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现代生活中,经济和社会因素瞬息万变,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来说,从合同订立到合同履行期内,会出现了不可预测的新情况,使得合同不能履行。在这种情况下,采取预期违约制度就能够适应多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变化。其次,预期违约制度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效率违约理论认为,社会的经  相似文献   

2.
预期违约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肯定明确地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预见到另一方到期将不履行合同。预期违约虽不是实际违约,但它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威胁是巨大的,这种情况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建立预期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3.
卢艳芳 《科技信息》2009,(31):I0285-I0285
本文从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怎样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约束行为,遵守并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规则,将会对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双方当事人违约、索赔、争议等事宜,提供一个合理规范公平有效的平台。  相似文献   

4.
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对违约案件中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并进而明确规定可预见性规则适用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明确可预见性规则适用于合同范围外的损失;区分违约方的主观心理状态,以合理确定预见的时间和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范围,这样才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根本违约是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有关根本违约发生的时间点问题是学术中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它涉及到合同的范围问题。是合同成立时点还是违约行为发生时为时间点?本文将对根本违约时间点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6.
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只能提起违约之诉,只有在和侵权行为竞合的时候才能依侵权行为提起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人格物的合同中,涉及到合同违约但未侵权的情况时,若仍以原标准来进行救济就不能体现人格物的人格权属性.人格物可分为显性人格物和隐性人格物,将人格物进行划分有利于充分构建人格物违约责任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预期违约     
通过对预期违约的概念及其形式,预期违约同不安抗辩的比较,以及《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预期违约的有关规定的论述,阐明目前在我国合同制度中进一步引入预期违约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有关设想.  相似文献   

8.
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经常遇到索赔问题,因合同一方违约或给对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对方就有权提出索赔要求,并最终得到经济或时间上的补偿.因此索赔条款(或权力)是保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对约束合同双方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义务,承担风险责任是必不可少的.  相似文献   

9.
随着人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各国的立法、判例开始呈现出对因违约引发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的发展趋势。并非所有的违约所造成的精神损害都是不可预见的,精神损害的产生也并非与侵权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违约并不当然排斥精神损害赔偿。在一些订立合同时即可预见到精神损害的场合,特别是以获取精神利益为目的的合同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允许受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电子合同违约的归责原则应为严格责任原则。电子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应由电子合同的特性决定。电子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有:实际履行、停止使用、继续使用、中止访问、损害赔偿等五种方式。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管理。  相似文献   

11.
政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跟踪管理,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市场信息制度的完善,能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公众性问题,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合同比较多,比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等。论文依据工程建设的基本顺序,主要研究政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摘要:政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跟踪管理,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市场信息制度的完善,能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公众性问题,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合同比较多,比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等。论文依据工程建设的基本顺序,主要研究政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  相似文献   

12.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中一项完整的、独立的法律制度。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吸纳了英美法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并对其进行了发展。我国199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也引进了预期违约制度。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我国《合同法》中有关预期违约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如果合同的标的包含精神利益,精神损害的发生就是可预见的,当损害发生时就应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的救济权;而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救济权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平衡违约人的负担、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是尊重当事人诉讼选择权的表现;另外合同法设立此等非财产损害赔偿也不会导致违约与侵权二元体制的混乱.  相似文献   

14.
关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合同关系中债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抗辩权的民事权利属性、债权的抗辩权保护本旨功能定位以及大陆法系的判例学说,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应具有合同解除的效力。由此,必要性的对英美法系国家完善化的预期违约制度进行借鉴,则有利于实现该项制度在适用范围和行使效力上的突破。也是建立在这种规则吸纳的基础上,可以落脚于通过适用关系的厘清以及债权保护体系和违约行为形态体系的完善,进而能够实现不安抗辩权规则与预期违约制度的关系协调。由此而言,我国现行的合同立法方式是可以解释为两种制度的巧妙结合,从而也就解决了相关理论争议和司法适用的困难。  相似文献   

15.
针对当前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可抗力、工程转包、发包方违约、承包方违约等风险分析,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降低工程风险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单纯违约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学术界争议话题,存在着肯定说与否定说,司法判决和理论通说均持否定说,而《民法典》第996条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合同守约方在人格权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时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具有里程碑意义。但该条款的责任性质、损害认定、赔偿数额等仍有待明确。采用实证分析法,对1295个合同纠纷案的总体特点、原告诉求、判决结果进行分析,以发现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解决路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有确立的必要,应当是将第九百九十六条界定为违约性质,并调整为合同编下。  相似文献   

17.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合同履行困难或一方严重违约时的一种补救措施,它对于挽救合同,避免损失,妥善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困难,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论述了我国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基本含义,作用,原则,法定条件,程序及其法律后果,并进行了国际比较。  相似文献   

18.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合同履行困难或一方严重违约时的一种补救措施,它对于挽救合同,避免损失,妥善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困难,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论述了我国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基本含义、作用、原则、法定条件、程序及其法律后果,并进行了国际比较。  相似文献   

19.
一、典型各国(法系)的根本违约制度(一)英国普通法上的根本违约制度。根本违约起源于英国普通法,对根本违约的判断,最初是依据所违反的合同条款的类型而定。19世纪末开始,英国法院将合同条款依其重要程度分为条件和担保,条件作为合同中重要的、根本性的条款,违反了条件即构成了根本违约,受害人不仅可以诉请赔偿,而且有权解除合同;而担保作为合同中次要的附属性的条款,违反担保,受害人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解除  相似文献   

20.
根本违约制度的价值(功能)既可以理解为赋予了合同当事人法定解除权,也可以理解为对当事人法定解除权的限制。根本违约制度的实质意义在于平衡违约方、非违约方以及社会之间的利益分配。从各国根本违约制度的实践来看,我国目前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上,都存在很大的不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