1953)第102页,在译名“附加矩阵”后括弧内又写了“倒置矩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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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idianal parts(MP)一词在现代航海科学中占有重要位置,特别是在现代航海技术的发展上有广泛的用途。例如,在电子计算机航法中(calculator navigation),或电子海图(electronic chart)的设计中,作为基本的数学模型就是建立在这一科学概念之上的。然而这一科学概念的汉语译名却十分混乱。译名多达五六个:如“纬度渐长率”[1]、“渐长纬度”[2]、“子午线渐长率”[3]、或“渐长纬度率”、“经线弧长”[4]、“墨卡托海图上经度一分的弧长”[5]。其中在航海界最常用的是前两个名词,且长期争论未能统一。现在应借助审定航海科学名词之机,通过科学论证、相互协商、予以概念确切规范的汉语名称是十分必要的。我以为衡量一个译名是否准确规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原则:1.要能正确反映这一科学概念的本质及其属性。一个科学名词术语通常具有鲜明确切的科学概念、严谨正确的科学定义。如果概念不统一、定义各异、或对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理解不同则命名就不能统一。上述六种命名,对这一科学概念的本质属性,可概括为两种学术观点:一个观点为“率论”,认为MP的本质属性是倍率、比率(ratio)或百分率(percentage)、如“纬度渐长率”,“子午线渐长率”或“渐长纬度率”等。另一种观点为“长度论”的观点,认为MP的本质属性,是“弧长”、“线长”等、如“渐长纬度”、“经线弧长”等。这两种观点那个观点正确反映该概念的本质属性呢?率论者的观点,据《航海表》对该词的解释:“表中所给纬度渐长率是墨卡托海图上1′赤道海里长度的倍数,也是以墨卡托海图上1′经度为单位的数值”[6]。根据“率”的一般概念,倍率、比率或百分率均为无名数,而MP的单位(赤道海里)则为名数。由之可见“率”的命名,在概念上是混乱的,在解释上是自相矛盾的。另一观点“长度论”,认为MP的本质属性是“弧长”,“渐长值”或“距离”。其值为名数,单位为赤道海里或图上经度1′的弧长。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反映MP的本质属性呢?可参阅英、美、俄等国有关该词的定义:英国为“Length of any parts of an extended meridian”[7];美国是“The length of the arc of a meridian”[8];原苏联为“Рассмолнне на церкомрекой карме”[9],其本质属性均为“长度”或“距离”,而非“倍率”或“比率”。可见“长度论”的观点,基本反映了MP的概念本质属性的。致于这一概念的严格定义,可用数学公式表述如下。因为数学语言的表述是最精确科学的。墨卡托海投影原理图根据墨卡托海图的投影原理,如附图:假设地球为椭圆体,地心C与重心重合、R为赤道平均半径;φ为纬度,则:MP=R tan φ (1)若以赤道的1′弧长(即赤道海里)为单位则:式中M为子午线曲率半径,r为纬[度]圈半径。当φMP为有限增量时则:MP=dMP;sinφ=dφ将其代入(1)式,并求其定积分得:因为:式中:α为地球椭圆体长半轴;e为地球偏心率。将上述值代入(2)式,展开并整理即可求出MP公式:将上式乘以(N为任意数,其商为常数,C=2.302585093),即将自然对数式转换为常用对数式:上式(2)比较科学而又准确的描述了MP的基本概念和科学定义。其定义域0→φ。将其用文字表述,可定义为“在墨卡托海图上,渐长子午线由赤道(φ=0)至某纬圈的长度,以赤道海里为单位,称为渐长纬度,符号为“MP”。这是根据纬度的涵义:“Angular distance from Equator. Measured by arc of meridian intercepted by Equator and paralle of latitude”[10]。既然在地球上子午线的弧长称之为纬度,则在墨卡托海图上,渐长子午线的长度称之为“渐长纬度”也就是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了。2.科学译名应符合汉语构词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这是衡量译名是否确切的又一原则。某些汉语词汇具有相关性或对称性的特点。譬如“率”的相关词:利率与利息、变化率与变化量、渐长率与渐长量等等,这些相关词往往存在着某种数字的相关性。如果将MP命名为“××渐长率”则其相关词“××渐长值”将是不可思议的。如果将MP命名为“渐长纬度”则其相关词“渐长纬度率”则可定义为:“在墨卡托海图上某纬度(φ)的1′弧长与赤道1′(或图上经度1′)弧长之比”,其值约等于纬度的正割(secφ)。其准确度为±0′.01。可通过《航海表》表Ⅲ-3计算出纬度1′的弧长,加以对比如下:渐长纬度率secφ,在理论上表述了“在墨卡托海图上,纬度的1′弧长,随纬度的增加而渐长,其渐长值等于secφ。在航海实践中,secφ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在海图作业中,为什么要求在纬度圈附近量取“距离”或“长度”;也是天文定位中,作图法求纬度差的理论依据。3.译名要遵循“副科服从主科,主科尊重副科的原则”。航海是一门多学科综合性应用的学科。地文航海是《测量学》的应用学科,《测量学》上已定名MP为“渐长纬度”,如果没有概念上的错误、则“纬度渐长率”就应该加以正名,改为“渐长纬度”。这就是结论。如果将定义域改为某一给定纬圈至另一给定纬圈间渐长子午线弧长,则此渐长子午线可称为该两纬度间的渐长纬度差,符号DMP。则原用的“纬度渐长率差”则应改正为“渐长纬度差”。注释〔1〕“纬度渐长率”见台湾《航海航业专科大词典》,台湾五洲图书出版社,1984年。〔2〕“渐长纬度”参阅日本四之宫博编(英和航海用语辞典》新订版,成山堂书店,昭和58年。〔3〕“子午线渐长率”参阅《综合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4〕“经线弧长”参阅《英汉科技大词库》、《英汉现代科技大词典》、《新编英汉科技大词典》等,科学出版社。〔5〕“墨卡托海图上经度一分弧长”,参阅《英汉辞海》,国防工业出版社,1987年。〔6〕《航海表》,海司航保部,1962年,书号B101。〔7〕C.W.T Layton, Dictionary of Nautical Words and Terms, Revised by Peter Clissold 1982.〔8〕Bruvditch, American Practical Navigator ‘Glossary of Marine Navigation’ 1981 Defense Mopping Agency Hydrographic Topographic Center.〔9〕в.х.Кузнецо, “навигация”, издатепьство морской транспорт, 1956.〔10〕A.S.Hornby, Th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with Chinese Transl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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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Prion是美国科学家S.B.Prusiner发现的一种新病原物,并因此获得1997年度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几年来此词的中文名一直比较混乱,本刊在此栏目中对其展开讨论。我们欢迎有关学科的读者参与书面讨论,在适当的时候全国名词委将召开研审会,确定其规范名。一、Prion的提出、定义及相关术语Prion的概念由美国加州大学神经病学家Stanley B.Prusiner(斯坦利·普鲁西纳)于1982年4月在美国《科学》(Science)杂志上首次提出。他在研究与疯牛病(牛海绵状脑病,BSE)有关的一种人类大脑疾病时,发现了一种全新的致病因子,命名为prion。他的该项研究荣获1997年度诺贝尔医学奖。Prion来源于英文proteinaceous infectious particle。该项研究诞生了一系列相关的词语,有:prion(1982《Science》)[1];prion protein(PrP)(1982《Biochemistry》)[2];prion disease(1984《Scientific American》)[3];PrPC(1986《Cell》、《Proc Natl Acad Sci USA》)[4,5];PrPSc(1986《Cell》、《Proc Natl Acad Sci USA》)[4,5];以及PrP27~30[6]、prion rod等。普鲁西纳给有关术语所下定义为[7]:prions是不含核酸的蛋白质性的感染粒子(Prions are defined as proteinaceous infectious particals that lack nucleic acid.)。PrPC是细胞prion蛋白(PrPC is the cellular prion protein.)。PrPSc是可致病的prion蛋白异构体(PrPSc is the pathologic isoform.)。二、Prion已有的中文译名由于该项研究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国内一开始介绍此项研究时,给prion的中文译名较为混乱。如有:朊病毒、朊蛋白、毒蛋白、蛋白病毒、蛋白粒子、蛋白感染粒子、蛋白侵染因子、感染(性)蛋白子、锯蛋白等,以及音译名称普恩蛋白、普里安、普利昂、泼里昂、普赖子。前期中应用较多的译名为“朊病毒”。据考查,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一译名曾被列入《病毒名称》一书中。有关prion的译名情况参见表1。三、有关讨论与中文译名的变迁1987年出版的《病毒名称(第二版)》已收有prion,列入附录Ⅲ“病毒和亚病毒的部分术语”中,译为“朊病毒(感染性蛋白质)”。1996年《生命的化学》第6期中廉德君将其译为“蛋白粒子”;此后该刊在1997年4期上即有张友尚的文章对此提出讨论,认为“在其他报刊中也有称之为锯蛋白的。在prion发现的初期,曹天钦先生曾建议译为朊病毒”。张友尚也同意将其译为朊病毒;该刊1998年2期贲昆龙等又认为其他译名不妥,建议中文译名为蛋白传染子,或者将音与义结合,译为普赖子。《实用传染病学》(李梦东主编,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4月)将prion译为朊毒体,与此相关的疾病译为朊毒体病。《参考消息》从1997年10月开始介绍此项研究时用了“朊病毒”这一名称,并一直沿用了很长时间,如1999年5月29日还用“朊病毒造成致命失眠症”为题发表文章;但到1999年10月16日,在“法国科学家预言21世纪疾病”一文中已改称“感染性蛋白子”。《医学与哲学》一书中傅杰青、禹宽平的系列文章主张用“感染蛋白子”。[8]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所有译名中,初期以“朊病毒”的影响最大,连《科学通报》也用了“朊病毒”。后来,由于研究已明确阐明prion并非病毒(其结构较病毒更为简单,不含DNA和RNA),用“朊病毒”来表述prion明显是不合适的,所以“朊病毒”一词必遭淘汰无疑!部分学者在注意到该点后,已试图用其他词语代替应用较广的“朊病毒”。如《实用传染病学》、《医学与哲学》、《参考消息》、《中国中医药报》。在研究阐明prion有正常型和致病型两种之后,prion本身所表达的意义也有所变迁。所以,在其中文名称中出现“传染(感染)”或“毒”的意义也显得并不确切。可以说prion目前仍没有确切的、令人满意的中文译名!笔者认为很有必要重新给出规范性的命名。四、关于prion中文译名的建议由于prion是一种新的致病因子,因此其译名应与病毒、细菌、寄生虫等已有的致病因子有一定的对应关系(最好能用两三个字来表达)。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译名应当确切(能体现出其蛋白质的本质);译名应具有新颖性(可创用新词,体现出这是一新的研究领域);译名应当简洁(便于作为一个词素来应用,方便这一新学科一系列复合性新术语的构词)。根据以上原则,以及笔者对该项研究较长时间的关注和思考,建议将prion译为“普朊”。此为音译加意译,简洁明白。理由如下:(1)prion与蛋白质的关系已经阐明,笔者对用“朊”代表蛋白质的作法表示赞赏,可以使译名具有简洁的特点。(2)prion提出的早期,普鲁西纳认为它是有致病性的,故称其为“感染性的……”。但后来的研究简明,PrP有正常的(PrPC)和致病的(PrPSc)两种不同的形式,因此产生了“一种蛋白,两种构型”的论断。但这在命名学上产生了逻辑矛盾。[8]因为正常型是没有致病性的,谈何有感染性?所以我们在命名prion时,不必受其原有的限制。故将prion的词头音译为“普”字。将prion整个词语译作“普朊”。“朊”之发音与prion之后半部分亦极为接近。这是一种巧合。(3)prion与proteinaceous、Prusiner的词头都是p,译作“普朊”暗含有普鲁西纳中文名称的首字,这更是一种巧合。(4)“普朊”的命名可以使该领域产生的一系列新术语也变得简洁明了,符合这一门新学科的需要。试译如下:prion——普朊;prion protein(PrP)——普朊蛋白;PrPC——正常型普朊蛋白;PrPSc——致病型普朊蛋白;prion disease——普朊病;PrP27~30——分子量为(27~30)千道尔顿的普朊蛋白;prion rod——普朊小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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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等差是等差数列最核心的本质特征。高阶等差数列(或称n阶等差数列)是等差数列的普遍形式,一阶等差数列是n阶等差数列当n=1时的特例。研究表明,高阶等差数列的差分性质在经济计量领域有明确的体现。例如,单整序列数据I(n)的差分性质即与n阶等差数列密切相关。遗憾的是,以往所见关于等差数列的讨论,大多围绕其一阶情况展开。有些常见的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也仅仅适用于一阶条件的假定,不能确切描述等差数列的高阶(二阶及以上)情况。为了适应经济计量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有必要重新研讨关于等差数列术语的定义问题。本文尝试提出高阶等差数列“隐蔽公差”的概念,同时给出n阶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以及n阶等差数列公差与其相对应一阶等差数列公差的换算关系式D=dnn!,其目的在于放宽约束条件,给出能够涵盖n阶等差数列情况、具有普适性的术语定义。高阶等差数列的差分性质在经济计量领域有明确的体现。例如,单整序列数据I(n)的差分性质即与n阶等差数列密切相关。对于单整序列数据来说,即使原变量数列不服从正态分布,经过数次差分之后也会“剔除掉某种固有的规律”而使数列趋于正态分布。事实上,差分剔除掉的这种“固有的规律性”即是n阶等差数列的主要成分,而所谓“经过数次差分”的次数,就是高阶等差数列的阶次n[1]。一、关于等差数列术语的定义和描述以往关于等差数列的讨论,大多围绕其一阶情况展开。目前常见的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例如《辞海》乃至《数学辞海》当中的解释)也仅仅适用于一阶条件的假定,不能涵盖等差数列的高阶(二阶以上)情况。为了适应经济计量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有必要重新提起关于“等差数列”术语的定义问题。本文提出关于等差数列的一个术语:隐蔽公差,并以此为线索展开讨论。本文讨论的数列,仅限于单调递增的正整数序列。作为这些讨论的背景,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等差数列”,以及“n阶等差数列”。顾名思义,等差数列应该是数列的一种。那么什么是数列呢?数列(定义1.0):序贯之数,谓之数列。一组数按第一个、第二个等等排下去就成为数列。其中第一数称为第一项,第二数称为第二项等等。当项数是有限时称为“有限数列”,否则称为“无限数列”。例如,1,10,100,1000,10 000,...和-1/2,-1/3,-1/4,...都是无限数列。经济研究当中涉及的数列大多是有限数列,但若以经济发展的延续论,这些数列则将体现出无限数列的性质。等差数列(定义1.1*):据《辞海》,若有数列从第二项开始,每一项与前一项的差均为常数d,则称该数列为“等差数列”,d,称为“公差”,等差数列的一般形式可以写成a,a+d,...,a+nd,...的形式。任一等差数列的前n项的和为n(首项+末项)/2。例如,自然数列1,2,...,n,...是等差数列,它的前n项之和为n(n+1)/2。显然,所谓“等差数列”的“等差”,就表现在它们具有常数公差d,通常讨论的等差数列为按照从小到大顺序排列的整数序列,故d为大于0的整数。公差(定义1.1.1*):根据《辞海》和《数学辞海》[2]的解释,在以“等差数列”为背景的讨论中,“公差”指的是“等差数列中相邻两项的差”。但是严格说来,这个定义不确切,或者说是不完全的。事实上,等差数列是有阶次的,例如数列1,2,3,4,5,6,...是一阶等差数列,其公差等于(2-1)=(3-2)=(4-3)=...=1;将一阶等差数列中的各个元素平方,则得到1,4,9,16,25,36,...,这是一个二阶等差数列。服从术语层次概念,二阶等差数列当然也是等差数列。但是(4-1)=3,(9-4)=5,(16-9)=7,(25-16)=9,(36-15)=11,...,也就是说,这个数列“相邻两项的差”不相等。这与前文所引“等差数列(定义1.1*)”存在冲突。在严格的意义上,对“公差”这个术语来说,应该是“一阶公差”的简称,其确切的定义表达应该是:(定义1.1.1)“一阶等差数列中相邻两项的差”。二、隐蔽公差和N阶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同样,上述所引工具书中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实际上也是仅仅针对“一阶等差数列”而言。在高阶情况下,即当n大于1时,等差数列前n项之和的计算公式与一阶情况下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如果按照前述所引关于“等差数列”的定义(定义1.1*),则相当于拒绝承认“高阶等差数列”是“等差数列”,因为根据高阶(二阶以上)等差数列的直观表现,其相邻两项的差并不相等。但是,二阶等差数列经过一次“差分”运算,即以数列的后项减去前面一项,可以得到一个一阶等差数列,这个一阶等差数列具有常数公差。我们称这个“公差”为二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以最常见的自然数列为例,该数列是具有公差d=1的一阶等差数列,记作{A1(d)},其中d=1,紧随字母A之后的上标数字表示该数列的阶次。对应地,将该数列中各项元素分别做平方运算,则构成一个二阶等差数列,{A2(D)}。定义D为这个数列的“公差”。如是,则分别有:{A1(d)}=1,2,3,4,5,6,7,8,9,… (1.1){A2(D)}=12,22,32,42,52,62,72,82,92,… =1,4,9,16,25,36,49,64,81,… (1.2)数列{A2(D)}没有明显可见的“公差”。但若对其施行一次差分,则得到:{A2-1(D)}=3,5,7,9,11,13,15,17,… (1.3)这是一个一阶等差数列,其公差等于2。对于这个经过一次差分得到的新数列,我们将其记作{A2-1(D)},其中紧随字母A之后的上标算式(2-1)表示对二阶等差数列进行了一次差分。观察{A2-1(D)},显然D=2,这就是高阶等差数列的“公差”,虽然这个公差不能从高阶等差数列的原始形态中直接观察得到,但它却是肯定存在的,由此我们称其为“隐蔽公差”。高阶等差数列具有数值确定的“隐蔽公差”。若非如此,便不能称呼这个数列为“等差数列”。仿照上述方法,继续再对{A2-1(D)}进行一次差分,则可以得到{A2-2(D)},这是一个所有元素都等于D=2的0阶“等差数列”。可以把这种情况看作是n阶等差数列的特例。对于{A2-3(D)}而言,数列当中所有元素皆为0,是更为极端的特例。不失一般性,我们给出关于“隐蔽公差”的定义以及适合所有阶次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隐蔽公差(定义1.1.2):在等差数列中,需要经过一次以上差分运算才能观察得到的高阶等差数列的公差称为“隐蔽公差”,记作D。高阶等差数列具有数值确定的隐蔽公差。等差数列的形式表达(定义1.1.3):对于阶次为N,公差为G的等差数列A,记作{AN(G)},其中上标N可以是数字、算式或字母符号;G是等差数列的广义公差。高阶(二阶以上)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D和一阶等差数列的公差d(可以对称为显见公差)统称为等差数列的广义公差。三、 等差数列与算术级数的概念比较为了继续以下的讨论,需要简单回顾关于初等级数当中算术级数的概念并与等差数列的概念加以对照[1]。一般来说,初等级数包括算术级数(也称等差级数)和几何级数(也称等比级数)。所谓等差数列,是一组数据按照一定(等差)规律依次排列的形式。这种形式类似于数学定义的等差级数,亦即算术级数,但是数列与级数二者所关心的具体侧面有所不同。数学定义的等差级数系指一和,即数列当中所有相关数项的加总值,而关于等差数列的研究似乎更关注数列各元素之间的关系,甚至不同阶次数列间数据变换的内在联系。如果考虑等差数列“前n项的和”,则与算术级数的关注点近似相同。通常意义上数列研究的对象是确切的数量关系,而不考虑随机变量的影响。经济计量学研究涉及的数据序列则表现为常规等差数列与随机变量的叠加,甚至等差数列的公差也可能存在随机扰动。例如,从1到100的自然数的和是一阶算术级数,其首项a=1,末项z=100,公差d=1,这个算术级数的值S=1+2+…+100=5050。显然,自然数构成公差为d=1的等差数列。相对应的,所有自然数的平方构成另一数列,这个数列的元素分别为12,22,32,42,52,…,即1,4,9,16,25,…,我们称其为2阶等差数列。同理,所有自然数的立方构成另一高阶等差数列,这个数列的元素分别为13,23,33,43,53,…,即1,8,27,64,125,…,我们称其为3阶等差数列。余此类推。等差数列的元素中可以含有截距因素。为简化起见,在本文的讨论中假定各数列元素的截距为0。记一阶等差数列为{A1(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ai,i=1,2,3,…,I。记2阶等差数列为{A2(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i=1,2,3,…,I。记3阶等差数列为{A3(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i=1,2,3,…,I。一般地,记n阶等差数列为{An(D)},D>0,其中包含数列元素,i=1,2,3,…,I。在这些记述中,D均为隐蔽公差,需要通过对数列内各相邻元素进行n-1次差分后得到。在n次及n次以上的差分过程中,各次所得之差均为0。四、隐蔽公差与对应一阶等差数列公差的关系高阶等差数列(或n阶等差数列)是等差数列的普遍形式,一阶等差数列是n阶等差数列当n=1时的特例。一阶等差数列具有常数公差d。对n阶等差数列而言,各相邻项的差乍看起来并不相等,只在第n-1次差分(后项减去前项)时才是常数。定义这个常数为n阶等差数列的公差,记作D。由于n阶等差数列的公差D不能从原数列中直接观察得出,故称其为隐蔽公差。高阶等差数列之“等差”即源于此。高阶等差数列的公差虽然“隐蔽”却是“确定的”。对n阶等差数列进行差分,其过程产生的结果即为n-1阶数列。称为“对等差数列的降阶运算”。按照上述定义,一阶等差数列记作{A1(d)} 。当公差d=0时,{A1(d)}退化成为{A0(0)},即所有元素相等的0阶数列。如果对应于数列{A0(0)}当中的每一元素ai=a分别加上随机误差项εt,则数列可表为截距水平在a的随机过程。这是一个I(0)即0阶单整过程。如前所述,对于{A1(d)},d>0,若取数列当中各元素ai(ai=ai-1+d)之平方构成另一数列,即可得到一个2阶等差数列。记作{A2(D)}。陈列{A2(D)}可知,直观上这个数列已经不再是等差数列。即ai-ai-1≠ai+1-ai。但是,对{A2(D)}进行一次差分得到的新数列{A2-1(D)},则是公差为D的1阶等差数列。n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D是与其相对应的一阶等差数列公差d和数列阶次n的函数,即D=f(d,n)。此时满足关系D=dnn!。其中:D为n阶等差数列的公差(当n>1时即为隐蔽公差);d是与该n阶等差数列相对应的一阶等差数列的公差[4]。按照这个公式可以求出,对应于自然数列(公差d=1)的2阶等差数列和3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D分别是D=122!=2和D=133!=6。同理,对应于公差d=2的数列(例如奇数数列或偶数数列)的2阶等差数列和3阶等差数列的隐蔽公差分别是D=222!=8和D=233!=48。总之,“等差”是等差数列最核心的本质特征。所谓等差数列,必有“等差”存在。对阶次n>1的等差数列而言,非经运算不能见其等差。因此,在高阶情况下,数列之等差是隐蔽行为。阶次越高,其公差隐蔽越深。另一方面,这个公差虽则隐蔽,却有明确的数值,并与与其相对应的一阶等差数列公差存在有稳定的换算关系。人们把“高阶算术数列”称为“高阶等差数列”,即是对其本质特征的宣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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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现名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1993年公布的《数学名词》(科学出版社,1994)将条件命题pq的变形式:┐pq,qp,┐qp的汉文名及相应的英文词分别审定为:否命题 negative proposition逆命题 converse proposition逆否命题 converse-negative proposition但从相关的英文文献来看,上述英文名值得商榷。首先,笔者认为negative proposition的汉文名应该是否定命题[1-5],而不是否命题。如所周知,否定命题就是主联结词为否定词(┐)的命题,[6]相对于命题A其否定命题就是┐A。而否命题则是将条件命题pq的条件与结论分别予以否定后,得到的命题┐pq,它仍是一个条件命题。两个名词虽只一字之差,却要“注意不可以混淆”[7]。从《新牛津英语词典》我们知道:在逻辑中negative作形容词,可用来否定一个命题;作名词它就是negation的同义词。[8]而英文版的数学词典或教科书对negation的解释是:negation If p is a statement,then the statement ‘not p’,denoted┐p,is the negation.[9]由此不难看出,negative用以否定的是整个命题,而不是一个命题的某一两部分。文献[1]关于否定事实的阐述,引用了罗素的观点,也就是“Russell believes that negative facts exist and represented by negative proposition.”由于该文献前此有“事实可以用命题或判断来陈述。”故negative proposition被译作否定命题是十分恰当的。而把negative proposition译成否命题则有欠妥当。进而把converse-negative proposition当作逆否命题的英文名亦不可取。其实,在英文版的数学词典中不难查到相关词条:contrapositive The contrapositive of an implication pq is the implication ┐qp.[9]converse The converse of an implication pq is the implication qp.[9]这就是说,作为名词contrapositive和converse就是逆否命题和逆命题的英文名,英文版数学词典[10],以及笔者查到的十余本英文版教材或杂志,无一例外也都是这样定义或使用的。否命题一词的英文名使用频率稍低,《牛津数学词典》未予收录。但词典[10]中词条INVERSE,adj.,n.的子目:inverse of an implication.The implication which results from replacing both the antecedent and the consequent by their negations.明确地告诉我们,作为名词inverse就是否命题的英文名。英文版离散数学教材[11]也有相同的定义。另外,有台湾学者称┐qp为“原始条件命题pq的反命题”[12]。但从所给表达式易知,他所称之反命题,即《数学名词》所规范的否命题。再从其所附英文词亦可知inverse即否命题之英文名。理清了三种命题的英文名之后,笔者建议《数学名词》再版时,规范中学数学课本常说的四种命题。即原命题 original proposition逆命题 converse[of an implication]否命题 inverse[of an implication]逆否命题 contrapositive[of an implication] 注:遵从《数学名词》的编排说明,条目中[ ]内的词是可省略部分。  相似文献   

9.
自然科学名词(或术语)是进行科技交流的重要工具,其统一与否对传播科技知识、传递科技信息等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可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被迫中断了近20年,造成了当前自然科学术语翻译中的严重混乱局面。试举最近在工作中遇到的la(b)danum一词来说明。根据好几本原文词典的解释,la(b)danum是指“从岩蔷薇属(Cistus)植物(英文名是rockroses)提取的一种可用作香料的含油树脂”,不妨译作“岩蔷薇树脂”。可是,好几本专业词典(如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英汉香料技术词汇》、《英汉化学化工词汇》(第三版),科普出版社出版的《英汉科技词汇大全》)无一例外地把它译作“岩蔷薇”,不知有何根据。la(b)danum还有“赖百当”(《英汉香料技术词汇》、《英汉化学化工词汇》)、“岩茨脂,劳丹脂”(《英汉科技词汇大全》、《英汉医学词汇》)、“劳丹酊;半日花酊”(《英汉科技词汇大全》)、“半日花脂”(《英华大词典》(修订第二版)《德汉词典》)、“岩蔷薇胶,劳丹树脂”(《新西汉词典》)等六七个不同的译名。这里就有两个问题:第一是“脂”,“酊”、“胶”、“树脂”这些词是否表达相同的含义?第二是“岩茨”“岩蔷薇”、“半日花”是否为同一种植物?尤其严重的是在同一本词典中前后都不统一。试看《英汉科技词汇大全》对labdanum一词的处理——labdanum(ladanum)岩茨脂,劳丹脂岩蔷薇/ladanum(laudanum)⑤①劳丹;半日花劳丹酊;半日花酊/laudanum劳丹;半日花劳丹酊;半日花酊;雅片酊。这样一来,按照a=b=c的原理,labdanum是不是也可译作“鸦片酊”呢?另外,如果有人根据《英汉科技词汇大全》把产生这样树脂的植物Cistus译作“岩玫瑰属”而把labdanum译作“岩玫瑰脂”的话,岂不又多了一个译名?译名如此混乱(同一概念有不同的译名,而同一译名又包含不同的概念),已经给科技信息交流、科研、生产、教学工作等带来了有害的影响。因此,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应积极推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出版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各学科名词的审定工作,以便早日实现科学技术名词术语的统一。注:①几本原文词典对labdanum一词的解释:a) gum resin from plants of genus Cistus,used in perfumery etc。(The Consise Oxford Dictionary,1976)b) a dark resinous juice obtained from various rockroses of the genus Cistus,used in perfumery and in the manufacture of fumigants and medicinal plasters。(Collings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979)c) a soft dark fragrant bitter oleoresin derived from various rockrose (genus cistus) and used in making perfumes(webtert'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1977)d) Gomme-résine de méme origine que celle du ciste ladanifère, utilisée en parfumerie en raison de son parfum ambré, puissant et tenace。(Grand Larousse Encyelopedique,1962)e) づヅフ才亻属Cistusかち采つた树脂液;香料。ヒぷし材料。こラ药なぞしこ用ヒゐ。(shogakukan Randon House English-Japanese Dietionary,1982)② 赖百当可能是拉丁字lapdanum的音译。③ 劳丹脂可能来源于希腊字ladanon,是半音译半意泽。④ 半日花脂这个译名并不确切,因为rockrose虽然也包括半日花属(Helianthemum)植物,但labdanum只来自岩蔷薇属(Cistus)植物(见注①)。⑤ ladanum和laudanum不是一个词,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对该词的语源作如下解释:orim ML var.of ladanum;arbitrarily used by paracelsus to name a remedy based on opium。注:①几本原文词典对labdanum一词的解释:a) gum resin from plants of genus Cistus,used in perfumery etc。(The Consise Oxford Dictionary,1976)b) a dark resinous juice obtained from various rockroses of the genus Cistus,used in perfumery and in the manufacture of fumigants and medicinal plasters。(Collings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979)c) a soft dark fragrant bitter oleoresin derived from various rockrose (genus cistus) and used in making perfumes(webtert'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1977)d) Gomme-résine de méme origine que celle du ciste ladanifère, utilisée en parfumerie en raison de son parfum ambré, puissant et tenace。(Grand Larousse Encyelopedique,1962)e) づヅフ才亻属Cistusかち采つた树脂液;香料。ヒぷし材料。こラ药なぞしこ用ヒゐ。(shogakukan Randon House English-Japanese Dietionary,1982)② 赖百当可能是拉丁字lapdanum的音译。③ 劳丹脂可能来源于希腊字ladanon,是半音译半意泽。④ 半日花脂这个译名并不确切,因为rockrose虽然也包括半日花属(Helianthemum)植物,但labdanum只来自岩蔷薇属(Cistus)植物(见注①)。⑤ ladanum和laudanum不是一个词,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对该词的语源作如下解释:orim ML var.of ladanum;arbitrarily used by paracelsus to name a remedy based on opium。  相似文献   

10.
Shoot一词作植物学名词一般指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root(根)相对。由于这个词的原义,不仅指茎干或枝条,而且包括叶子与花部,所以汉语中一直没有合适的中译名。目前汉语中有好几种不同的译法,如《英汉百科翻译大词典》中译作“幼苗,苗;新梢,枝梢”[10]。《英汉辞海》中译作“发芽,抽芽,长出新芽,嫩枝,a(1):植物的地面部分;有枝叶等的茎(根除外)。(2):由植物的芽孢长出的嫩枝干或部分。b:主干的分枝”。[2]《英汉生物学词汇》译作“(1)条,枝,枝条,苗(2)茎干”[5]。《英汉植物学词汇》译作:“(1)条,枝条,枝,苗。(2)桠枝。(3)茎干[8]。在上述几种译法中,近年来以“苗”的译法较为普遍[6],但是“苗”这一译法使人容易与幼苗(seedling)混淆;枝、条、茎等译法,较为接近原义,然而由于人们对日常生活中概念的习惯,容易忽略了其中叶性器官和后来的生殖器官部分;“植物的地面部分”比较接近原意,但冗长而不便交流,而且考虑到气生根的情况,也显得不十分正确。至今各种译法似乎均不能正确反映原意。因此《植物学名词》[11]中未收入此条。伊稍[6]认为在shoot中,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不存在茎叶之间的明显界线。Shoot的形态学本质可用三个大的概念来解释:(1)茎叶是植物体根本而可划分的单位。(2)Shoot由生长单位(phytons)组成,每个生长单位由叶及其下面的茎部分组成。(3)叶本身具有shoot性质,其扁平而具背腹性的结构乃次生发展的结果。上述各种理论都强调茎与叶之间的紧密关系[6]。Shoot作为与root相对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维管组织结构,增长方式和外层组织结构:Shoot有由真正顶端分生组织不断发生的分布有维管束的形态多变的叶性器官,从而使shoot系统不断增大,而root的顶端分生组织并不真正顶生,而是有根冠保护的,侧生器官是一些无维管束的形态单一的根毛[7,13]。Shoot主要行使光合、贮存、生殖和运输等功能,root主要行使吸收和固着功能。考虑到shoot一词的英文内含及外延,以及中国文字的具体情况,作者认为该词在植物学中的汉译最好能统一为“标”,因为这个词能反应出shoot一词的本质,并可说明茎和叶的统一整体性,从而可以明确与root相区分,这既防止“苗”之类译法的外延扩大,又防止“枝”之类译法的外延缩小,从而有一个正确的术语,也便于国内外文献交流和对照。“标”字在《康熙字典》释作“木末也;又高枝曰标;又表也”[3]。汉语成语的“治标不治本”、“标本兼治”中的“标”即是指树木的地上部分(末),与地下部分(本)相对,“本”“末”二字在《中文大辞典》释作:“末,木杪也,木上曰末;本,根也,木下曰本”[9]。所以“本”“末”是相对的,同样“标”“本”也是相对,后起曰标,本原曰本,《辞海》中说:“本标相应”[12]。《辞源》中是这样解释“标”的:“梢,《管子·霸言》:大本而小标。注:标,末也”[1]。《中文大辞典》释作:“木杪末也”[9]。《汉语大词典》释作:“(1)树梢。(2)末梢;事物的枝节或表面,与‘本’相对。(3)顶端”[4]。因为“标”在植物发育过程中是较根而后起的,属于苗的末端,是可以从外观上看得见的部分,即地上部分。尽管“标”现代最常用的意思指树木的末梢,但考虑到该词的本意和植物体的整个发育过程,幼苗时期的地上部分叫前边几种译名都欠妥,因为幼苗的地上部分既看不到任何“枝”“条”的影子也不能叫做“苗”,唯有“标”一词能表达出地上部分的含义;而成株中,中文中的“标”的“树木末梢”之意似乎仅限于树枝的顶端,但是考虑到整个地上部分包括茎干都是由幼苗时期的地上部分(“标”)发展而来的,我们称之谓“标”不但没有造成外延上的扩大,反而使这一称谓能更加正确地反映其形态学本质。在此建议把shoot中文的植物学名统一为“标”,是否正确,希望大家共同商讨。  相似文献   

11.
城市文化是由实体性要素和人文性要素构成的统一体,它具有地缘性、民族性、时代性、历史性、包容性、多样性、集聚性、大众性等特点。伴随休闲时代的即将到采,城市发展在注重城市文化的实体性要素的同时。必须对城市文化的人文性要素予以更多的重视;必须坚持地缘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民族性与包容性的统一、时代性与历史性的统一、大众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吴琳 《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23(2):23-26,58
“语言作为符号系统”和“语言作为存在的家”,二者都以语言为出发点和研究对象,但究其实质还是有所不同。语言作为符号系统,是解决认识支点问题的必然选择,这是寻求认识客观性的必然结果。然而,这种符号系统的精致分析,无疑容易踏上语言的迷途,而惟有将语言作为存在的家,对之进行形而上的审视,才能使语言还乡。  相似文献   

13.
风险观念视野下的科技观立足于对“技术公害”等现实问题的反思,揭示了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复杂矛盾。这对于我们超越传统科技观,富于启发意义。但这种科技观的后现代主义消极立场,决定了其诸多的局限性。本文意在表明,我们应当把化解风险危机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动力,作为新型科学技术发展的契机,切实实现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4.
明中后期,作为与阳明心学并存的"经世致用"思想的出现,影响了一大批学者做学问的理路。他们逐渐以"实用"为指向,以面向生产、生活为研究旨趣,总结扬弃以往实践经验、设计开发新型实用技术,直接促成了明朝技术科学的大发展。其中,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与徐光启的《农政全书》,是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这样一股"实用"之风,是经济、政治、社会、中西汇通多方面原因的综合产物。我们从明代此阶段技术科学兴衰发展的因果分析中,可以尝试着找到回应"李约瑟问题"的答案。  相似文献   

15.
编者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大气层以外空间领域的研究迅速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此领域的某些术语一直不统一,例如常见的“空间”、“太空”、“外空”等等,成为一些比较混乱的多学科常用词,给大家带来很多困扰,使用时无所适从。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认为应当适时地解决这个问题(包括相关的重要词)。本刊特辟专栏组织各方面专家开展书面讨论。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组织专门的研审会,力争确定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统一的意见。此项工作得到许多专家热情的支持,在此谨向各位专家表示诚挚的谢意!这里我们先选登一部分稿件。欢迎读者来稿发表新的意见,以便科学地、民主地、全面地研究,做好定名工作。中国航天事业已经走过了近45年的历程,参与这一事业的人们,对中国航天所经历的事与物,都有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对于航天等名词的理解和认识同样有异同。尤其是中国航天这个行业比俄、美及欧洲一些国家起步晚,涉及航天行业一些事与物的名词,由外文引进译出也是自然的。由于译者的知识、经历和所处环境的不同,同一外文的译法也有差异。长期以来又没有合适的机会组织各方面的人员进行系统的研究讨论,所以现在对同一事与物出现的“叫法”未能统一。由此造成出版书刊混乱,在国际交流中也带来诸多不便。时至今日,应该将这些名词的统一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制订一个计划,按照民主与科学的原则,逐步达到统一。在此仅就个人了解的一些情况及见解一并述及,同有关人员商榷。一、《中国大百科全书·航空航天》卷中的主要情况20世纪80年代初,在编订《中国大百科全书·航空航天》卷时对“航天”这类名词就存在分歧,几经研究,采用了通融、通用的说法,一定程度上缓解和弥补了当时的争论和分歧。例如:航天指“载人或不载人的航天器在太空的航行活动,又称空间飞行或宇宙航行。”在航天这一条目中还写到:“有人把太阳系内的航行活动称为航天,太阳系外的航行活动称为航宇。”在该书中的“人造地球卫星”1号的条目中也指出:“苏联在1957年10月4日成功发射了世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开创了人类航天的新纪元。”在《航空航天》卷的开篇中也写到:“随着航天飞机和其他新型空间运输系统的使用,空间组装和检修技术的成熟,人类将有可能在太空建造各种大型空间系统。在近地空间建立起永久性航天站、太阳能电站和空间工厂,甚至可能建立空间城市和开展空间旅游,太空将成为人类频繁往来的新场所。”总之,在《中国大百科全书·航空航天》卷中,对航天、太空、空间、宇航等名词采用相容的办法,对航天、航天学、宇宙航行、星际航行、航天工程、空间技术等,都作了专门的诠释。但也可以看出,对“航天”、“太空”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将“宇宙航行”和“空间技术”都统一到了“航天”和“航天工程”的条目之中。二、钱老(学森)的有关论述及历史情况钱老当年提出“航空是航空气,航天是航天空。”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世界上热门的说法是星际航行或宇宙航行(似乎是日语译过来的);英国还设立了星际航行学会,还有《星际航行》杂志;美国最初是火箭(推进)协会,后来是Astronautical学会。中国科学院60年代曾组织过星际航行座谈会。1979年成立宇航学会时,钱老没有参与,也没有人提出异议和坚持,所以按照最远阔的思想,取名为宇航学会。后来,钱老将“航天”界定为在太阳系内的航行,把“宇航”,即在宇宙航行界定为在太阳系外的航行。三、分歧出在“航天”和“空间”两个词;“航天”的含义已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空间一词出自于space。在Webster词典中释space,第5条:The region beyond the earth atmosphere or beyond the solar system(地球大气层外或太阳系外的区域)。在1979年修订版的《辞源》中对“宇”和“宇宙”有相类似的解释。《淮南子·齐俗》:“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天”的释语中,天是地面的上空,与“地”相对,“天空”——无际空阔,“天穹”——天空高远。“空间”一词的释义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由长度、宽度、高度表现出来。由此看来,space一词译为空间容易和物理的空间相混淆,显得不够确切,译成外层空间倒还好些。对这些名词如何使用,我的意见是将名词的含义,指的是何事何物搞清楚。遇到外文只要词能达意即可,不必拘泥于哪个英文必须对哪个汉字。时间久了,自然会统一的。正是由于将space直译成空间,1968年成立的从事卫星等研制工作的新研究院取名为“空间技术研究院”(后为七机部五院)。1978年,为了便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建议英文的名称为:Chinese Academy of Space Technology,简称CAST。现在习惯上将卫星、飞船涉及的技术,包括卫星上的有效载荷,如通信载荷、遥感等涉及的技术统称“空间技术”。如果按专业技术分工讲,空间技术称为运载火箭的有效载荷或卫星平台更符合实际。而通信、遥感、摄像技术是卫星的有效载荷,属于其他的技术领域。1982年,第七机械工业部改为航天工业部之后,“航天”这个词使用得越来越普遍,现在航天已包括我国所有导弹、运载火箭、卫星、飞船、测控、发射场及各协作单位的工作、任务和产品。尔后,航天政策、航天规划、航天队伍、国家航天局等复合名词接踵而至,全国上下很容易理解航天所指的内容。“航天”是动宾结构的名词,“空间”是位置范围的名词,用“航天”可以取代大多数“空间”这个词,如当前所指空间技术,就可以由航天技术覆盖。又如航天医学比空间医学更反映实际,因为要研究发射时和下降时人对过载的承受能力,而空间医学则不能反映这方面的问题。至于shuttle译成“航天飞机”时,并不确切,实质上是火箭飞机,外形像飞机,内部是火箭。等到spaceplane研制时,只好译成空天飞机,很勉强。如理解带翼的飞行器,包括用火箭动力、用火箭-吸气式复合动力、核动力和其他动力,只要是在外层空间飞行的,统称为“航天飞机”,可能更合适些。当然有的复合名词为其他学科所惯用,如空间天文学、空间物理等,这些位置特征显著的词不必强求用航天代替。四、“太空”这个词是好词,比“空间”更能描述大气层外的空域“太空”的释义是极高的天空。当年台湾先将space译成太空,后来我们没有采用。现在看来,我赞成用“太空”描述大气层外的空域,比“空间”更合适、更准确,比“天”、比“宇”、比“空间”更形象。总之,我建议将航天作为我们这一行业与技术领域的基本词,能用航天取代的都用航天取代;宇航(航宇)、太空这两个词及由此衍生的复合词,视需要给予保留,如太空工厂、太空站等;不再使用“空间”这个词;有些专用名词,如宇航学会、美国宇航局(NASA)、欧洲空间局(ESA)等,人们都已习惯,不再改动;空间这个词基本被“航天”和“太空”两个词取代,个别由空间衍生出的复合名词,特别是有些机构已长期使用,可作为专用名词保留,如空间法、外空委、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等。  相似文献   

16.
试论知识创新信息运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把知识创新看作是创新信息的运动过程,从创新信息的概念及其时代特征的分析入手,对创新信息的运动机制、运动方式及运动模型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相似文献   

17.
文化工业主体和受众研究是文化工业与社会关系问题的中心环节。在此问题上,形成了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消极受众"说和以伯明翰学派为代表的"积极受众"说的对立。本文旨在通过对文化工业兴起背景下受众主体特征的考察,从法兰克福学派和伯明翰学派相比较的视角,得出文化工业下受众实质的定位,指明文化工业对受众造成的双重影响及在二者的博弈中达到统一。  相似文献   

18.
抓住西部大开发大好机遇,加速西部信息化发展进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提出在知识与信息的经济、全球信息化浪潮的时代背影下,我国西部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尽快取得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首先应该把加快信息化发展进程作为第一重要的,也是第一关键的战略目标。在分析了影响西部信息化发展速度的限制因素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加速西部未来信息化发展进程的对策性建议与思考。  相似文献   

19.
工程风险是指影响工程活动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的集合。工程风险的原因存在于对工程风险的认知,对工程主客体的判断,工程主体的工程思维,工程活动中的自然、政治、经济、技术因素,以及工程风险管理方法之中。工程风险的规避机制包括经济、法律、管理、伦理等机制,伦理机制尤为重要。规避工程风险的伦理机制应综合多种伦理原则,建立起一种涵盖工程师个人、工程共同体和整个社会的应对工程风险的伦理。  相似文献   

20.
这篇文章从历史的视角回顾了20世纪数理逻辑的面貌,并展望了21世纪或者21世纪早期数理逻辑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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