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强调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  相似文献   

2.
温成 《科技信息》2011,(13):386-386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收益的提高,农民对耕地的渴求越来越大,人地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原先农民不太在意的机动地现在也成为农村矛盾的焦点。1我国农村耕地的现状我国农村耕地目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承包地、自开垦地和机动地1.1承包地承包地是实行农村改革以来第一轮耕地承包时开始的,当时以村组为单位,按人i21为标准分配的,这部分耕地占农村耕地的绝大部分.由于大家都一样,只是在分配时土地肥沃程度和远近稍有差异,农民对此无甚意见。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也未变动,  相似文献   

3.
论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中国农民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占有和经营土地的权利,是耕者有其田的具体体现.由于我国继承法制定时间较早,长期以来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又存在争议,对于刚颁布的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范围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作为遗产继承、继承是否能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由于种粮成本急剧上升,农民外出工价大幅上涨,而目前的惠农政策力度又难以阻挡农民外出的脚步,促使农民外出务工增加。通过对农民耕地及进城务工问题的分析,指出在耕地的比较利益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农民进城务工的增加,加剧了抛荒的发生;并通过对公地悲剧的反思,进而从博弈角度分析农民抛荒的原因;最后给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自从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户承包土地可以有偿流转以来,大家对土地流动的负面影响考虑得比较多,最担心的就是土地流动是否会引起土地兼并,导致土地无序、无理性地集中,使大批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失去生活来源,进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历次农民起义,大多都与土地无序流动有关,即主由于土地过度地兼并,农民失去生存的条件,不得不揭竿而起.但是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由小变大、由分散走向集中,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农户承包土地的适当流动不会影响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反而会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生存保障的渠道.  相似文献   

6.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因土地而产生的“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民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但随着农村土地特别是城市郊区土地被大量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诸多权利也随之被剥夺。本文针对目前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指出应从保护耕地、明确征用范围、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及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来改革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合理规定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顺利流转的关键,但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规定,在适用宗旨、前提、内涵、程序等方面均有不足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以建立和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宗旨,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使用权三权分离为前提,强化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其受让主体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外选择;流转区域方面,应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在更大范围内流转。不论采取何种流转方式,都要遵循相应的程序性规则。  相似文献   

8.
随着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快发展,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农民承包土地增加收益的欲望越来越强,随之在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矛盾和承包纠纷也逐年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上访案件不断发生。  相似文献   

9.
一、困境我国农村经济改革是从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的经营方式的变革人手的,即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此揭开了我国农业家庭经营新的一页。虽然家庭联产承包制赋予了农民一定的生产自主权,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与收益分配权,但在当时条件下。这一切仅仅局限于农业内部,即与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对于只能在农业内部谋取生活来源和财富来源的农民来说,土地无疑是他们达到生产目的的主要手段。因此,满足几千年来一直将土地视作命根子的中国农民的土地承包方式,当时的唯一选择是人人有份。由此决…  相似文献   

10.
王景文 《科技资讯》2010,(16):151-151
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创新实践的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为农民土地合作社创新实践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法与土地承包法的衔接,奠定土地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在解决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法律地位、解决农业生产的风险、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经济利益实现的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