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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继康 《吉林大学学报(理学版)》1976,(1)
目前,关于热力学第二定律的讨论基本上有两种意见,前一种意见认为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克劳胥斯或开尔文说法本身蕴含着运动要逐渐消灭的思想,是根本违反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原理的,必然导致“热寂说”;批判“热寂说”必须从热力学第二定律本身开始,否则就不能击中要害。后一种意见认为“热寂说”是一种反动谬论,但热力学第二定律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克劳胥斯等人从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世界观出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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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言中的语用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广告语言的语用环境出发,依据格赖斯的合作原则理论,对63则广告样本的语用原则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指出由于广告交流语境的特殊性,广告语言经常违反合作原则,而这一语用策略需要求助于第二级语用原则进行诠释.而不仅仅只是依赖于会话含意的推理机制.文章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四个范畴对广告语言所遵循的第二级语用原则作了分类描写。并且笔者认为,第二级原则可以“援救”(rescue)合作原则,与合作原则相益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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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倾听他人的讲话既是获得外界信息的重要来源,又是一个人举止文明礼貌的体现。遗憾的是我们在平时的教学中会常常看到:教师一宣布讨论交流,学生们就各显神通、“千恣百态”:有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有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有东张西望,自得其乐;根本不关心发言者在讲什么。等到讨论交流结束,教师指名汇报时,发言的同学仍旧是“我认为……”,“我想……”等等,不能把小组交流的意见说出来。这样的“合作交流”意义何在?含金量有多少?显然。这也是违背课改初衷的。我以为提高“合作交流”的成效,首先要解决好学生的“倾听”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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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华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4)
人们在交际过程中 ,为了准确有效地使谈话进行下去 ,说话人和听话人应采取“合作原则” ,遵守四条准则。但人们并非总是恪守这些准则 ,经常有意无意地违反这些准则 ,因而产生了各种会话含义。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谈谈由于违反了合作原则而产生的幽默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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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原则”是人们言语交际活动中的重要原则,交际中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现象是很常见的,它不但没有造成交际的障碍,反而达到独特的艺术效果。本文通过事例讨论了故意违反合作原则各务准则的情况,阐释了听者必须结合语境,进行恰当的语用推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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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班疲中总有些这样或那样问题的学生,有时我们把这些在班级中经常违反道德原则,或者犯有严重过错的学生称为后进生,这些学生要么行为差,要么学习差,要么态度差。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对这些学生不可放弃,要转变纪律观念、变被约束为自我约束、提高学习兴趣循序渐进的渗透和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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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课的时候,经常对刚开始学日语的学生提问:“你在日本料理当中最喜欢吃什么?”他们的回答当中,最多的是寿司,第二位是生鱼片,第三位是天妇罗,这些都是典型的日本食品。但是,有的学生回答喜欢吃拉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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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主张广交朋友。孔子交友,讲究原则性。一是择优而交;二是结交益友;三是结交同道。孔子注意与朋友交往的艺术,认为朋友之间要讲求诚信;要互相宽容;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说话做事要有分寸。孔子的交友之道是其仁爱和中庸思想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具体体现,在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我们的人际交往很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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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10-12
孔子主张广交朋友。孔子交友,讲究原则性。一是择优而交;二是结交益友;三是结交同道。孔子注意与朋友交往的艺术,认为朋友之间要讲求诚信;要互相宽容;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说话做事要有分寸。孔子的交友之道是其"仁爱"和"中庸"思想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具体体现,在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我们的人际交往很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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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岁末,又到大扫除的时间,那必然要使用很多清洁用品,可是,你用对清洁用品了吗?四十五岁的陈姨经常觉得莫名地疲倦,明明晚上不到10时就上床睡觉了,可第二天还是觉得没精打采。陈姨担心不已,在朋友的劝说下去了医院体检,结果检查显示她血液中含有很多酸性物质,“估计与长期接触化学洗涤剂有关”。原来,陈姨是一名家政工,长期与各种各样的清洁剂打交道。为了干起活来更灵活方便,陈姨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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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要想教好学生,一定要靠镇,就是让学生俯首听耳,服服帖帖:二要靠“严”,给学生好心不要给好脸予;三要靠压,学生是逼出来的,你的经常’看嘈他,作业要多,特别是对调皮捣蛋的所谓。坏’学生,不能给他丝毫喘气的功夫,要趁他抓住告饶的机会使劲灌输。尽管推行课程改革,倡导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但面对有些学生不读书,教师显得无能为力、茫然无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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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在招工登记表上注明“工伤概不负责”的情况,对于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来讲属于无效约定。在1988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任意侵犯。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这是违反宪法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对这种行为应认定无效。所以读者朋友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这种约定应当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