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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消灭制度,是世界各国共同认可和采纳的一项基本刑法制度,属于刑罚消灭制度的重要类型之一。我国刑事立法和其他民事、行政立法中都有大量关于前科的制度规定,但是却鲜见有与之相配套的前科消灭规定。前科制度的规定给犯罪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犯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致使行为人在一次犯罪之后,终身被贴上犯罪"标签",丧失许多平等的就业、升学的权利,在法律地位上与普通社会公民相比较呈现出不平等的状态。未成年人犯是极其特殊的一类犯罪人。在我国现有的刑事政策环境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是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的。本文拟从理论和现实层面对该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做出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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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消灭在许多国家的刑法中都有规定。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前科"之名,而且没有前科消灭制度,却有前科报告制度之实。这样的制度设计使犯罪者终生背负犯罪的标签,无法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分析我国刑法在前科方面规定的不合理性,有助于立法者了解建立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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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前科消灭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而且还具有厚实的理论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刑法运行的内在机理中渗透了越来越多的伦理学理念,有前科者也受到了人们愈来愈多的关注。前科消灭在西方许多国家刑事立法中已有较明确的规定,而我国的刑事立法至今尚未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在我国的刑法典中确立前科消灭制度,便成为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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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消灭制度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因而在国外刑事立法及刑法理论上受到广泛认同.然而,我国刑法至今尚未确立这一制度,学界对此也少关注.考虑到前科消灭制度有助于实现法的正义、平等,体现了社会宽容,能够有效预防有前科者再犯等积极因素,在我国刑法中实有必要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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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报告制度对犯罪人员重归社会构成了沉重的思想压力,建立前科消灭制度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分析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以及这项制度在我国建立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对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与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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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九条免除了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是对现行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的修正和完善,也是对多年来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的规范性确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免除严格限制犯罪记录的对外公开,弱化社会公众通过犯罪记录公开而对未成年人进行非规范性消极评价,在消除犯罪标签效应的同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治理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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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自由刑的行刑效果一直遭受质疑。但事实上,报应、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均是现代刑罚目的所在,刑罚运作的不同阶段各有侧重。这正是短期自由刑存在的价值基础。刑事一体化必须创造结构合理、机制顺畅的刑法实践,短期自由刑的构造与运作模式正与之契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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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刑法学理论研究与刑事立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其他刑法理论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是罪与非罪的分界。然而方孔先生不仅漠视学界形式、实质犯罪概念而且否认认为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同时指出当今刑法学逻辑是混乱的、法理根基是单薄的,断言刑罚不是在发展而是在消亡。笔者认为,方孔先生的观点不免偏颇。笔者将针对方孔先生对刑法不合理性的批判展开质疑,并在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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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贿赂罪的刑法设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商业贿赂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现行商业贿赂罪是通过广义意义上的刑法进行设计的,从它现有的基本特征、认定上,都表现了其合理性。本文为完善法律体系,严格履行罪刑法定原则,充分阐明了商业贿赂罪的狭义刑法设计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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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公林 《邵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39-42
预备犯因其对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而应受到处罚,但这并不表明所有犯罪的预备行为都应受处罚,因为不是所有犯罪的预备行为都构成预备犯。预备犯并不存在于所有的犯罪中,它只存在于部分直接故意犯罪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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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1):21-26
台湾刑法犯罪成立要件理论系典型的大陆法系的判断模式,即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的三阶段架构,但其本身的矛盾亦引起刑法理论界对该架构的反思。为了使内地的犯罪构成理论更加合理化,我们有必要对台湾的犯罪成立要件理论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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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二军 《武陵学刊:社会科学版》2009,(1):61-65
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尚存争议。然而,如果结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那么共同过失正犯、过失教唆犯等共同过失行为有其成立的依据,符合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对共同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应按照他们各自的主观罪过来认定他们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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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22,(1)
中国古代刑法对家事犯罪实行以尊卑关系为基础的区别对待的理念。我国现行刑事对家事犯罪在立法理念上已经实现了现代化转变,摒弃了传统的家庭等级刑法制度。但是在刑事司法层面,传统的家庭等级观念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影响家事犯罪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平等性。今后应当致力于在家事犯罪刑事司法环节继续推进刑法理念的现代化,实现家事犯罪司法理念与立法理念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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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建立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必须在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的实质条件及其限制、救助资金的来源与管理、救助的标准、救助的程序、救助的监督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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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水平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3(1):40-41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新刑法体系中的完全实行所具有的立法意义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有利于公民权利的保障;有利于适应国际上的进步潮流,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标专着我国刑法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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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发展的趋势,但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时应当遵循五项基本原则:正义公平原则;救助与损害相适应原则;救助有限原则;以赔偿为主,救助为辅的原则;国家为主,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 相似文献