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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破产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国外法制看,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形成了两大立法主义:一是商人破产主义,二是一般破产主义。我国现行破产法施行的是"商人破产主义"。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进一步自由开放,我国破产法有必要拓宽其适用范围,形成一部既适用于企业法人,又适用于自然人、非法人团体等所有市场经济主体的统一破产法典,在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破产法中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不失为一种遗憾。本文从个人破产制度的定义、特征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法理基础入手,对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对个人破产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在制定新的《破产法》时应采取"一般破产主义原则",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2.
香港地区破产法不仅设计了一套严密完整的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如债权人自治制度、破产管理人制度等,而且设计了一套体现现代破产立法趋势的保护债务人利益的制度,如破产免责与复权制度、自由财产制度等.上述破产制度正是大陆破产法不完善甚至尚且阙如的地方.因此,系统研究、借鉴香港地区破产法律制度,对于正在修订中的大陆破产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新破产法将自然人排除出适用范围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潮流和我国的现实需要。自然人破产制度在当代有独特的价值和功效,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不仅符合破产法的历史发展规律及趋势,有利于实现破产制度价值,而且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实现法律内部协调,并对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实现主体间平等保护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所要克服的困难,不能成为否定自然人破产制度产生的理由。  相似文献   

4.
新破产法将适用范围限定为企业法人,自然人被排除在破产主体之外。这不能不说是破产立法的一大遗憾。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实行个人破产的时机也许尚不成熟。但从世界范围相关立法看,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大势所趋。对此,通过对他国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的现实,探讨自然人破产制度建立之利弊,进而对自然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5.
从个人破产制度的定义、特征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法理基础入手,对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对个人破产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在制定新的《破产法》时应采取“一般破产主义原则”,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6.
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维护其利益,具有独立意思表示能力的自治团体。完善的债权人会议制度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探讨,以消除现有债权人会议制度的弊端为视角,提出了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已显得简单、滞后,特别是在债权人的保护问题上急需完善。建立债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银行作用,消除地方行政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明确破产财产范围,建立完善配套的破产法律制度等是保护破产债权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8.
我国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这是此部法律的一个创新。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亦是随着《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建立起来的,在《企业破产法》颁布之前,未建立起破产管理人制度本文对破产管理人在重整中的角色进行了了定住,并针对现行管理人制度在破产重整中的不足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破产抵消权是破产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其正确行使关系到众多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破产抵消权源自于民法中的抵消权制度,相比之下,它在适用范围上既有对民法上的抵消权的扩张.也有其多于民法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由于目前我国破产法本身的诸多因素,特别是我国破产立法目标价值选择的偏差或不确定性,司法实践的效果确实很差,针对该问题,论文对有关概念和破产立法目标模式的嬗变及价值取向进行了阐述,提出并论证了我国破产立法的目标价值选择——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宋杰 《科技信息》2009,(23):I0378-I0379
近两年,汶川地震,金融危机使个人破产制度更多的走近人们的视野,而我国虽有破产法,但个人不能破产。而个人破产立法目前是全世界的通例,但我国立法机关虽然讨论过相关内容,但仍没有正式出台。笔者认为,在现在的形势下,亟需个人破产制度的相关规定的出台。本文从三个角度来论证.个人破产制度的意义。我国设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可行性和我国目前存在的障碍及克服。  相似文献   

12.
《企业破产法》明确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须承担刑事责任,但目前我国刑法只确定了虚假破产罪,对其他破产犯罪罪名未涉及。破产犯罪罪名体系的确定对惩治破产犯罪行为是十分必要的。结合破产法的规定主要可确定虚假破产罪、渎职导致破产罪、管理人玩忽职守罪、违反说明义务罪、违反提交义务罪、逃避破产清算罪、第三人的欺诈破产罪、逃避破产清算罪、过失破产罪等罪名。  相似文献   

13.
关于是否在我国破产法里设置简易程序,目前理论界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发达国家基本都设立了简易破产程序,并开展了丰富的破产实践活动.设立简易破产程序可以降低破产成本,提高破产效率,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应在破产法里就简易破产程序的审级、审判组织以及审理期限等问题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4.
无论是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律都应当为其提供保护的平台。在我国.对于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而言,破产清算时都适用破产法,但却不适用于自然人。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顺应国际破产立法的大趋势,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
试论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需要法律的支持和维护,我国86年颁布施行的先行破产法的局限性及其缺陷日益显现出来。目前,我国新《破产法》正式出台行。本文以新破产法出台为背景,对其中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6.
商鹏鹏 《科技信息》2013,(5):249-249,290
<正>关于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虽然目前我国还有很多学者持观望态度,但其观望的焦点不在于要不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而是什么时候建立。笔者认为,个人破产制度体系完整复杂,其中多种制度的建立与作用实现都必须借助于完善的配套制度。1个人破产制度需要配套制度的原因完整的破产制度应当包括个人破产与法人破产,这两类破产虽然在产生的根源、基本原理、原则、制度、程序上有一定的共同性,但是因其破产主体的不同,也有一定的差异性,特别是在破产财产和破产程  相似文献   

17.
徐璐 《当代地方科技》2012,(20):26-26,28
承认合伙企业的破产能力是世界各国立法的趋势,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也对合伙企业的破产能力加以承认。但对于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问题并没有加以具体规定,仅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加以概括。合伙企业与企业法人在财产制度方面不同,因此单纯如此规定,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本文在承认合伙企业破产能力的前提下,对破产财产进行分析探究,以期能构建合理的合伙企业破产财产理论,解决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三年以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的选任呈现出政府占主导地位、管理人组成的复合性和以管理人为中心协调各方利益主体的特点。我国重整管理人主要采取两种选任模式,即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模式和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模式。这两种模式的产生都是基于国情之需,虽各有利弊,但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各方条件的发展,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重整管理人模式将成为主要趋势。  相似文献   

19.
我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三年以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的选任呈现出政府占主导地位、管理人组成的复合性和以管理人为中心协调各方利益主体的特点。我国重整管理人主要采取两种选任模式,即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模式和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模式。这两种模式的产生都是基于国情之需,虽各有利弊,但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各方条件的发展,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重整管理人模式将成为主要趋势。  相似文献   

20.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后,股东不再是公司的最终控制者,股东基于公司法规定的权利要受到限制。同时,基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股东享有参与破产重整的权利。立法对股东权利的配置应该协调统一,避免权利冲突,同时要兼顾各方利益,保障破产重整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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