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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要 药品名称以WHO制定的INN名称为正名,取消拉丁药品名称,改用英文药品名称,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本文就新旧药品名称的一些变化作一简要介绍,以便能对各级医务工作者在今后正确使用药品名称时有所参考。近年来,由于新药的不断问世,其品种数量之多,名称之混乱,给临床应用及药剂管理均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随着知识产权及关税协定的逐步解决,进口药品将会有所增加,这将使我国医药市场,特别是药品名称规范化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我国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卫生部设立药典委员会药品名词专业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药品名称统一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研究,参照WHO(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INN(国际通用名称)名称,在90年版药典的基础上对95年版药典作了明确规定;取消药典二部拉丁文,改用英文名称,并以WHO制定的INN为正名,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这样,我国药品名称就与WHO制定的INN接轨,使我国药品名称开始走上规范化道路,并规定在1996年4月开始执行。但在近两年多的实际应用中,有些药厂、医疗单位、卫生行政审批单位、部分书刊、杂志在贯彻执行中却不令人满意,为此,本文简要地将一些出现的问题,以及新旧药品名称的一些变化作一介绍,以便能对临床医师、药师、药品生产单位及有关人员在今后正确使用,执行法定药品名称时有所参考。1.药品名称的分类1.1 化学名称(Chemical Name) 因这种名称难于记忆,除制药行业、药物合成及研究部门、药师应掌握外,临床医师只作一般了解。1.2 专利名称(Patent Name) 又称商标名称(Brand Name)或称注册名称(Register Name)。但三者名称并非完全一致,在国际上,专利名称与质量意识是统一的(但应注意的是一个药品可能有几个或十几个专利名称)。1.3 法定名称(Official Name) 又称通用名称(Generic Name)或非专利名称(Non proprietary Name)。是由国家授权的法定机构进行审定而采用的名称。我国药典收载的法定名称有三种形式:(1)中文名称;(2)汉语拼音;(3)英文名称。1.4 国际通用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INN)是由WHO根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一个药品只采用一个药物名称,而不考虑各国药厂的专利名称。INN通常以拉丁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等几种文字发布。我国药典从95年版起采用INN英文名为正名,并以与之对应的中文通用名做为法定名称。2.存在的问题2.1 由于名称混乱,很多药品名称仅一字之差,注意力稍不集中,或业务不够熟练,就有可能发生差错,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危害。如表1:2.2 由于药品名称混乱,形成同一药物,名称不同,重复引进,给医院及医务人员、患者造成诸多不便,使其无所适从,如表2:2.3 有些药厂为了扩大本厂名牌优质产品的知名度,以厂名冠之药品名称之前,注册“专利名称”,使许多性质完全不同的药品仅一字之差,且违反了药品命名原则,又易发生差错,如:2.4 有些生产厂家,没有严格遵照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申报药品名称,违反了药品避免使用可能给患者以有关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及治疗学暗示的规定,审批单位有时没有严格把关,致使混乱加重,形成药品名称中“康多”、“宁多”、“灵多”、“定多”、“平多”、“通多”、“痛多”等。如表4:2.5 有的命名甚至言过其实,如脚癣一次净、百忧解、盖天力、痤疮王、灭糖灵等。2.6 由于名称混乱,致使药品价格也产生混乱,易形成质次价高,给医院管理造成一定困难,而且易使患者产生疑虑。2.7 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有些地区、某些医院,其处方、病历药品名称的书写不够规范(也是等级医院检查的一个重要指标),特别是近几年来使用外文书写药品名称的人员愈来愈少,即便使用中文书写药品名称也极不规范,这与国内一些高等级的医院差距进一步加大。  相似文献   

2.
《科技术语研究》2011,(1):18-18
命名过程通常漫长而复杂。可能成为药品的化学分子式一经发现,科学家就会用一连串的字符和数字为其命名,以说明药品的成分。当局允许这种药品成为处方药之后,它还会拥有以药效为基础的一般名称,以及由制药商享有专利权的商业名称。  相似文献   

3.
简讯     
全国科技名词委与台湾“中华无菌制剂协会”于2002年7月18日在北京召开了海峡两岸药品名称对照筹备会。会议对有关事项达成下列共识:(1)决定成立海峡两岸药品名称工作委员会,由大陆和台湾各派出药学专家6人组成,组成人员兼顾单位代表性和科学专长。(2)《海峡两岸药品名称》(对照本),分别由两岸各自出版,对照本的英文名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简称INN)为准。(3)对照工作计划在两年内完成。 (王宝瑄)  相似文献   

4.
据了解,我国每年因吃错药而被夺去生命的有40余万人。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药名过多过乱有关。近年来市场上的药品名称很不规范,有的是老药起新名,比如琥乙红霉素又叫利君沙。还有的一种药取多个英文名、拉丁名、中文名,比如菌必治,又叫头孢三嗪、头孢曲松、罗塞、嗪罗氏芬等。这些不规范药名,严重扰乱了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有着严格的质的要求,即便在起名这样的环节上也马虎不得。药名过于混乱,不利于药品市场的管理。首先,它会给医生开处方、药剂师调配药、护士执行医嘱带来诸多不便,碰上业务娴熟的尚能应付,若是遇上新手,很容易显得无所适从,甚至拿错了药。其次,药名混乱不利于患者就诊。随着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我国全面实施,消费者自购药品会越来越多,药名不统一,人们消费起来就会心存疑虑。患者本来就对药品知识知之不多,药品名称过于混乱,很容易使人们“望药兴叹”。鉴于此,希望人们都来正视药名规范问题,什么样的药品该用什么的名称,不能随意起药名。(韩东山摘自《光明日报》)  相似文献   

5.
第三届海峡两岸大气科学名词学术研讨会(台北·2002年5月)全国科技名词委参加中欧信息社会合作论坛(北京·2002年4月)海峡两岸药品名称对照筹备会(北京·2002年7月)海峡两岸测绘学名词座谈会(台北·2002年5月)第二届海峡两岸船舶工程名词学术研讨会(昆明·2002年7月)  相似文献   

6.
摘要 目的:介绍我国药品的命名原则和具体方法,供药品研究、生产、供应和使用者参考。方法:主要根据联合国WHO和我国的有关药品命名资料以及作者20年来的工作体会作重点介绍。结果:有利于进一步了解国内外药品的命名原则和方法。结论:对于药名的统一、应用和管理有促进作用。
药品的命名是药品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内容之一。早在1980年国家药典委员会即发布《药品的命名及命名法(草案)》,着手系统整顿药名。1997年国家药典委员会编订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一书正式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明确药品名称按该书推荐的名称和命名原则命名,这标志着我国的药名工作已进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以下简要介绍药品的命名原则和方法。世界卫生组织的药品命名原则首先有必要对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药品命名原则和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简称INN)作一简单介绍。在国际上,原先各国药品命名机构制定的法定药名有所不同,另外各生产厂商有不同的商品名,从而造成一药多名的情况,有些药品的名称多达数百个。这给医药工作造成极大的混乱和困难,特别是那些仅选用商品药名的书刊,阅读更为费力。面对上述混乱情况,国际上迫切要求统一药名。联合国于1946年提出,WHO应发展、建立和促进有关食品、生物制品、药品和类似产品的国际标准。1948年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首次决定要制定国际药典。1949年有关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药品命名的原则和规划。1950年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采纳了这些原则。1953年WHO确定了INN规划,并于同年公布第一批INN。在此以后每年陆续公布,并过若干年后汇编一次,至1996年第9次汇编时,汇编本包括的药名总计约为7 500个。该书的引言后即提及INN的命名原则,共有如下9条:1.INN的发音和拼法应清晰明了,全词不宜太长,应避免与已经通用的药名相混淆。2.对于同属一类药理作用相似的药品,在命名时应适当表明这种关系。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有关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暗示的药名。为贯彻上述两条基本原则,可采用下列辅助原则。3.在为一类新药的第一个药物制定INN时,应考虑到使有可能为这类新药的其他药品制定适宜的INN。4.在为酸类制定INN时,宜用由一个词组成的名称;在为这类酸的盐命名时,不应改变酸的名称。例如,苯唑西林(oxacillin)和苯唑西林钠(oxacillin sodium)。5.对于以盐的形式供给应用的药品,其INN一般亦可用于表示该盐的活性碱或酸。对于同一活性药品的不同盐或酯,其名称仅应在无活性的酸或碱上有差别。对于季铵类药品,宜将阳离子分开命名,不宜以胺盐的形式命名。6.应避免采用单个字母或数字;亦不宜采用连字号。7.为便于INN的翻译和发音,宜采用f代替ph,t代替th,e代替ae或oe,i代替y;应避免采用字母h和k。8.对于药品发现者或第一个研制和销售者所提出的药名,或者在任一国家已经法定的药名,如果符合上述原则,则应受到优先考虑。9.如有可能,应采用一种通用的词干以表明同类药品INN的相互关系。表1包括某些类别特别是新类别药品的词干。在实际应用中,尚有许多其他词干。表中不加连字符号的词干,可用于药名的任何部位。对于由已命名药品派生的同类新药,在制定INN时应表明两者的相似关系。表1 部分类别药品的词干由上可见,INN的基本命名原则是前两条,第9条中的词干表实际上是第2条基本原则的补充和具体化,公开发布的词干总数已超过60个,而WHO实际应用的词干则已达数百种,并随着新药的发展而不断增加。INN的国际地位INN在国际上很快得到推广使用,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INN的国际威望日益提高,新药的INN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和采用。各国药品命名机构基本上以INN为准,新药尤其如此。我国自1977年版药典开始,外文名原则上亦是采用INN。WHO的INN规划在统一国际药名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将永载史册。WHO的INN汇编本是以拉丁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5种文字对照发表的。5种文字的发音基本相同。例如普鲁卡因一药,拉丁文为procainum,英文和法文均为procaine,俄文为прокаин,西班牙文为procaina。WHO未发表日文药名,但日本的法定药名一律采用片假名将INN相应译出。可以说,INN几乎覆盖了全世界。国际上的药名辞书和著名的大型药典,均用一定的方法标记INN,以便读者识别。根据近25年来的发展趋势,WHO在制定INN时,基本上遵循上述两项基本命名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简短清晰,易读易记,从药名上很少显示出药品化学结构。第二条是为了从药名上表示新的相似药理作用的同类药品,不断制定出相应的新词干,以便使同类药品的名称达到系列化,这些词干基本上没有化学结构的含义。INN与化学名的关系问题有其必然的历史发展过程。早先,当药品数量较少,同时药品结构较简单时,药名一般就采用化学名或将化学名简缩而成。这类药名往往存在词长和难读难记的缺点,同时当化学结构仅有个别基团甚或位置的不同时,药名易于混淆,这类药名的可接受性差。例如,磺胺类药便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早期的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等药名较为简明,以后随着磺胺类药数量的不断增多,药名亦愈来愈长,且不易区别,难以记忆。针对这种情况,WHO在制定磺胺类药的INN时,改变原先的传统方法。例如,对于磺胺林(曾称磺胺甲氧吡嗪),一些国家制定的法定名为sulfamethoxypyrazine,而WHO则取名为sulfalene。又如磺胺邻甲氧嘧啶即磺胺多辛的化学名为4-磺胺-5,6-二甲氧嘧啶,与另一磺胺类药磺胺间甲氧嘧啶仅有甲氧基位次之差,WHO在为前一个磺胺药制定INN时采用sulfadoxine,摆脱了传统的命名法。至于其他种类的新药,INN趋向于与化学名很少有明确关系,即从药名上难以看出其化学结构,特别是结构趋向于复杂的新药,单纯用化学名简缩命名的难度很高,亦无重要的实际意义。药名毕竟与冗长的化学名不同,人们特别强调药名的实用性。对于广大的药品生产、供应和使用者特别是医务工作者来说,药名简短、易读和易记是最为重要的。目前随着新药品种的增加,国外药名力求简短,与化学名几无直接关系,但简短易记,这是INN的一大特点。INN的另一重要特点是通过一系列词干使同类药品的名称系列化。除了上述INN命名原则中所列的词干外,近20多年来WHO还制定了一系列新词干,这些词干使同类新药在药名上显示出相互关系。这类词干绝大多数并无化学结构的含义,但通过它们可以醒目地表示药理作用相似的同类药品。我国药品的命名原则《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一书规定的命名原则共有21条,本文择要作些说明。命名原则规定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对有机化学药品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①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如codeine译为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译为阿米替林。音译名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②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某些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译为氯丙嗪。INN是国际通用药名,目前以5种文字发表,中文是联合国的官方语言,INN亦应发表中文名。经过近20年的努力,WHO同意发布INN的中文名。国家药典委员会已将制定的一套与INN相对应的中文药名送交WHO,预计不日就要发布。可以清楚地看出,中英文药名相对应是必要的。同时中英文药名对应的方法一般以音译为主,音译法有下列主要优点:1.命名简便。WHO制定的INN综合了药品命名上的种种经验教训,它是时代的产物。按INN音译相应的中文药名较为简便,不像纯粹用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时那样复杂,特别是根据INN的两大特点(简短和以基本上无化学含义的词干),在制定与INN对应的中文药名时自然主要采用音译法。2.易认易读易记。药名必须易认易读易记,这样才便于推广使用。采用通俗易认和易于发音的音译药名时,一般易于记忆,广大医务工作者和药物生产供应人员乐于应用。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的药名,常使用难认难读的汉字,特别是名称较长时,不仅命名困难,而且往往亦难认难读难记。例如,苯二氮类目前发展很快,品种很多,以化学结构命名十分困难,从而一度造成“安定”类名称滥用的局面。当初若用音译命名,这类药品的名称早就会像局麻药(卡因类)那样达到系列化。3.有利于教学。以往广大医药院校的学生在学习药物学时普遍反映药名难记,特别是有多个中文化学简缩名称的药品更是如此。为了便于学生学习中外药名,采用音译法是最有效的办法。目前许多地方从小学开始就教学外语,学生的外语水平不断提高,因而采用音译法不仅有利于学习中文药名,亦有利于学习外文药名。这种中外药名发音一致化的原则,不仅有利于教学,对于广大医药工作者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亦起一定积极作用。4.有利于国际交流。采用音译药名有利于跟国外进行学术交流,并可避免和减少药名翻译上的麻烦。例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的西咪替丁(cimetidine),按化学结构命名时曾有称为甲氰咪胍、甲腈咪胺、甲腈咪胍及甲氰咪胺等,但当与国外进行交流时,显然就不及现在的音译名西咪替丁那样简便。5.有利于药名系列化。如前所述,INN的词干多数无化学结构的含义,如果采用化学基团简缩命名就难以形成系列化,特别是新药,情况更是如此。例如上述第一个临床应用的组胺H2受体阻滞药cimetidine,化学名为N″-氰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胍,化学结构简缩名曾为甲氰咪胍;第二个临床广泛应用的同类药物ranitidine,虽与cimetidine有共同的词干-tidine,但化学结构中无氰基、咪唑环及胍,化学简缩名有为呋喃硝胺,两者显然不能形成系列化。但采用音译法制定的西咪替丁和雷尼替丁则自然形成系列化。鉴于上述情况,确立了上述的命名原则:“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有必要说明,在意译时应避免与真正的化学名相混淆,以致造成不良后果。例如,methoxamine是一种升压药(α受体激动药),曾意译为甲氧胺,是2-氨基-1-(2,5-二甲氧苯基)-丙醇的简缩名,它与试剂中真正的甲氧胺(CH3ONH2)易于混淆,而后者毒性很大,误用后易出事故,因而改称甲氧明。药品的命名方法药品的具体命名方法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点:1.掌握药名的字数。如上所述,药名应注意简短,如美国原则上规定药名不超过4个音节,这种情况值得我们充分注意和重视。不管是用哪一种方法命名,都要力求简短,这一点在目前来讲尤为重要。作为药名主要使用者的广大医务人员,也希望药名简短,尽量做到易认、易读、易记,使药品的通用名称大众化。在音译时尤其要注意药名简短。由于中文与英文不同,英文的4个音节在用中文全音译时一般要超过4个字,例如pro这一音节在译成中文时要用普罗两个字。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超过4个字的药名就很难记。因而在音译时,宜采用简缩音译法,这是个要经常注意的实际问题。关于药品的商品名,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可以说这是个难题。现在有的药品在我们一个国家具有多个商品名,这绝对不是好事,有的医药工作者反映,过多的商品名会造成混乱,这个问题要结合国情加以分析和解决。面对这种情况,在制定通用药名时更要注意简短易记。有一种观点认为,商品名易记,通用名难记,因而要用商品名,这种观点值得商榷。2.识别药名的词干。前面已经提到,为表明同类药品INN的相互关系,WHO采用了一系列词干。目前,WHO制定的词干已有300余个,这些词干使同类药品特别是新药的药名达到了系列化。在制定相应的中文药名时,必须识别这些词干,并制定词干的中文名。在《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一书中列出了一部分INN采用的词干及其中文译名。当为一个英文药名制定中文药名时,首先要看英文名中有无特定词干,对于有词干的药名,在中文名中一定要采用相应的词干译名。掌握词干对药品命名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药名词干与新药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此外,词干的中文译名不宜带有化学含义,例如上述的-dralazine曾译为-酞嗪,但以后发现用这一词干的药品结构中并无酞,因而改称-屈嗪。当然对于一些刚出现的新词干,由于我们不直接了解WHO的内部情况,因而不易识别和确定适当的词干。3.慎选药名的用字。主要有两点,一是尽量用已有药名的用字,这样使人们易于识别为药名,不至于类同于人名或地名的译名,同时对于有象征性化学含义的音节亦采用有化学含义的中文字,例如losartan译为氯沙坦。二是要注意英文药名的重音,在音译时宜将重音译出,同时要注意音译时的取字尽量准确,但新药名一般没有注音,不易译准。为了便于音译,我们拟订了药名音译取字表,在一般情况下尽量采用,以便于使药名的取字规范化。在选取新字时必须非常慎重,如“zi”规定译成“齐”,一般就不要用其他字。尽量不增用人名和地名的常用字。* 徐世淞主任药师是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名词专业委员会主任。  相似文献   

7.
一向以有性格著称的钟南山院士,“两会”上一句“药监局的领导来了没有”再显直言本色,直指“兄弟单位”国家药监局。面对应声而答的国家药监局的一位副局长,他说:“我要问一问,现在药品名称这么多,我临床45年,有的药我都叫不出名字,这么多新药是怎么出来的。”《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钟南山随后说,同一种药能有十几到几十个名字,往往是一个药品换个“行头”改个名,摇身一变成新药,“身价”就立刻飙升。“我就想不明白,这些批号是怎么拿到的?这些问题到底谁来把关?”这位著名的医生认为,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多种,药监局也有责任。钟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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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国每年因吃错药而被夺去生命的有40余万人。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药名过多过乱有关。近年来市场上的药品名称很不规范,有的是老药起新名,比如琥乙红霉素又叫利君沙。还有的一种药取多个英文名、拉丁名、中文名,比如菌必治,又叫头孢三嗪、头孢曲松、罗塞、嗪罗氏芬等。这些不规范药名,严重扰乱了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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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院的药品供应链主要包括药品采购和引进、药品从药库分发到药房、药房将药品发放到病区、病区或药房将药品提供给患者等四个环节,因此,涉及环节较多,药品管理存在难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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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的药物名称属于医学术语的一部分,其使用对象涉及到医务工作者和普通大众,所以药物名称既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又要具有一定的可读性。本文以906种中成药药物目录为依据,对中成药药物名称的结构类型进行了分析,并且进一步对药物名称中功效类的词语进行了分析,指出药物名称的优缺点及有待规范的地方。  相似文献   

11.
穆勒对涵谓名称与非涵谓名称的区分是其名称理论的核心内容,本文对穆勒的这种区分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并讨论了针对其观点所出现的几种意见,以此表明穆勒的这种观点对其后名称理论发展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2.
中成药的药物名称属于医学术语的一部分,其使用对象涉及到医务工作者和普通大众,所以药物名称既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又要具有一定的可读性.本文以906种中成药药物目录为依据,对中成药药物名称的结构类型进行了分析,并且进一步对药物名称中功效类的词语进行了分析,指出药物名称的优缺点及有待规范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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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名称的涵义和指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密尔所提"达特茅斯"问题并不能证明专名有所指而无涵义.弗雷格指出名称是通过涵义指称对象的,但他的理论存在许多不足.罗素在区分专名与摹状词的前提下认为有涵义的是摹状词,而他所讲的摹状词的涵义与人们通常讲的名称的涵义并不相同.塞尔讲的专名在指称性使用中涉及到的摹状词与人们通常讲的名称的涵义基本一致,但是把专名的涵义看做是使用者预设的,显得缺乏充足理由.克里普克认为摹状词所描述的对象的特性属于对象而不属于名称,这其实并不影响摹状词可以成为名称的涵义.对于同一名称指称不同对象的情况,关键是要看人们是通过什么途径将这些名称区剐开采的.在专名的零指称问题上,多数人是把名称所指的对象等同于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个体.实际上,看一个名称有无指称应该主要看这个名称的使用语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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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IUPAC原则,对现用元素蒙文名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具体阐述了对17种元素蒙文名称进行拉丁化的理由及其意义。同时,说明了现行命名中“双轨制”原则的弊病和严重不良后果。一、引言新中国成立以前,对我国的蒙古民族来说蒙文化学科学是一门空白学科。自从新中国成立之后,从50年代开始蒙文化学才有正式出版物。在这近半个世纪的历程当中,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指引下,蒙古民族不仅有了用自己母语进行化学科学在内的各门自然科学的研究和教育活动,而且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在这期间,蒙文化学一直沿用第一次出现的元素的蒙文名称,而这些名称绝大多数为直接从元素的拉丁文名称音译而定名的。例如:元素钠(Na)的拉丁文名称为Natrium,其蒙文名称为[natri]*;元素磷(P)的拉丁文名称为phosphorum,其蒙文名称为[fsfr]等等。而只有少数常用元素的蒙文名称未经过拉丁化,是由早期蒙文化学启蒙作者们用新造蒙文词或采用固有的蒙文词来定其名称。它们对蒙文化学的发展起到了启蒙和奠基性的历史作用。然而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来,未经拉丁化的元素(主要有17种元素,即C、H、O、Fe、Ag、Al、Au、Cu、Hg、Pb、Pt、S、Si、Sn、Zn、N、Ge)的蒙文名称,远不能适应蒙文化学科学研究和现代蒙文化学教育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由于使用元素命名的“双轨制”原则,即在无机化学中使用蒙语化(或称民族化)的名称,而在有机化学中却使用拉丁化音译名称的命名方法,从而造成化合物名称的不规范和混乱。例如,元素碳在无机化学中称[](新造蒙文名称),而在有机化学中称[karbn](拉丁化音译名称)。从而,将H2CO3称[],而将R-COOH称[],这样使本身非常有规律的化学物质名称之间产生矛盾,变得很不规范和不系统。如果对作为化学物质(各种单质和化合物)命名基础的元素名称不进行规范化和系统化,那么对成千上万的化合物进行科学系统的命名是不可能的。施行“双轨制”不仅违背IUPAC(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原则,而且也不符合化学科学自身的发展规律。“双轨制”成为妨碍蒙文化学进一步发展提高的障碍。对化学物质的蒙文命名,唯一的依据是IUPAC原则,只有跳出任何改良范畴并彻底改革才是真正的出路和希望。为此笔者愿和专家学者进行商榷,以期元素的蒙文名称能够得到规范化和统一。二、元素蒙文名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元素是千千万万个化学物质的基本组成。因而,元素的名称是对所有化学物质进行命名的必然依据和基础。所以,“只要把元素的蒙文名称正确书写并掌握其拼写规则,就可以把千百万种化学物质的名称正确地写出来”。[1]现用的元素蒙文名称,绝大部分都采用了元素的拉丁文名称中舍去其词尾(-um)部分音译而定名的。如,元素钾(K)的拉丁文名称为Kalium,从而其蒙文名称为[kali];元素氟(F)叫fluorum,其蒙文名称为[flr]等等。这些名称对各种化合物进行系统命名尚不存在任何问题。但使用未经拉丁化的元素的名称对化合物进行系统命名时,就造成许多不便和困难,甚至有的名称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科学性错误。例如,氢氧化钠(NaOH)的分子组成中含有钠原子、氢原子和氧原子,如果把这三种元素的名称进行拉丁化(即钠称[natri]、氢称[hidrgn]和氧称[ksign])后对NaOH进行命名,就可得到由这三种元素的蒙文名称所构成的名称[natrihidrksid](其中,natri、-hidr、-ks和-id部分分别代表钠、氢、氧和化合物的名词或其词缀),这不仅符合了蒙语的构词法,即通过词根与词缀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新词,而且也符合于IUPAC原则。但是,按照现用蒙文命名法(即“双轨制”原则)对NaOH进行命名,却得到由两个蒙文词构成的名称[]。在这两个蒙文词中,不但没有其组成元素氢和氧的名称或其词缀(词根)[-hidr]、[-ks],而且代替氢、氧两个元素名称的词是[],此词是由名词[](水)和形容词后缀[magt]结合而成的形容词,它具有“水性或像水”之意,从而[]却具有了“水性钠或像水钠”的意思。这显然会使读者的思路引入歧途,获得不确切和不科学的概念,如此等等。概括地说,在元素蒙文名称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些元素的名称由于与其拉丁文名称不一致,故对一些化合物进行系统命名时所构成的名称很不规范和不科学。例如,化学基H3Si-O-SiH2-O-的汉文名称为“二硅烷氧基(或甲硅烷氧代甲硅烷氧基)”,是由6个(或10个)汉字组成。若把它用现用蒙文命名法进行命名,则为[],是由9个蒙文词组成的组合名称。如果把这一名称从字面再译回汉文就变成“甲基硅烷烃氧代甲基硅烷烃氧团”。如此,在蒙文名称中无形地增加了两个甲基(CH3-)、两个烷烃[CH3(CH2)nCH3]和一个氧团,这显然是很不科学的。因为,在H3Si-O-SiH2-O-的组成和结构中根本不存在“甲基”、“烷烃”、“氧团”等。而把这一有机基组成中的硅元素[silik]和氧元素[ksign]的蒙文名称进行拉丁化后再命名,就可以得到只有一个蒙文词就能表达的、简明而准确的系统名称,即[disilksanksil](其中,di:二,sil:硅,-ks:氧或,-an:烷,-ks:氧,-il:基)。2.个别元素在同一个蒙文化学科学体系中用两种不同的名称(即,使用“双轨制”命名法),造成前后矛盾和不统一,带来了化合物名称的混乱和不系统。例如,在蒙文化学中把碳元素(C)的名称既用[],又用[karbn],因而将H2CO3(碳酸)称[];而将R-COOH(羧酸)称[];将CO(一氧化碳)和CO2(二氧化碳)分别叫[]和[];而把-COOH(羧基)和-CO-(羰基)分别叫[]和[],等等。如果,按照IUPAC系统命名法,将碳(C)的名称取[karbn],而舍去[],则H2CO3、CO和CO2的名称分别成为[]、[karbnksid]和[karbndiksid],这与[karbksil ]、[karbksil]和[karbnil]变成一致。这样一来,作为科学名称不仅有了系统性,而且变得更简明、更科学了。3.由于新造的几个元素的蒙文名称过于注重表达概念(或蒙语化),反而使其概念的含义变得更为狭义化。例如,碳称[]、氧称[]、氢称[],分别表示“从碳派生炭”、“从氧派生酸”、“从氢派生水”的意思,这显然是不全面的(即,把其概念狭义化了)。因为,碳、氧、氢等元素不仅仅能派生出炭、酸和水,而且它们还能派生出千千万万个其它衍生物。仅就碳元素来看,它不尽派生出碳的各种单质和无机化合物,而且还能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有机化合物。所以,上述新造的元素蒙文名称是不可取的。4.机械蒙译有些元素的汉文名称而产生其名称的歧义。元素的汉文名称绝大部分是用新造汉字来代表的,只有极少数元素的名称是用固有汉字来代替的。如,金、银、铜、铁、锡、铅等。但它们的后面都隐含着一个“素”字,以表示“元素”的意思。就像铁(素)和铁(金属)是两个根本不同的化学概念一样,铁(素)是指元素的名称,而铁(金属)是一种混合物(铁合金)的名称。所以,理解血红素分子的组成时,其中含有铁元素的原子,而不能理解成含有铁(金属)。然而,在蒙文化学中却把铁(素)和铁(金属)同称[],这显然是不确切的。元素的新造汉文名称主要是根据固有汉字采用“左形右声”的造字方法所造左右结构的合体形声字,如,钠、钾、钙、锌等;另外一种属会意造字,如,氢、氮、溴、碳等。从而,充分发挥了汉文表意文字的优越性,所造新字科学性很强。如,“金”字旁表示金属,“石”字旁表示非金属,“气”字旁表示气态,“氵”旁表示液态,等等[2]。在这些新造汉字中,“右声”部分主要依据元素的拉丁文名称的读音或接近读音,多为新造字或借用古字。如,元素Zn的拉丁名称是Zincum,据此左用“金”,右用“辛”,左右合体成“锌”的形声字。蒙语文和汉语文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音节文字,它可以不用造新词而用词根与词缀相结合的方法,直接音译元素的拉丁文名称来命名所有的元素。但是一些元素的现用蒙文名称没有依据拉丁文名称,而依据其汉文名称机械蒙译,从而元素名称就有了双重概念,即产生了歧意现象。例如,硫称为[],意为“硫磺”,硅称[],意为“矽石”,而硫磺[]、矽石[]等分别指的是具体物质的名称,并且这些具体物质都是混合物。然而,元素是绝对单一的纯物质。从这里很容易看出,上述这种做法很显然是犯了混淆科学概念的错误。5.个别元素的名称由于没有从化学科学的整体上考虑,从而出现了同一名称重复出现的现象。例如,元素锗(Ge)的拉丁文名称为Germanium,现用蒙译名称为[grman],这与化合物锗烷(GeH4)的名称[grman]是一样的。这样和科学名词术语的单一性的要求是不相符的。6.个别元素的名称蒙译时所依据的名称来源不同而造成混乱。例如,元素氮(N)的现用蒙文名称[adzt]是依据其俄文名称(asot)蒙译而来的,而其拉丁文名称为Nitrogenium,从而应称[nitrgn]更为规范。7.有些元素的蒙文名称用固有两个蒙文词组合而成的组合名词(这是依据其会意汉文名称所造)进行命名,因而对化合物的命名带来很多不便。例如,铝称[],是由分别代表“轻”和“白”之意的两个形容词组成。像这样的元素名称还有汞[]、铅[xara tglga]、铂[]、锡[]等。而且,这些蒙文名称同时也代表具体物质的名称,如[](汞)的字面意义是指“水银”,显然“水银”是代表由汞元素(原子)组成的一种单质(分子)的名称。同样,[ alta](铂)是“白金”之意,而实际上“白金”是代表由铂(元素)组成的一种单质(分子)的名称。这样一来,不仅使这些元素的名称产生歧义,而且有关化合物的名称也产生歧义或错误,如“铅酸锡”就称为[],若译回汉语却成“白锡酸的黑锡(或白铅酸的黑铅)”,这显然是很不确切和不科学的。三、对17种元素蒙文名称拉丁化的意见人类发现的化学物质的数量已达到一千多万种[3]。对这些数目庞大的化学物质进行规范、系统的命名是化学科学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而所有这些化学物质的命名是以化学元素的名称做基础的。所以,首先对化学元素的名称进行规范化和系统化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一个比较规范的、系统的命名方法的形成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它是通过较长时间的探索研究和不断的修正完善后才能得到的。就拿化学物质国际命名法(即IUPAC原则)来讲,自从1892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化学家会议上拟定一部系统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以来,IUC和IUPAC等组织先后多次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后才得到了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化学物质系统命名法”。而我国于1932年根据上述国际“系统命名法”,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一部“化学物质命名原则”(这主要是汉文命名法)之后,又对其进行多次(分别于1937年、1945年、1951年、1953年、1956年、1960年和1980年)修改、校订和补充后得出了我国现用的比较规范和完善的“化学物质命名法”。[4]可是,从化学元素的蒙文名称来看,到目前一直沿用的是其最早期定的名称,50年不变或不进行修改,况且这些名称中有一些还存在着像本文所提出的较严重的不规范和不系统等问题。所以,根据以上的讨论,对17种化学元素的蒙文名称提出如下拉丁化的意见(见表中拟新蒙文名称),以期与同行和学者共同商榷。四、后语对化学物质进行科学、规范的命名,最根本的依据是元素的名称。因此,元素名称的正确与否是整个化学物质名称正确性的根本前提。世界各国所采用的元素名称,基本上都根据元素拉丁文名称,结合本国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特点进行命名的。例如,90号元素(Th)的拉丁文名称是Thorium,从而其英文名称为Thorium、法文名称为Thorium、德文名称为Thorium、俄文名称为Topuǔ、日文名称为“トリウム”、汉文名称为“钍”、蒙文名称为[tri],等等。所以,我们在本文提出的对17种元素蒙文名称进行拉丁化的意见,不仅符合蒙语的构词法,而且遵循了IUPAC原则和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然而,“双轨制”原则是与IUPAC原则格格不入的。名词术语的规范化问题是一个政府行为,是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不能由某一个人或者个别部门所能改变的。在这里我们所提出的建议,只是代表作为对我国及我国少数民族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科学名词术语规范化工作的热心关注者的一点看法,敬请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 [natri]是用国际音标标记的蒙文读音,以下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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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大观园》2010,(7):12-13
<正>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根据近年来收到的515例ADR(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对涉及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品种、药品不良反应症状、引起不良反应的91种抗菌药的用药原因、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的给药途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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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一病在中医古籍中记载较多,名称亦异。文章梳理了"感冒"在不同时期不同医家所用的名称,并分析了不同名称的沿袭情况,指出中医学名词术语规范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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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的本体论思想与他的名称和摹状词理论具有密切联系。简单事实是关于世界的基本事实,其基本成分是殊相和共相,殊相是本体;原子命题描述简单事实,其主词是名称,名称是对殊相的命名,而只有亲知的殊相才能够被命名;形式上占据主词地位的并非就是名称,因为它并非必然是亲知的,因而日常被认为是名称的符号通常是缩略的摹状词。摹状词理论体现了罗素本体论上的思维经济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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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昨日在其网站上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公众警惕使用甲氧氯普胺、鱼腥草注射液、碘化油胶丸、卡马西平片和安痛定注射液五类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五类药品加强用药监护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应用甲氧氯普胺可能因阻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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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12月,我国湖北省武汉市出现了一种原因不明的感染性肺炎疾病。在疫情初期,出现了"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名称。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其名称也在发生变化。拥有正式的疾病名称很重要,可以防止人们使用其他可能不准确或"污名化"的名称。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等机构提倡使用中性、一般的术语代替人物、地点、动物、食物和职业的名称来命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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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型学科名称极为常见,然而在使用它们的时候,其语义学差异很少被关注。以化学相关学科为例,对二阶复合型学科名称进行语义学分类,所得结果将有助于对学科名称内涵的理解,所用的方法亦可拓展至其他学科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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