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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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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面临适用条件粗疏、和解法律效果不明确、相关配套措施缺失等问题。应结合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质,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确定差别的适用条件、规定不一的法律效果并辅以社区矫正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2.
自我国从西方引进刑事和解以来,在我国的特殊国情下,该制度经受着多种考验:有限的司法资源与可看得见的程序之间矛盾的考验;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和解意愿与国家刑罚垄断权之间矛盾的考验;赔偿能力决定论与刑法平等适用间的考验;民事契约引入后致使罪刑法定遭遇挑战的考验。虽然如此,在现今的司法环境下通过程序控制,应继续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和谐社会的大框架下,传统的刑事司法制度出现明显的不足,无法满足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要求,为维护刑事司法的有效性,适用刑事和解对于化解矛盾、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突出的意义,本文就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的有益进行分析,探寻其存在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种令人瞩目的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刑事和解制度为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尽管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恢复性司法、刑事调解等相关制度都具有重视参与当事人各获利益、协商和谈与权利自决等相同或相似之处,然而,细究起来,仍互存差别,各成一制.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的方式主要是经济赔偿,这容易给公众造成刑事和解系花钱买刑的印象,并会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为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必须改进现有的单一化刑事和解方式。在适用刑事和解方式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务实等原则;在保留现有的刑事和解方式的基础上,应构建多元化的刑事和解方式;在多元化的刑事和解方式中,经济赔偿仍应被视为主导方式,赔礼道歉应成为必要方式;为配合多元化刑事和解方式的构建,有必要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特别程序首次入法。该文试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相关规定,对刑事和解的理论依据、适用条件、适用范围以及与相关程序的衔接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能够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7.
虽然在西方刑事和解理论中存在恢复正义理论、平衡理论、叙说理论3种学说,但是我国的刑事和解与西方的刑事和解存在诸多区别,不能简单地将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嵌套在西方的法学理论体系之下。立足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司法实践,和谐司法、利益兼得、契约理论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撑,为我国今后构建刑事和解程序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8.
在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促成和谐司法的重要元素,广泛地吸引了众多学者、司法工作者以及其他各界社会人士的眼球,以刑事和解制度为中心的研究也积极地展开,成果较为丰厚,但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核心理念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本文在参考了多种观点的基础上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启动等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张希平 《科技信息》2010,(24):84-85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大背景下,在恢复性司法和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人民检察院应立足于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并行的原则,将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问题解决方式应用于司法实践,积极探索审查批捕阶段刑事和解机制。通过刑事和解,把矛盾消灭在基层,消除在首办环节。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中的人民调解模式,实现了刑事和解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的对接,体现了刑事和解的价值意蕴,既可以避免公检法机关在主持和解时的尴尬位置,又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贯彻能动司法。人民调解制度与刑事和解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人民调解模式应当成为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首选。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制度因其在实现刑罚公正与效率方面具有显著的价值功能,备受世界各国的青睐。我国存在刑事和解制度"本土化"的土壤,但同时,由于受经济、传统文化以及观念的影响,我国确立刑事和解制度还存在一定的困境。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应当结合现实国情,合理地吸纳国外刑事和解制度之精华,确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刑事和解制度,以确保刑事和解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2.
王珂  晏庆 《菏泽学院学报》2006,28(4):97-100
刑事和解是二十世纪中叶出现的一种刑事思潮,被认为是刑事诉讼价值多元化的产物。我国的一些学者也对刑事和解作了初步的研究,而且目前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刑事和解的尝试。从刑事和解构造的两造出发考察刑事和解,对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3.
将刑事和解制度引入故意伤害案件的解决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十分必要。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主持调解,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检察机关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和解。现有的法律法规只对于轻伤害案件的处理有指导性意见,对于具体如何应用以及对重伤害案件是否适用刑事和解尚无明确的规定。对亲属之间的重伤害案件可有条件地适用刑事和解,并严格限定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14.
现代意义上的恢复性司法其实是在20世纪70年代于世界范围内开始广泛传播。在此理论拓展开后在西方实践的经验上,刑事和解制度便作为新型的司法制度在中国兴起,并对这一制度的适用逐步展开推广。刑事和解作为解决刑事纠纷的机制,在我国是一种新的尝试,需要我们进行充分的对比、反思和探索。因此,刑事和解在我国是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的。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制度通过和解一恢复一和谐的模式来寻求多元价值的平衡,在德、英、法等国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对我国司法领域也产生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在提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探讨刑事和解制度本土化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恢复性司法理论复兴与发展及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刑事和解以其实现对被告人、被害人双重利益保护及诉讼效率等价值赢得我国实务界与理论界的高度关注,要求在我国增设刑事和解的呼声越来越高。增设刑事和解尚面临诸多理论困惑和实践障碍,而完善我国现行司法制度亦可达到增设刑事和解所欲达之目的。  相似文献   

17.
方烨 《科技信息》2010,(23):I0412-I0413
近年来,刑事和解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我国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河南等地已经有了司法实践尝试,并取得了相应成效。各地方召开的刑事和解专题研究大会并制定了地方性立法文件,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和实践资料。但是目前仅有的地方实践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刑事和解作为一项制度在中国还不够完善。当前关于刑事和解是否可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形成在中国有其深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可以成功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和解是贯彻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有效措施,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几类依法从重处罚的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问题: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来理解的刑事和解的含义,以司法和谐的理念来确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从公诉案件的处置权来判明刑事和解的启动主体,从刑事和解的负面效果预防来设计刑事和解机制。  相似文献   

19.
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较之以前,更加注重和强调被害人的主体地位,规定了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公检法机关担任和解的主持人,刑事和解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终于使实践中早已存在的刑事和解"有法可依",有了"名分"。但与国外先进成熟的刑事和解制度相比,仍然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源于西方恢复性司法运动的刑事和解制度,对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其理论架构由恢复正义、平衡理论、叙说理论、刑事契约理论、合意理论及和谐理论组成,使之契合了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主题。同时,它与我国"和合"的传统价值相对应,适应了刑罚轻缓化的刑事政策要求,并有着独特的历史渊源和调解制度的现实基础。就是这样一个在外国已经普遍实行的制度,在我国到目前却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希望借刑事诉讼的修改的契机,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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