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李霞 《科技信息》2010,(1):374-375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完善的理论能更好的指导实践。以英国“公正合理清盘令”为确立标志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已有150余年的历史,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确立了此项制度。我国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学界热议和实践的需求下应时而生,新《公司法》第183条对此进行了规定。本文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重点探讨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价值。  相似文献   

2.
当公司运行陷入僵局时,股东利益面临着受损的风险。为了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83条正式确立了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但该条规定过于原则,相关细节并不详实。本文笔者将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法理入手,依照相关诉讼法原理,对公司司法解散的构成要件及程序问题予以厘清。  相似文献   

3.
公司运行一旦出现僵局,股东利益必然受损。鉴于此,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83条正式确立了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但在审判实践当中,因为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依然不够完善,人们对如何适用该制度存有较大的困惑。应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法理入手,并依照相关诉讼法原理,对公司司法解散之诉适用的条件及程序问题予以厘清。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首次对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司法解散是一把双刃剑,特别是在我国配套措施并不完善的情况下,适用它将需要更大的成本。要达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积极作用,必须明确我国公司司法解散的认定标准,即不符合股东合理预期和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同意等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5.
公司僵局,主要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人数较少时更为常见。我国新《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公司僵局情况下的司法解散,完善了公司僵局出现后对股东的司法救济,但如何适用该条原则性规定,需要树立积极慎用的理念,兼顾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平衡,保证股东投资公司目的实现,又要避免轻易解散公司引起的社会动荡。  相似文献   

6.
在现行我国公司清算制度中,公司法缺乏对清算义务人的相关制度构建。现行公司法的解释中虽然规定了清算义务人,同时也规定了清算义务人的相应责任,但关于清算义务人的概念、法律责任等未作明确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本文认为,要完善现行公司清算程序,必须构建公司解散清算义务人的相关制度,建立解散登记以及登记机关监督清算的相关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公司解散制度是调整公司退出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自愿解散与司法解散是公司解散的两类重要原因。自愿解散是公司自治的必然需求,而司法解散则是司法干预的结果。多类原因并存的客观性,必将导致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的冲突,深入剖析公司解散原因是协调二者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同时,《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对请求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事由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以上规定并不明确,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为了确保公司理性顺畅退市,使得无法继续运营的公司能够按照既定规则退出市场经济的竞争舞台,使得资本得到更加合理的运用,文章对《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法条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其中的一些疏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司法解散诉讼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针对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僵局的不明确定义,借鉴国外相关立法规定,提出了解决公司僵局的原则性规定,着重探讨了司法介入的合理性及前提、股东的解散请求权及相关立法规定、法院强制解散、股权转让等司法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10.
公司僵局与司法解散诉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僵局与司法解散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公司法修订的一大进步,但由于立法的粗略以及司法实践配套规范的滞后,导致该制度功能的实现受限。本文对公司僵局的内涵以及司法解散诉讼的构造进行剖析,并为司法实践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高校与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是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公司依托高校的技术优势,实现突破性发展后,高校要退出的主要路径有三种: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回购及司法解散公司.三类退出途径涉及不同的法律制度,退出程序、制度行使成本各有差异,适用优先程度也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司法新增的关于公司司法解散的条款进行分析并对比国外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当前我国公司退出机制的缺陷和困惑进行反思,并提出如何对我国的立法进行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3.
股东失权,是公司产生僵局时,股东要求强制解散公司前的最后一项救济行为,已为世界各国所采用。然新《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文章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对股东失权的宣告主体,失权股东、重大事由的确定,法律后果,程序,失权股东的司法救济,以及在失权股份上设置了担保物权如何处理诸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及当前的权宜落实构想。  相似文献   

14.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一项舶来品。我国《公司法》仅有第20条及第64条对这项制度作出了规定,且内容过于笼统抽象,这给司法实践中适用此制度带来了诸多困难。对此,应结合司法实践,重新梳理该制度的内涵及逻辑,以便全面把握该制度,进而谨慎合理地适用该制度。  相似文献   

15.
新<公司法>首次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用完整的一节篇幅对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规定,这是我国公司法制度上的重要创新,本文从新<公司法>中一人公司的规制的进步与不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这一新翻度进行粗浅的解读.  相似文献   

16.
<正> 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从而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解散的前提,公司非经清算不得解散。公司清算分为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强制清算又包括破产的强制清算和非破产的强制清算。《公司法》第191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  相似文献   

17.
在法律层面上,首创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一人有限公司制度等是2005年修订《公司法》后的几个主要成果,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世界潮流和趋势。但《公司法》第64条之规定,使刚刚被认可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处于进退两难之境地。在防范一人公司的法律风险上,应细化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操作规则,这既有助于司法裁判,又能够公正、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与合理利益诉求。故而没有必要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适用"人格滥用推定"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是关于职能管辖的规定,其中第三款是规定的人民法院的职能管辖范围,但是该规定很原则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文章将对这些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法逐一进行讨论,建议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作一些修改和补充,对公诉转自诉制度予以废除,代之以被害人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9.
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明确了办案机关对未成年人记录的封存义务。但检察机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实行,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葛宇飞 《奇闻怪事》2009,(11):65-65
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和法律制度,是公司解散后的必经程序。探讨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有利于完善公司清算制度,保护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