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多重著作权是伴随经济及社会的发展,产生于版权法中的一个新课题。本文着重探讨了演绎作品中多重著作权的产生及行使,认为多重著作权根源于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其行使的最佳方式是合同一次性买断。 相似文献
2.
李静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7(3):83-85
民间音乐作品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中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与处于公有领域的作品有根本性区别,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民间音乐作品的权利主体多样,享有多重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著作权法对之也有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3.
4.
图书馆权利和著作权保护在促进社会知识创新和传播的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本文从著作权和图书馆权利的共同点、著作权对图书馆权利促进的机理、著作权和图书馆权利协调促进等方面分析了著作权对图书馆权利的促进作用和影响。 相似文献
5.
我国传统文化表达著作权主体保护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文化表达创作的主体为特定区域或民族的群体权利主体,在"乌苏里船歌案"中虽然承认了相关主体的著作权,并判定其乡政府代理行使相关权利,但是缺乏政策及法律根据。创作传统文化表达的群体应当成为受著作权保护的特别权利主体,我国应在特别著作权的保护模式下,分两步构建传统文化表达的著作权主体制度,设立群体的法定代理主体代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6.
丁洁蓉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5,18(6):68-71
从立法、法理两个角度对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和人身权的冲突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利的相互性,冲突的解决应遵循人格权高于著作权的一般原理,完善权利的配置机制,并提出解决之最有效途径便是使肖像权和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归于同一,即通过立法规定肖像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肖像权人. 相似文献
7.
于林海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11):8-10
分析了网络环境下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所面临的著作权权利限制问题。著作权权利限制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在数字图书馆已不适用,从世界范围版权保护的立法趋势来看,数字图书馆享受合理使用的特权不是在扩大而是在缩小。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版权授权是解决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的较好途径。 相似文献
8.
王国红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5(4):49-51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即版权,但长期以来,人们误认为“著作权”指作者的权利.“版权”指出版者的权利,以致有报刊社认为“版权所有”,常在其出版物上登载“未经本社许可,不得转载”之类的声明,剥夺了作者应有的权利,影响了作品的传播面,因此,准确理解“著作权即版权”对普及著作权法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9.
10.
王洪友 《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6):22-26
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扩张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也产生了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间的新矛盾,要求立法作出变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界限扩张的表现,其内容包括数字化权能、上载权能、传输权能和下载权能。信息网络传播权同其他著作权一样应当受到适当限制以平衡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合理确定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间的权利界限方面存在立法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利用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本文分析了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内涵、种类、提出了著作权的精神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2.
论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优越性及必要性 ,详细介绍了获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程序、保护期限、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不予保护的对象 ,并讲述了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中国著作权法法律体系中主要包含三种法益,即狭义著作权人的利益,传播者的利益,以及使用者的利益。然而只有前两种利益的主体被明确赋予权利,即狭义著作权和邻接权。使用者的利益无权利保障。使用者权利的失位加剧了三种法益的失衡,结果是著作权范围的急速扩张,社会公众利益受损。著作权法应当明确、适当地赋予使用者一定的权利,以实现著作权的非财产权化,以唤醒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以解决技术措施带来的法益失衡,复建三类主体之间的有效对抗,重塑均衡博弈,进而实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14.
王婷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4,(18):88-90
针对图书馆数据库建设中的信息网络传播侵权问题,图书馆应结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完善合理使用制度,并且对各种授权模式加以整合。为了顺应图书馆界对于著作权立法方面的诉求,图书馆应从著作权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在完善著作权权利保护制度的同时,保障社会公众最大限度获取信息资源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论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优越性及必要性,详细介绍了获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程序、保护期限、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不予保护的对象,并讲述了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随着因特网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网络的全球化、虚拟化和非中心化使得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形式多样化,侵权的方式更隐蔽,其责任难以认定。在网络条件下,确立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切实保护著作权的先决务件。我国学界对此问题尚有争议。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的目的归根到底是平衡和协调两个相互冲突的权利——创作者和使用者的权利。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王代礼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20(35):26-28
探讨了高校图书馆在数字化及数字参考咨询服务中存在的著作权问题,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核心要义在于平衡权利人、权利持有人和用户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著作权是新公司法认可的股东出资方式。但是著作权权利的特点有可能会给接受出资的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本文重点在于分析著作权出资过程中会面临到的一些风险,通过分析研究公司法理论,试图探寻著作权出资的安全路径,在丰富股东的出资形式的同时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 相似文献
19.
寿步 《科技导报(北京)》1992,(10):38-40
一、软件开发者对其软件享有的权利计算机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普遍应用使各行各业的计算机用户都可能成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这些软件只要是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上(如磁盘、纸张、ROM等),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软件开发者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一般情况下,软件开发者同时就是软件权利所有人。软件创作完成以后,软件开发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技术秘密(Know—How)专有权。在我国,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分别受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的保护,软件著作权还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属于法定专有权,具有地域 相似文献
20.
肖尤丹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3(11):16-23
著作权的类型化是著作权制度从雏形向确立转变的重要过程,而作为首次著作权类型化尝试的《安娜法令》则为后世著作权权利形态和制度模式提供了基础。以英美法文化为视角,解构《安娜法令》确立的以“权利人一使用权”为内容的英美法著作权模式。从18~19世纪英国法的“自然法原则”、“普通法规则”、“功利主义理念”,概括出“权利人-使用权”的模式形成的法律传统。从英美财产法观念中“双重所有权”、“文学财产权”、“新个人主义思想”,揭示“权利人-使用权”的模式发展的制度与权利路径。为理解目前著作权的形态和未来著作权形态发展提供一条法律文化思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