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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专利文件进行公知技术的文献检索和专利状态调查 在实行上述策略的同时,原告、被告都应同步对公知技术进行文献检索和专利状态调查,这是决定诉讼成败的最关键的措施。 如前所述,公知技术是一个汪洋大海,在侵权诉讼中,任何已授权的专利都要接受它的严肃检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由于授权前只经过专利局以形式审查为主的初审,所以,其总体的专利性坚实度低于50%,即使是发明专利,其所经过的实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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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是专利权人原告、被控侵权人被告和法官三者在矛盾运动中各自演绎的过程。 在诉讼中,“客观存在”是诉讼的基础,原告依据专利权及被告侵权的客观存在事实起诉,被告依据公知技术及原告专利权的缺陷之客观存在进行抗辩,法官掌握判决权。专利诉讼与一般民事诉讼不同之处在于,公知技术是个深度难测的汪洋大海,历史上没有任何一项专利诉讼能在充分掌握它之后才结案的。所以,任何判例的公正性都是相对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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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日,一起扑朔迷离的起重机专利纠纷连环案,从行政调处到司法起诉,从县法院到省高院,从省知识产权局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辗转四年后,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开封市兰考县新原机械厂停止侵权,销毁已生产的"全自动液压起重机"专利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兰考县永昌机械厂经济损失2万元.至此,这起历时4年,在侵权认定和审理中难度均创河南省专利侵权案件之最的"起重机"专利侵权连环案,终于告一段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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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始末
2005年9月11日,原告沈某以深圳地铁一号线科学馆站设计并实施“科学馆地铁站工程施工图”所使用技术落人了其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同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专利侵权赔偿金人民币50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局)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一起被依法追加为共同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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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消声传波器及其附件收波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一、案情
请求人(吴某)在<电子商报>上看到被请求人(某无线电厂)生产的"两用无线耳机"的产品介绍,认为该产品落入其"消声传波器及其附件收波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遂向省专利局提出专利侵权处理请求,请求责令某无线电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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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消声传波器及其附件收波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一、案情 请求人(吴某)在<电子商报>上看到被请求人(某无线电厂)生产的"两用无线耳机"的产品介绍,认为该产品落入其"消声传波器及其附件收波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遂向省专利局提出专利侵权处理请求,请求责令某无线电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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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范武 《技术开发与贸易机会》2001,(9):29
原告北京市温菲尔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温菲尔德公司)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北京北方华娜丝绸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方华娜公司):1.将原告生产销售的真丝机绣女士短袖上衣的“温蓝德“商标撕去,换上了被告的标牌加价销售.2.被告专卖柜的导购小姐对顾客称,该服装是被告在国外订织订染的,原告卖的是被告公司处理的残次品.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有6000件成衣、9000件半成品积压,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的侵害,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与被告交涉未果,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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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康 《技术开发与贸易机会》2001,(9):30
日前,随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民事判决书送到原、被告手中,原告山东绿野集团公司诉被告济南东合化工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开发区百事得农用化学研究所侵犯其“一种复合杀菌剂-菌毒清的用途“发明专利权一案,经过历时三年半的审理后宣告一审结果,判定两被告侵权,原告山东绿野集团公司胜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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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逄某诉哈尔滨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侵犯专利权案,双方争讼的焦点在于被告H公司在原告逄某就其祖传近视眼配方申请专利之前对其已经生产的视x x冲剂所使用的与原告相同的配方是否享有先用权。下面结合专利先用权的概念及在侵权诉讼中的适用条件对本案作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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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侵权责任法》第58条既存在表述上的瑕疵,也存在内容上的错误,所以,不能用单纯的可推翻的推定或不可推翻的推定进行解释,必须对条文进行修改。修改前应作以下解释:如果原告证明了被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则法院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如果原告证明了被告"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则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则承担医疗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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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初步审查。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授予专利权.这种审查方式的必然结果是:某些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实际上并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这种不确定性,导致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中先要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确权”判定.但对专利是否有效的结论并不是由负责审理专利侵权的法院直接审查作出的,而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法院不能超越职权;专利复审委员会确定专利权有效性的过程较长。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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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 ,谁举证”。但在一些特殊的侵权诉讼中 ,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即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 ,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以体现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 ,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