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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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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各国立法大都有所体现,但是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规定从某种程度上修正了大陆法系租赁权对抗效力。在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时,存在一个法定租赁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租赁权的对抗效力只止于所有权变动的行为,而不具有对抗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承租权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受其约束.该规定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买卖等行为须发生在没有瑕疵的租赁行为有效期内.当承租权与其他权利竞合时,以权利发生的先后确定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该原则在实践中出现了被滥用的问题,为减少纠纷,保护交易安全,建议立法上应建立“登记对抗主义”的租赁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第229条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这一原则,赋予租赁合同这种债权关系以物权效力,这种立法的正当性在哪里?债权和物权的区分又在哪里?私法领域存在的其他的债权物权区分模糊的现象,比如提单,也许可以为我们重新思考物权和债权的区分提供一个新的方向。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第229条揭示租赁合同对第三人的对抗性和承租人对新的所有人的对抗性,所以应将其解释为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然而由于奈文规定的简约使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有着极大的争议性,本文旨在对其进行论证,并完善其规则。  相似文献   

5.
列举并分析了主张物权与债权划分的相对性的几种表现形态,提出了物权与债权区分的二元权利体系要加以坚持的观点。并从期待权、预告登记及买卖不破租赁等性质分析出发,对上述观点进行理论上的支持。文中最后简要分析了我国物权法的现行若干规定对上述观点的立法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货物买卖法》、美国《统一商法典》为例,认真分析了三者之间的异同,以期对我国的商家从事国际货物买卖有一些帮助,对我国的立法者进行有关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立法提供一些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7.
聂宝龙 《科技信息》2007,(27):373-374
情事变更原则是维护合同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合同履行中显得尤为重要,但在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却没有予以规定,因此有必要加以研究。本文在探讨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根据、适用条件等的基础上,指出在我国确立和完善情事变更原则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阐述了公路工程施工中机械租赁的必然趋势及其优越性,探讨了机械租赁合同中的几个重要条款的制定及其实施原则,对机械租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9.
作为合同规则和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合同相对性理论在合同制度中的地位尤为重要,整部合同法也贯穿了这一原则。但随着商业交易的不断发展,合同相对性理论被不断突破:第三人利益合同、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利益第三人担保责任、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合同保全及租赁物权化等制度共同体现了合同的涉他效力,对传统合同相对性理论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0.
在法律、行政法规未对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明确规定的情形下,通过司法解释来确定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并无不妥.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其内容仍需完善,违法建筑的外延要更加明确,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混合体的租赁合同效力问题还需细化.  相似文献   

11.
何孟佳 《科技资讯》2010,(31):233-233
情事变更原则已经为许多国家的法律所确认,虽然各国在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立法和实践上都有差异,但对合同的实质正义的追求是共同的。我国虽然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以及有关会议纪要的规定都在客观上承认了情事变更原则的存在。  相似文献   

12.
买卖的风险负担是合同法的中心问题之一,也是关系到买卖双方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各国立法均对如何在当事人之间适当分配风险,设计了不同的风险负担规则和制度。当今国际上主要有两大风险转移原则,即主要以法国、英国为代表的所有权主义和主要以德国、美国为代表的交付主义,两种原则各有优缺点。我国合同法在参照各国立法和总结我国立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我国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原则。  相似文献   

13.
我国立法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以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的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原则。最密切联系是一项重要原则特别是在国际私法中,本篇主要阐述的就是关于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私法运用中的弊端及解决措施,并就我国现行立法对该原则的运用状况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4.
马克思说:"只要社会的经济流转按照商品交换的原则进行,就需要以合同作为经济流转的主要法律形式"(见马克思著《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经济关系合同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合同制度的作用表现在三方面。(一)在转换经营机制中,合同制度是落实政企分离,产生新型企业的手段。①利用承包、租赁合同,产生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企业。通过合同使企业领导机构与承包或租赁经营者的隶属关系变为合同关系,从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②通过联营合同,产生企业集团和专业化协作企业。如通过签订科技与生产联营合同,可组成技术型生产集团,加快科研面向生产和生产依靠技术的发展。根据无竞争产品联营合同,可组成产品扩张型多角性企业集团,  相似文献   

15.
再析情势变更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势变更原则是关于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情势变更引起合同效力变化的重要原则,我国《合同法》对此却无明文规定,从情势变更原则的有关基础理论问题出发,对确定情势变更原则不仅具有深远的立法理论基础,而且是实践的必需进行阐述,并籍此提出一项希望,即:确立该原则为我国即将颁布的《民法典》债权编的基本原则之一。  相似文献   

16.
从可撤销合同的行使方式结合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对《合同法》第54条关于合同撤销权须经法院确认方可形成的规定进行分析研究,并通过分析、借鉴世界各国关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制度相关立法规定,提出完善我国《合同法》关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制度的立法意见。  相似文献   

17.
抵押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抵押物的买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实际问题。抵押物的买卖涉及三方的利益,法律对此的调整因此变得非常复杂。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之间相互时有冲突,同时明显不够明确完整。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参考了国外相关立法,但亦有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8.
格式条款的产生带来了商品交易的快捷和标准化,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破坏了合同自由,因此各国均以立法方式对格式条款的使用进行了限制。在立法规制上,针对消费合同与商事合同是否区别对待,出现了统一立法、单独立法以及混合式三种情形。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对格式条款进行了规定,属混合式立法,在具体适用中应灵活解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并予以遵循。  相似文献   

19.
无权处分合同,民法通则颁布以前的我国大陆,采用法国的意思主义模式,台湾采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香港、澳门实行的是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对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大陆实行效力待定原则;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追认及出卖人事后能否取得处分权;澳门实行无效原则,但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无效变为有效;台湾法律对此虽无明确规定,但理论和实务上都属于效力待定原则;香港法律从实际需要出发,实行权利瑕疵担保原则,由此可知,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存在三种原则:完全有效原则、无效原则和效力待定原则,大陆民事立法应取消效力待定制度,实行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的制度。  相似文献   

20.
绝对的合同自由原则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达到顶峰,当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后,在立法上对合同自由进行种种限制.合同自由原则及其法律限制各有其功能和独特作用,但是二者又相互联系,共同地实现合同法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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