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张成立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13(8):89-90
回顾了世界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历史,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阐明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必要性,提出了我国应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2.
4.
5.
丁启明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9,29(5):63-66
由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所决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其自身的独特性。法律维护商业秘密的秘密状态不遭受人为的以任何方式所进行的非法占有和以任何形式所进行的泄露,法律不保护商业秘密信息的内容。维持商业秘密信息的秘密状态完全依赖于权利主体积极的私力保护,私力表现为权利主体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措施和管理,商业秘密一旦转为法律救济时,权利主体就陷入了被动保护的局面。法律没有设定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可以推定法律承认商业秘密保护时间的长短则完全取决于权利人为保护所做努力程度。 相似文献
6.
武玲秀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23):F0002-F0002,155
分析了国内外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现状,介绍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界定,阐述了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具有专用性、地域性、非可控性和分享性等特点。为了鼓励发明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但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对此,各国在立法上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意味着将面对新的国际经济准则,为此,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既与国际接轨又促使本国科技实力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8.
所谓“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对商业秘密范围作出的法律上的界定。而在现实生活中 ,人们对商业秘密范围理解正有扩大的趋势 ,可以说任何与社会竞争和经济利益相关的特定信息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如产品、配方、工艺程序、改进的机器设备、各类图纸、研究开发的文件、客户情报等等 ,即除了当事人愿意以专利形式、作品形式公开以换取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之外 ,其它任何可以带来竞争优势的具体商业… 相似文献
9.
10.
申请专利,还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同属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范畴,在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均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二者在维护企业利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愈来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决策者们却又常常要面对这样的困惑:对同样的一项产品或技术,到底是申请专利好,还是将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来严格控制更为有利,有没有什么决策依据?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不妨将专利与商业秘密及其各自的特点作一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11.
12.
王文惠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100-102
在即将过去的二十世纪里,商业秘密成为世界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世界各国几乎都开始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它,尽管保护的范围、手段不尽相同。其原因就在于: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它是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王牌”、“利器”,能为权利不带来巨大的竞争利益。 相似文献
13.
保护知识产权事关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更应该积极保护知识产权,从我做起杜绝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第一,不要购买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保护著作权与邻接权;第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背景音乐要交纳使用费;第三,不去购买冒牌名牌服装、鞋帽等生活消费品;第四,跳槽时不要侵犯原单位的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14.
企业商业秘密的流失及其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秘密在企业的地位举足轻重,正因为如此,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商业秘密侵权现象日趋严重。如何更好地保护自有商业秘密,是大多数拥有商业秘密的企业面临的严峻课题。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在注重采取多种内部保护措施的同时,考虑与专利、版板相结合的保护方式,并以不断创新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的侵权;在企业自我保护失效的情况下,应及时寻求国家法律的保护,避免损失扩大。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竞争加剧,人才流动也日益频繁,由此引发的商业秘密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2年深圳华为的沪科案、2004年微软与李开复竟业限制纠纷案,再到百度诉员工泄密争议案等一系列案件,使得商业秘密案件逐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该类型案件也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上升较快的案件类型之一。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95%以上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都是由“员工泄密”造成。 相似文献
19.
20.
陈刚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7(1):18-21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着合同和信任关系。职工在职时有义务保守单位的一切商业秘密;离职时对重要秘密负有善意的、不侵犯的义务。企业应在主观上把有价值性、实用性的技术和信息看作秘密,并在客观上采取订立保密合同等保密措施。在遭到侵权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