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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经济地位决定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由于自由开放的政策,妇女能自由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从而维护了小农经济的生存,促进了经济的繁荣。由于秦朝广大妇女的努力,她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有所提升。  相似文献   

2.
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年数据,考察户籍身份、家庭背景与学生高等教育机会获得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户籍身份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更有可能来自弱势家庭;(2)在控制家庭背景的条件下,贫困地区农业户籍学生在高等教育机会获得上处于最不利地位;相比贫困地区农业户籍学生,非贫困地区农业户籍学生在高等教育机会获得上的优势不明显,而非农户籍(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学生在高等教育机会获得上的优势则明显得多;(3)在控制户籍身份的条件下,家庭背景越佳,学生在高等教育机会获得上的优势越明显;(4)不论户籍身份是否优越,弱势家庭子女获得高等教育的比例总是处于较低水平。建议通过制度性安排解决好贫困和农村地区公共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重视家庭背景对学生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影响,加强对弱势家庭子女(尤其是贫困和农村地区弱势家庭子女)的经济和文化资助;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分配政策体系,提高教育补偿政策的精准性与公平性。  相似文献   

3.
妇女地位问题是妇女问题的核心,而妇女家庭地位则是妇女地位问题的重要体现,是衡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及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本文通过对婚姻生育状况、家务分工及其决策、妇女自我意愿抉择权及性别规范等体现家庭地位的指标的分析,认为目前妇女的家庭地位虽已有很大提高,但男女不平等在家庭领域仍广泛存在,妇女的家庭地位仍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相似文献   

4.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带至新家庭的财物。20世纪初以来,在精英人士保障妇女权益呼声下,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涉及保障女子嫁妆所有权的法律。虽然民初法律及法院判例对妇女嫁妆的所有权界定不一,但随着时间推移,法律、判例的总趋势是支持妇女拥有其嫁妆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民国嫁妆法律对彼时妇女在家庭及社会中的地位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和亲”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中特有的政治现象,是中国古代民族交往和文化融合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发展演变的分水岭。中国古代妇女在特定历史时期所处的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方向。“和亲”政策推行后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的衰落,反映了农业社会夫权的高度膨胀与扩张。中国古代妇女在“和亲”政策前后社会地位发展轨迹说明,古代妇女社会地位的衰落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动因。她们在历史上所作出的贡献也必须得到公正、客观的评价。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但经济地位总体而言并未发生明显改变,仍处于很低水平.受文化、知识、技能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改善与土地的收入、财产、融资等经济功能密切关联.要想提升农村妇女的经济地位,必须从创新土地制度入手,突破产权、社会保障、意识形态等制约土地经济功能的障碍因子,寻求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有效途径,挖掘土地潜在的经济功能.  相似文献   

7.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之必需。民族地区妇女权益保障是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障民族地区妇女合法权益,对于建设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民族自治地方妇女权益保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8.
日本农业立法概述Japan′sAgriculturalLegislation¥//姜爱林,于可(湖北省土地局,武汉430070)由于农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古今中外的国家对制定和实施农业法律法规都十分重视。日本就是这样的国家,他们先后制...  相似文献   

9.
在数量庞大的农村妇女当中普遍缺乏经济独立、少生优育、参政议政等现代意识。培养农村妇女的现代意识对其个人、家庭及农村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开展多种技能培训,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少生优育政策鼓励等培养农村妇女的现代意识,以期发挥农村妇女在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  相似文献   

10.
“留守妇女”作为农业生产中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填补了原来男性承担的传统角色,成为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如能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自治权、家庭内部的平等决策权、人身健康和安全等方面保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留守妇女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会提高留守妇女的生产积极性,对新农村建设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在河南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方面,鄢陵县颇具代表性。根据调查,目前鄢陵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主要有联合出租、自行流转、转让承包、互换经营、股份合作等;流转过程呈现出流转需求增加、进程加快,流转梯度化,流转主体多元化等特点。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以及农业企业研究市场、扩大效益的任务繁重等问题。加快河南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程,需采取以下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永久分离;改"承包制"为"永包制";建立有形市场,规范市场运作;改革"普惠制"的农业补贴办法。  相似文献   

12.
中国在传统上将农村妇女定位于家庭,而如今,由于民工潮的出现,大量留守妇女承担了外出打工男性的农业劳动,继而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地位的崛起为其转化为政治优势提供了条件。该文采用无结构式访谈和参与观察法对山东省青岛市某村进行定性研究,从男女两性共同塑造的社会角色和权力结构的视角出发,考察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现状、成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以"三权分置"为背景,从"个体认知"和"参与体验"两方面建立分析框架,并在对山东省平度市11个村镇430户农户调研的基础上,运用多值Logit随机效用回归模型对农户转入转出土地的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受到风险预期、政策认知、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的显著影响,因此,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农地流转监管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大政府补贴的力度和宣传力度,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不断提高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  相似文献   

14.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经济增长的基本途径。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必须从法律层面创新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并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真正转变政府职能,担负起对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法定责任,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政策支撑;同时不断完善劳动法体系,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5.
住房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质要素,关系着人们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中等和低收入家庭数量多,土地资源有限,住房需求大于供应现象,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中等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因此,国家应对住房市场进行干预,保障居民的住房权。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理应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障。笔者对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旨在对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有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使其流转成为可能,而流转的价值和意义则决定了它必须流转,以发挥农村土地稀缺资源的价值,促使农村经济向纵深发展,对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机制,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法律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所有权模糊、收益权丧失、处分权冻结等困境。解决的方法是建立多元化土地制度,这既不违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是我国克服城乡差距、实现农村第二期现代化的现实选择。实施土地多元化制度,需要在思想认识上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经济安排;在保障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公平可靠的制度体系;在管理上践行可持续发展观;在人际关系上构建与现代生产和流动相适应的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18.
汉代妇女的地位较低,有种种套在她们头上的枷锁。而魏晋时期,由于玄学风气的影响,对妇女的束缚有所松动。妇女们可以和男性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婚姻家庭中,她们可以和丈夫有平等的话语权;在政治上,有妇女干政、参政的现象;在经济上,她们又拥有自己的财产。所以,这个时期的妇女的社会地位比汉代要高。  相似文献   

19.
农村留守儿童及青少年情感与社会适应状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成彦 《龙岩学院学报》2007,25(4):143-145,148
通过问卷调查方法,并辅以无结构化访谈法,从农村留守儿童和青少年在情感发展水平、应激水平以及家庭生活结构对儿童的影响几个方面着手,考察农村留守儿童及青少年情感和社会化发展状况.提出通过向留守家庭提供充分的资源支持、完善农村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寻求教育政策支持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及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帮助,并营造积极的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20.
党领导下的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史,是党史研究中较为薄弱的领域,深入研究这个问题,有利于借鉴历史经验,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在党史研究中,正确对待党的历史成就和失误,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实事求是,是党史研究应当坚持的党性原则,也是党史研究科学性的基本要求,党史研究的党性原则和科学性是统一的;从史学角度对党史研究进行研究,总结党史研究的历史经验,有利于深化党史研究,更好地坚持党史研究的党性原则和科学性。党史教育是一门科学,要研究和把握党史教育的规律,克服党史教育中的形式主义,把党史教育和加强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史教育的实际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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